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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第6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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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做粉条妾身可是亲自上了手的,皇宫里做了好多,御花园里晾满了粉条,太上皇还以为是新景,一个劲的说好看。”

    “的确好看,朕有几种景色怎么也看不够,一个就是黄澄澄的麦田,一个是果实累累的果园,一个是牛羊遍地的草原,再就是黑压压的军阵了,如今多了一样,白茫茫的一片粉条,哈哈,有了这些,山山水水的不看也罢。”

    “云烨还是从妾身这里硬要走了一千贯钱财,说是书院发卖专利的费用,平民小户的三百钱就行,到了皇家就非要一千贯,原以为是送给皇家的,谁知道最后少一个子都不行。”

    “那就没问题,如果平民小户也收一千贯,朕就会下手处置,青雀说以后织毛机,也会走这条路子,皇家不可能把所有的产业都攥在手心里,青雀话里话外的想让云烨掺乎进来,那小子毫不动心,在荒地上种了好多的棉花,说那东西才是好东西,一个劲的用羊毛,最后一定会出现羊吃人的惨剧来,青雀不明白什么是羊吃人,就跑来问朕,朕思虑良久才弄明白,织毛的法子传出去,羊毛就会紧缺,养羊的人就会多起来,需要的草原也会越来越大,到了最后说不定就会把良田也种草养羊,毕竟养羊的利润要比种地大,侵占一点不要紧,要是多了,种地的就没了活路,说不定真的会死人,这样就是他口中的羊吃人了。现在这小子越来越有远见了,多栽培几年,将来一定是个好帮手。”

    只要牵涉到朝堂,长孙就会立刻闭嘴,但是歌舞这种事情,却是她说了算,云烨今天会进宫给自己讲细节,所以早早离开万民宫,回到自己的住处等云烨的到来。

    云家莫名其妙的收到好多重礼,翻看一下礼单,都是长安的勋贵人家,上面具复的帖子都是红底黑字,这是人家家主亲自选的礼物,没有大事,不会这样隆重。

    也是,不管谁家出了个孝顺儿子,当爹的都会喜欢,柴绍的礼物最是特别,一对青铜爵,只要看看上面的绿锈,就知道是古物,已经被把玩的发黑了,一定是柴绍的心爱之物。

    豪门大家的没两样古物实在是会被人家笑话,去了颜家,他家大门上的铜环说不定都是好几百年的旧物,招待客人更是古雅的一塌糊涂。

    “老太爷,咱爷俩能不能不用青铜箸。您看看这双筷子又大又沉,夹个菜费老劲了,您老人家身体不好,咱们还是用竹筷吧,您看夹个粉条都夹不上来,掉我袍子上两次了。”

    “老夫也讨厌,家里的规矩就这样,请人吃饭规矩多,你不知道,金筷子才让人讨厌,老夫吃一顿饭得歇三回,你没资格用金银,凑活着用铜的吧。粉条子美味,可惜我这样的老头子克化不了,只能看着你吃,丸子,豆腐归我,你把青菜粉条全吃了。”

    颜家请客就四盘子菜,青菜豆腐,豆芽菜,再加上一条指头长的鱼,就是全部菜式,在老头子强烈的要求下才多加了一个丸子砂锅,装在脑袋大小的青铜鼎里,是两个仆人抬上来的,云烨试了一下,一只手没拎起来。

    “古人就用这东西吃饭?您祖上,只要吃饭就会这么麻烦么?”

    “胡说,祖上清贫,一瓢饮,一箪食就足矣,这些东西都是后来我们这些不肖子孙硬加上去的,如今请个客人都要四盘子菜了,小米饭,也成了白米饭,真是不孝啊。”

    “说不孝那可不对,陛下还有大唐的文官武将们,不就是为了让天底下的百姓都吃饱吃好才这么操劳的么,如果您现在还是一瓢饮一箪食,那岂不是说我们一族经过千年还是在原地打转,后世的子子孙孙全是蠢货,一千年了,还没有半点的长进。”

    “你懂个屁,能吃上饱饭才是这几年的事情,前些年饿死的人还少了?老夫百岁了按理说应该有点见识了,为何看到地里的土豆堆成山会高兴地夜不能寐?”

    云烨摇摇头,拿起巨大的青铜勺子帮着颜之推把丸子,豆腐捞出来,放在他的青铜碗里,坐回来等老头子解释。

    “还不是因为这样的盛景老夫也是头一回见到,当年瓦岗军打开洛阳东仓,米粮成山,老夫却没有半点的喜悦之意,那些粮食都是要被用作军粮的,说起来瓦岗军在对百姓放粮,你知道总共放了多少粮食?告诉你吧,小子,六百担,不是瓦岗军不给别人放,是因为杀的剩下的百姓就只能拿走六百担粮食,你说说看,剩下了多少人?”

