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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之道-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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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把把刀在磨刀石上开始发亮。这十八把刀,每一把都象女人的唇,渴欲饮血。那点指上的血,权当祭刀吧。他想。

  ※※※

  李小刀子穿着一身全新的青布衣服,很有点精神。他看了看那匆忙中搭起来的高台,阳光有点刺眼。一个人被绑在上面。他的心不由一紧,那是个女人。

  一个年轻的女子。

  金大帅坐在椅上,道:“李小刀子,准备好了么?”

  李小刀子打了个千,道:“回大帅,好了。可是,大帅,那是个女子……”

  金大帅看了看围在高台四周的人,嘴角浮起一丝笑意。杀人如果没人看,充其量不过象杀一只鸡。杀人杀人,杀的不仅仅是一个人的身体,更要杀的是众人的气焰。攻城为下,攻心为上,兵法他看得甚多,从《武经七书》直到曾胡兵法,他一向如数家珍,这道理,只是不足向外人道也。

  他懒懒地伸了伸腰,帽子上的黄缨也抖了抖:“你难道不出女人的差么?我可记得你最后一趟出差是田氏那一案。”

  李小刀子看着金大帅那满是笑意的眼睛,心中打了个突。他忙不迭地道:“是,是。”

  金大帅道:“那好吧,你下手时不要太快了,也不要玩花活,头一刀可不要切在她脊背上。”

  李小刀子道:“那只怕她搪不到午时三刻。”

  金大帅道:“这些你不必多管。”

  凌迟之时,刀手手上有不少花活。以前有大员犯案,家中送上银两,那刀手头一刀便割断脊髓,如此一来犯人便感觉不到疼痛,剐上三天,看上去凄惨,活罪受得却不多。不然,每下一刀,犯人都会疼得昏过去。金大帅不知从哪儿打听来的这手花活的事,李小刀子看着那个被绑在高台上的女子,心头微微一疼。

  杀人如草不闻声。他想起了小时读过的这句明人沈明臣的《凯歌》。人象是草,杀了一茬还有一茬,不要多想了。

  在内心深处,李小刀子发现自己也并不是如何不愿意出这趟差。尽管他想让自己相信自己是为金大帅所迫,他有点惊愕地发现,自己实际上在渴望着这一次红差。不仅仅是几这许多年未动手,有点技痒,而在于他更渴望着留下一件完美的作品。

  所谓的“术”与“道”。李小刀子记得第一次出红差是大盗龙七。那一次,他的小刀在龙七肌肉累累的身上游走,如以无厚入有间,登时赢得了“京师第一小刀”之名。可这第一小刀,也有点玩笑似的,那是指刽子手的小刀和太监的净身刀,充其量只是在地痞赌咒时挂上一句:“我若食言,定犯在李小刀子手上。”这实际上让他觉得耻辱。也就是从这时,他决心把“百鸟朝凤”补齐。

  如果以“术”与“道”来说,那时自己最多只能算初步进入了“术”。

  当他后来凌迟几个皮糙肉厚的土匪和皮肉松松垮垮的失势高官时,他甚至感到厌恶。面对那些毫无美感可言的身体,他觉得自己和一个屠夫在宰杀一头死猪没什么不同,最多只能是在“术”的层次上进了一步。

  直到碎剐田氏。

  当他除下田氏的罪裙,露出女人特有的细腻的皮肤时,他依稀看到了一点“道”的影子。他的刀也只有刺在田氏身上时,才感到一点不同以往的流畅。

  从杀人中求道,这多少让人觉得好笑。但老庄之道亦云,道在矢溺。每一门手艺,都有道可求,若只是在“术”中打转,永远都是一股匠气。

  也许,作为一个刽子手,这是最后一次。今后再也不会施展这份手艺了,他在磨刀时就希望那乱党不要太老。刀子在老年人皮肉上,极感滞涩。如果刀子有灵,它们也希望饱饮年轻人芬芳的血液吧。也只有在年轻人身上,他的小刀才会有灵性,几乎不须他的思想,自由自在地游动。

  ※※※

  人们围得水泄不通。

  “好久没见过鱼鳞剐了,现在的红差不过是一颗枪子,实在不好看。”

  有人这么说着。何况,这一趟是一个年轻女子被凌迟,那可好看得紧。

  有人也在叹息:“那么年轻的闺女,长得还挺好看……”马上有人说:“乱党该杀。”金大帅虽然贪了一点,狠了一点,可也有这一趟好看红差给大家看,当真体察下情,爱民如子。

  “听说今回出差的本是御前七品顶戴的刀手,肯定好看。”

  “好看!”

