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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田喜厨-第2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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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初追魂老大许诺她,只要交出玉佩,或是说出玉佩的下落,就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她不但没答应,还把那些杀手都戏耍了一遍,也是因为如此,才惹怒了那些杀手,差点丧命。”

    他真的没想到,沈袭玉那样爱钱,居然会为了自己连命都不要了。

    昔日两个人因为意见不合,分手离开,他一直以为只有自己在付出,他一直以为她照样过的潇洒是因为她不曾真正爱过他。

    但是直到今天他才知道,他错了。她爱他,就如同他爱她一样,把彼此都当作性命来爱的。

    她可以为了保护他连命都不要,他亦可以为了她宁可损失影卫大半力量,也要血洗飞燕门。

    这才是真正的爱吗?这样刻骨铭心,这样让人牵肠挂肚,这样让人难以忘怀,它拥有毁天灭地的力量。恨的时候,巴不得全世界的人都为仇敌,爱的时候,觉得连王忠那老匹夫都可爱起来了。

    “文弟,告诉我,她在哪里,我要见她,我现在就要看见她!”赵启浩激动起来。

    “她现在不在南梦国,你恐怕是见不着了,不过我们约好了,七日后会在翠薇居碰面。”

    “她不在南梦国,那她去哪儿了?”

    曲文在被子下面摇头,突然想到赵启浩看不见,便连忙出声道,“她只说必须要去烈日国一趟,其它的都没有说。”

    “胡闹!烈日国现在与我天启国正处在紧张状态,随时都会开战,她去那儿干嘛?是去送死吗?不行,我得去把她找回来。”

    曲文紧紧皱着眉头,在袖管里摸索着掏了些东西,掀开被子一角,递给赵启浩看,“王忠那个死太监,每日都会将你的行踪禀报给父皇,这是最近我拦截下来的,你如果要去,恐怕不太容易。”

    赵启浩看着这一张张纸条上面写的信息,不由大惊,他原以为影卫很安全,没想到王忠的势力也不可小觑,这些信息虽然含水量很大,但是也触及一点表理了。

    天启帝本来就多疑,个性更是宁可错杀一千,不会放过一个,这些纸条到了天启帝手里,对他实在太不利了,他可没有忘记,父王和母亲还在皇上手里呢。

    他神色有些复杂的看着曲文,“文弟,你这样帮我,不怕你父皇怪你吗?”

    曲文摸摸头,狡猾的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明亮的笑容晃花人眼,“我只不过是一个傻子,我怎么帮你啊,父皇是绝不会怪一个傻子的,就算王忠怀疑,他也没有证据呀。”

    “好,有你帮我,我就有办法,既然你这样信任我,我也不瞒你,这南梦国也有我影卫人手。明日你我一起出去喝花酒,既然他喜欢跟,那就带上他好了,省得他还要费尽心机暗自跟踪。到时候我让影卫中找一个人与我身形差不多的,扮成我的模样即可。”

    曲文看赵启浩满脸坚决,估计是八头牛都拉不回来了,他其实也有点担心沈袭玉为什么一定要去烈日国,虽然沈袭玉现在有功夫在身了,但如果一旦被烈日国人发现了他们是天启国人,麻烦可就大了。

    关键他是个“傻子”也帮不上什么忙,只能干着急。

    如果赵启浩真能前去,有影卫的帮忙相信一定会安全的把小玉带回来的。

    “我听小玉说,他们会搭一个从南梦国到烈日国贩卖粮食的商队,清晨动身的,你如果去追,快马加鞭,想必明天就能追到了。”

    烈日国由于地处干旱,常年在烈日之下,所以稻谷基本都是种不活的,但是他们有他们的盛产,于是南梦国商人便想到了将南梦国的粮食运到烈日国去,用南梦国最便宜的东西去兑换大量烈日国的特产,再带回南梦国高价出售,以此赚取差价。

    从南梦国到烈日国有一条著名的死亡之路,除了神出鬼没的沙漠强盗之外,还有不知道何时会出现的龙卷风,或是白天热死人晚上冻死人的诡异天气,或是随时会出现的饥饿的烈日狼。

    ps:

