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小说一起看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重生女主播-第25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一边的彭佳听出了一些端倪,却也不敢再问。看来,飞机安全员并不是林振邦的主职。(未完待续)

第二百五十一章:高汤白菜

        “嗯,那就好。伊丽沙白老太太肯定很不服气,哈哈!”林老此时乐得竟象是个孩子,身上那股原本浓厚的肃穆的味道一扫而光。

        听说林振邦赢了哈利王子,林得胜顿觉老怀大慰。一个人老了,该有的都有了,现如今别无所求,只求后辈子孙能继续自已前进的脚步走下去,看来,振邦并没有让他失望。

        要说林老这辈子,什么都好,就算是战争年代,子弹就连在他身上擦肩而过也不曾,如有神庇一般,但是在和平年代,孙女林燕儿的早逝却让他黯然伤怀,恨自已即便能够掌控一个国家,却无法掌控自已孙女的生命。

        不过,这寄托了林家厚望的下一代林振邦,却成了林得胜此时最好的开心果,他的每一点一滴的进步,都是他开心的源泉。

        “呵呵,哈利的奶奶会怎么我就不知道了,反正哈利考试成绩出来之后,那小脸就始终是灰灰的。”林振邦本以无意贬低别人抬高自已,可是他知道自已的爷爷就喜欢听这些,自已一年难得回来几次,因此就尽力地哄爷爷开心。

        哈利王子?英国那位?要不怎么会有伊丽沙白呢?伊丽沙白是哈利王子的奶奶,那伊丽沙白看来就是英国那位女王了?彭佳这么想着,不禁觉得林振邦身上充满了神秘和令人探究的好奇色彩。

        看来,林振邦不论是在做什么,总之也在走一条颇不一样的历炼之路。

        林得胜这辈子都在战斗,起先是和外国人斗。之后是和国内的经济生产斗,再到现在,是和自已年龄斗,在他看来。战斗的每一天,才是生机勃勃、充满趣味的每一天。所以,听说孙子林振邦斗过了他之前的老牌对手伊丽沙白。对孙子的赞赏之情由眼角暴露到了脸上每一条绽开的皱纹里。

        和林老接触越久,彭佳觉得,林老越来越象自已家中的长辈,暴露出了自已的真性情,原本在心里还有一些的生疏和隔离,也逐渐消失。不过,却让她对眼前的林振邦充满了兴趣。

        从辈份上来说。林振邦是林得胜的孙子,是林得胜二儿子林家耀的大儿子,但从年轻来说,他看上去却只比彭佳大四五岁。不过,事后彭佳听妈妈八卦。才明白事情的原委。

        林家耀是林得胜抗战胜利后才生的晚来子,生林家耀时,林得胜已经快50岁了,而林家耀由于接受父亲安排的工作锻炼,到国外留学了好多年,回国后才娶妻生子。因为家族背景的禁忌,林家耀并没有在国外随随便便就找个异国女子或者同为留学生的同学,回国后则娶了林得胜另一位老战友的女儿,到快40岁才生了林振邦。所以林振邦虽然辈份明着比彭佳大了一辈。但事实上,却只比彭佳大4岁。

        至于林振邦又被安排了什么样的工作锻炼,虽然彭佳此时充满了好奇,却知道这个时候不方便问起。而林振邦的生活,也是她无法想象得到的。

        林振邦的父亲林家耀,此时已稳坐国家最高层的九大核心之一。但要再进一步,却有着重重的变数,所以,林家上下,此时甚至比一县之长都要谨小慎微,就连让彭佳多住几天这样的事,也要由孙巡安出面,找到一个可以说得过去的理由。

        午饭自然是和林老爷子一起吃的。师帅本来是坚持不上桌吃饭的,但是在这次劫机事件中,陈强若不是他及时出手,现在也许一家都早已命殒高空,此时已不把他当成普通的司机来看待。林老自然也知道这点,既然是陈强信任的贴心人,又知道师帅是退伍兵,林老一生戎马倥偬,最爱的是自已手下的士兵,在他家里,和警卫员一起吃饭也是常有的事,自然不会让师帅另外开桌。所以,虽然师帅百般推脱,最终还是恭敬地坐在了下首。

