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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4-10李敖系列之4李敖书信集-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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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的,是一种既勇者又达者的从容(甚至不妨伴同一点喜剧性的玩笑)。到了这一段数,才是人生的“极高明”的境界。 写到这里,回顾一看,发现全信都太大道理了,你读来一定不够轻松,决定再写一点轻松的。 你走后第二天,贵本家刘永偷渡到了香港,“乾隆爷”毕竟有办法,他可以“如‘出’无人之境”,使国民党颜面丢光。他到香港后,招待记者,发表三段名言如下:
  一、“留在台湾,我已经没有前途,要是进了监狱的话,更是死定了。”
  二、(在被问“你在台湾承受很大的压力吗?”之后)
  “不止是我,其实每个有关的人都受到压力,就是法院也有他们的压力。”
  三、“除非这世界上再没有其他容身之地,我或许会考虑去台湾的。
  刘永在香港招待记者是二十三日,同一天在台北,贵本家刘家昌也招待记者,报上说他: 在台北市福华饭店四楼举行记者会,郑重说明他最近赴港,确实与治安单位实施的扫黑行动无关,他强调自己与不良帮派分子毫无关系,成立欧帝威公司的目的,是为了灌制歌曲“大中华”唱片,至于公司其他成员过去的素行,他并不清楚。
  刘家昌同时指出:二十多年来,他先后写了二十多首歌曲,教过一千多学生,作为一个艺人、作曲家、导演的他,却一再因为舆论界不实的报道,受到社会大众及亲朋好友的误解,使他由伤心、痛心、而转为恶心,因此,他已决定不再留在台湾从事艺人生涯,准备结束在台湾的演艺事业,“心碎地走了”!其实,刘家昌既未“心碎”也没“走了”,不但没这样,反倒为国民党党营机构中影公司立刻拍起“洪队长”(这次因扫黑而被黑道打死的警察)来,以致群情愤激,纷纷打电话到中影去骂。可见国民党借扫黑以欺天下属实,事实上,扫黑只是“治安秀”而已。我在前天(三日)的《发扬周刊)上发表“从杀人灭口到抓人脱罪”,就指出国民党指使黑社会去干掉江南,本来以为做得干净利落的,但是想不到美国联邦调查局和警察局并非饭桶。他们居然能够得到旧金山地区华人社区的协助与合作,抽丝剥筋,使凶手呼之欲出。这时国民党慌了,唯恐在美方宣布凶手姓名时候,这些凶手还在台湾纳福、还在台湾逍遥,那时必将无以自解于天下,于是突然发动“一清专案”,借扫黑为烟幕,先使陈启礼他们落网。(这也就是抓来抓去,所抓的对象都以竹联帮为主的缘故;也就是陈启礼被抓第二天即移送调查局秘密侦办的缘故。)这样先把人抓起来,有许多好处:第一、不会在美方宣布时过窘(上帝作证,我老K并非无能之辈,我们也能抓到坏人,也不掩护坏W);第二、人扣在手里,可防泄密、可防凶手在心有未甘时掀出真相;第三、对凶手、对美方,都有讨价和谈判余地……正因为真正原因在此,所以,扫黑行动在一夜之间脱黑而出。我并非说国民党绝无扫黑的其他理由,我是说在许多方面,黑道其实是国民党的同路人和猫脚爪,对国民党来说,并非大害,国民党并无雷厉扫之的必要。如今一反常态而扫之,除了在为自己脱罪外,实在看不出有什么其他意义。黑道被国民党纵容了几十年了,这样的扫法,只是促成黑道的新陈代谢而已,绝无斩革除根的可能,国民党当然深知这一点,所以,扫黑扫黑,一言以蔽之,“治安秀”而已。历来黑暗的统治者都会“杀人灭口”;如今国民党杀人无名,只好“抓人脱罪”以欺天下。今天(五日)报上有竹联帮新任堂主出现,这就是我所说的只是促成黑道的新陈代谢而已,扫黑云乎哉?(到今天为止,竹联帮查获到案的手枪,只有四把,主力军火,全没破获,破案云乎哉?) 这些消息以外,昨天(四日)(中央日报}有消息如下:
  萧孟能王剑芬
  涉嫌违反总动员法起诉
  (本报讯)近年官司缠身的萧孟能,因在处理债权时,曾收受王剑芬给他的美金支票,两人昨天被台北地检处依违反总动员法提起公诉。
  萧孟能六十四岁、王剑芬四十六岁,七十二年间王剑芬为清偿与萧孟能间的一笔债务,签发美金一万元(纽约林肯银行)支票共两张,交萧孟能收下,有违反总动员法禁止美金买卖的规定,案经刘会云提出告诉。
  下午《大华晚报》、《民族晚报》也有同样的新闻,屠申虹口中(台北市民刘会云),毕竟神通广大,我决定把你的告发状,给发表出来,看看萧孟能、王剑芬他们在干些什么也!(写了半天,原来这才是最轻松的!) 敖之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五日午
  
  谁来激烈?
