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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设想,既包括国内的改革,又包括对外扩张。在计划中,蒙古人民,无论
是贵族还是百姓,都将注意力和精力完全投入其中,并为他的统治成功做出
重大贡献。①
大汗在1251年的忽邻勒台之后很快就首次宣布了他的改革措施,其目的
②
是要保证中央政府自由利用帝国的财物并削减诸王和官员们无限制的征税。
作为第一步,蒙哥废除了自成吉思汗时代以来所发布的象征权力的牌符、印
章和札儿里黑(诏旨)。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从他的对手那里夺取帝国的资
源,使他们不能继续未经许可就占用物品和劳役。他还严格地限制了他们使
用站赤即驿站系统。诸王、官员、宗教的显要人物和斡脱商人早已习惯利用
站赤为他们的个人需要服务,这妨碍了帝国驿传的使用,还增加了被分配去
维护驿站的平民家庭本已沉重的负担。此后,只有官方授权的个人才有权力
使用这个系统。分地宗王的权力也受到严密的监视,如果没有首先与帝国宫
廷协商,他们再也不许对他们私人领地中的百姓随意召集和征税。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蒙哥在他整个帝国里对估税和征税制订了统一和固
定的体系。作为保证最大征税量的措施,大汗发布旨令,在已归属蒙古人统
治的领土内恢复经济;在各个战场,破坏和屠杀要控制在最小程度;遗弃农
耕地和被破坏的城市对帝国国库毫无益处。
这些改革的效果是很难衡量的。的确,1258年对报达的掠夺表明破坏性
的行为仍在继续。但即使旧习性非常顽固,蒙哥仍在认真地努力去阻止对定
居地区进行不必要的破坏。事实上,严重违反旨意的蒙古官员受到严厉处罚。
1258年的某个场合,大汗鞭打了他儿子阿速带的随从,原因是在汉地干涉农
业活动。同时,他对从汉地农民的菜园里抢夺蔬菜的官员处以死刑。在另一
事例中,一名被控谋杀了一个波斯平民的蒙古万户长在犯罪地点呼罗珊的城
市徒思的城门前被处死。①
复兴的计划也产生了一些实际效果。1219—1223年间遭到严重破坏的突
厥大城市的经济生活恢复到了被征服前的水平;中原的一些区域,例如河北
的邢州,也被重建。为了支持这次改革,蒙哥将斡脱商人置于控制之下,大
幅度减少宫廷的支出,并且成功贯彻并实施了新的税收措施。分地内部的状
① 据1254 年访问蒙哥的鲁不鲁乞记载,蒙古人因他们的成就而骄傲,他们的远征将使世界上所有的人向他
们投降。见'87' 《出使蒙古记》,第149—150 页。
② 这些措施的相同记载见于'653' 《元史》,第45 页;'19' 《世界征服者史》,第3 卷,第75—78 页;'18'
波义耳译本,第2 卷,第598—599 页。
① '653' 《元史》,卷4,第51 页;'403' 《史集》,第15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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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的资料是有限的,但是只要大汗感到帝国利益受到危害,他就会对这些领
域进行干预 (详细情况见“忽必烈与中国北部”一节)。
蒙哥不是出自道德的考虑,而是为获得并控制支持扩张计划所需的资源
而减轻和调整他的臣民的负担。他打算同时对南宋、高丽和西亚展开大规模
的进攻,这样,从掠夺成性的诸王到逃税的农民,任何妨碍和阻止物资流动
的人都会引起蒙哥的愤怒和憎恨。在计划中,平民仍然被压榨,但这是在一
个正规和有系统的基础上,并且限制在帝国代理人的管理下。
通过将内部的改革和新一轮扩张相结合,蒙哥完成了两个较为重要的目
的:首先,他使分裂的蒙古的统治精英忙于准备和实施军事作战行动;其次,
