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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第4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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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安澜才不会让冯家的人进入自己的府里,这样有被架空的忧虑,自己的权利本来就不多,再分出一些,就完全变成了闲人,如果那样,自己好好的侯爵府当家奶奶不做,跑到穷荒之地折腾什么。

    “多谢公子美意,只是一些小小的劳顿,还为难不住公主府,家里还有几个可堪一用的奴才,用惯了旧人,一时之间还不想换。”

    “也是,殿下有云侯全力支持,自然不虞人才匮乏,云侯掌握着大唐最大的书院,只要稍微向岭南倾斜一下,公主可用的人才就会车载斗量,智勇孟浪了。听闻云侯近日即将抵达岭南,想必我岭南一定会有一些福音,不知殿下可否给下臣指点一二,好让家父洒扫相迎,家父时常向在下提及,在长安受到云侯的款待,一侯爵之尊亲自下厨,做出天下无双的美味,自从上次食过之后,常有天下食物再无滋味之叹。恨不能肋生双翅飞到长安,再尝美味,这次相晤,一定会让家父得偿所愿。”

    李安澜没听进去其他,只听到一句云烨要来岭南,就欢喜的魂魄都要出窍了,脸上神色一会儿欢喜,一会儿担忧,一会儿又是哀伤,精明强干的公主殿下已经皆然无踪,只剩下一个自哀自怜的妇人。

    冯智勇心地长叹一声,自己的弟弟没有任何的机会,公主的心思全在云烨身上,一旦与云烨交锋,冯智慧没有半丝的胜算,父亲是指望不上的,儿子太多,他对每个儿子都是毫不在意,任由自己的儿子相互厮杀交锋,他才会看中其中最优秀者,想到这里,冯智勇只觉得嘴里的苦涩的厉害,或许,智慧进入山中找金子未尝不是一个躲灾的好事情。

    只是父亲你用养蛊的方式养儿子,就不怕又一天自啮己身吗?

    ps:第三节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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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节幸福的回忆

    第二十七节幸福的回忆

    送走了冯智勇,李安澜觉得自己的腿都在发软,原来云烨不是不在乎他们母子,而是亲自不远万里跑到岭南来看自己和孩子,虽然她觉得云烨看孩子的可能性要比看自己的可能性大千百倍,她就是不愿意承认这一点,固执的认为云烨是来看自己的。?

    她即使再醉心权利和自由,依然改变不了她是一个女人的特性,想到那次在皇城甬道里的往事,她就羞红了脸,在那些该死的老太监,老宫女的诱骗下做出了那样荒唐的事情,她却不后悔,一点都不后悔,在云烨侵入她身体的那一刻甚至有些兴奋。

    如今他就要来了,不远万里的来看我了,我要用什么样的态度去面对他?冷艳一些,还是温柔一些?不知道他晚上会不会留宿?

    红色的裙子不好,他喜欢穿天青色,一定不喜欢鲜艳的颜色,玄色?我又不是真的寡妇,紫色?太贵气,他不喜欢,白色?孝服的颜色,穿上像鬼……

    铃铛瞪大了眼睛看着公主翻箱倒柜的找衣服,地上全是散乱的衣裙,公主只穿着亵衣,光着两条腿,东试一件,西试一件,直到一大柜子的衣服都试完了,也没有找出来一件合适的,颓然的坐在衣服堆里,满眼都是花花绿绿的衣衫,却不知那一件合适。

    “公主,你在找衣服?”铃铛站在那里问李安澜,公主从来不在意自己穿些什么,有时候连男人衣服都穿,梳个马尾辫就可以晃荡一天,今日是怎么了?脸泛桃花,春情荡漾,上回自己在船舱里想念云烨的时候公主就是这么说的,现在她自己还不是这样。

    李安澜一把抱住铃铛,丰满的**顶在铃铛的胸口上,看得铃铛面红耳赤,鼻子里闻着淡淡的**,不好意思的想要挣开。

    “傻丫头,还不好意思,知不知道,那个负心人就要来了,这回算他有良心,知道来看我们。“

    “谁?谁会来看我们?我们没有朋友。“铃铛很希望是云烨,可是一想到他的身份知道他没有四处乱跑的权利,至于其他人,她斯毫不关心,谁来都不关她的事。

    “傻丫头,我们就一个朋友,或许算得上情人,我和他连孩子都倒霉出来了,他来看看我们有什么不行的,是谁站在船边大声喊来着?云大哥,叫的我心都酸了。是谁在做梦的时候都说,云大哥不要,不要的,你告诉我,他在梦里把你怎么了?”

