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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2-谁来为21世纪中国加油-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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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油故事】三峡工程是中国人民的骄傲。三峡大坝完全建成后,作为世界最大的电厂,三峡电站共有单机70万千瓦的机组26台,总装机容量1820万千瓦,年发电量847亿千瓦时,相当于6个半葛洲坝电站和10个大亚湾核电站,每年为全国人均提供70千瓦时电。电站单机容量、总装机容量、年发电量都堪称世界第一。然而,如果把三峡电厂的发电量与石油做一简单对比,按现在平均1公升柴油发电5千瓦时计算,其发电量还不足年产2000万吨石油的能量,也就是相当于年产200亿立方米天然气的能量。2000万吨石油不足大庆油田一年石油产量的一半,也不及胜利油田一年的石油产量。    
    未雨绸缪,建立战略石油储备相当于建立一道屏障,可以阻挡、至少可以缓冲油价大幅度波动的冲击波。    
    中国目前的战略石油储备几乎为零,目前的战略石油储备主要是石油企业的商业储备,并且分布在流通环节,数量十分有限。据估计,仅仅能够维持15天的油品供应量。有专家说,中国没有战略性石油储备的现状,与中国作为石油消费大国的地位极不相符。    
    由于储存设备极为有限,在亚洲金融危机的1998年7月至8月,每桶石油的价格才9。8美元左右,国际石油价格暴跌,我国石油被迫关井限产。如果有战略石油储备,当时即可大量补充储备油,等于为子孙后代留下了丰富的石油资源。    
    有了石油储备,将大大增强中国应付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当供油地区发生政治动荡等情况以致无法正常供油或运输通道出现事端以致无法通航时,战略储备库可作为应急之需保持国家的政治和经济稳定。同样,也可以缓冲油价大幅度波动的冲击。    
    然而,建立战略石油储备是富人的游戏,耗资巨大,非一日之功。以美国为例,截至1999年,美国总计投入3647亿美元用于战略石油储备的设施建设、维护以及购买储备油,其中用于设施建设和维护的费用截至1999年累计为694亿美元,用于购买储备油的资金累计为2953亿美元。在近20年中,美国政府用于储备油的资金年均水平为150亿美元左右,可见用于储备油的购买和更换的资金用度量之大。从美国战略石油储备委员会近几年的举措也可以看出,维护6亿多桶的战略石油储备对于美国这样的大国也感觉越来越吃力。1996年,其周末岛储备基地出现泄漏后,美国政府逐步出售了该基地的储备油以补充战略石油储备的财政赤字;另外还通过出租储备油、租赁管线或储备库的方式补充战略石油储备的资金。    
    美国尚且如此,遑论其他国家。    
    中国建立战略石油储备,需要解决几个问题。    
    第一,涉及战略石油储备的规模。    
    一般认为,中国战略石油储备的规模必须和中国的经济实力相适应。根据测算,中国战略石油储备宜从15天的储备量起步,逐步达到30天的储备量,按照一年2亿吨的加工量计算,起步储备量至少应当是800万吨,10年内应当达到2000万吨,整个系统完全成熟需要20年。2000万吨石油,按照30美元每桶价格计算,需资金360多亿元人民币(1美元约合人民币8。3元),加上配套系统工程,总共需要近1000亿元人民币。    
    而如此浩大的投资,可以与举世瞩目的三峡工程平起平坐。按1993年5月末中国的物价水平测算,三峡工程静态投资为900亿元人民币,约合110亿美元。其中枢纽工程本身的投资为500亿元人民币,库区移民需投资400亿元人民币。    
    第二,要建立相关的法律体系。国外战略石油储备的发展表明,任何一个国家在决定建立国家战略石油储备之前,都无一例外地实行立法先行,先出台相关的法律。毕竟,这是一个攸关国家安全的大事情,也是一项投资浩大的大工程,必须形成全民意志,以法的形式确立下来。    
    美国于1975年12月22日通过了《能源政策和节约法》(EnergyPolicyandConservationAct,EPCA),目的在于缓解可能发生的石油供应中断对经济的影响和执行国际能源协议。该法规定,美国的战略石油储备完全由国家负责建立,授权能源部具体实施,并对战略石油储备的目标、管理体制和战略石油储备的动用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此外,美国还有约20个法律涉及石油储备问题,如《综合预算调节法》和《内政部和相关机构拨款法》,对战略石油储备的财政预算和资金来源等都做出了具体规定。    
    日本也先后出台过三部有关石油储备的法律。1962年,日本制定并付诸实施《基本石油法》,1975年颁布《石油储备法》,1978年又出台《石油公司法》。三部法律都对建立战略石油储备做出具体规定。


