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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英三国-第29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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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前汇报到。

    这倒是个问题,鲜卑人虽然已经分裂了,但似乎全盛的时候可是有派出数万大军的。就算分裂,再加上那么久的休养生息,只怕就算是步度根麾下,也得有那么十万战卒。考虑到要维持边境的秩序,能抽调出来的至少也有四万余。

    三万余步骑混合部队,对战四万余鲜卑骑兵,这还真不是一般的困难。就算打赢了,只怕损失也不是一般的严重吧?

    “主公,若是继续往西,便是雁门一带,那里如今正是并州战神吕布驻守之地。此番我等在他的驻守地经过,谁也不能保证,会不会也遭受到他的攻击!”沮授在确认了舆图之后,再次提出了谏言。

    “哈哈哈,就算打不下匈奴人的汗帐,攻不破鲜卑人的王庭又如何?此番出战自出兵之日开始,就没打算那么轻松就放过他们!”方云想了想,最终缓缓说到。

    “主公,请三思!”沮授却是郑重的请求到。

    “我还不至于不知道深浅,但公与你也不要那么小看我军的实力。区区匈奴鲜卑,我还不放在眼里,却也不会因此就小窥了他们!此番我们出战,不为别的,不过是为我华夏子民讨回公道罢了,大汉不做,我方云一力承担!至少,且让我们在这片草原上,好好的大闹一场便是!十天内,若是不管打到哪里,都会开始回师,不知道这样可否?”方云也是非常严肃的说到。

    “善!”沮授松了口气,十天的时间,这还不至于太危险。

    要说没有热血,那自然是假的,这年头就算是文官也能够舞剑杀人。不少文人甚至彻底贯彻了君子六艺,骑马和射箭也是非常的精通。只是沮授乃是方云的军师,那么在考虑到个人热血之前,就必须要为方云这支军队的利益做考虑。

    深入敌人的腹地孤军作战什么的,实在是太危险了。若是他一个人,死了也就死了,但若是方云出了意外,这叫好不容易发展起来的势力,最终又该走向何处?

    到时候诸般努力,都在那一刻化为云烟,实乃憾事也!

    “既然如此……儿郎们,原地休整半个时辰,然后让我们继续去杀人!”方云大小。

    “喏!”周围听到方云命令的士卒,都纷纷回应到。且不说方云许诺的,战后所得他们能够分三成,且说这扬名域外,征战夷狄之事,哪个汉家儿郎没想过?

    看着他们那士气高昂的样子,不知道为什么方云只觉得某首长诗浮现于脑中,也不知道为什么,鬼使神差的就背了出来:“男儿当杀人,杀人不留情。千秋不朽业,尽在杀人中;昔有豪男儿,义气重然诺。睚眦即杀人,身比鸿毛轻……宁教万人切齿恨,不教无有骂我人。放眼五千年,何处英雄不杀人?”(未完待续。。)

    ps:  战争没什么好怜悯的,既然抵抗,那就要有被杀的觉悟。不管是异族也好,我们华夏族也罢其实都差不多。本来打算找李白那首《侠客行》的,但后来发现《男儿行杀人歌》更带劲一些,于是就拿来用了。

    今天三更,我会努力加更,但若是没办法做到,还望见谅。

    最后是惯例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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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章 血腥的十日

    实际上,这首《男儿行》应该根本算不得是一首诗,甚至算不得是词或者赋。

    文章的构成乱七八糟的,完全不符合这个时代文士的审美观。难得的是通篇大白话,感觉粗俗得紧。奈何就算是沮授听了,此刻都觉得热血沸腾。

    方云也奇怪,自己怎么就会背了?要知道全文超过五百个字,可不是那么好背的!

    偏生的,自己就这样背下来了,回想起来自己也就是第三次看到这篇文章而已。很神奇的是,也不知道是不是被如今的环境所感染,不知不觉就给背下来了。也不知道里面有些文法是不是有问题,但谁管呢?!

