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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余年-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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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从便捷的角度看,用鹅毛笔或许好些,所以现在京都的各部衙门一般用的都是这种,包括费介在澹州教书时,也是如此。

    但鹅毛笔削笔尖的工艺,却是需要真正手艺精良的老师傅,用久了笔尖容易变形,所以要真正推广并不容易。

    范闲更喜欢毛笔一些,一来是觉得既然这个世界里凑巧用的还是方块字,那么用毛笔写出来的字,当然要更加美丽。他决定要把书法好好练一练,免得将来太丢人。

    另一方面,他认为像自己眼下正在“写”的这个故事,是一定要用毛笔,加上极娟丽的小楷来慢慢抄,才能表示出那份尊重。

    贴身丫环思思用纤细的两根手指握着墨块,缓慢而柔匀地在砚里顺时针磨着,眼光落到少爷面前的纸上,只见上面写着:

    “…只见智能独在房中洗茶碗,秦钟跑来便搂着亲嘴。智能急的跺脚说:这算什么!再这么我就叫唤。秦钟求道:好人,我已急死了,你今儿再不依,我就死在这里。智能道:你想怎样?除非等我出了这牢坑,离了这些人,才依你。秦钟道:这也容易,只是远水救不得近渴…”

    思思瞄到这上面写的不堪内容,不由双颊一红,啐道:“这智能怎么这么无耻?”

    范闲听到耳畔丫环嗔怨声音,好奇地抬起头来,笑眯眯问道:“姐姐为什么说智能无耻?”他在房中或是别人不曾注意的地方,总是唤几个大丫环姐姐,这个习惯从冬儿开始就延续了下来,丫环们拗不过他,老太太又不管,所以只好由着他去,这么些年听下来早就习惯了,并不以为异。

    思思脸上红晕散开,像朝云一般,很是漂亮,呓呓解释道:“那尼姑…说话行事也太孟浪轻浮…只是少爷,尼姑是什么?馒头庵又是什么地方?”

    范闲噗哧一笑,心想呆会儿写到秦钟与智能儿苟合之事,你只怕才会觉得是真孟浪。但听到思思问尼姑是什么,他才想起来,这个世界上没有佛教,自然就没有和尚,也就没女和尚了。

    他用空着的手挠挠头,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半天后憋出一句话来:“尼姑就像苦行僧侣,馒头庵就类似于神庙这样的地方。”

    思思听到他的解释,吓了一跳:“少爷可不敢胡写,神庙在天之缥缈处,一向悲悯世人,又不干世事,怎么会是那种肮脏地方。”

    范闲也不与她解释,笑着说道:“知道啦,我写的时候小心些就是。”

    又写了几句,他想到了些什么,便让思思出去,免得丫环看见后面的少儿不宜内容,会向老太太禀报。小时候他经常讲换故事吓冬儿,冬儿还一直以为是那位西席先生教的,后来还真的去老太太那里告状,害得范闲默了好几天的书。

    思思细心叮嘱了几句,放下手中的墨便推门而出,临出门前那一扭的风姿,着实让范闲心头微微一热。

    范闲执笔沉思,心想这抄红楼梦果然要比剽窃前贤诗词要来的复杂许多,自己一年前开始动笔,到如今也只默写到十五回,幸亏如今这脑子清楚的古怪,前世的记忆竟是分毫不差,反而更加清晰,亏得如此,才能记住曹雪芹那些美则美矣、实则难记的判词梦谵。

    只是书里面的人物背景,与这个世界总是有些许差别,不知道将来被别人看到后,会不会理解得了,所以有些要紧处还是需要慢慢改去。但范闲对于笔下这红楼梦还是极有信心的,一头牛,牵到北京还是牛红楼梦?放到这个世界上依然是红楼梦,依然是大牛。

    (封面暂时不换了,留几章到日后应景的段落再用,呵呵。)

第二十八章 书贼

    他实在是很羡慕前世读书时,曾经幻想过的红袖添香夜读书的场景,所以先前将思思硬拉着,陪他写了半天,嗅着室内焚香,女儿家身上体香,笔尖柔毫与纸面轻触滑润,享受着那种异常安宁的美妙感。

    但想到自己写书的事情如果传出去了,只怕会给自己带来许多没必要的麻烦,所以他决定以后还是自己一个人悄悄地写。

    范闲总觉得自己必须要提前为将来的京都生活做好准备,从物质上,以及精神上。而像红楼梦这种长篇美文,是断断然不可能像抄袭诗词一般,临时在某个酒宴之上脱口而出,所以必须要事先就准备好。