    铃铛活不成了,脸红的要滴出血来,再被李安澜在耳垂上亲了一下,浑身就发软,李安澜放肆的笑着松开烂泥一样的铃铛,这孩子就是这么敏感,还害羞?

    千挑万选之后,终于找到一件满意的衣服,刚穿上,就愣住了,云烨现在还没来,如果刘进宝他们知道的话,就该是接到信了,从长安到岭南需要走三个月,他一时还来不了。

    伤感的看着正在描眉毛的铃铛,心里发酸,傻丫头,不会描眉毛,越描越丑,现在像两只爬在脸上的虫子。

    给铃铛搽掉重新画,上回,云烨也给自己擦掉了猴屁股一样的妆容,自己现在可是下了苦功的,没两下就给铃铛画好了眉毛,从梳妆盒里挑出一个火焰纹的花钿,细心地给她贴好,搂着铃铛轻声说:“傻丫头,他要来也是三个月以后的事情,我们高兴的太早了。”

    兴奋地铃铛立刻就停了下来,垂下头落泪,“公主,我真的好想云大哥,这个世界上只有他对我最好,我偷吃了他的鸡腿,他不但不生气,还给我打掩护,我偷吃了太子的饭食,他说是他吃的,小狗狗卡在树丛里,也是让人救出来的,他还站在河岸边上送我们,还让进宝来保护我们,还替我们杀了那个土王,要不然我一定活不成的,看到云大哥一个人站在石头上的样子,我当时好想跳下去,游到他身边,可是我不会游水,如果淹死了,云大哥就更加的伤心了,公主,我好想他,呜呜,”

    李安澜怔住了,原来云烨已经替自己做了这么多的事情,还有好多铃铛不知道的,如果要她来数,会说出更多,自己现在能自由自在的享受自己的生命,都是拜那个男人所赐,而自己对他,只有伤害和欺骗,有这样的一个男人在背后保护自己,李安澜就觉得自己强大无比,没有什么东西再能够遮住她的眼睛,怪不得辛月拼了命也要保住自己的男人,他和所有人都不同,和所有的大唐男人都不一样,温情,耐心,多才多艺,连一般人认为下溅的厨艺都精通到了大师级的地步,有这样的男人保护,李安澜头一回感觉到上苍似乎对自己很公平,没有抛弃自己,是自己抛弃了上苍。

    两个女人相互拥抱着说着话,从认识云烨的那一天说起,李安澜说起自己把云烨打成熊猫眼,就乐不可支,说到云烨在先生面前陷害她,就咬牙切齿,而铃铛只记得云烨做了无数好吃的,自己的那段时间似乎就在天堂。

    刘进宝抱着小少爷来到最里面的一间屋子,云烨了立刻就把儿子接了过来,小家伙还不会说话,看到那个身上很好闻的人又来抱自己,就欢快的在云烨怀里蹦了起来,一窜一窜的,活泼的像只小老虎。

    云烨看到这孩子的第一眼就确定,这是云家的骨血无疑,和自己小时候的长得太像了,和自己的后世的儿子长得太像了,他甚至能描绘出这孩子一岁到十五岁的样子无他,手机里有照片而已。

    看到这个孩子,他就感觉自己的生活又在延续,以前只不过是做了一场梦而已,现在随着孩子的跳腾,那些模糊的情绪终于从他的脑海里被清除干净。

    刘进宝抹了一把眼泪就拉开门走了出去,他不敢想像侯爷在丛林里到底吃了多少苦,明明可以少受点罪的,偏偏选择来到岭南,那个废人说的话,恐怕就是侯爷的亲身经历吧?

    如今父子团圆,也算是上苍对侯爷的一种补偿,来到马厩,肥肥的旺财已经变得精神矍铄,身上一块块的肌肉棱角分明,站起来比其他的战马高了一头,可它就喜欢躺着个碗大的蹄子不时地踢腾两下,除了一身的肥肉不见了,旺财还是那副德行,见到刘进宝进来,发现他没有端醪糟盆子,又把头放在干草上,蹭蹭,这里的潮湿天气让它很不习惯。

    旺财现在连以前从来不吃的桂花糕都吃的香甜,可见他遭受了多大的罪,侯爷总是说自己没遭罪,可是手上的茧子瞒不了人,何家大娘子伺候侯爷洗澡的时候,特意看了全身,没有伤痕,就是脚上也起了好厚的一层茧子,也不知道是走了多少路,才走成这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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