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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中世纪生活习俗史-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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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文化》记,布尔焦·阿旦摩舞是11世纪焦尔王朝流传下来的骑马舞。其形 

式类似于我国的民间舞“跑驴”。舞者在一匹纸做的马中间做出各种马的动 

作。马头用纸做得很逼真。跳舞时一般是一男一女装扮成国王和王后,这种 

舞蹈是泰米尔邦的传统舞蹈。又如克达克里舞是印度四大古典舞之一,是故 

事性很强的颂神舞。内容多取材于印度两大史诗《摩诃婆罗多》和《罗摩衍 

那》。这种舞蹈涂脸谱,脸谱用稠浆糊做成,品德高尚的人物用淡绿色,戴 

白冠;魔鬼、坏人鼻涂红色,眼周围涂黑色,戴红胡须。这种舞多是男扮女 

装,妇女不参加演出。 

     音乐如格尔登,是印度古典传统音乐。14世纪时杰旦尼耶为宣传毗湿奴 

教而提倡的一种音乐。表示对克里希纳虔诚的一种颂神曲。曲调委婉凄切, 

令人陶醉 (以上引自《印度各邦历史文化》)。 

     据《印度古代文明》记述,中古时期宫廷盛行戏剧演出。 

     动物赌斗十分盛行,“尤其是公羊、公鸡和鹌鹑”,这种游戏在农村更 

普遍 (《印度古代社会》)。 

     体操和竞技是体育竞赛的重要部分。 

     棋类运动,国际象棋发源于印度,中世纪已传到西亚。 



                           2。东南亚生活习俗、 



     东南亚中世纪时以越南和柬埔寨(又称真腊、吉蔑)文明程度最高。这 

个地区的一些其他岛国当时还处于氏族部落或奴隶制时代。 



     (1)柬埔寨 

     柬埔寨 (即真腊)在9世纪是东南亚一个十分强大的国家,占有中南半 

岛的中部,人民深受佛教的影响。中世纪马苏第在《黄金草原》一文中称: 

 “这里居民纯洁无瑕,有剔牙之习惯,憎恶奸淫,回避各种下流之举,不饮 

酒精饮料” (《阿拉伯波斯突厥人东方文献辑注》169页)可以看出,当时 

柬埔寨人民有清洁卫生的习惯,有明确的道德规范,有禁欲倾向。宋周去非 

 《岭外代答》述:“其国僧道咒法灵甚,僧之黄衣者有室家,红衣者寺居, 

戒律精严。道士以木叶为衣。” 

     服装。据《真腊风土记》《服饰》篇载,男女皆“以布围腰”,出入“则 

以大布一条缠于小布之上”,布质量不同“甚有等级”,国主之布,有值黄 

金三四两者,极其华丽精美。国王用纯花布,“头戴金冠,如金刚头上所戴 

者;或有时不戴冠,但以线穿香花,如茉莉之类,周匝于髻间;顶上戴大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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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斤许。”手足及诸指上皆戴金镯、戒指、上嵌猫儿睛宝石,脚下跌足, 