    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自己将来的人生,肯定与庆国的中心,那个遥远的京都脱不了干系,也许是那个当朝廷高官的亲生父亲,也许是那个印象中的黄毛丫头,也许是自己没有见过一面,却总是某名好奇的母亲。

    他想了想,复又落笔写完这回里宝玉与秦钟儿那些不可与人言之事,待墨迹干后,放入信封之中,准备寄给远在京都的范若若。

    在澹州港的府邸内,范闲没有留存稿,前面的都是写一篇,便往京都寄一篇。因为他实在是很难抑止自己心中那种想将前世的美好经验,与这个世界上的人分享的**,就像某个人拥有了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而且从来没有人看见过的玉石,自己藏在床下许多年,心里一定会痒的要死,总是恨不得让全天下人不,应该是至少有一个人,知道这玉石夺人心魄的美丽。

    将名画收藏一辈子而不示人的收藏家,如果不是变态,那就是偷这幅画的小偷。

    而范闲知道,自己肯定不是变态,虽然自己确实是小偷,但很妙的是,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

    所以范闲完全忽略了范若若丫头的年纪,一直按月将稿子给她寄过去,然后告诉她,这故事叫作石头记,是一个叫做曹雪芹的人写的,自己偶然结识,每月从他那里弄些稿子,与妹分享,如何云云…

    虽然红楼梦前十五章里,依然有秦可卿梦中会宝玉,宝玉初试**情之类的段落,但范闲里笃定小丫头在自己这么几年的书信薰陶下,应该不会将这些看成洪水猛兽,也不会将自己这哥哥看成什么淫邪之人。

    果不其然,范若若得了曹公文字,懵懂读之,视之如牡丹大嚼之,却也是慢慢品出了些许味道,尤其是看到黛玉进府之后,便开始觉出好来,每月必来信催哥哥多向那曹公多求些。

    范闲接信之时,心中不免苦闷,心想这存稿都没了,更新自然不可能太快,日后抄到七八十章时,总不还是要落个太监的下场。

    …

    将今日文抄公的事业做完,范闲便开始和平常的日子一样看起书来。他的书房里有许多杂书,都是京都伯爵府寄过来的,每当想到这件事情的时候,他心里对那位从未谋面的父亲的印象总会有所改观,至少对方还知道一个人成长过程之中,最紧要的是哪些东西。

    在一个没有AV也没有坑的国度里,范闲用来排遣无聊生涯的方法,除了每天与体内霸道真气捉迷藏,让丫环们脸红羞羞,便只有阅读书房里这些杂七杂八的书籍。

    书籍的内容涉猎面极广,从农物耕种到庆国律法,无一不包,还有些这个世界的经书更是像砖头一样地塞满了整层书柜。

    这书柜是范闲按照自己心目中的样式做的,样式很简单,每层里面放着瑶州出产的芸香草,这种草最能防止蠹虫蛀蚀书籍,只是这个世界上好象没几个人知道,所以在别府里只是当作一般香料在使用。

    读了这些年的书,范闲从那些经书里发现了许多自己前世所学的影子,只是在表述的方式上有些微的不同,这个认识让他绝了抄袭韩非子荀子老子孙子若干子,从而成为一代学术大家的念头。

    不论是哪个方面的学习,包括识毒,包括修行,包括读书,范闲都很认真,用完全不符合他如今年龄的沉稳与刻苦,在不停累积着。因为他明白,自己比旁的人并不多出什么,自己并没有来到一个平均智商为五十的完美世界,自己能够拥有的优势,不过是那么一点点地球社会沉淀下来的知识,还有就是比一般孩童启蒙要早许多的觉醒初始时刻。

    油灯里一声轻响,蹦出一小团灯花,忽然变得亮了些许,范闲伏案看书,渐渐睡去。

    第二日清晨醒来,洗漱完毕,范闲先去老太太卧室请安,才自去厅里用早饭。自从刺客的事情发生之后,范闲再看着***目光,就与以前有了很大的差别,除了坚持了许多年的晨午请安之外,还会时常与面貌慈祥的奶奶聊些家常话,讲几个小段子逗老人家开心。

    “听说有一天,皇帝陛下召集宰相大人、元老会领事大臣,监察院院长、宫中的太监头子还有一群高官在大殿商议国是。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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