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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和是战,是离心还是臣服。
被关在大理寺的侯君集之所以无人敢问津,就是这个原因。
这个人太敏感了,敏感得连李世民有时候都直皱眉头。杀与留都有弊处,都会寒了人心。这个时候的侯君集已不是“烫手山芋”能形容的,简直是滚烫的岩浆,李世民久久不做处置,多少也有几分不知如何是好的踌躇。
李素之所以敢来大理寺探望侯君集,终究还是占了年轻的便宜。
二十出头的年轻县侯。曾在侯大将军帐下任录事参军,李素和李家的崛起可以说皆由松州之战而起,虽然侯君集只是名义上的主帅,可是,毕竟还是主帅,毕竟承了人情。
敢进大理寺是因为李素年轻,在这个敏感的时期,若李靖,程咬金,牛进达这些老将去大理寺探望,长安城一定会掀起惊涛骇浪,因为他们在唐军中的地位决定了他们的每一个举动都代表着某种态度,某种倾向,甚至是某种向皇帝陛下施压的手段。
李素不一样,李素太年轻,而且最让李世民放心的是,无论朝堂还是军队,李素都没有根深蒂固的势力存在,所以,李素探望侯君集,那就是纯粹的探望,一开始李素就找准了定位,——“故人”。
…………
大理寺的监牢仍是如此熟悉,李素几乎都能闭着眼走完一整圈。
这实在不是个值得炫耀的事情,闭着眼走完太极宫说明圣眷极隆,闭着眼走完大理寺牢房算……作恶多端?
太熟了,每一条阴暗的过道,每一股难闻的气味,以及每一声若有若无的哀嚎哭泣……
李素一边走一边忍不住叹息。
这一次……是三进宫还是四进宫?为何走在监牢的过道里心中莫名会涌出一股好羞耻的感觉?
孙伏伽很客气,他甚至亲自将李素送到了监牢的入口,当然,接下来就恕不奉陪了,李素的身份还没重要到能让一位大理寺正卿全程相陪的地步。
监牢的牢头仍是熟人,牢头乍见李素不由一愣,然后脸上很快浮起一层浓浓的苦色,不由自主发出一声悲叹,没事就来祸害我们大理寺牢头,午夜梦回时侯爷您就不觉得亏心吗?
李素笑得很友善,指着牢头呵呵哈哈,从赵钱孙李猜到周吴郑王,百家姓快猜完了,才在牢头一脸悲愤之色中悻悻猜出了牢头的姓。
说来确实有些尴尬,这都四进宫的惯犯了,牢头当牛作马侍侯了多少日子,久别重逢之后却连人家的姓都记不清,实在太失礼了。
怨念深重的牢头领着李素走了很久,七弯八拐的,李素越走越熟悉,最后,牢头在一间更加熟悉的监牢前停下了脚步,面带讪笑地指了指那间监牢。
监牢很干净,干净得不像话,而且李素很熟悉,熟悉得不像话,附近两丈方圆的一砖一板他都记得很清楚。
看着牢头躲闪的眼神,李素气坏了:“好个混帐东西,不是说过这间牢房永远只准我一个人住么?怎么却叫外人住进去了?大理寺空牢房那么多,为何偏偏选这间?以后我若犯了事,教我怎么安心住进来?外人用过的东西我还能用么?”
气得不行,李素想也不想,一脚朝牢头踹去。
牢头不敢躲,生生挨了一脚,苦着脸道:“侯爷包涵,小人怎敢做这个主?全是孙正卿的吩咐呀,孙正卿说这间牢房既干净又偏僻,侯大将军是开国功臣,理当区别于大理寺其他的犯人,住进这间正是恰当。”
李素还没说话,却听牢房里忽然传来一声豪迈的大笑。
“久不闻人声,没成想却听到了一句混帐话,李家娃子,老夫听说你回长安混得风生水起,怎地还是不见长进?活了这把年纪,头一次听说牢房都有专用的,老夫偏就住了你的牢房,你待如何?”