  崇五老伯
  岫容伯母:
  真是好久不见了!没想到阔别这么久,也没想到府上已迁到中和乡!
  谢谢你们的贺年片,谢谢“全家问您好”。我今年忙得竟一张贺年片也没寄,失礼透顶,千万请原谅,请原谅!
  孙智囗已于去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在美国结婚,新娘子是裕珩兄同班同学温撷云,他们真可说是“有缘千里‘去’相会”!今年一月三十一号,我收到囗寄来的一封信,里头附寄了一份美国《侨报》的巨幅社论,是替《文星》被查禁“呼冤”的,可见此次“文星事件”影响之大。
  我已于本月一号正式离开文星书店,其中原因,不说自明。我现在也无路可走,只打算印点自己的书不惹麻烦或少惹麻烦的书,混混饭吃而已。
  今晚读崇五老伯十二年前写的那篇《丁先生言行侧记》,读到:
  辛亥革命成功后,民国建立,先生应选为国会议员。民国二年,宋案发生,袁世凯将不利于民党,对国会议员中之民党分子,尤视为眼中钉,时先生族人某游宦京师,日哓哓于先生之侧,力劝先生委曲以缓祸,先生愤然曰:“让老袁把我的头拿了去吧!”
  这段故事,使我感触老半天!丁惟汾先生在这件事情上,真是英雄好汉。当然鼎丞(即下惟汾编者注)先生活到今天,不必再“委曲以缓祸”了。因为在 “民党”当政的今日台湾,“委曲以缓祸”的,当然不会是“民党”啦!
  我在旧书摊上,买到一本《中华民国大学志》,上有鼎丞先生亲题送人的字,颇为难得。
  我建议岫容伯母不妨以“坐牢资历赛过王崇五”的经验,写一点狱中的回忆,我深信那将是中国人权史、狱政史的好材料,对将来社会的改革,必将大有裨益。
  崇五老伯也应尽快把中共早期党史的“独得之秘”(如吴廷康、杨明斋等人的媒介作用等等),整理出来,对“知己知彼”的工作上,当大有帮助。目前,“知己知彼”的工夫,做得实在不够。政大教授王健民写了《中国共产党史》三巨册,拿到中正书局卖了一天,就不准再公开卖了!此事王健民现在还在力争中。准此以观,在“知彼”的“标准”和“公开度”还没明确以前,崇五老伯欲把“独得之秘” 印行问世,似亦非得先取得“特准”不可也!
  草草奉上几句,聊表感怀之意。改日当亲去府上。面候起居。敬请
  双安 并祝
  裕珩兄嫂及阖府青少年男女士大好!
  李敖 敬请
  一丸六六年四月二十日夜四时三刻
  二、再寄王崇五夫妇
  崇五老伯:
  七号(周末晚上)承赏饭,自当如约前往,先致谢。并请转告伯母,千万要吃 “家常便饭”,一如往例最好。过去我在府上吃饭,每次都吃得最饱,这还是因为 “祖籍山东潍县的关系”人家是“乡音未改”,我则是“乡味未改”也。
  只有伯母做的饭,最能有“乡味”,我这个结论,您该是最好的证人。
  最近我又被在朝的和在野的“思想警察’们大围剿,至有以“卖国”相诬者,真是千古笑谈!“国”岂易“卖”也哉?尚有“国”可“卖”也哉?
  久不读旧诗,今晚心血来潮,特抄陆放翁《过广安吊张才叔谏议》,聊寄今古相知之意也!
  春风匹马遇孤城,
  欲吊先贤涕已倾。
  许国肺肝知激烈,
  照人眉宇尚峥嵘。
  中原成败宁非数?
  后世忠邪自有评。
  叹息如人真未易:
  流芳遗臭尽书生!
  此请
  双安并颂
  阖府大吉
  李敖 敬上
  一九六六年,又是五四了!
  
  我怎样给王尚义擦屁股
  亲爱的小姨:
  二十一号晚上你和康日来看我,正巧一位民意代表请我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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