以为军事行动取得物资为名,他使权力集中于中央,因而得以巩固对汗位的
掌握。在这些情况下,对不满的诸王来说,在帝国贯彻成吉思汗命令他的人
民去征服世界的遗愿时,是很难对蒙哥的权力发起挑战的。多数蒙古人,不
管他们在其他问题上有什么分歧,通常都同意蒙古帝国的主要使命就是征
服。
无论这些政策中有多少是为自己利益服务的,都不能认为蒙哥只不过巧
妙地利用成吉思汗的言语和声望来为自己的个人利益服务,他看上去是真诚
地相信蒙古人有一个伟大的使命——统治全世界,并且对他来说,使他祖父
的遗愿化为现实是义不容辞的。
动员
为了确保进一步的征服战争所需的物资,蒙哥要求进行新的并且精确的
全国性人口调查。这次人口调查旨在认定并动员帝国的财富和人力以投入战
争,因而将牲畜、果园、原料(例如铁和盐的储备)还有人都列入清单。无
论是调查范围还是严密程度,蒙哥的统计清单都超越了以前窝阔台和贵由的
成就。①
在中原进行的调查始于1252年,是在蒙哥派驻马合木·牙老瓦赤机构里
的代表不只儿的指导下进行的。在1255、1257和1258年进行的补充调查弄
清了流动人口的数字,并对新近投降地区的居民进行登记。在西亚,人口调
查由阿儿浑阿哈负责。他与大汗的私人代表密切合作,在阿富汗、伊朗、伊
拉克以及外高加索进行调查,时间在1253和1258年间。在金帐汗国所做的
登记最初于1254年发出命令,事实上统计在1254年开始于北高加索,1259
年在斡罗斯公国最北端的城市诺夫哥罗德达到高潮。
在这次调查里,就像以往一样,进行人口调查的队伍由大汗、各地区的
汗以及其他有关的皇室成员的代表组成。积累起来的资料登记入册,调查一
结束,就直接呈送给蒙哥。因为最新的人口调查数字都在控制之下,中书省
能够对他们预期从特定地区或者附属国所得到的征税数量和军队征兵数目做
出合乎情理而又精确的估计,这样使地方势力很难克扣应当上缴中央的资
源。
按照马合木·牙老瓦赤于13世纪30年代在突厥斯坦创立的制度,平民
百姓的纳税负担在被登记的时候就分别确定了。依照他的设计,一共只有三
种基本税:向成年男子征收的人头税(Khubchir,忽卜绰儿),以钱币支付;
① '8'见爱尔森:《蒙古在俄罗斯的户口调查》,第38—5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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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农村人口以实物支付的农业税(Khalan,哈阑),以及在城市的市场和许
多关卡所有商业交易以现金收取的商业税(Tamgha,探合)。①
根据当时的穆斯林编年史家的详细叙述,忽卜绰儿是在帝国的每一处按
照个人的支付能力而确定征收的。最初的税率在每年穷者1个第纳儿和富者
11个第纳儿之间。但在事实上,这种方案只在最初制定和进行试验的地方—
—帝国的伊斯兰地区实施过。在中原分等课税的原则被保留下来,但忽卜绰
儿(汉语科差或差发)的几个重要方面被修改,以适应汉人的习惯。在那里,
收税以家庭为基础,而非个人,而且交纳珍贵物品,特别是丝绵以及白银。
而且,最初每户每年为六两白银和半斤丝绵的最高税额,很快就减少了。蒙
哥时代的科差,除了用白银交纳的部分数量增加了之外,与耶律楚材 1236
年进行的税制改革以后的情况差不多完全一样。
为了促进这项赋税的征收,蒙哥做出努力,在帝国各地,至少在那些已
②
经有了货币经济经验的地区,投放更多的货币进入流通。在中原,根据皇帝
的命令,在1253年建立了一个纸币流通的管理机构(交钞提举司)。毫无疑
问,根据1254年鲁不鲁乞在哈剌和林所观察到的实例,交钞提举司实际上发
行过纸币。但汉文史料没有指明这种货币的流通范围和支付科差款项的作
用。然而,正如鲁不鲁乞在他著作中的某个地方特别提到的那样,汉人定期
向他们的领主交纳不明数量的丝绵,以及15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