足下和手掌皆以红药染成赤色。 

     妇女“大抵以一布缠腰”,不论男女皆“露胸酥,椎髻,跣足”,国主 

之妻亦如此。 

     供役于王宫之女统称陈家兰,她们装束特别,囟门前削去其发,涂以银 

硃,并涂于两鬓之旁。身上涂香料,手戴金镯和指环。 

     其地产木棉,但“不能纺”。 

     元《岛夷志略》云:柬埔寨人衣服是“以锦围身,眉额施朱”。 

     柬埔寨中世纪的居住习俗。据《诸蕃志》(宋赵汝适)记述官府民宅均 

 “编竹”为屋,上面“覆茅”。国王住的讲究,“鑴石为室”,石头砌的房 

屋。有青石、莲花,池沼之胜景。池上有桥、约三十余丈。其“殿宇雄壮”。 

国王坐于五香七宝床上,挂着宝帐。《真腊风土记》《宫室》篇,记王宫的 

宫室面东,正室之瓦以铅为之。贵族及普通人家房屋区别很大,但大都用草 

为顶。只有寺庙,正寝二处用瓦覆盖。普通百姓不敢用瓦。 

     大臣贵族家屋室宏阔,官级不等,屋室广狭不同。大臣等人屋宇广袤。 

     每家有一洗澡池,或两家合一池,不分男女,都在其中洗澡。以后渐有 

浴盆之类 (引自《真腊风土记》)。 

     食俗。柬埔寨有稻,但无麦与豆,“亦不识合酱”不做醋。蔬菜有“葱、 

芥、韭、茄、瓜、西瓜、冬瓜、王瓜、苋菜” (《真腊风土记》),“元萝 

 卜、生菜之类”。 

     造酒。第一等蜜糖酒,用药麴,以蜜和水一半对一半为之。其次者“朋 

牙”,以树叶为之。又其次,以米或以剩饭为之,名曰“包稜角”。又有茭 

浆酒,是用一种生在水中的茭叶,其浆可以酿酒(见《真腊风土记》《醖酿》 

篇)。 

     人生礼俗。据《真腊风土记》《室女》篇载,姑娘婚前行“阵毯”之礼。 

富室之女七至九岁,贫苦人家之女,最晚不超过十一岁,“必令僧道去其童 

身,名曰阵毯”。国内有女应行阵毯之家先要申报官府,官府给此家一巨烛, 

烛间刻画一处,阵毯之夜,烛点到刻画之处,则是女孩行阵毯之时。阵毯前 

一月或半月或十日,父母必择一僧或一道,不管他在那个寺庙,来为女孩阵 

毯。一般好僧都为富户官吏家先行聘请,贫家无法选择。富家给僧人酒、米、 

布帛、槟榔、银器之类,至有一二百担者,值中国白金二三百两之物。少者 

或三四十担,或一二十担。亦有不要钱为贫女做阵毯,谓之做好事。盖一岁 

中,一僧只可以对一女做阵毯,允许一家,不能他许。阵毯那天夜里,设饭 

食,鼓乐,大会亲戚邻居,门外搭一高棚,装泥人泥兽。到黄昏时用轿和伞 

盖迎接僧人回家,用采帛结两个亭子,一个女孩坐,另一个僧人坐。到时候 

二人入房,僧人“以手去其童,纳之酒中”,此夜僧与女同居,至天明用轿 

和伞,鼓乐把僧人送回寺庙,以后再用布帛为女孩赎身,否则此女终为此僧 

所有,不能嫁给别人。在阵毯之前女孩与父母住在一起,以后则无所拘束。 

结婚时也有彩礼,不过是走形式。阵毯之夜一条街有时十余家同时举行,城 

里迎僧人的队伍,交错于路上,处处是鼓乐之声。 

     柬埔寨女子早婚,“女子满十岁即嫁”(《岛夷志略》(元)汪大渊)。 

     丧葬习俗。人死无棺,放在席上,盖上布。出丧时前面有旗帜,鼓乐, 

又用炒米绕路抛撒。把死者“抬至城外僻远无人之地,弃之而去,俟有鹰犬 

畜类来食,顷刻而尽,则谓父母有福故获此报。若没有野兽食,或食而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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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谓父母有罪。父母死不讲穿孝服,男子髡发 (剪去头顶之一部分头发), 

女子囟门上剪去钱一样大的一片头发,以这种形式作为守孝 (引自《真腊风 

土记》)。 

     上朝札仪。群巨入朝先在阶下三叩首,上阶后则跪坐,以两手抱胳膊, 

围在王之周围,议事完毕,跪伏退朝(见于《诸蕃志》)。 



     (2)越南 

     越南,我国古代称为安南,其习俗与中国相似。据宋人周去非《岭外代 

答》卷三记述,其国节日,饮食,服饰习俗各有特色。越南中古政治制度与 

中国相同,皇帝自命为天子,妻为后,子为太子。朝廷内有宰相(称辅国太 

尉),外有枢密使金吾太尉都领兵。据周去非称其“制皆僭拟,”一切皆是 

仿效中国制度。 

     节日。元旦犒赏军队,以“大禾饭、鱼鲊”,越南盛产大米,故以大米 

为犒。 

      “正月四日国王宴官僚”。 

      “七日十五日号大节,人民相庆,官僚以生口献王,王次日宴酬之。 

     服饰:“其国人乌衣、黑齿,椎髻,徒跣,无贵贱皆然”。看来越人当 

时穿黑衣,染黑齿以为美,头上梳髻,用椎将髻固定。光脚,不穿鞋袜。其 

王也是光脚板,“平居也然”。但王“珥金簪,上黄衫,下紫裙尔”。其余 

平居上衣则上紧翻领皂衫,四裙如背子,名曰四颠,下衣则皂裙也,或珥铁 

簪,或曳皮履,手执鹤羽扇,头戴缧笠。 

     越人文身“其文身如铜鼓款识,其军人横刺字于额曰‘天子兵’”。 

     越人戴帽“裹乌纱巾,顶圆而小,自额以上细褶如缝,上彻于顶。身着 

大翻领皂衫,加于翻领衫之上,足加鞋袜,游于衢路,与吾人无异。但其巾 

可辩耳。”“使者之来文武官皆紫袍、红鞋,通犀带,无鱼。” 

      “其俗之轿如布囊”(均见于《岭外代答》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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