  听着一耳朵的“好看”,李小刀子缓缓地向高台上走去。

  心空万里。

  出红差时,必须做到这四个字。人之临死,特别是知道自己要受尽活罪而死,脸上什么表情都有。横的有咬牙切齿的,软的有屎尿齐流的,而一个刀手必须对这些视若不见。李小刀子记得在碎剐龙七时,他的手指按在龙七坚硬如石的身上,想到的只是找出他肌肉间的缝隙,刀子不能乱了路数。而在剐前御史大夫那一趟,刀子刺入那个本来肥胖,现在松散的皮肉,他甚至想到的是在切割一块白蜡。尽管他的手没有乱,刀也没有乱,然而他的心却一直如一团乱麻。在碎剐田氏时,即使他依稀见到了“道”的影子,然而他知道,在他除下田氏的罪裙,露出她的身体时,随着那时心头的一动,他已为田氏冶艳的肉体所引诱,无论如何也不能达到“心空万里”的境界。

  杀人,也是一门艺术。

  当刀子刺入洁白的肉体,而鲜红的血液从刀口中涌出时,是一种极其美艳的形象。

  正因为它的残忍,所以带给李小刀子一种快意。

  躺满了尸体的沙场,失去了首级的将军,那自然是一种美。仿佛气势宏大的雕塑,这种美是震撼人心的。而用刀子细细的碎剐一个美丽的女体,那更是一种象做一些精致华丽的小器皿一样的美。

  这一次,是最后一次了。

  在这个少女身上,让生命也附在刀上,燃烧一次吧。李小刀子想着。

  ※※※

  上了高台。二十七级。

  最后一级时,他一个趔趄,几乎摔下来。

  太象了!

  在台下时,往上看,那女子的面容并不清晰。而当他在台上,几乎面对面时,他差一点觉得看到了小依。

  当然不是小依。小依在庚子年就已经死了,甚至不知是谁杀的。拳匪,洋人,都有可能。龙七听说曾是拳匪中的一个什么师兄,而那一年的洋人在京城里,也是天王老子,谁也没他们大。他还记得他用手掩上小依死后尚不闭上的眼睛时,看到了她眼中那一丝怜悯。

  是竹心么?

  他摇摇头。自然不会那么巧。这又不是《十错认春灯谜》,什么事都巧而又巧。他想起小依生竹心那年,自己因为只吃俸禄不干事,清闲得很,就拿了本阮圆海的《春灯谜》读给她听。

  天下相貌相同的人多了。夫子之与阳货,那是《论语》上也有的。他狠狠地摇摇头,想把纷乱的思绪理顺。

  还没有动手,心就乱了。他对自己有点不满意。握握手里的布包,那些小刀透过布匹,仿佛散发出勇气来。

  走到那女子跟前,李小刀子不由得又一阵迷惘。

  太象了。

  尽管从相貌上来看并不是非常象,可她与小依有一种神似,同样凄楚而婉娈的眼神。李小刀子定了定神,伸手到她肩上,解开了她的衣服。

  当他拉开她的衣服,露出她的肩头时,台下爆雷也似一声喝彩。然而,这一声喝彩却象一柄榔头敲在李小刀子头上。

  在她洁白如玉的肩头,有两个小小的朱砂字。竹心。

  本来在竹心出生时,他就要给竹心肩头刺字,小依一定不肯,后来还是他请谭清轩给满月后的竹心肩头刺上了字。并不是预见到日后会有骨肉分离的一天,只是那时他说不出的技痒,想另走一条路,日后做一个刺青师。一方面觉得日后刽子手这碗饭准吃不下去了,另一方面也是觉得自己永远达不到“道”的层次,对自己这门手艺产生了绝望。

  谭清轩刺的这两个字是云篆。本来每个字只有绿豆大小,如今却有豌豆般大了。但如果不仔细看的话,那更象两粒朱砂痣。可是他曾细细琢磨过谭清轩的运刀手法,对这两个字是熟而又熟了,肯定不会错。眼前的,就是丢失了十几年的竹心么?这样的故事,应该只会出现在戏里,现实中,不该有的吧。他不由用手指抚摸了一下那两个红字。

  仿似火烧。

  ※※※

  金大帅看了看刘副官,道:“李小刀子怎么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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