    “主公好文采!”典韦此刻也是战意盎然,却也是不得不夸赞了句。

    别说是他了,正因为这篇文章通俗易懂,而且用词直白,就算是一般的士卒都能够听出这篇文章的意思,而且能够更好的把自己代入进去。结果顿时全军的士气,就达到了巅峰状态,若非没有军令,只怕已经恨不得策马飞奔而去,杀上个几百上千胡人的。

    说起来,这篇文章原本就是纪念南京大屠杀时,一个爱国者写下的文章。激进是肯定的,但同样没办法否认的,是文章之中蕴含的华夏儿郎不屈的傲骨英魂。

    “主公,这篇文章,杀意太甚……”良久,沮授只能苦笑着给出一个评价。

    “此番出征,杀意重又如何?今日我等流血流泪,为的何尝不是为了儿孙后代。能够挺着胸膛。生活在太平盛世之中?!”方云大笑。

    “公与甘陪末座!”沮授拱手。郑重的表达自己的态度。

    方云的出身的确是一个迷,明明是一个百姓出身,但每一步却似乎都深思熟虑。再加上今天这篇文章,谁还敢说他是出身于百姓之家?!

    但事实上,他就是出身于百姓之家,二十岁以前和普通人没什么不同。

    这一刻,沮授甚至想到了一个词‘生而知之者’,非此。无以解释个中怪诞……或许,主公真的是上天降临人世间的真皇么?!

    “属下也愿附骥后!”一种武将士卒们,也是纷纷跪拜了下来。

    汉朝讲礼,基本上都是以作揖躬身为主,跪拜之礼几乎都是在祭天之时才会有。此番众人如此,却是就会相当于宣誓效死的程度了。古之君王者,又有几个能享受这等待遇?

    “儿郎们,好好休息,让我们继续去杀人!”方云笑了笑,振臂高呼。

    “杀人去!”所有人此刻也不由得兴奋的高呼起来。

    也不知道是不是太兴奋的关系。大家此刻反而是没有了休息的意思。只是时间的确到了午饭的时间,就算不愿意也是不得不坐下来吃吃午饭。

    好在匈奴人也好。鲜卑人也罢,都是逐水草而居,不远处就有一条小河。部落里面就有一些铁锅什么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在华夏缴获的战利品,反正都挺陈旧的。

    不管如何,好歹可以将就一顿午饭。只是没什么面食或者粟米,基本上都是肉食。

    就着羊汤吃烤羊肉,不管如何好歹是把这顿对付了过去。不得不说的是这些鲜卑百姓也的确很苦,整个部落几乎都没有多少盐,只怕大部分盐分的摄取,都靠喝血来补充。

    缴获的战利品被运了回去,而大军在简单休整完毕之后,迅速又踏上了征途。

    随后,仅仅十天的时间,方云所部三万人,先是抵达雁北一带,然后不断向西,直接打到了河套平原,也就是南匈奴的所在。

    一路过去,五个部落几乎都被血洗一空。那些被俘虏过来的汉人,都被收编到部队里面,充当辎重部队使用。

    他们这些人,大概是俘虏的时间太久了,多少有了点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少儿主子居然还不习惯了……还好还有不少,也许是刚刚被掳掠了过来,还保持着大汉人的矜持和自傲,他们这批人自然就成为了管事。

    有意思的是,这些俘虏居然都擅长骑术,想来是在草原过久自学成才。不过这也方便了许多,若是带着一群步卒前进,那对于全军来说都是一个大大的拖累。

    经过了五次的战斗,整支军队人数多少也发生了些变化。

    三万大军阵亡了三百余,只因为有一天,匈奴人直接驱赶了数千匹狼过来,马匹受了惊,结果就出现了伤亡。还有一些是杀入了敌军部落里面,结果对方隐藏在帐篷里面的士卒骤然杀出,进而导致伤亡的出现什么的……

    只是这样的情况,也会在反省会议上进行检讨,再次出现这情况可能性,已经很低。

    此刻,在大军的后面,是成群结队的牲畜,这些就是大军的移动军粮库,而且具有绝对的保鲜功能!什么时候要吃饭,直接现宰现吃,每一口肉都保证是最新鲜的!

    难得的是,马匹也从三万匹提升到了五万匹,骑兵部队已经完成了一人三马的转变。

    这十天的时间里,方云一行人至少杀死了五十余万的匈奴人或者鲜卑人,就残忍而言,只怕比他们本身有过之而无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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