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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与蝴蝶-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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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篇长篇有个叫《朱裳》的中篇雏形,写得很早,两三万字,过了十年重看,文艺腔很重,幼嫩可笑,但是反映当时心境,是好的原材料。那个中篇参加过第一届亦凡网征文大赛,当时互联网泡沫还没破,得了第四名三等奖和三十块美金的支票。当时我在亚特兰大,三十块美金买了十斤青壳蟹和好些美国人不吃的猪肾,吃了好久。

  当时,鲁迅文学研究院给的评语如下:

  “该作品时空跨度大,题材领域广。作品旨在对青春期少年的性心理和逆反心态进行探求和剖析。作品融入了家庭、社会和学校的环境,并将之置于特定的历史的背景之下,使这一探求具备一定的深度。

  “风格奇巧,语言幽默,对作品的艺术把握到位。足见作者内力深厚。”

  “在摹写社会阴暗面、青少年邪促心理及逆反行为时,由于作品本身浓郁的夸饰风格及其因此带来的欣赏笔调,容易在未成年的读者群中产生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我尤其喜欢评论的最后一段,感觉自己像是巫师,具备了蛊惑人心的超能力。于是决定不改变这个中篇的故事线,在简单的线索推进中,通过回忆、想象和虚构,让杂花生树,群莺乱飞,构成长篇。在这个过程中,出版家熊灿先生和我反复强调情节和故事对于一个畅销长篇小说的重要,我反复强调,我不是在写一个中学生早恋故事,我要唠叨,我要写作的快感,我要纪录我感受到的真实。畅销与否,对于我是次要的。为了对文字的责任和自己的快感,在故事情节与还原状态之间,我再一次选择了后者。为了增加说服力,我引用郑燮的话:“郑板桥画竹,胸无成竹,浓淡疏密,短长肥瘦,随手写去,自尔成局,其神理具足也。”为了增加诱惑力,我对出版家熊灿先生说:“这本就算了吧。第三本长篇会有一个庸俗爱情故事,涉及暴力、金钱和性,到时候还请您做。”

  最不喜欢一个人吃饭。在赶小说的过程中偶尔和几个小说中的原型吃饭,最后都是对着窗外的冬天,喝一口燕京纯生,感叹“人生苦短,还是喜欢干点什么就趁早干点什么吧”。

  写长篇是个力气活儿,适合三十至五十岁干。写了一个座右铭激励自己:“熟读离骚痛饮酒一日五千字”,几天下来,不仅头痛,而且肩背痛,不知道岁数再大些,会是什么鸟样。

  写长篇多数都有一个“坎儿”,大约在写到三分之二的时候出现,不知道如何是好,觉得之前写的都是垃圾。写这篇的时候,“坎儿”来得早,三分之一的时候就感觉到了。最大的失误是,“坎儿”来的时候,我抓起外衣去逛书店。灯市口大街北边有个打折书店,新书堆着卖,跟冬储大白菜似的,汗牛冲栋,从地板一直瘀到屋顶,王小波的全套四大本文集才卖二十元。当时一个恍惚,如五雷轰顶,信心顿失,这里面多少垃圾呀?五百年后有多少书还有人读呀?在这种认识下,要多大的牛逼和多大的自大狂才能撅着屁股写成十几万字,然后印在干干净净的白纸上,糟践好些用来制造白纸的树木和花花草草。想起那个日本鬼子芥川龙之介,怀疑自己能力的时候就打开阁楼的窗户,向着虚空,大声叫喊:“我是天才。”最后还是没用,三十五岁服了安眠药死掉。

  回想自己,实在没有写作的必要,这绝对是个“熵”减少的过程。老老实实作咨询报告,一张A4纸,按幻灯格式横过来写,可以收客户两万。“桃花落尽子满枝”,过去操场上领操的校花,如今正考虑什么时候破坏国家政策生第二胎,要不要自己开个幼儿园。何苦打着纪录生命经验的旗号,再意淫人家一遍?

