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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风花雪月-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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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两张互相交换的珍贵卡片所赐,沈晋和秦央的交谈话题终於可以不再只局限在昨天的数学作业或者今天的语文课文上了。

两派人马逐步地开始交融,原来大家都喜欢看《新白娘子传奇》,都讨厌法海,都觉得赵雅芝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当沈晋风一般冲过50米终点时,秦央与他不过相差几步,这个功课很好的好学生跑得也不慢。秦央发现,沈晋其实也有认真的时候,比如做车模,二轮驱动、四轮驱动、越野胎、雨胎、普通胎,不过是个课余时分玩耍的玩具而已,沈晋却可以说得头头是道……

默课文的时候,秦央报页码,沈晋在课桌里“唰唰”地翻书;考试的时候,一根手指代表A,两根手指代表B,英文选择题太多,险些搞错了题号;老师布置作文的题目叫做《我的朋友》,秦央写的是沈晋,沈晋写是秦央,老师把秦央的作文当范文当众朗读,沈晋在底下捶著桌子大笑,直呼:“不是我,不是我……”,秦央甩给他一个锋利如刀的眼神……

秦央开始邀请沈晋一起去他家做功课,偶尔秦央也去沈晋家。沈家姆妈和沈家爸爸总是不在家,秦央很羡慕沈晋家卧室里的大红色地毯和那套欧式组合家具。秦央家的家具还是秦央妈妈和秦央爸爸结婚的时候,做木工的秦央爸爸和秦央的几个叔叔自己动手一起做的,两边开门的大衣柜,四尺的棕绷大床,那种土土的姜黄|色,都已经掉漆了。不过,沈晋似乎很喜欢秦央家,他说秦央爸爸做的菜很好吃,比秦央还能哄秦央妈妈开心。

於是,每到放寒暑假,沈晋总是一早就捧著他那台小霸王游戏机来敲秦央家的门。一人一根盐水棒冰,在一台摇头电扇的吹拂下,两个人在电视机前上窜下跳,从清早一直奋战到傍晚,连秦央奶奶来给他们煮饭都没察觉。魂斗罗、超级玛丽、坦克大战……玩到变压器发烫,摇杆上湿答答地全是汗水。

秦家姆妈看著两个孩子并肩上学的身影不无感叹:“小孩子就是小孩子,以前一见面就跟冤家一样,现在好得快变成亲兄弟了。”

晚上吃饭的时候,又笑著说起,当初生秦央的时候,她和沈晋妈妈住一间病房,床挨著床。秦央先出生,“白是白得来,跟面团一样”,沈家姆妈喜欢得不得了,开玩笑说要生个女儿,两家以後结亲家,没想到,几天後生下了沈晋,也是男孩,玩笑只能当玩笑。

两人同时用筷子指著对方:“切!”齐刷刷背过头做呕吐状。

一如沈晋许久之後的感慨:“那个时候,纯真得一塌糊涂。”

彼时,一部《孽债》红透浦江两岸,赚尽无数阿奶阿爷阿叔阿婶的热泪。

秦央妈妈和秦央奶奶坐在桌边包馄饨,秦央趴在一边做作业。婆媳两个一边包著馄饨一边闲谈,谁家的新媳妇恶待婆婆,谁家的孙女一举考上了大学,谁家的不孝子又在麻将桌上一夜输尽家财。

秦央奶奶低声对秦央妈妈道:“侬晓得伐?(你知道吗?),阿三,沈家的小三子,生意做得不要太大哦,窝里厢(家里)钞票多得来……开始在外头养女人了……”

秦央妈妈便道:“我晓得的呀。前两天我还在路上碰到过的……妖里妖气的,没丽萍好看。”

“丽萍啊……丽萍自己也不好……”秦央奶奶点著桌上包好的馄饨,“差不多了,差不多了,先烧两只给秦秦吃吃看,今天我盐放得有点多,大概会有点咸。”

秦央握著笔静静地在一边写著,屋子外面晾著洗好的蓝色的台布。学校把原先的木头课桌椅都换成了新的铁制的课桌,桌面上干净得很,为了防止学生在上面乱写乱画,特意每张桌子上都配了块蓝色的台布。说好的,两个人每星期轮流把台布带回家洗,每次沈晋带来时,台布还是脏的,根本没洗过。秦央就干脆每个星期都把桌布带回自己家。

厨房里开始漫出排骨汤的味道,秦央妈妈喊:“秦秦功课做好了伐?吃中饭了。”

秦央认真地在作业本上划下最後一笔:“哦。”

大人们总以为孩子是长不大的,殊不知,长大只是一夜之间,悄无声息。

秦央就从平日大人们的闲谈中清楚地知道,沈晋爸爸在家中排行第三,沈晋妈妈叫做丽萍。

电视机里的连续剧已近尾声,悲伤的童声一遍又一遍地唱著:

