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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你,只是交易 by古木-(虐心文界的经典了~不多说~地球人都知道)-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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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拔足狂奔。 
我跑啊跑,跑啊跑,终于跑进家里的巷子。我一下子就安心了,我慢下来,我整了整衣服,蜡烛掉出了口袋,蛋糕可能都被挤坏了。 
我敲门,往常馨兰总是在我敲门的前一刻就能听到我的声响,就过来开门了,今天她肯定在忙着做菜。 
我刚要那钥匙,门就开了。 
馨兰站在我面前,我走进家,逗她:“今天都做什么好菜了?小飞呢?我们先把礼物放起来,等切蛋糕的时候再给他看,他保准会高兴疯掉——馨兰?” 
馨兰反常地一声不吭。 
我奇怪地把手上东西放下,我的眼角渗进一点点柔嫩的颜色,我才开始慢慢闻到强烈的香气,整个把我们的屋子笼罩,这都是些什么啊?——我环顾我的家,我的四周,竟然都是花!都是一朵朵香水玫瑰,都是一枝枝粉红色,成百、上千,堆满了整个角落,甚至快要砌到屋子顶,放不下了,就堆到院子里,耳朵鼻子眼睛全都是浓郁的香气,全被占领,没有一个地方能逃得过。 
我知道是谁干的好事! 
但我也只能一声不吭。 
院子里,传过来小飞兴奋地叫闹声,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美丽的高贵的花,我送给他母亲的都是一两枝田园里采摘的鲜艳的无名花。 
我抹了下脸,我要让自己清醒点。我没想到这么快。 
“馨兰,我要跟你说些事。”我木然地说,我知道我最难过的关就在眼前。 
馨兰在这些花丛中,还是像个小姑娘一样美,还是我的小仙女,我知道我可能马上就要失去她了。 
“不要说,端康,我不想听。”馨兰别过脸,回避我的眼光,“你看这些花可能都送错了,我们小城哪见过这些花,他们说这些都是空运过来;送错就送错吧,这些花不是开得很美?” 
“馨兰,我以前,我遇到你之前,我喝酒住进医院,都是因为我爱上一个人,他是个男的——” 
“不要跟我提雷耀!” 
她喊着,她发抖,她眼睛里都是泪,她捂住了眼睛。 
“你怎么知道?馨兰是谁告诉你?”我被揭穿了,羞耻扑面而来。“是他说的?” 
“我偷看了你的日记,在你把它烧掉的前一个晚上,在五年前!” 
—— 
馨兰背对我,她的声音遥远又痛楚: 
“端康,我克制不住我自己,我知道你心里面还有别人,那天晚上你又出去了,我也不知道我怎么会那么害怕,我怕你会跟别的人走了,我想你再也不会回来了——小飞在我肚子里,我又疼又害怕,我知道你一直有记日记,我想看看,我只想看看你到底是怎么想我、怎么看我——端康,我都做了什么?你会恨我!端康?” 
“为什么你看了日记,还要跟我这种人在一起?我是个同性恋,我喜欢一个男人,我还被他甩了,我什么都没有,我什么都不能给你,你为什么还要跟我在一起?” 
我抬手,碰到馨兰的肩,她没有拒绝我,我搂住她纤弱的肩,我把她搂在自己怀抱。 
“我害了你,馨兰。我误了你一生。” 
“端康,我们在一起整整五年,我们从没有吵过嘴,我们做什么都想到一起,我们一家人开开心心,我不求什么其他,我很知足。” 
“还不够,这还差远了,馨兰,我还要跟你一起变成老头老太,一起搀着手过马路,一起看我们的儿子娶上漂亮媳妇。馨兰,千万别丢下我。” 
馨兰握住我的手,合在她手心里。她的手小巧又暖和。她焐着我的冰冷。 
“过去的都过去了,端康,我在你身边,从前,现在,以后,我一直都在。” 
这天晚上,我们一家人切了蛋糕,吃了一桌的菜,小飞拿到礼物高兴极了。 
我在夜里,家人都睡了,把花都丢出去了。





(二十) 