  于是热烈地盼望再有几个长假,把我不能不落在纸上的东西写完。写完了,心里面就该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了吧。再见老相好也能心如古井水,没有一丝波澜。于是热烈地盼望着没有写作冲动的那一天,然后就号称自己尘务经心,天分有限,一个字也不写了,就像热烈地盼望着阳痿的到来。

  野史说,江淹才尽后,过着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的幸福生活。我愿意相信。

  20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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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后记(1)     

  《欢喜》代序:差一点成了忧伤的仲永

  我写《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的初衷是,在我完全忘记之前,记录我最初接触暴力和色情时的感觉。但是,当我写到三分之一的时候,我发现,已经写晚了。尽管我有小时候的八本日记,有二十三岁的时候写的一个两万字中篇小说,但是,我想那个姑娘的时候,心跳再也到不了每分钟一百二十次,手指再也不微微颤抖。王朔写《动物凶猛》的时候,也反复在
   
 正文里怀疑并否定自己记忆和叙述的真实性,以致息淹雄心,把一个长篇的好素材弄成个中篇,硬生生结了尾巴。

  我想到的补救办法是,全篇引入成年后回望少年时代的视角:书中的少年人偷窥当时周围的世界,写书的中年男子二十几年后偷窥书中的少年。姜文拍《阳光灿烂的日子》,在结尾用了一点点这样的处理:加长卡迪拉克转上建国门立交桥,长大了的混混们喝着人头马XO,看见儿时的傻子骑着棍子走过,傻子对他们的评价依旧:傻逼。

  《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初稿完成,我换了工作,换了城市。原来在北京的房子大,四壁都是书架。香港的房子比我原来的厕所大点有限,睡了人就不能再放书。我把所有的书装了四十四个大纸箱,四吨多,堆到大哥家某间十几平方米的空房。

  “地板禁得住吗?”我问。

  “没问题。塌了也砸死楼下的。”我哥说。

  我大哥赋闲在家,我说,别无聊,你每年打开一个书箱,全部读了。四十四箱书读完,你就成为了一个幸福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快要告别人世的人。

  在书籍装箱的过程中,我找到自己一堆手稿,搞不清楚是过去的情书还是无病呻吟的文字,反正都没兴趣,飞快收拾起来,免得老婆看见生事儿。有过教训:我一个学计算机的朋友,被老婆发现他大学时代写给其他姑娘的情诗,勒令三天之内写出十首新情诗献给老婆,要比舒婷写得好,诗里还不能有“0”或“1”。

  修改《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的时候,我明白,这是我最后一个机会谈论这个主题,忽然想起那些手稿,想找出来看看有哪些素材可以废物利用。于是,2004年3月,在我满三十三周岁之前,我发现了一部我十七岁时候写的长篇小说:蓝黑钢笔水写满的三百二十七页浅绿色稿纸,封存在一个巨大的牛皮纸袋子里,竟然是个结构和故事极其完整的长篇小说,不可割断,不可截取,《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几乎一点也用不上。

  奇怪的是,十六年之后,我对这本长篇小说的记忆几乎丧失,什么时候写的?为什么写?当时的情景如何?那个女主角叫什么名字?为什么全部忘记了?我无法回答,甚至那些蓝黑钢笔水的字迹和我现在的字体都有了本质的差别,要不是小说结尾清晰写着1989年9月,要不是手稿沉甸甸攥在我手里,我不敢相信这个东西是我的。我心虚地举目四望,周围鬼影憧憧,我看见我的真魂从我的脚趾慢慢飘散,离开我的身体,门外一声猫叫。

  我托人将手稿带给出版家熊灿,他说找人录入。他是个有明显窥阴癖倾向的人,在录入之前就偷偷看了手稿。打来电话:“你丫小的时候,写的小说很有意思。有种怪怪的味道,说不出来。”“我打算友情出让给我的小外甥王雨农,让他用这本书和他七岁的傲人年纪,灭了韩寒和郭敬明,灭了王蒙的《青春万岁》。”

  “不好。浪费了。要你自己用。简直就是《阳光灿烂的日子》的阴柔纯情版哦。”

  “你觉得比《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还好?”

  “比《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真实哦,简直就是活化石,恐龙蛋,有标本价值。你现在和王朔当年一样,记忆都有了变形。嘿,总之,比《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强。”

  “你是说我这之后的十六年白活了,功夫白练了。日你全家。”

  “你的孤本在我手上哦,语言要检点哦。毁了之后,没有任何人能再写出来哦。”

  “北京是个有所有可能的地方,我的手稿少了一页,就找人剁掉你一个指头,少了十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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