第五部分战略石油储备是又一个“三峡工程”(2)

    第三,还要选择一种体制模式。是由中央政府大包大揽下来,还是主要由民间负责承担战略石油储备的义务,还是由中央政府和民间储备并举?这其中,美国是中央政府财大气粗、完全承担建立国家战略石油储备体制的代表。1975年,美国在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FERC)下设立战略石油储备局(SPRO),1977年,该局划归能源部管理。在能源部由负责矿物能源的副部长助理对战略石油储备工作全面负责,由设在华盛顿的战略石油储备总部办公室和设在路易斯安那州新奥尔良市的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具体执行。而法国主要由民间组织——战略石油储备专业委员会(CPSSP)负责。日本则是政府与民间共举的代表。日本的石油储备业务由通产省主管,民间储备业务的指标由该省下达,国家储备基地的建设则通过日本国家石油公司与有关私营公司和地方机构建立股份公司,并由该股份公司负责基地建设和维护管理。每个基地成立独立的国家石油储备公司,但基本上采取统一的管理模式,储备政策由通产省资源能源厅负责制定。日本国家石油公司设立石油储备管理机构(下设计划部和业务部),负责对储备基地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建立战略石油储备投资浩大,如何解决?有人提议,战略石油储备由政府出资。这也许是最直接的方式,但是,无疑对政府提出了一个很高的要求。另有专家在媒体上公开建议征收国家石油储备税,由消费者缴纳,按照每升成品油0。03元计征,这样对消费者负担不大,也可以增加其节能和安全意识;国家每年可增收50亿元。然而,这一数目相对于庞大的投资来说,仍旧只是杯水车薪。    
    第五,还需要解决一些技术问题。战略石油储备基地建设包括储油设施、港口和输油管道建设等综合配套工程。对基地布局进行选址时,除遵循各种技术要求外,最重要的是要确保基地储备的石油进得来出得去,即进出畅通无阻。    
    一个储备能力达到1000万吨的基地的建设周期约需10年时间。因此,建立战略石油储备,是一项系统工程,考量着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并非一蹴而就的事情。


第五部分国家战略石油储备艰难起步

    【石油故事】原石油工业部副部长焦力人、李敬两位同志曾回忆道:大庆刚发现时,周恩来总理要求留下一块油田作为国家战略石油储备暂不开发。大庆喇嘛甸油田,构造好、储量多,作为“肥”区块,被储备下来。可是“文化大革命”后期,为了应付国民经济面临的崩溃局面,把储备油田都开发了。当时,每年中国出口原油在2000万吨以上,换回了非常宝贵的外汇资源。    
    从1993年我国成为石油净进口国起,建立战略石油储备的呼声日益高涨。    
    1999年,建立战略石油储备首次写入国家“十五”发展规划。“十五”规划中关于建立石油储备的文件明确写道:“到2005年,我国石油储备能力力争达到800万立方米,原油600万吨,保障30天的进口量。”受原国家计委的委托,2000年7月,有“智囊库”之称的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完成了《国家战略石油储备近期目标规划方案》;2002年完成了《关于建立国家战略石油储备总体规划的研究报告》和《国家石油储备岙山基地总体规划》。这些报告(方案)均很快送达决策部门的案头,成为规划建立国家石油战略储备的重要参考。    
    2003年,新一届政府上任后,在新组建的国家发改委设立了国家石油储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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