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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鲁迅铸剑-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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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青剑兮一个仇人自屠。

  夥颐连翩兮多少一夫。

  一夫爱青剑兮呜呼不孤。

  头换头兮两个仇人自屠。

  一夫则无兮爱乎呜呼!

  爱乎呜呼兮呜呼阿呼!

  阿呼呜呼兮呜呼呜呼!

  诗歌的第一、七、八句是衬句,不一定全有意义。第一句从“爱”——眉间尺的爱开始,他爱自己的父母,也爱惜自己的的宝剑。但由于要为父复仇,他甘愿割下自己头颅(“自屠”)。“爱青剑兮一仇人自屠”,“一个仇人”就是眉间尺。以下句中的“一夫”与“一个仇人”是对峙的,处于对立的地位。“夥颐连翩兮多少一夫”:“夥颐”,读过《史记•;陈涉世家》的人都知道,“夥”是多的意思,“颐”是助声词,两个字合在一起就是多到令人惊叹的程度。“一夫”或称“独夫”,指的是暴君(孟子称“贼残之人谓之一夫”)。这句意思是:世界上有好多这样残害百姓的暴君。“一夫爱青剑兮呜呼不孤”,呼应上面一句,谓喜爱宝剑用宝剑去杀人的独夫民贼是不少的。第四句重复了上句意思。“头换头兮两个仇人自屠”,仇人用自己的脑袋去换仇人的脑袋,眉间尺是自杀了,而暴君是因为多行不义必自毙,“自屠”就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的。“一夫则无兮爱乎呜呼”,最后暴君被消灭了。这诗用的是楚辞体。春秋早期有越人歌,实际上是记的音,意思是由楚人译的,跟楚辞的句式相近,都是江南的。鲁迅用了楚辞的形式,因为这故事发生在江南。

  第二首歌是宴之敖者为国王献艺时唱的,那时金鼎中的水刚刚沸腾。炭火的红光映在宴之敖者的身上,他“伸起两手向天,眼光向着无物”。“无物”的一种解释是,一切都不在他的眼里。另外一种是鲁迅常用的所谓“无物之阵”,那“无物”含有看不着、摸不到的意思,实际上是群众里习惯势力所形成的力量,鲁迅称为“无物之阵”。这儿两种说法都可以说得通。宴之敖者舞蹈着,忽地发出尖利的声音唱起歌来:哈哈爱兮爱乎爱乎!

  爱兮血兮兮谁乎独无。

  民萌冥行兮一夫壶卢。

  彼用百头颅,千头颅兮用万头颅!

  我用一头颅兮无万夫。

  爱一头颅兮血乎呜呼!

  血乎鸣呼兮呜呼阿呼,阿呼呜呼兮呜呼呜呼!

  前两句是指,一腔爱意,一腔热血,谁没有啊。“民萌冥行兮一夫壶卢”,“民萌”是指一般的老百姓,“冥”是黑暗,前半句指老百姓在黑暗当中生活:“一夫壶卢”指国君快乐得大笑,“壶卢”指从喉口发出的噪音狂笑。老百姓在黑暗当中生活,而专制暴君纵情享乐,可以得意狂笑。“彼用百头颅,千头颅兮用万头颅,”谓专制暴君踩着那么多的头颅来获得自己的享受,用多少人的头颅筑起了高台而他在上面享受。“我用一头颅兮而无万夫,”这是黑色人的自白,说我只带着一个头颅(眉间尺的头颅),而未用一兵一卒。“爱一头颅兮血乎呜呼”,“血呼呜呼兮呜呼阿呼”,意指我今天带了一颗头颅也带了他的嘱托来除掉暴君。这就是第二首诗的大概意思。

  宴之敖者唱这两首歌,一方面表达自己的复仇的决心,透露出他内心的激越慷慨悲凉,他知道最后自己是要牺牲的,但是他在现场唱着这样的歌,对眼前的一切视若无物,另一方面又流露出侠士本身对复仇行为的超脱、调侃和一种虚无感。这里面杂糅着悲凉和嘲讽两种不同的美学因素,实际上有两类情感,体现着鲁迅“复仇”哲学的全部矛盾。一种是利他的精神以及铲除强暴的正义感;另一种我们只有在反复地吟诵当中才能体会到,那就是调侃,对国王的调侃,对眼前场面的调侃,同时也包含着对自身行动的自嘲,包含着一种冷漠、嘲讽的虚无情绪。这恐怕跟鲁迅早年接受的尼采的强者思想有关,这里面的感情是很复杂的。

  第三首歌,是眉间尺的头颅在金鼎里唱给王的,目的是为了引国王下殿观看,以便宴之敖者把他杀死。他唱这首歌与前面两首不一样了。他唱的是颂诗的形式,表面上歌颂国王:王泽流兮浩洋洋;克服怨敌,怨敌克服兮,赫兮强!

