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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讲个笑话,你可别哭啊-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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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自己已经老了不少,何况这可不是自行车。但是,再想下去,别说摩托车,就算真是自行车也来不及了。“追!”他出声说道,然后提一口气,箭也似的射了出去。这一追,是他职业生涯中最漫长、最危险,也是最后的一次长跑。

{‘书‘}不出实习小兄弟所料,摩托车开出路口没多久,就拐进了胡同,速度自然也慢了下来。谁能想到有人徒步追摩托车?马三义便是如此不凡之人:他不但追,还发誓要追上。为了实现此目标,马三义拿出了平生第三项绝艺。

{‘屋‘}直到那天,很多人才第一次知道他有攀爬纵跃如履平地之能。胡同里散乱堆积的箱子,随意停放的三轮车,明清两朝的城砖石鼓,破桌子烂椅子,准备盖房用的砖头垛,构成了神鬼莫测的迷宫。在摩托车寸步难行的胡同里,马三义像一只敏捷的猿猴,蹿蹦跳跃,闪转腾挪,翻过三轮车,钻过写字台,在砖垛上来个手倒立,有时甚至还在墙上跑几步。他的这些动作,初看之下似是卖弄,细看都是极实用的。若不用这些动作,就会弄翻这个,踢倒那个,惊起四邻不说,速度也会慢下不少。

马三义就像一道暗色的闪电,在狭窄的胡同里折射着,在又大又圆的月亮下留下骇人的剪影——最后翻过一道山墙,悄无声息地落在摩托车的面前。

听到此处,我抬着头,眼睛都快被天花板上的吊灯晃瞎了,却没有察觉。我眼前所浮现的,完全是那个月夜,穿着墨绿色的警服(或是深蓝色),以鬼神之威仪从天而降的马三义。

接着,马三义向右转身,抡起右腿,裹起一阵烈风,把皮鞋的后跟结结实实地镶嵌在摩托车骑手的头盔上。

因为没有电台,马三义只好用手机叫警车来押人。警车来了以后,开车的警察脸色铁青,见了犯罪嫌疑人,像是见到什么鬼怪一般,表情怪异。马三义此时才觉得精疲力尽,举头看了看,发现自己已经几乎从辖区的西边追到了东边,比第一次追自行车不知道要远了多少倍。想到此处,他再也支撑不住,顾不得警车司机的怪异之处,往后便倒,后面的事情就不知道了。

第二天,他在轮值宿舍醒来,全身酸痛,起不了床。这时候进来一个老领导,马三义抬头一看,不由得叫苦连天。因为此领导最喜欢训导,诲人不倦,一旦说起来就是半天。如果你敢打个瞌睡,他便要就你打了瞌睡这件事再追加个半天。马三义起又起不来,躲又无处躲,只好索性把眼睛一闭,等着听训。

只听得老领导先是叹了口气,接着慢慢地、像是吟诵一首哀伤的短诗一般,低沉地说:

“小马啊,我很悲痛地告诉你,小方牺牲了。”

小方就是那个实习的青头。这孩子既不能打,又不能跑,也不算特别能说会道,老人们都不太看好他。只有马三义年轻时吃过亏,知道人不可貌相,心想给年轻人一些机会,说不定能发现他身上有什么惊人的大才。结果,或许是还没来得及发现,这孩子就死了。那天晚上,马三义刚上天桥,摩托车就启动了。小方立功心切,撒腿就追,弄出来的动静比出兵打仗还大,就差敲锣打鼓了。快到路口时,只见那摩托车以前轮为轴,后轮擦着地面发出杀猪一般的嘶吼,一下子一百八十度掉了个头,一秒都没有停留,就猛然加油撞向了小方。

马三义后来回忆,他在天桥上听见了那声刹车甩尾的轮胎声。也许就是这个声音,告诉他此人非追上不可。

关于马三义此后为什么不能再跑了,有很多种说法。有人说他因为自己的疏忽导致小方的牺牲,伤透了心,不想再跑了。没有比这更没逻辑的说法了。也有人说那一次跑得实在太远太快,伤了身体的根本,跑不动了。这个说法听起来稍微靠点谱。总之,马三义在那之后歇了很长一个假,再回到岗位上时,就变成了一个慢吞吞的中年人。看着他的样子,你怎么也想不出他像闪电一样在胡同里闪动的景象。

