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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4-10李敖系列之4李敖书信集-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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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认为,自大如果变为一种施教或武器,自大是可贵的。李鸿章、戴高乐,都是出了名的自大的人,他们在受别人气的国势里,居然能以气势凌人,以自大获得别人的慑服与尊敬,这真是了不起的事。但是,李鸿章、戴高乐他们这种大模大样的外烁,都因为在内心中,他们真的都有“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的自许气魄,所以“诚于中,形于外”,就是有那种架式,并不是演戏,而是真的合我其谁的。我这种看法,你以为如何?
  你的回忆录(尤其是战乱部分的),务必趁早写出来,给苦难中国作见证。你的新娘子太好,家庭太美满,难免缺乏战斗气氛,所以写作量太少,实在该打。我建议新娘子要对你凶一点、坏一点,这样才有助于你的写作。王夫之一边眼太大吵架,一边向学生上课,可资借鉴。愿你们举行一次家庭会议,通过同室操戈打成一团纲领,这样你才好做大文豪。
  前天到台大附近买书,快步走了一小时,走得尿来了,决定到温州街第一宿舍老巢去撒。不料到了第一宿舍,发现屋顶也没了,门窗也没了,完全是荒烟漫草的前奏了,回想二十五年前,我们在第四室称王的一段往事,再说青春永驻,岂非自欺之谈?如今你家大小姐已是新一代大学生了,我们的大学时代,已经随第一宿舍而去了,欲尿祭而不可得了。台大几乎全变了,唯一没变的,是训导处箝制学生言论,最近台大“大学论坛社”被罚停社半年等事件,你倒不妨比较一下。
  敖之
  一九八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乱世中的一个感想
  荣文:
  六日信转到。
  自“隐而不退”以来,所有朋友都不见面,当然路上、饭店里碰到的情形发生,也不会不理朋友,也会嘻嘻哈哈。
  唯一的例外是负责每月“李敖千秋评论丛书”印务的“出版生意上的朋友”,但也四十多天不见他了。我试验以遥控方法解决印务上的困难,试行了四十多天,成绩尚好。
  你也许会怪我别扭、矫情,其实这是爱惜生命之道、充分发挥打击力之道、乱世中不失掉自我之道,也是“看破红尘”仍要独力救世之道。此中真意,也许要多年以后,才能为一般人了解。
  阿胜接手出版的《殷海光先生文集》(二)中,页一三八八有段海光这样一段给何友晖的信:
  李敖从前托人告诉我,说我“为人应世笨拙不堪”。我想他的话是有相当道理的。第一,他为人应世比我灵巧得太多;第二,他跟人接触,最根本的着眼点就是自卫,因此他总先假定人是坏的。我的自卫意识远落在求真精神之后。我跟人接触时,尤其是跟青年接触时,常不假定他别有用意;除非确有明证来证明他是别有用意的,我不轻易下这样的判断。可是,等到有了明证时,我已经吃亏了。然而,我无悔,我并不因此对人类绝望。一个理想主义者常常不免要为他的理想付出这类吃亏的代价的。我们没有决定性的理由(decisive reason)来断言这个地球上没有真诚的人。我们可以虚,也可以寻找,与我们共心通灵的人。我想你们在香港可能交接到不少朋友。当然,时至今日,仅靠言词不足以知人,我们还得在共同的工作里交友。殷海光不知道,在乱世中,一般人做人品质已经被扭曲成到何种程度,这种扭曲,即使我们“不后悔”,但是我们又哪来那么多的精力与机会去付“代价”呢?回想这二十年来,我做了一些功德,但是所付“代价”之大不论是心理的(包括名誉被毁等等)、生理的(包括被刑求等等)、自由的、时间的、金钱的等等…… 已足以痛加检讨,检讨之下,虽然“并不因此对人类绝望”,但是对“碰”、对 “寻找”那些“与我们共心通灵的人”,却觉得不宜再花太多的生命了。珍惜余生,反求诸自己,做千秋大业,才是来日无多的智者该做的事。因此我才决定:成品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共同创造出成品,才是朋友的最大意义,其他一切,在此时此地,实在没有什么意义了。