李素一愣,接着堆起了满脸的笑容,转过身笑道:“侯大将军说要住,当然是小子的荣幸,您这些日子……唉,里面的东西您尽管用,待您出去后小子叫人全部换过便是……”
隔着牢房的栅栏,李素朝里面正经施了一礼,直起身后才仔细打量侯君集。
如今的侯君集消瘦了许多,脸颊的颧骨已很明显了,而且眼眶发青,眼珠深深陷在眼眶中,头发也白了许多,仿佛染了一层不太透实的严霜,黑中掺着白,白里泛着黑,一身洁白的囚衣代替了曾经威武不凡的甲胄,身躯都有一些佝偻弯曲,此情此景,却再也不复当初万马军中令出如山的大将军模样了。
李素心中暗自一叹。
不论成败,不论是非,他做的恶终究是恶,可他曾经对自己的善,那也是明明白白的善,今日走进大理寺探望他,就是因为“恩怨分明”四个字。
侯君集看着牢外的李素,许久连眼皮不眨一下,就这样定定地凝视着,仿佛要将李素的模样深深刻入骨子里一般。
不知过了多久,侯君集长长一叹:“想不到除了家小,第一个来看我的人居然是你……子正,今日你不该来的。”
李素忍不住想回他一句古龙式的诸如“可我已经来了”之类的回答,想了想,还是作罢,展颜笑道:“其实小子也不是来探望您的,说真的,小子只是最近心情不甚爽利,想来我的专属牢房里住几天,散散心,既然侯大将军已先住了,小子便不夺人所爱,您继续住着,小子找牢头换间大点的住……”(未完待续。)
第五百五十八章 狱中论势
“不识利害”与“不识好歹”不一样,前者严重多了,很多英雄豪杰一生功成名就,最后却偏偏败在“不识利害”这四个字上,而“不识好歹”的后果,顶多挨顿揍,如果不识好歹的情况比较严重,大概会挨两顿。
李素不才,他觉得自己两样都不缺。
别人趋吉避凶,畏之如虎时,他却偏偏逢迎而上,别人一窝蜂凑上前锦上添花时,他却偏偏躲得远远的。
这种性格也不知什么时候养成的,李素当然也反省过无数次,思来想去,得出的结论是……可能自己的青春叛逆期还没结束吧。
此刻李素站在牢门外,看着牢房内的侯君集,笑得如同暖春三月的阳光。
李素不是空手而来,他还带来了酒和菜,以及许多牢房里用得上的东西,至于应该带点什么,没人比一个三进宫的人更有发言权。
酒是李家的五步倒,不同的是,这坛五步倒是李素在四年前亲手酿造的第一批酒,酿好后留了几十坛存在自家地窖里,虽然年份不太够,但比市面上的烈酒更多了几分浓香,也更醉人。
示意牢头打开牢门,牢头有点犹豫,毕竟侯君集是重犯,他的性质可不像李素当初那种轻描淡写的打架斗殴,打开牢门委实干系不小。
李素的脸色有些不好看了,冷哼一声道:“长了狗眼的东西,以侯大将军和我的身份,你是怕他脱狱跑了,还是怕我劫狱?”
牢头咬了咬牙,还是打开了牢门。
李素拎着酒菜进了牢房,站在牢房内啧啧赞叹:“看来孙正卿派人重新修缮过了。小子当年住进来时虽然也算舒坦,可却没有今日这般金碧辉煌,啧!地上居然还铺了羊毛地毯,如果被关进来的是我该多好啊……”
侯君集愣了一下,接着大笑:“总听说长安城的李子正看似温润,其实是个浑人。常说混帐话,今日看来,传闻果然不虚,好了,老夫素了这些日子,久未尝酒味,赶紧把酒拿来,与老夫在这大狱里共谋一醉!”
李素笑着将酒坛拎上桌,侯君集手法娴熟地朝坛口的泥封狠狠一拍。飞快揭开,然后双手捧起酒坛便待往嘴里灌,李素眼疾手快,闪电般出手托住了酒坛,及时制止了侯君集这个很不卫生的动作。
“酒盏,用酒盏,侯将军,小子带了酒盏来。大家一起喝才痛快。”
都啥人啊,从程咬金到侯君集。说来都是当国公的顶级权贵了,一个比一个不讲卫生,杀人无数不代表你厉害,有本事你杀细菌试试……
嗯,还有一个皇帝陛下更不讲究,蹭别人家澡堂子。啧!
侯君集对李素的洁癖似乎很不满意,哼了一声,道:“瞎讲究的毛病,没一点利落劲!”
李素干笑道:“这酒太霸道,小子担心侯将军一口下去就晕了。细水长流才好。”
说着李素从食盒里取出两只干净的酒盏,又将几样下酒的菜分别摆上桌,五个菜同样的碟,呈梅花状在桌上均匀摆开,连碟与碟之间的距离都量得一毫不差,非常的工整对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