        在林家别墅的餐厅里,一套古朴的紫檀餐桌,配上雪白的桌布,再加上餐桌上几样颜色雅致的菜肴,颇是勾起了大家的胃口。

        “来来,陈强,知道你长期住在南方,习惯了南方的饮食,我特意叫厨房今天菜都不要放辣。”林老这么一说,叫陈强心中更是暖意融融,不提今天上午在书房里林老和自已的一番谈话,此时这一顿家常菜就让陈强觉得心里暖暖的,尤其年纪这么大的老人了,还迁就自已的口味,真地和自已的爷爷是一模一样的关心和细心。

        “爷爷,你也太迁就我们了。”陈强道,“其实我们也是可以吃吃辣的。”

        “呵呵,佳佳,红烧肉你敢吃吗?别看这肉肥,但是补脑啊,我呀,每次写完长篇的文章,都要叫厨房给我加个菜,就是这红烧肉。这么多年下来,厨房的大厨也掌握了我的口味,这红烧肉是烧得肥而不腻,入口即化,不怕的话你试试?”

        林老用公筷将一块红烧肉夹到彭佳的碗里。

        “谢谢曾爷爷。”彭佳夹起那块红烧肉放入嘴里,话说这块红烧肉不知道多少人想亲自品尝到它的味道但却不能,而今天彭佳吃到的,却是林老亲自夹到她的碗里的,光这个待遇,就不知道要羡煞几亿人了。

        “味道怎么样?”林振邦有点调皮地问。这红烧肉,可是他从小最爱和爷爷蹭的加菜,在困难时期,年幼的他最喜欢来找爷爷了,每一次来,无论如何也要赖在爷爷家里吃饭,因为会有红烧肉吃。现在虽然吃穿不再象从前那样困难了,但是这关于红烧肉的童年美好回忆却留在了他的脑海里。

        “嗯,非常好吃。就象曾爷爷说的,肥而不腻,入口即化,太下饭了。如果在这吃上一个月,我准会变得让人认不出来了。”彭佳打趣道。

        “哈哈。好。看来小黄的手艺没有退步,年轻人都喜欢吃。巡安啊,以后叫小黄一周给我多加餐一次红烧肉。”林得胜借机来“打动”孙巡安。

        孙巡安为难地道:“林老,保健医生说了。不让你多吃红烧肉,胆固醇高,对血管什么的不好。”

        “哼。什么胆固醇高不高的,你没看我这精神头比你们还好?”林老十分不服气,“我说你啊小孙,你什么都好,就是有一点不好。”

        “啊?哪里不好了?你说我改。”孙巡安一听林老说他不安,顿时紧张了。

        “你的不好啊,就是太听保健医生的了。”林老气哼哼地道。“你可知道,以前在我老家乡下,老人们都说,不干不净,吃了没病。过去缺医少药的。人家老家那些老人个个无病无灾活到八、九十、一百的,我家隔壁的那个雷阿公,吃红烧肉一直活到了102岁。所以呀,医生们的话,不可不信,也不可尽信。”

        “呵呵,爷爷,孙主任也是为了你好。”这个时候,也只有林振邦敢替孙巡安说话了。谁敢反驳林老爷子啊?就连孙主任自已也不敢。只好拼命夹了红烧肉吃,以让林老少吃点。

        除了主食的红烧肉,还有一碟清炒南瓜花,一碟豆腐炒鸡蛋,还有一碟皮蛋炒苋菜,汤则是菜心汤。

        不过。其它菜都是常见菜,惟有这碗菜心汤,是厨师依据孙巡安的意思,用了极品高汤煮出来的。

        彭佳吃完饭,打了一碗盛在大盆里的菜心汤喝,只见颗颗嫩黄的菜心浮在汤里,汤汁清澈,质感清爽,配合上菜心黄白相间的清爽,看着就是鲜爽无比。而汤汁甫入口,更是返朴归真似地充满了至鲜至美的味道。这碗汤,在外面是绝对喝不到的,彭佳尝了一口,便明白了。

        直到有一天,偶然和林老说的厨师小黄结识,彭佳才知道这高汤的做法,竟然是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