  问候你和新娘子
  敖之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八日
  
  人见人怕鬼见愁
  绝子如晤:
  “万岁评论”第五期又被查禁,又是阁下和我惹的祸。阁下惹祸的文章是《钱学森所代表的问题》、《头发政治述奇》两篇;我惹祸的文章是《五四没有这种精神!》、《老兵永远不死,因为要做老牛》两篇,阁下与我共同的罪名是“攻汗政府,公然为匪宣传,挑拨政府与人民情感,严重淆乱视听,足以影响民心士气”。这罪名不轻,幸亏阁下与我,身背此类大中小之罪,盖有年矣;一身是毒,毒得有免疫性矣。所以罪上加罪,也不过戴帽子者谆谆,被戴帽子者藐藐,一切也没什么了不起矣。
  有趣的是国民党动辄说我们“影响民心士气”,我真有“臣惶恐”之感。“臣惶恐”者何?有二极端说法:一、民已无心、士已元气矣,又何来影响之有?二、民心如火、士气如虹,被我们影响了这么多年,却丝毫奈何不了其火其虹,又何来影响之有?所以,正反二说,皆不足以为我辈光宠,说吾侪“影响民心士气”,真是太抬举我们了,我们真是不敢当不敢当了!U们,我愿同他们直接谈判,他们有本领欺负我好了,不要欺负小生意人。出版商听了,如释重负,赶忙把话传过去,不料回话竟是:“没人敢同李敖那家伙见面,因为见了面,后患无穷,跳到黄河也洗不清广看到了吧,绝子阁下,他们国民党人人怕我三分、寒我六分,他们只敢在背后跟我来公文政治,可是不敢当面同我“沟通”,因为怕翻在阴沟里!
  做人凶狠到这种人见人怕鬼见愁的境界,亦云高段矣!
  敌人以外,党外人士也一样。党外人士,不论老中青,通通对我敬而远之。流传的说法是:“李敖是得罪不起的,但跟他也无法不做朋友,因为做他的朋友固然怕怕,做他的敌人更是怕怕。只好敬而远之,虚与委蛇,不要被他流弹射到,就阿弥陀佛了!”唯一大家尚堪自慰的是李敖很够朋友,疏财仗义、侠骨柔情,所以一般说来,大家都很安全,只是不小心会被他棒喝一下,不过只要是他朋友,就会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并不严重。
  清朝彭玉麟对联:“烈士肝肠名士胆,杀人手段救人心。”我在中学就读到,颇喜其正直与剽悍。爱因斯坦说现在世界最缺乏的是善意与力量的结合,有善意者多无力量,有力量者多无善意,我觉得我自己真是这一结合的一个样板。可惜的是,堂堂湖海之士,只合在小岛称雄,真是他妈的!
  敖之
  一九八四年六月十六日
  
  善有恶报又何妨!
  廷昱:
  延朝狱中接风你大嫂,所提范滂之言,在军法处那种接见的限制里,是说不清楚的。廷朝的用心,细查《后汉书》范滂传,可以明白。范滂传说:
  建宁二年(建宁是汉灵帝年号,二年是公元一六九年),遂大诛党人,诏下急捕滂等。督邮吴导至县,抱诏书,闻传舍,伏床而泣。滂闻之,曰:“必为我也!” 即自诣狱。县令郭揖大惊,出解印绶,引与俱亡(想一起和他做通缉犯)。曰: “天下大矣,子何为在此?”滂曰:“滂死则祸塞,何敢以罪累君,又令老母流离手!”其母就与之诀。滂向母曰:“仲博(范滂字孟博,仲博是他家老二)孝敬,足以供养。滂从龙舒君(范滂的爸爸范显,故龙舒候相也)归黄泉,存亡各得其所。惟大人割不可忍之恩,勿增感戚。”母曰:“汝今得与李、杜(李膺、杜密)齐名,死亦何恨!既有令名,复求寿考,可兼得乎?”滂跪受教。再拜而辞。顾谓其子曰: “吾欲使汝为恶,则恶不可为;使汝为善,则我不为恶!”行路闻之,莫不流涕。时年三十三。
  范滂这次坐牢,不是第一次,他在汉灵帝爸爸汉桓帝统治时代,就坐过牢。《后汉书》记录如下:
  后牢脩诬钩党、滂坐系黄门北寺狱。狱吏谓曰:“凡生系皆祭皋陶。”滂曰: “皋陶贤者,古之直臣,知滂无罪,将理之于帝(这个“帝”不是皇帝,是“上帝”,司马彪《续汉书》党锢传中明写是“上帝”;袁山松《后汉书》明写是“天”);如其有罪,祭之何益!”众人由此亦止。狱史将加掠考,滂以同囚多婴病,乃请先就格(“格”是刑具、刑架),遂与同郡袁忠争受楚毒。桓帝使中常侍王甫,以次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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