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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际游丝(曹文轩精选集)_曹文轩-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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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验渐博,智慧日丰,丁三之术一日精于一日。如今,他要么不捉,一捉保证是在那最佳点上。想当年在部队上实弹演习,丁三十发子弹才勉强打中三环,可如今干这事却是百发百中,弹无虚发。“在这件事情上,我就是阿乌!”阿乌是谁?阿乌是这地方上的捉鳖大王。阿乌背着鱼篓,往河边上一站,用眼睛盯着水面,能从两个很难觉察出来的小水泡泡就能断定鳖的位置,扎一个猛子,绝不空手。他甚至能从水泡泡判断出鳖的雌雄和重量。丁三自比阿乌,以说明自己的水平,自然是再恰当不过。当男的为了前程向他“嘭嘭”磕头,女的为了名誉而泪流满面向他抱腿求饶时,当看到人们围住他的猎物而静默观赏或予以耍笑点弄时,他觉察到了他的力量,他的权威,他的智慧,他超出常人的心理优越。

    “村里,除了喘子不是偷腥的猫,有一个算一个,都他妈是偷鸡摸狗的货!”丁三话里的意思很清楚:你们他妈的一个个给我放老实点儿!

    喘子是丁三的近邻,丁三家西窗台上点枝蜡烛,喘子隔着自家东窗台就能看见。因他患气管炎,常年气喘咻咻,稍一用力,则愈发地气喘起来,如火车头一般,故丁三将他排除在外。

    当然,丁三的话也有点言过其实。这地方上,男女之事虽时有发生,但绝不像丁三所估计的那么严重,男女之大防,一般村民都还是愿意恪守清规戒律,轻易是不敢逾越的,倒常常显得有点拘谨。不过,这里的人都很重视丁三,却也是事实。他们对他客气,奉承他,恭维他,是因为他们在心底深处对他总有三分畏惧,一丝胆寒。做这种勾当的人,不能得罪他,这容易理解。可那些规矩人正经人又何必发怵呢?道理也很简单:丁三被公认为是这方面的权威,只要他指出谁有这方面的事,那么众人就会坚信不疑。然而,丁三为人并不都很正直,他也会因为某人对他的偶然不恭或怠慢,或因某种需要,也会利用他在众人心目中的地位说一些不太负责任的话——其实,一言不发,只要他将帽子往脸上一拉,这个人便说不出道不出地被抹了一脸黑。把帽子往脸上一拉,这是丁三专有的职业性动作。外村人相亲来了,被相亲的小伙子或姑娘若是他不悦的,他只要在外村人打听此人的品行时,往嘴角挂一丝微笑,把帽子往脸上一拉,这门婚事就全完,尽管那事纯属子虚乌有。“只要行得正,不怕影子歪”这句常话,碰到丁三,也就只能成为男女们的自我安慰了。至于那些没有行动,只忽闪过这方面念头或曾有过一瞬眉目传情者,在丁三帽檐的阴影下射出的目光面前,自然也会在心里疑虑:莫非让他觉察到了吗?这狗日的一对眼睛!

    丁三很清楚他的地位,并享受着这种地位给他带来的一切好处。

    丁三几乎是不劳动的。

    队长胡四为人飞扬跋扈,骄横不可一世,而独独在丁三面前毕恭毕敬,若如三孙。丁三不是干部,但每开队委会,胡四必请丁三参加。即使偶尔不请,事前事后,胡四也会殷挚地与他商讨的。丁三若发个脾气,胡四一旁蹲着,不敢回嘴。当队长的是胡四,操纵的却是丁三。村里谁家婚丧嫁娶,要宴请队干部,自然也请丁三。当然,胡四也不能让丁三整天晃大膀子就送他工分,于是就派他养鸭去。一条小木船,一二百只鸭,由他随便养去。丁三拿根竹竿,轻松悠闲自在,舒服得实在了不得。地里,人们在喘息之中做着沉重的农事,丁三却仰卧在荷塘畔的斜坡上,把竹竿搁在肚皮上,把头枕在胳膊上,将帽子拉到脸上,跷腿轻抖,哼吟小调,一边注意觅食的鸭们,一边却察看着劳动的人们,若其中某男女有了秘事,或正在谱写故事的开头,每每总要有异常之谈吐举止,这便逃不过他的眼睛。躺在那里的丁三,似乎比走着的丁三可怕多了。丁三的鸭养得很瘦,脖子细长,屁股很尖,羽毛稀疏,晃晃地走,样子很可笑。到了秋后,一般人家的鸭都很生猛地下蛋了,丁三的鸭栏里,却一早上还捡不起十只蛋。而丁三去队房里用竹箩扛鸭食,却是极勤快的。他把稻子弄到船上,晚上便移至家中。他猪圈里的猪极肥壮。到年终,丁三的工分却总是很高的。

