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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份后悔药-第10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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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

    事后,他请被实验者讲述他们的所见所闻。

    许多人都见到了自己一直想见的人,比如已故多年的亲人,比如,上帝。。。。。。当然,看到了上帝,并不代表上帝真的存在。换句话说,这个上帝存在于信仰他的人的脑海中。

    帕辛格教授释放的磁场本身,不具有任何具象信息,人们不过是“心想事成”地见到了埋藏于自己内心深处的渴望。

    看完这段神一样的视频,本来因时差而昏昏欲睡的罗人雁,立刻热血沸腾起来,他表示,自己愿意做第一百零一个被测试者!

    他坐进指定的椅子,面前是深蓝但空无一物的素墙。然后佩戴一个头带,就像是运动员为防止汗流进眼睛,而套在头上的环状毛巾布。

    然而,这不是条普通的头带,在垂直于颞叶部位的地方,藏有释放磁场的芯片。

    罗人雁尽量将心情调得平缓,头脑放空。

    渐渐的,他的意识似乎有些游离,他已经完全不关注实验的事了,因为他看到远处缓缓走来了一个人,身着孔雀蓝的长裙,那种蓝,就像太阳下的世界屋脊西藏大地上,美丽的纳木错湖泊。

    罗人雁的呼吸不自觉急促起来,他迫不及待想看清那张面庞,可是梦里萦绕千百回的她?

    那时候的大姑娘,喜欢用颜色鲜艳的纱巾蒙住脸,来抵挡风沙,这个女人也不例外。

    看到纱巾后面朦胧的脸的刹那,罗人雁双目圆睁,心脏差点蹦出胸膛!

    是她,真的是她!还以为可以忘了她呢!

    原本以为两人可以一路走到白头,怎知青涩而内敛的爱,终究敌不过距离的残酷和父母的压力,但她的温柔乖巧,让如今迫于老婆淫威下的罗人雁怀念不已。

    这半个小时,真是最近这些年,罗人雁感到最幸福的时光之一!

    实验结束了,头带明明已取下,但罗人雁好像魂儿被勾走了似的,久久不愿回归现实。

    帕辛格教授笑着说:“看你的表情就全明白了,什么也不用问了,因为我也是过来人。”

    罗人雁说:“这实验对我的研究非常有启发。”

    “走,老同学,先不说实验的事了,我带你到城里逛逛,顺便帮你倒时差。”

    “还倒什么时差?刚倒过来我就得回去喽,哈哈。”

    r城是帕辛格的故乡,他对每个景点、每栋建筑、每家商店和小馆子如数家珍。他开车带罗人雁去参观了本市最华丽丽的大教堂,国际歌坛巨星席琳迪翁结婚的那座,令人叹为观止。

    可罗人雁对此的评论却是:“我不信上帝,只相信科学。”

    帕辛格本是一片好心,却被噎得说不出话来。

    不过,好在大学时他就已经领教并习惯这位个性同窗的说话方式了。

    他笑笑,又带罗人雁到路边店铺,点了一大份“河狸尾”,请远道而来的客人品尝。

    “河狸尾”是著名的加拿大小吃,因为形状扁扁平平,长得像河狸的尾巴形状而得名。

    其实就是一份热乎乎刚炸好的油酥饼,外头先裹一层有着特殊香味的肉桂糖粉,再淋上甜丝丝的枫叶糖浆、水果、花生酱、巧克力酱或其它调味品。一口咬下去,一股强烈的幸福感从舌尖传递到身体每个神经末梢,就连奥巴马,都一口下去就成了“河狸尾”的忠实粉丝。

    中国人讲究“己之不欲,勿施于人”。帕辛格这可是把自己从小到大最爱的甜品,与同窗分享。

    可是没想到,罗人雁皱着眉头看了半天,才勉强咬了一小口,艰难地咽下去后,非常实诚地说:“这什么玩意儿啊,油饼还弄得糇儿甜,哪有我们那里的牛肉干好吃!”

    帕辛格尴尬地挠了挠头:“呃,我看我还是带你去唐人街找东西吃好了。”

    可是到了唐人街点好菜,罗人雁又说这菜太难吃,也甜了吧唧的,根本不是地道中餐。

    帕辛格委屈地说:“我也不知道地道的中餐啥味儿啊。”

    用改良中餐勉强果腹之后,帕辛格提醒道:“你要买些礼物回去吧?”