    这个论调让云烨寒毛直竖,颤声问道:“老太爷,军队杀勋贵,杀军卒,杀财主,小子能理解,为何已经入城了还要杀百姓?把人都杀光了,谁来缴税?谁来帮他们养军队?”

    颜之推把一块豆腐吞下肚子,才盯着云烨说:“那你先给老夫说说你为何要把卑沙,大王二城烧成白地?大王城也就罢了,那是军城,卑沙城里可是有四万百姓的。”

    云烨的筷子当啷啷的就掉在桌子上 ,抱着头小声的说:“卑沙城易守难攻,小子想要让自己的部下都活着回来,就不能考虑别的了。”(未完待续。)

    ps:  第二节

第二十五节好厉害的蘑菇

    颜之推拿手在桌子上敲敲,让云烨抬起头来才说:“就是这个理啊,打仗就是一个吃人的怪兽,打红眼了,道德礼仪谁顾得上,高丽人不想让你进入辽水,当然会反抗,他们反抗,你就要消灭掉他们才能放心的进入辽水,杀人就成了唯一的选择,拿刀子杀够不着,只好点火了,你想自己的部下没伤亡,就只能扔掉那些同情心了。

    人活着其实就是一个选择的过程,不断地选择,不断地抛弃,有时候看起来很无理,实际上从细处着眼之后,就会发现道理,这一次你只不过选择保存自己的部下,杀死敌人,很合理,如果将来有一天你保存敌人,杀死自己的部下也会找到一个看似合理的理由。

    所以啊,小子,杀了人就没有什么好后悔的,只不过是一次选择的结果罢了,想在让你再选,一定还是保存部下,杀死敌人,这就够了,你这些日子很像一个刺猬,别人碰不得你这个疮疤,谁碰你跟谁翻脸,这很不好,做出事来,就是让人评价的,你没本事满足所有人的胃口,谁都不可能。

    放下你的心思,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喜欢的就多干些,讨厌的就少干或者不干,不过《天魔舞》你好像很喜欢的样子,怎么样,老夫看了那个舞,会不会死?“

    云烨的嘴巴张的大大的,老头子一开始就开了一个沉痛的话题,可是拐了一个弯之后告诉自己,没必要因为杀人的事情内疚,必要的时候可以一边内疚一边杀人,这是什么道理?

    “如果不用春分散伤害您的心脏的话,看一曲艳舞,对您老人家大有裨益,或许您能够恢复几分活力。”

    “有这句话就好,怎么看出端倪来了?老夫也是疑惑,看个舞。会把命看掉?原来是这东西作怪。少年人服用之后都受不了,别说老头子,我这样的死的最快了,春风散单独服用好像作用不大,必须有药引子,不会是鲜血吧?”

    云烨忽然想起自己和李安澜在皇城的那个晚上,一个白衣女子旋转着跳舞。**的脚上都是血痕,再想到那些舞娘划破胸口流出来的血有些怪异,谁见过水晶一样的血?

    “很有可能,老太爷,小子这就要回家去问问我带回来的那个舞娘,问清楚。要是阴沟里翻船就太不值了。”

    人老成精这话丝毫不假,云烨自认为将情绪掩饰得很好,但是在颜之推面前还是被看了个通透,老头子今天大张旗鼓的请云烨吃饭,目的就是要解开他的心结,对于《天魔舞》老头子其实很不在乎,看也好,不看也罢都无伤大雅。这样做的唯一的目的就是逼着云烨不断地做事。人人都想把这块玉琢磨出来,琢磨的办法就是不断地给他找事情做。遇到这种总想雕琢自己的人,云烨一般情况下都是躲得远远地。

    才三天时间,蒙面舞娘就喜欢上了云家,她喜欢人家称呼她为天魔姬,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躺在花丛中看天空,调皮的小丫偷偷的拿着小竹竿挑开她的面纱,想要看看她到底长得什么样子,为什么会整天蒙着脸。

    天魔姬故意装作不知道,想吓唬小丫一下子,这样以后就不会有人再偷看她了,谁知道小丫掀开面纱之后,愤怒的哇哇大叫,拽着云烨来到后花园,指着天魔姬说,是谁把一个漂亮的美人弄成这样子的,该死之极,让哥哥想办法把美人恢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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