    即便如此,他还是要搞掉胡四。或许是胡四有意要收回面子,或许是胡四不慎疏漏,总之他把丁三得罪下了。说起来事情小如芝麻绿豆,难以上口,但于丁三来说,却绝不能容忍。一天,公社与大队干部一行几十人来队里检查生产,恰逢丁三也在,胡四请烟时,就如眼中没有丁三这个人一样,把他落下了。丁三满脸羞热,心中不由升起一股不被当人的屈辱感,当下,拉下帽檐走了。

    天黑后,他从门后取下一股绳索,脸上呈一派狠巴巴的表情。

    妻子问:“哪儿去?”

    “有事。”

    妻子实际上早已熟悉了这一切,只是明知故问。她从不阻止他,并似乎很乐于他出门守夜去。她体贴地说:“夜里天凉,多穿点儿衣服。”

    丁三“嗯”了一声便出了门。

    妻子目送他消失于夜色中,然后手颤颤地把一枝蜡烛点着放到西窗台上,脱了衣服,哆哆嗦嗦上床去了。

    至于丁三,午夜时分,和两个伏于草垛下的体魄健壮的汉子一跃而起,冲开了村东刘寡妇的门,三把手电一齐照住了床上的胡四和刘寡妇,当即用一根绳子将他们缚了。丁三让人看住,自己速去敲开大队干部的门,把大队干部叫了来当场过目验收。消息传出,寡妇这一族的人不饶胡四,打碗砸盆,差点掀了他的屋顶,并一次又一次地向上告他。一个月后,胡四的队长职务被抹了。

    胡四事发之后,丁三很得意,如数家珍一般,对众人谈他多年累积起来的经验,说得潇潇洒洒,汪洋恣肆,使众人叹为观止:“月色好,你得穿浅颜色的衣服;天黑,你得穿深颜色的衣服。下雪天,你去埋伏,不可在田埂、路上走,那会让人瞧出脚印来,要从地里走。月黑风高,你要离最近处猫着,不然,你听不见动静,就会错失良机。雷雨天你要找个好地方待着,别让闪电给照着了。碰上是大嫂,你得来硬的,结了婚的人,脸厚,你不抓她个一丝不挂,她跟你耍泼;碰上是个姑娘家,你要当心,姑娘家脸皮薄,弄不好要闹出人命来的……”说到最后,他把脸色陡然一沉,“谁他妈的敢把我不当二百钱数,哼!”他用目光在众人脸上一照,“一个个他妈的全在我眼里!”说得众人皆愕然、悚然、惶惶然。

    丁三在这地方上日甚一日地变得重要了,成了这地方上举足轻重的头面人物。他满足地过着日子,觉得日子一寸一寸的有意思,恨不能将日子掰开来过。正当他春风得意之时,一日,却栽在了大队书记阮大手中。

    阮大在两处得罪了丁三:一、阮大命令生产队长必须改换别人放鸭,让丁三下地干活去;二、丁三要盖房子,阮大不给房基。丁三第一回屈尊去求阮大。阮大不是胡四,对他置之不理,并极讨厌地说:“你就是把石磙说竖起来,也不行,趁早走!”

    从此,丁三盯住了阮大。他坚信一条真理:没有不吃腥的猫。

    这阮大二十岁上就跟一个姑娘相亲相爱,无奈当时家贫,女家死活不肯低就,将姑娘硬嫁给了一个邻村的军官。男人长年服役于边陲大漠,女人独守空房,心中满是寂寞,亏得阮大爱得刻骨铭心,常偷来与她共度长夜。阮大生来机灵,做什么事情滴水不漏,不留蛛丝马迹,这地方上竟然谁也没有觉察出这档子风流之事,然而却逃不过丁三的东嗅西嗅,给闻到了。

    一天晚上,他又从门后取下绳索。

    “哪去?”女人照例要问。

    “别管。”

    “什么时候回来?”

    “怕要到五更天。”

    女人见他远走,心慌慌乱跳,把点着的蜡烛放到西窗台上。

    丁三叫了一个与阮大有仇叫周六的汉子,伏在那女家门前的瓜地里。大约到了夜里十二点钟,一个人影一闪,进屋里去了。

    过了片刻,丁三一挥手:“周六,上!”两个人便把门撞开了。手电一亮,丁三顿时呆若木鸡:床上只有女人一人在睡觉,别无其他任何迹象。

    原来,那阮大事先得知消息,进屋后一分钟也没停留,早从后窗跳出去了。

    女的作突然惊醒状,继而惊呼:“来人哪——!”

    丁三正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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