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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义江解读红楼-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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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揣摩作者的心态,也不大对头吧?    
    4。说从前锦衣玉食,辜负了长辈们的“教育”“规训”,“以致今日一事无成,半生潦倒之罪”云云,说贾宝玉还可以,说曹雪芹符合实况吗?“无材补天”、“不堪入选”是他自己不争气吗?还是家庭剧变,客观上断绝了他做大事业的路(清制:三代内有重犯者,不得参加科考)?    
    5。“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不肖,则一并使其泯灭也”。我每读到这些话就纳闷:曹家被抄,举家北迁时,雪芹尚在“学前儿童”年龄,那么“闺阁中”“当日所有之女子”,他又如何能“念及”呢?何况,“十二钗”有极大虚构成分,连钗、黛都被视作作者之“幻笔”,哪会都是真有其人?    
    6。《凡例》在前面已声称“此书不敢干涉朝廷”,“盖实不敢以写儿女之笔墨唐突朝廷之上也”,这里又说“本意原为记述当日闺友闺情,并非怨世骂时之书矣”;当作他讲真话看,是明显地在误导读者,当作替作者打掩护看,一再声明“此地无银”,则又实在是在帮倒忙。    
    我想,如果脂砚斋等批书人不是长期面对的只有一部书稿,而能经常与雪芹见面,彼此交流交流,恐怕许多误会和不恰当的提法,就有可能及时纠正或避免了。(六)等待作者做的事一件也没有做成。    
    还有些等待雪芹删补或分回的批语,也一直保留着,不见有任何反应。    
    如第十三回批“另设一坛于天香楼”句说:    
    删却!是未删之笔。    
    从命令式语气看,可知是对作者有权威性的畸笏叟加的。他“命芹溪删去”《秦可卿淫丧天香楼》情节,可在写祭奠场面时,又说出“另设一坛于天香楼”这样“招认”真相的话,自然以为未删干净。但批语和正文都原样一直保持着。    
    第二十二回批惜春灯谜后断尾说:    
    此后破失,俟再补。    
    此回未(补)成而芹逝矣,叹叹!——丁亥夏,畸笏叟。    
    这更证明雪芹逝世前,并未着手去做小说的修补工作,否则,要补全这小小的“破失”结尾,又有何难(而且还是自己写过的)?    
    第十七、十八回未分,是一长回,十九回无目。己卯、庚辰本长回前有总批说:    
    此回宜分二回方妥。    
    作者生前也没有分开或重新拟目,庚辰本以后的诸本,将此长回一分为二,那是后人分的,所以不同的本子,分法并不一致,回目也各异。    
    第七十五回总批:    
    乾隆二十一年(1756)五月初七日对清。缺中秋诗,俟雪芹。    
    从对清、加此批之时起,到雪芹去世(1764),等了八年,也没有等到。说句笑话,简直就像曹雪芹被调到国外工作去了。    
    梅节兄八十年代初曾写过《曹雪芹脂砚斋关系发微》一文,论说雪芹晚年对脂砚斋的疏远和对《红楼梦》的冷淡,怀疑二人是“某种雇佣关系”。我不敢作如此大胆的推断,以为雪芹还不至于对他自己花了那么多心血写成的书会如此不关心,冷漠置之,而是出于一般人也常常会有的原因。    
    雪芹晚年独居“寂寞西郊人到罕”(张宜泉诗)的荒僻山村,要为妻儿一家生计奔忙,且与脂砚斋等人交往不便;特别是书稿早已写完交出去了,要等脂砚斋等人将全书初步整理誊清好返还给他后,才来做填缺补漏和修改订正的扫尾工作。可是整理者却一直没有交还书稿,主要是因为八十回后断断续续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既无法继续抄出,又不好向雪芹交代。他们很可能含糊其辞,没有对作者讲清此事,强调事情的严重性和紧迫感。或者即使雪芹知道了,也必然先会等待将丢失的稿子找回来,哪有马上就动手重新补写的心情。对于一个只有三十几岁的人来说,也不会感到事情的严重和紧迫,不是很自然地觉得来日方长吗?谁又料到这已是雪芹短暂的一生的最后旅程了呢?    
    总之,我想,雪芹与脂砚的关系,还不至于那么糟。但梅节兄的说法中有一点我们是有共识的,也丝毫不存怀疑,即曹雪芹晚年确实没有在写作或披阅《红楼梦》。