  宇宙有穷止兮万寿无疆。

  这三句是说,国王的恩泽广大,具有打败一切怨敌的强大的力量,虽然宇宙有穷止,但国王的运命却是万寿无疆。这里暗含着反话。然后第四、五、六句“幸我来也兮青其光!青其光兮永不相忘。异处异处兮堂哉皇!”意思是说,幸好我眉间尺来了,身上带着复仇的剑气,即宝剑的青光,在青光闪耀下,一切仇恨更加清楚难忘,永远记在心头,现在你国王和我眉间尺处境各异,我在鼎中歌舞,你在殿上观看,但马上你也要身首分离的。鲁迅说,第七句用了“堂哉皇哉兮嗳嗳唷”,“嗳嗳唷”是猥亵的淫荡的小调的声音,是南方的一种格调低下,带有调侃嘲弄意味的小调,表现了在“颂诗”形式下对国王的嘲弄。这最后一首歌由眉间尺唱出来,反映了眉间尺精神上、气质上的成熟,他本来是犹犹豫豫,优柔寡断的性格,连杀一只老鼠都下不了决心。但到后来,他信赖了黑色人,把脑袋给了他,眉间尺是真正成熟了,坚强了,摆脱了平庸和凡俗。所以到后来,他在精神和思想气概上与宴之敖者融为一体,宴之敖者曾经唱过的两句歌,他也重复着唱了:“我用一头颅兮而无万夫,彼用百头颅,千头颅……”这正好和眼前的形势对应。国王有很多人守卫着他,有许多精兵,而复仇者一方只有一颗头颅,没有万夫,表现了眉间尺很强的自信以及对国王的轻蔑,他坚信今天仇一定能报。最后我讲第三个问题:

 
《铸剑》的审美旨趣及其相关问题
  《铸剑》的第四节食最有趣的,它表现了鲁迅独特的审美旨趣。

  《铸剑》1927年4月3日写完的,但不能认为是预言几天以后的四•;一二大屠杀。鲁迅写出这部富有原侠精神的作品不是偶然的,他从小就读这方面的书,做不少侠肝义胆的事。他崇敬秋瑾等人,原侠精神和革命精神已经浸入了鲁迅的灵魂。

  1,惊心动魄之后的闹剧《铸剑》不但写出了发生在宫中的这场惊心动魄、既荒诞又庄严的复仇正剧,还写了血仇得报以后宫廷内外延续下来的一场无可奈何的殡葬闹剧,使小说节奏从连续搏斗的紧张气氛得到调节,转向松弛,并在调侃嘲弄声中作结,尽情尽兴地表现了作者鲁迅独特的审美旨趣。

  小说第四节是整篇作品最有趣的部分。经过沸水中的长久撕咬,国王和黑色人、眉间尺的头颅终于尽烂,只剩下三具颅骨和一堆毛发。王后、众妃、武士、老臣、侏儒、太监们为辨寻王头,绞尽了脑汁,仍然徒劳无功。王公大臣们整夜讨论的结果,只能将三个头骨和王的身体放在金棺里落葬。任凭宫廷等级制度如何森严,防卫制度如何严密,眉间尺的大仇终究得报,至尊者终究难逃和反抗者同样埋葬的命运。小说的末尾两段以不动声色的语调描述了出殡的场面并暗加嘲讽道:百姓都跪下去,祭桌便一列一列地在人丛中出现。几个义民很忠愤,咽着泪,怕那两个大逆不道的逆贼的魂灵,此时也和王一同享受祭礼,然而也无法可施。

  此后是王后和许多王妃的车。百姓看她们,她们也看百姓,但哭着。此后是大臣、太监、侏儒等辈,都装着哀戚的颜色。只是百姓已经不看他们,连行列也挤得乱七八糟,不成样子了。

  这个结尾真是鲁迅式的,充满了深长的调侃意味,既是对专制暴君的进一步的鞭笞和嘲弄,同时又包含着对宴之敖者乃至作者自身的清醒的自嘲。残害百姓的专制暴君尽管已经在一场正义的复仇行动中丧命,但百姓们依旧木然地对着暴君的棺木跪拜不已;几个“义民”更是“很忠愤,咽着泪,怕(黑色人、眉间尺)那两个大逆不道的逆贼的魂灵,此时也和王一同享受祭礼”。有了这一笔,读者才能真正懂得鲁迅为什么要说“群众——尤其是中国的——永远的戏剧的看客。”(《娜拉走后怎样》)有了这一笔,读者才能真正理解黑色人为什么不赞成乃至反感于眉间尺称他为“义士”,才能真正理解黑色人何以要冷然、傲然地称“仗义、同情”这些“先前曾经干净过”的东西,“现在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这里划分了站立的人和跪着的奴隶、献媚的奴才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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