把手机电池下了,再也不用了,嘱咐馨兰把门锁好,谁敲门也不开,暗地里,开始把攒在银行的钱慢慢提出来,我要像小蚂蚁一样,把我的家搬到另外的城市,谁也再不能找到我;就像当年我也这样想着要搬走与那人的小小巢穴一样。 
花还是照常送来,堆到巷口,邻居都跑过来打听。 
宝马就停在家门口,钥匙放在我家信箱。 
还有什么其他七七八八散着香气,用最高档的漂亮盒子包着的东西,源源不绝,全都扔掉。 
挑了个大晚上,我偷偷摸摸赶紧把最后几百块钱取出来的时候,我按下一个键,闪出的屏幕却显示连我微薄的存款数也在后面蓦然加上了好几位零——我数着一个个零,一个个圈圈,我简直不能相信,我简直要疯了,这到底还有没有天理有没有王法?他只是个明星啊,他又不是什么黑社会,不是什么政界要人,他怎么能把我的老底都端掉,他怎么能对我赶尽杀绝! 
我只是个平头百姓,我何德何能享受到被人时刻监视、逃出无门的可怕难受! 
已经又过了五天,倒计时滴滴答答进入尾声,我誓要搬空我的一家人,值些钱的细软带上,房子是租的,不要了,锅碗瓢盆什么也不要了,火车票已经买好了,馨兰在,小飞在——差不多了,只要到别的地方,就能又开始新的生活,这次再也不去大城市玩,就再也不会被发现,我就能看着我的儿子健康快乐的长大。 
人一辈子总不能只为自己活,得想着其他人,她们跟你骨肉相连,她们的幸福往往远大于你个人的幸福。 
馨兰没说什么,她默默收拾行李,她照常为我烧饭洗衣服带孩子。 
我想我们这辈子都不会分开了。 
只是要快,再快些。火车票是星期天的,后天早上九点。 
如果现在不走,我怕我再也走不了。 

今天是周五,轮我值夜班。为了显得我一切如常,我没有请假。 
门已经锁了两道,躺在单人床上,我翻来覆去,一夜没合眼,屋外面的一两声猫叫都把我的浅眠惊醒,我几乎是竖起耳朵,瞪着天花板,没有开灯,什么都看不清,只有我的心里清明,正在上演过去的悲欢离合,全都已经过去。 
早上六点开始下雨,我头疼,眼睛底下是黑眼圈,喝了两大杯开水还是提不起精神,洗了把脸,随便扯了张塑料布挡在头上,我打开车铺门,外面大雨如瓢,哗啦哗啦,伸出手背打上去都嫌疼,我把门反锁好,张着我的临时雨伞走进雨水泥泞里,路上还是一个人都没有,这时候,这个小城的大多人都还在安睡。本来我也该回家好好睡觉,但现在什么都做不成了,回家看看还有什么能拿的再收拾好,明天就要走了。 
我跳过一个水洼,还是溅了半个裤管的泥巴。我这样狼狈又糊涂的人,值得谁的坚持?谁都不值得——我心里都觉得他们奇怪,馨兰怎么会跟我好?雷耀怎么会回头找我?我什么都不如他们,我什么都给不了他们,为什么还要对我坚持不放?我开始觉得他们比我更糊涂,绝对糊涂透顶——这种想法,竟让我发笑,我无所忌惮、自暴自弃地在雨天里,顶着个破塑料布,哈哈大笑。 
我知道我现在不太正常,只要过了这段日子,卸掉心头大患,我就能恢复正常。 
笑得太猖狂,手一发抖,大风把塑料布也吹跑,掉到河里,够不回来。 
在瓢泼的大雨里走着,那滋味真是灭顶般的从头凉到脚,这下好了,可以不用躲着、避着、跳着、逃着了,我把手插着口袋,抬起头,雨从头顶灌到眼睛嘴巴,顺着衣领,滚进身体,衣服也完了。 
淋吧、浇吧、下吧,反正也死不了人。 
耳朵里哗啦啦的都浸的水声,眼睛睁不开来,被雨点打得疼,头凉冰冰的,衣服都粘在身上,身上倒好象舒服一点,已经冻得冷嗖没有感觉,反而能自由自在大步往前。 
钻进自家巷口的时候,还是安下一点心。毕竟已经豁出去了,大踏步地挺起胸膛走了,被雨一浇,似乎烦恼都被浇没了,是啊,也没什么大不了,明天就结束了,什么烦恼都没有,不用选择了,不用犹豫了,什么事情不也都没有发生。 
然后,我倒吸口凉气,我的心都停跳,我看着眼前的人,就在我转过拐弯,我朝向家,我再踏几步就到家的距离,我张着嘴,却叫不出来,我知道他会出现,我不想看见他出现。 
他还是来了。 
他就站在我面前,他侧着身,靠着墙,打着黑伞,穿着黑色的衣服,在抽烟,伞遮着他的眼,我只能看到他绷紧又冷冽的下颚,这世界上要是有最俊美的死神需要演出,我首推是他,他现在就能吓得我牙齿都打颤,却又觉得他美得让我连双脚都失了逃跑的力气。 
他就站在我家门前!—— 
我没有了其他多余念头,我立即像小狗小猫一样扑上去,我拽着他袖子,我拉他走,“走啊,走啊——不准站在我家门口,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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