“爸爸一个家,

妈妈一个家,

剩下我自己,

好像是多余的……” 

第四章

时光在刺耳的上下课铃声中静默地流逝。1998年,当那场举世癫狂的华彩盛宴在法国落下帷幕时,秦央和沈晋升入了初中。

爱情鸟再也飞不回来,无论是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还是那张过了期的旧船票都唤不回那个已披上鲜红嫁衣的女子。人们微蹙著眉头,无限哀怨地唱著:“你总是心太软,心太软……”

半大不大的少年相继步入青春期,躁动不安而又蠢蠢欲动。就近入学的政策下,沈晋和秦央进入了这所校风不怎麽好的中学。放学时分,校门口三三两两地围著面带戾气的高大少年,指间往往夹一根点燃的烟。常听说某班的某某某被抢去了钱包;某班的某某又挨了一顿揍;课後时常有著规模不一的斗殴,四周围观人群的兴奋不下於当事人……

面对班里那些不学好的学生,除了批评教育记过处分之外,老师们显然束手无策。九年制义务教育已经到了最後三年,就让他们尽快地跌跌撞撞地毕业吧,只要不出什麽大事就好。

秦央妈妈为此担忧不已,每每切切地叮嘱著秦央:“我们只要好好读书,其他的就不要去管。他们要钱就给他们好了,不要跟他们牵扯不清。”

由於长时间的刻苦用功,秦央的鼻梁上架起了一副金丝边眼镜,白皙清秀的少年越发显出几分温文尔雅,标标准准的老师心目中的模范生模样:“我明白的。”

秦央安抚性地笑著,跨上自行车往学校而去。

沈晋家在原先房子的不远处买了一处新宅,一年前就搬了过去。两人再不能一同上下学。一个人骑车上学的路上,秦央觉得有些孤单。

犹记得入学时,沈晋指著贴在黑板上的名单笑得灿烂:“哟,又是一个班,你的学号就在我上面。”

熬夜看球换来的黑眼圈大大咧咧地挂在脸上。

只是,同班不同桌,两人的座位在教室的一左一右,遥遥相望。

交流的机会一下子失去了许多,彼此顿觉生疏了许多。有时,秦央会放下手头的作业跑去沈晋那边:“喂!”

“嗯?”

“今天的英语作业你怎麽没交?”

“哦,作业本忘记在家里了。”

秦央随手去翻他的语文书,干干净净,仿佛不曾打开过:“今天语文课的笔记记了麽?”

“没。”

“我借你吧。”

“好。”

寥寥交谈几句,秦央坐在沈晋身边,尴尬而茫然。十分锺的休息时间变得有些漫长。扭头望望窗外,天蓝风清,朵朵白云。

沈晋有越来越多的作业缓交,不交甚至是交了也是空白一片。成绩也随之一路下滑。秦央记得他第一次测验时,尚是中上水准,及至初一结束时,已是门门不及格,唯有一门体育是优秀。满目红字的成绩册上,只此一个蓝色的优秀,鲜明得刺眼。

一向以慈蔼面目示人的班主任终於在分析试卷时怒声呵斥:“沈晋,你的作文居然是抄前面的阅读题!”

一片哄笑声中,自小就懂得在大人面前装乖卖好的沈晋大敞著校服外套,仰靠向椅背,细碎的流海遮住了眼睛,嘴角撇开,露出一个无意义的笑。

校运动会时,沈晋一举成名。当他第一个冲过三千米跑的终点线时,仿佛将所有心绪宣泄殆尽的少年兴奋得脱去上衣,一瓶矿泉水迎面浇下,湿漉漉的发丝遮掩下,一双总是上挑的凤眼傲视全场。高挑劲瘦的身体和初显出俊美轮廓的面孔让多少女生红霞满面,心如鹿撞。

担任工作人员的秦央就站在跑道边,看著他一路遥遥领先,又看到他颊边刻意蓄起的长长的鬓角,猛然生出几许陌生。

暑假里,沈晋一次也没有找过秦央,秦央踌躇再三,还是一路按照地址找到了他的新家。

“叮咚叮咚”的门铃声悦耳动听,却掩盖不住里头震天响的音乐声和喧闹声。站在门前的秦央有一种飞奔回家的冲动。

门开了,首先扑面而来的是沁凉的冷气和节奏强劲的音乐,顶著午後毒辣的阳光一路赶来的秦央有一刹那的失神,脑海里一片空白。面对著眼前一脸讶异的沈晋,秦央张口结舌。

直到指间的烟燃烧至滤嘴,手指被烫到,倏地松开,渐灭的烟头掉落到两人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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