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小说一起看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四夫争宠:萌乖夫君养成记-第22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不过,这刺虫个头不大,草丛又太大,若不是小绒球寻着气味找的,还真是难以找到。

第19章拔刺

    找到刺虫之后小绒球没有攻击它,只是拦住它的去路。刺虫先是炸开浑身的利刺想要刺伤小绒球,但小绒球特别的灵活,刺虫根本占不到他的身边。

    刺虫也是个狡猾如狐狸般的动物,见进攻不成,便开始装死。小绒球不管它是否真的死了,只管带回去给莫忆儿就是。

    因为是狮身,用四只行走,把刺虫带给莫忆儿唯一的方式便是用嘴巴叼着。满身是利刺的家伙还真是让小绒球头疼,嘴巴上硬生生被刺出几个血洞来,莫忆儿见到小绒球回来的时候便满口的鲜血,可把她吓了一跳。

    “这是怎么了?”

    “呸……”小绒球放下刺虫,呸了一口嘴巴里面的血,腥咸的,十分不舒服,真是浪费了他珍贵的金狮血了。“没关系,被刺到而已,一会儿就好了。”小绒球说的不是假话,他的能力非凡,伤口愈合的能力也要比别人快上许多。

    “你个笨蛋,不会喊我吗?让我来把它逮回来,就不会伤到你的嘴巴了。”莫忆儿心疼的责备着,拿出蚕线巾来给小绒球擦嘴边的血迹。

    “我怕它伤到你的手,你别碰它啊,它的刺儿还真是建立。”小绒球露出无所谓的表情,可这表情在一张狮子脸上很有喜感。不光是这个表情,狮子脸上所有的表情都有意思的紧。

    “我怎么会伤到?我可以用兽皮袋子把它装回来嘛!”莫忆儿说着,从地上捡了根树枝走到刺球的旁边戳了戳:“它死了?”

    “应该没有,我还没碰它,它就这副样子了。是装死,狡猾的家伙。”小绒球想,若不是莫忆儿要逮到这家伙来看看,他非要直接把这球一样的刺虫拍成刺饼不可。

    “的确狡猾,不过好多动物的本能都是遇到危险来装死。”莫忆儿把注意力移到刺虫身上,之间刺虫身体为白色圆球状,但是身上的刺是黑色的,黑得发亮,尖利得冒着寒光。这要是能做成武器,绝对比竹子厉害许多。“要是能把它浑身的刺拔下来就好了!”

    “这……”一时间小绒球和部落其他的人都没了话说。以前因为刺虫浑身的利刺没人去招惹它,见到它连靠近都不愿意,怎么会有人想去拔它的刺呢?

    “小绒球,我们把刺虫带着吧,回去研究一下如何拔刺。各位,我们先回去了!”莫忆儿对其他人摆了摆手,又道了声“保重”,然后把刺虫收入兽皮袋子拎在手里,兽皮袋子马上就被刺出许多个小洞,但刺虫却无法逃出来。为了避免扎到,莫忆儿把刺球的兽皮袋子用一根绳子束起,挂在已经寻来的彩翎儿的脚下,这样起飞之后就避免了刺虫伤害到他们。即便是彩翎儿降落的时候,也不会碰到脚边的兽皮袋子。

    最后她踏上小绒球的后背,和挖陷阱的族人们分别。

    没用多久,莫忆儿和小绒球就回到了山洞这边,大家还都热火朝天的干着活,莫忆儿找到丝特拉和丝末拉,把遇到前衣和留嚷他们的事情说了一遍。

    丝特拉和丝末拉纷纷认为外来部落太过狡猾,心机更是深沉。

    这群单纯的族人们,也日益用脑子越来越多,相信不久的将来,他们也会越来越聪明,狡猾、心机深沉的人也会越来越多。这种事情让人不喜,但却是时代更替、发展的需求,莫忆儿无法阻止,也不能阻止。

    之后又说了小绒球何以变成金狮模样的事情,两人纷纷感触,却也没有因为小绒球变成金狮的样子就有所害怕。也许是因为他们对金狮有感情了吧!所以才不会怕他。又过了一会儿,彩翎儿才讪讪回来。它已经尽力飞了,可比起小绒球的速度还是很难追上。莫忆儿从它那里拿回刺球,丝末拉看到眉头皱了皱:“怎么把刺虫带回来了,你们没被它伤到吧?”