第三部分 为何虚拟石头作书第22节 元春省亲是否即康熙南巡

    读到一篇报上文章,以小说中元春省亲情节为例,来证明《红楼梦》是写曹家真事的。文章以为元春判词称“二十年来辨是非”,是隐指康熙皇帝南巡,曹寅最后一次接驾,在康熙四十六年(1707),至雍正五年(1727)雍正下旨问罪,抄曹的家,恰好二十年。又“虎兔相逢大梦归”,谓指康熙死于寅年(虎),紧接雍正开元之卯年(兔)(此说早有人讲过)。又有十六回脂评称:“借省亲事写南巡,出脱心中多少忆昔感今!”因而认为小说中省亲之元春,实则即南巡之康熙皇帝。    
    我不想否认曹雪芹很想在自己的书中,说说当年曹家的泼天盛事——祖父曹寅亲自接驾四次,以其江宁织造署为行宫的荣耀。但此事太有名了,绝不能写。写出来,稍留意于时事见闻的人都知道这是谁家的事,这一来,“真事”也便无法“隐去”了。不写又不甘心,也难以充分表现荣国府“烈火烹油,鲜花著锦”之盛况,不得已,只好编造一个身为贵妃的女儿恩准回家省亲的热闹故事,并借赵嬷嬷与凤姐等谈论省亲事,扯到“当年太祖皇帝仿舜巡的事故”,又随口带出小说“前半部不写者”(脂评语)的江南甄家,以“独他家接驾四次”这句话,来“点正题正文”、“大关键”、“大节目”(脂评语)。这些都是作者煞费苦心的安排。    
    那么,写元春省亲是不是写康熙南巡呢?    
    可说是,也可说不是。说是,因为在听到省亲消息时安排聊天情节,就为了说出“接驾四次”真事来,为了点正题。再说,在贾府内修建大观园,可比作将江宁织造署改修作行宫;元春一路上的仪仗、排场、气派,到家后亲人们的行大礼、谨慎恭肃地启事等等,都与御驾亲临差不多;就连她命宝玉和众姊妹赋诗,也颇似皇上有诗兴,命臣僚们应制唱和。    
    说不是,“借省亲事写南巡”,毕竟是“借”,为的只是借此想象当年的盛况,抒发忆昔的感慨。若当真把元春比作康熙,皇上成了他家的女儿,岂非大逆不道!元春是一个有独立意义、写得很成功的艺术形象。你看雪芹写她对父亲的诉说:    
    田舍之家,虽齑盐布帛,终能聚天伦之乐。今虽富贵已极,然骨肉各方,终无意趣。    
    再看她与祖母、母亲见面的情景:    
    贾妃满眼垂泪,方彼此上前厮见,一手搀贾母,一手搀王夫人,三个人满心里皆有许多话,只是俱说不出,只管呜咽对泣。……半日,贾妃方忍悲强笑,安慰贾母、王夫人道:“当日既送我到那不得见人的去处,好容易今日回家娘儿们一会,不说说笑笑,反倒哭起来。一会子我去了,又不知多早晚才来!”说到这句,不禁又哽咽起来。    
    还有她与宝玉见面一段,话不多,也很感人:    
    元妃命快引进来。小太监出去引宝玉进来,先行国礼毕,元妃命他进前,携手拦于怀内,又抚其头颈笑道:“比先竟长了好些……”一语未终,泪如雨下。    
    这是一个充满温柔亲情的活生生的元春,她泣不成声地把皇宫大内说成是“终无意趣”的“不得见人的去处”,完全像从一个幽闭囚禁她的地方出来一样。这样的形象,如何能与威加海内的康熙大帝联系在一起?说元春是康熙,岂不是完全抹煞了这一形象独立的思想与艺术价值?这绝非曹雪芹的用意。    
    我们详细地分析了这个例子,目的是想让大家对作者宣称“真事隐去,假语存焉”的真正含义和操作方法,有更实际、更深切的理解。《红楼梦》其实就是作者在现实基础上产生的最具有想象力、最大胆的艺术虚构。这不仅仅是对元春省亲的描写,它在小说中不是个别的特殊现象,整部《红楼梦》也无不都是艺术虚构,人物形象如此,故事情节如此,环境背景也是如此。


第四部分 西山文字在,焉得葬通州第23节 西山文字在,焉得葬通州(1)

    ——“曹雪芹墓石”辨伪    
    通县张家湾发现的所谓“曹雪芹墓石”,我以为不是真的。    
    这样说,不是因为七十年代以来,有关曹雪芹的“假冒伪劣”的东西太多,也不是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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