    罗人雁这才想起这码子事,他以前出国从来没给家人买过礼物,脑子里压根儿就没这根筋。

    还是帕辛格帮忙挑选了小工艺品,可是罗人雁要买三份。

    “你有几个女儿?”

    “一个。”

    “几位夫人?”

    “呃,一位。”

    “那你为什么买三份?”

    罗人雁“嘿嘿”一笑,另外那一份是给摇摇的。

    他想,这还是生平第一次给老婆买礼物,她应该很开心吧,这回肯定不骂人了,顺便还能掩盖一下自己因惦记初恋而产生的内疚。

    末了,罗人雁还硬拖着帕辛格去郊区的马场痛快地跑了几圈,这玩意儿上瘾,几天不骑就浑身痒痒。

    回程的飞机上,正餐提供的竟然是方便面,把饿了三天找不到合胃口食物的罗人雁高兴坏了,跟空姐要了五包!

    谁能想到,当年他这个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博士,就是靠堆积如山的方便面,加几根菜叶和鸡蛋,熬过了一年又一年!

    没办法,适应能力是差了点儿。。。。。。

107 感情这东西太淘气

    程六朝在冷风中紧了紧领口。

    他不光身上觉得冷,心中更是哇凉哇凉的。

    对他来说,世间最纯洁美好的东西,已经像肥皂泡一样破灭了。连阮亭这样痴情的女子,都会去干三观尽毁的事情,以后谁还能相信爱情呢?

    人生最可悲的事情之一,是在二十几岁的年华,就已不相信爱情。

    程六朝亲眼目睹着那双闪亮的细高跟,从停车场来到公寓楼门口,准备按门禁。

    他可是恭候已久了。

    “阮亭!”

    他的突然出现,让阮亭大为吃惊,瞪圆了她那双描了重重眼线、涂了深色眼影的眼睛。

    而从前,那曾是一双清纯得不染纤尘的丹凤眼,里面闪着能够划破夜空的光明。

    对视的一瞬间,程六朝从她眼里读到了许多许多,但过往的情意如流星一闪而过,更多的是决绝和陌生。

    “什么时候从瑞典回来的,怎么也没通知我一声?”

    阮亭世故地笑了一下。

    年纪不大,眼角居然已有了鱼尾纹的沧桑:“您多忙啊,哪儿敢打搅您啊?再说,我也拼不过您身边儿,人山人海的年轻貌美小姑娘啊!”

    一句话,一个“您”,将近在咫尺的两人之间的距离,拉远了两万八千公里,不,应该是拉到了永远无法再互相理解、并肩而行的距离。

    “阮亭,你别误会,我没什么别的意思。。。。。。”

    “我知道,我不担心,反正你从来就没对我有过意思,你不是两年前就告诉过我了么?”

    程六朝眯起眼睛仔细审视着她:“你现在怎么变成这样了?你以前不是这种态度说话的。”

    “哪样了?我觉得我挺好的,比以前一厢情愿的时候幸福多了!”

    “幸福?你和秦易是什么关系?”

    阮亭对这样的单刀直入感到意外和恼怒,本想发火,但想了想,还是换上一脸轻松地说:“还不是拜你所赐嘛。感情受挫,很容易改变一个人的。还有,我不喜欢你这种质问的语气,因为你没有资格。”

    当年,阮亭对程六朝的痴心天地可鉴,日月可表。

    雨天送伞,感冒送药,划破手指送创可贴。她拼命打工,只为了给他买一份心仪的礼物。

    连旁人看了都说,要是有个妹子对我这么体贴入微,我早就以身相许了,更何况是这么可爱的妹子。这老程的心是石头做的呀?

    然而程六朝那时不知为什么,坚定地认为她是看上了自己家的钱,因此丝毫不为所动。反正自己身边跟她一样的物质女孩多着呐,他凭什么相信,其中哪一个对自己是真心呢?

    阮亭哭过,醉过,努力过,也绝望过,被爱而不得的滋味折磨得憔悴不堪,最后留下祈祷程六朝幸福的千只纸鹤和三大本痴情日记,远走海外。

    沉淀下来的程六朝翻开那些日记,终于明白,自己可能错了,大错特错了。

    如果不是加入了真感情,这些文字不可能看得令人眼角湿润,鼻子发酸。

    接下来,他睹物思人,思念了她两年,常常后悔没有好好珍惜那份水晶般的真心。

    感情这个东西,还真是够淘气的,它来找你,你没理它;结果你去捉它的时候,它又跑得贼快,压根儿不打算回头找你,跑到别处玩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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