    说实话,其实我还是蛮喜欢单纯的傻傻的曲文的

    。。。

325、野蛮文化

    在这些危险里面,最大的危机就是烈日狼,它们成群结队,浑身的皮毛犹如鲜血一般,最厉害的是,它们会口吐火焰,生性凶残,一旦见了血腥,必是不死不散。

    其次便是沙漠强盗了,这些强盗神出鬼没,个个武艺高强,而且有些还擅长驱驶烈日狼,那就更不得了了。

    所以商队一般都会请功夫好的镖师来押镖,这次周康等人就是以镖师的名义上路的,而沈袭玉则是自称是从南梦国归宁回来。

    烈日国虽然与天启国关系紧张,但与南梦国和西泉国却都是友好邻居,也有通婚的行为存在。原因无它,因为烈日国气温太高,根本不适合粮食作物生长,西泉国地处水泽,也不太适合粮食生长,这两国的粮食基本上都是从南梦国进口的,当然他们也不需要花银子,而是用各国的特产兑换。

    烈日国虽然不适合长稻米小麦,但却特别高产宝石金银矿石之类的,这些东西在烈日国就跟满地的垃圾一样多,根本不值钱;而西泉国因为接邻大海,多处水泽,所以以海产闻名,如果南梦国的百姓想吃海鲜,那就得拿粮食去西泉国交换了。

    临走的前一天,周康终于找到一位经常行走于南梦国和烈日国的老商贩,花了大把的银子,才说动他来教沈袭玉烈日国的风俗,还有几句烈日国的俚语,防止必要之需。

    沈袭玉坐在骆驼上面,头上戴着防风沙的帷帽,心里却是将烈日国的一些风俗民情在脑海里过滤了一遍。

    烈日国以前只是一个小小的部落,后来逐渐吞并其它部落,才慢慢发展成国家形式,人口不足十万,还抵不上天启国某个县的人数。

    烈日国只有一个姓。就是金,因为他们地处炎热地带,日头似火,火主金,便在最初时定下国姓为金。

    金姓只有皇室和富商才配拥有,一般平民或是奴隶根本没有姓,只有名字。不得不说的一个小趣闻,因为烈日国行使的是走婚制度,所以很多人的名字,尤其是平民或者奴隶。名字大多起的随意,都是以母亲产子的地点或是气候来命名的。

    烈日国男子粗狂彪悍,女子野性放荡。男子基本上身都是**着胸膛不穿衣服的。下半身则只穿一件兽皮裤子,赤脚。颈项、手腕、脚腕上都戴有纯金镶宝石的金环,很细很多个;女子上身也只有兽皮抹胸,下身是短而小的皮草短裙,手腕和脚腕上面都系许多个金铃铛。走起路来叮叮当当的。

    这个金铃铛除了装饰品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当烈日国女子看上了某个男子,便可将自己手腕上面的铃铛取下一个来,交与男子,算是定情信物。也是求偶的信号。如果男子亦很喜欢此女子,就要把自己身上的金环取下来一个,送给女子。这样就算两情相悦了。那就可以约好了地点和时间去滚床单了。

    如果男子接了金铃铛却没有回送手环,则说明他还在考虑中,如果男子最后考虑的结果是不愿意,那就要再买一个金铃铛,加上原来的。并作一对,奉还给女方。首先是抱歉,偶对你没意思,其次是预祝你下次可以觅得佳偶。

    换言之,男方亦然。

    在烈日国,就算你不喜欢对方,也不能随意拒绝对方的定情信物,这是不敬的行为,会受到烈日国百姓的指责的。

    烈日国很少有人穿棉或是丝绸缎子的衣服,原因只有一个,你想棉丝绸这些都是需要棉蚕丝去制作的,烈日国常年高温,这些农作物根本无法生长,当然也就无法制成棉丝绸缎之类的,这些东西和粮食一样,都是靠进口的,十分昂贵,一般只有大富之家和皇室才穿得起。

    大多数平民或是百姓,穿的都是手工缝制成的兽皮。

    在四季城,因为一日会有四季的缘故,多数人会随时准备一件毛大衣,晚上冷了之后,便披上,等第二天热了再脱下来。

    所以如果进了四季城,看见那些人**着身子,手上却拿着一件毛大衣,根本不必惊讶,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

    烈日国还有一个有趣的习俗,这里没有固定夫妻制,流行的是走婚。

    只要男女双方成年了,看对了眼,随时可以滚床单,当然如果非要进行一个婚嫁的仪式,也可以。不过在双方玩过“妖精打架”后的两个月里女子不能再与别的男子发生关系,这是为了保证女子有孕的情况下,腹中孩子血统的正确性。

    如果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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