    “我没事儿,小绒球伤到了嘴巴,这都是我不好。”莫忆儿有些懊恼,自己要是想周全点,小绒球就不会受伤了。她忘记了小绒球兽身不能用手那东西了,做为一个妻子,她是失败的。

    丝末拉闻言看了眼硕大的小绒球,在小山洞里有小绒球这么大的狮身显得有些紧迫。不过见他一副被伤到也无所谓的样子,丝末拉便没多说什么。男人之间不需要婆婆妈妈,一点小伤更没必要说出来。

    丝特拉见莫忆儿对刺虫很感兴趣的样子,便问:“莫忆儿,你抓这刺虫是要做什么吗?”

    “是的,我想要把它身上的刺拔下来。”

    “啊?”丝特拉和丝末拉齐齐惊诧,头一次听说有人想罢刺虫身上的刺儿拔下来的。不过随即也释然了,莫忆儿的思维方式是他们永远也无法跟上的。

    莫忆儿也没让他们疑惑多久,就说出了自己的想法。“这刺虫身上的刺很建立,而且也坚固,我想若是能拔下来做成武器就好了,这可比外部落那竹子做成的武器好多了。”

    “这,这真是个好想法!”丝特拉一拍手,高兴道:“我们怎么就想不到,莫忆儿你真是太厉害了。”

    莫忆儿笑着摇头,这样的话她已经听得太多。“现在重要的就是把它的刺儿拔下来。”说着,拿出石刀试着先割下一个刺儿再说。

    石刀挨到刺虫身上的时候,莫忆儿感觉刺虫好像抖了一下,她没理,用石刀朝着刺儿的根部切去。这下子刺虫无法再装死了,直接‘活’了过来。然而死期已到,它唯有那一身的刺儿,除此之外再无半点的厉害。

    莫忆儿直接给了它一个痛快,小小的脑袋就剁了下来。

    刺虫的生命力并不顽强,不过两分钟,再没了生息。莫忆儿继续和它身上的刺儿做斗争。这刺耳还真是不好弄,石刀钝,切肉尚且需要大力气,这刺虫的身子和刺儿的连接处非常有韧性,要隔断难上加难。

    这一只刺猬尚且不好弄,若是做武器需要许多,到时候岂不是更难?

第20章做武器

    这么难搞,让莫忆儿烦心,忽然看到山洞某处放着野鸡漂亮的羽毛,脑中便闪出什么。“咱们烧水,用冒泡的水烫一烫试试!”

    这个办法自然没有人反对,在莫忆儿的带领下,大家已经知道各种动物的皮毛用烧到冒泡的水烫过就很好拔毛,想必这刺虫也是可以的。烧水的时候,莫忆儿问:“丝末拉,这刺虫有没有个头大一点的,想必个头大的尖刺也会长许多吧!”

    “有是有,但咱们部落要找到大的刺虫很难。”

    “哦,我知道,以前我都没见过,是不是只有几吶部落有刺虫?”莫忆儿想起族人们提到过的几吶部落。

    “是的,但是几吶部落非常贫瘠,只有大收祭祀的时候他们会出现,我们没去过几吶部落,只知道在西北方向。”丝末拉指了指西北方,对于贫瘠的几吶部落,他们知道的很少。

    “等这个刺虫成功剥下刺,做成武器之后,我就去几吶部落看看。顺便看看能不能带些强壮的男人回来练兵打仗。”

    “他们应该会来吧!几吶部落的族人虽然瘦,却不弱,他们部落中动物稀少,他们能活下来非常顽强。”丝末拉说着对于几吶部落的印象,并把他们的特征告诉莫忆儿。

    几吶部落的人都是黑手黑手,但他见过的人身上都是精壮的肌肉,据说他们的肚子什么东西都能吃进去,若是大冷天饿极了,连树根都能挖出来吃进肚子里。

    莫忆儿闻言也觉得几吶部落的族人很顽强,也知道吃树根,不严格来说,树根也是可以吃的。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莫忆儿可是听说,闹灾荒的年代书皮、草根都被吃光了,这足以说明这些是可以吃的。

    说话间,开水已经烧好了。这里的族人们并不把这叫做开水,而一直叫烧到冒泡的水,说得多了,莫忆儿也会习惯这样说。

    丝末拉不许莫忆儿动手,怕那建立的刺伤到莫忆儿白皙的手指。莫忆儿享受着自己男人的宠溺,也听话的站到一旁。

    她知道自己是四个男人们的心头宝,她会的东西太多,所有人一致认为她很聪明,她有时候也怕她的男人们会觉得自己不如她聪明而伤到面子,毕竟她的男人们在部落中都是那么优秀的。所以当男人们要保护她,为她着想的时候,她都全力配合。

    丝末拉把四透的刺虫用树枝挑起拿到山洞外面,然后把开水浇在上面,顿时一股子怪异的味道传来,刺虫的皮肤处有了变化。丝末拉小心翼翼的用手握住其中一根刺,像是给其他动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