不知何故,我觉得我能理解和感受马三义的伤心和灰心。这有点说不通,因为我跟马三义甚至说不上认识,更别谈什么交情了。但我常想,那种拼了命想要做好一件事,却搞砸了另一件事的心情;那种付出了极大的努力和心血去做一件并非分内的工作,却得不到想要的认可的心情;那种想要去培育一颗种子,到头来看到它枯死、卷曲、凋零的心情;那种偶尔想要用暴力来为公正代言的心情:这些都曾经在我的生活里一闪而过,有的闪了好多次,闪得我腰都闪了,我却还没有抓住它们、杀死它们。说到底,我们都只是普通人,即便我们中的一些有神乎其技的异能在身,也只是在“特别普通”和“普普通通”之间画一些模模糊糊的线而已。无论是我这样的上班族,还是马三义这样飞檐走壁、快逾奔马的奇人,都有着各种各样的普通人的烦恼和忧愁,这也是我觉得我能理解马三义的原因。你活在普通人的世界里,遇到的也都是普通人。你在世上行走,走着走着,碰到一个神,他还是个警察,这种事绝无可能。

前一阵子,有个以前的同事结婚,在婚礼现场,我见到了那个客服妹子。我连她的名字都忘了,却还记得马三义的一切。我问:“老板还好吗?”她说老板退休了,心脏不太好,回东北老家养病去了;现在换了个新老板,女的,很厉害,大家都不开心,云云。我又问:“后来见过马警官吗?”答说见过,男朋友(现在已经是老公了)多亏马警官照应,并没有吃什么亏。关于这件事,我没有细问,只是追问马警官的事,但后来的马三义已经是一个平庸得简直愧对“平庸”二字的中年片儿警了,无论如何也问不出什么来。末了我又问:“你男朋友没被马警官抓起来吧?”女孩笑了笑,拢了下耳边的头发,眯起眼睛说:

“没有,马警官还跟老板说,这个孩子要好好地用。现在,他是我们公司的客服经理了呢!”

我想,不管有没有马三义,换不换老板,老板认不认识警察,也不会有愤怒的玩家敢去这个公司闹事了。什么铁腿马三义,还是让他当一个平庸又安定的普通大叔吧。

神拳花四宝

小区南面的花园里,常常能看见一个遛弯的中年汉子。这人是个傻子,嘴眼歪斜,走路一拧一拧的,一年四季永远穿着一身迷彩服。一看见他,就想起花四宝。花四宝也是一身迷彩服,每天早晨在花园里打拳,精神得很。

花四宝死时五十八岁。我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我问过他“四宝”这个名字的来历。有一次我去买包子,看见花四宝在打拳,我冲他叫道:“四爷早啊!”花四宝一笑,说他不姓四,姓大。我问:“那你为什么叫四宝啊?哪四宝啊?”花四宝说一宝也没有,因为是五四年出生的,就叫四宝。他妹妹五七年生的,叫七宝。

花四宝身材魁伟,足有一米九,肩膀几乎是我两个宽。打拳时,迷彩服的袖子总是挽到胳膊肘以下,露出一截粗得不真实的小臂。之所以说是一截而不是两截,皆因为他的左臂比右臂粗得多。伸出左臂,双手握不拢的一段黑炭一般;伸出右臂,既不很粗,又不很黑,亦不很壮,平常人而已。五十多岁的花四宝浑身肌肉一点都不松弛,像头熊。

花四宝的拳,往好听了说,古拙雄浑,一招一式都朴素无奇,刚劲有力。说白了就是笨把式,根本没有招,就是抡起左胳膊,照着白桦树上捆的红毡子,“砰”地就是一拳,也不见树怎么摇晃。从不见他打右拳。我们年轻人每次笑他打拳,他就说:“揍你这样的三个没问题!”

花四宝的死,一点也不像一个世外高人,说穿了是因为一件极世俗的事:房子。

我舅舅跟花四宝从小就认识。之所以不说他们是发小儿,是因为花四宝性格有点孤僻,从感情上说,跟谁也算不上发小儿。舅舅说,花四宝年轻的时候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家的孩子,每天只会下地干活,回家吃饭。不喝酒,不耍钱,不搞女人。也不打拳,那时候。七十年代末娶了媳妇,生下一对双胞胎女儿,日子过得不错。有一回他爸爸喝多了,跟他媳妇说了两句不正经的,好像还摸了一把。正好花四宝起完猪圈回来,撞个正着,就吵了起来。起猪圈是个脏活儿,干完都是一肚子火,老头子又酒后失德,吵着吵着两人动了手。花四宝急了,抡起左胳膊给他爹一个通天炮。

就给打死了。

后来他妈跟妹妹花七宝商量着,这事儿发生在家里,民不举官不究,就说是喝多了撞煤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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