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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大文豪-第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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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有预感,这将是一件会轰动全美的重大事件。

    自从六十年前,林肯总统宣布了《解放黑奴宣言》之后,黑人和白人的隔阂并没有消失,他们生活在同一个国家,却是不同的世界。

    或许是到了需要变革的时候了。

    主编知道这个“six”先生明显是个笔名,从寄出的邮戳看地址就是在波士顿,《波士顿环球报》可能是第一个收到这篇文章的报纸。

    是抓住机会发出声音,还是保守应对?

    报纸应该有言论的自由,主编最终选择刊发《我有一个梦想》,由此拉开了一条美国社会的变革之路。

    随后的几天,美国其他地区的报纸都刊载了这篇文章。

    无论是白人还是黑人,看到这篇文章的时候都神情激动,不少白人认为应该禁止这篇文章,黑人则倍受鼓舞,爆发出了强大的能量。

    为了生存的权利,他们团结起来,示威游行。

    他们把“six”先生当成了他们的精神领袖,按照他提出的暴力不合作运动争取更好的生存权利,变革就这样发生了。

    正所谓,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第六十三章 第一次庭审

    虽然黑人兄弟们很给力,在美国各地进行抗议,但直到第一次开庭,波士顿的地方法院仍然不允许华人出庭。

    美国是白人主导的社会,在激烈的抗争下,他们或许会给黑人一些权利,不过想要真正的平等,可能性并不大。

    即便是在后世,林子轩也经常看到美国黑人示威游行,争取自身权益的报道。

    我总算是做了一些什么,即便只是一点小小的进步,也比什么都不做要好。

    他这么安慰自己。

    第一次开庭并不是宣判,而是双方律师做出陈述,出示证据,法官再决定是否再次开庭。

    当然,如果证据确凿,也有当庭宣判的可能。

    季鸿明一方出示的是《老人与海》的草稿,还有一份陈述。

    按照他的说法,他和林子轩是好朋友,经常聚会,在去年的这个时候,因为生活拮据,他在林子轩的公寓里借住了一段时间。

    正是在那段时间,他创作了《老人与海》,并且把稿子给林子轩看过。

    写完小说,他想要出版赚取生活费,便在纽约的出版社奔走,却无人问津。

    这时候,林子轩要返回中国,他无法再借宿,只能搬离林子轩的公寓,在临走前,他让林子轩帮忙把稿子寄给《大西洋月刊》杂志社。

    他回到纽约大学的宿舍,错过了《大西洋月刊》的信件,不知道自己的小说被刊载了。

    直到最近他才从一些报纸杂志上看到评论《老人与海》的文章。

    这和林子轩的说辞完全不同,季鸿明的这份陈述几乎没有漏洞。

    它很好的解释了为什么《大西洋月刊》收到的稿子是从林子轩租住的公寓寄出的,而信封上是林子轩亲笔写的。

    就算是找到林子轩当初租住过那栋公寓的房东,也很难证明季鸿明是否在那里居住过。

    这个时代没有摄像头,无法取证。

    林子轩这一方自然极力否认季鸿明的说辞,林子轩只是找季鸿明翻译文稿,从来没有在公寓接待过季鸿明。

    彼得逊律师从另一方面出声反驳。

    他认为作为一名纽约大学文学系的学生,怎么可能不关注美国的文学评论,而且季鸿明还曾经在一些文学杂志上写过评论。

    《老人与海》被评论界关注是这半年来的事情。

    作为一名作者,如果《老人与海》真的是季鸿明写的,他会随时专注《大西洋月刊》,而不是不闻不问。

    季鸿明一直在纽约,只要稍微留心,就会发现他的小说被发表了,但他直到两个月前才去《大西洋月刊》确认自己是作者,这十分可疑。

    季鸿明的律师辩驳称,季鸿明一直在潜心治学,没有看到和《老人与海》相关的评论。

    双方激烈的辩论一番,最后的焦点集中在《老人与海》的笔名上。

    季鸿明的说法是那是他随便写的,没有什么意义。

    彼得逊律师出示了一位哥伦比亚大学语言学教授的声明,林子轩发明的《林氏汉语拼音方案》把汉语拉丁化,具有一定的普及性和实用性。

    按照这份拼音方案,那个笔名正是林子轩的汉语拼音。

    季鸿明的律师对这个拼音方案表示怀疑,认为是林子轩捏造出来的,不能取信。

    法官最终做出裁定,这份《林氏汉语拼音法案》没有得到中国官方的认可,不具有证明效力,除非能够让中国官方开具证明文件,否则不能作为证据。

    下次开庭在一个星期后,如果林子轩无法提供中国官方的证明文件,形势将极为不利。

    这需要中国驻美国大使馆的帮忙,王庚拿着《林氏汉语拼音方案》去了华盛顿,找施肇吉想办法。

    彼得逊律师并不着急。

    打官司就是这样,就算没有中国官方的证明文件,他也有法子把案子拖下去,律师就是依靠这个赚钱的,时间拖得越久,对林子轩越有利。

    他认为最重要的是证明林子轩的写作能力,那就是在美国出版林子轩的诗集和《乱世佳人》这部小说。

    只要把林子轩著名作家的名头打出去,让社会舆论认可林子轩作家的头衔,他就有把握让法官和陪审团做出倾向于林子轩的判决。

    法庭上注重证据,但场外因素也很重要。

    很多时候,社会舆论有可能会影响到法官的判决。

    在彼得逊律师的介绍下,林子轩把自己的诗集《一代人》和《乱世佳人》一半的稿子交给了佐治亚州的一家出版社出版。

    之所以不在波士顿或者纽约出版,是因为《乱世佳人》是以一个美国南方人的视角在讲述故事,它描写的是美国南方社会的生活景象。

    其中不免有作者自己的倾向,把奴隶主义下的南方社会描写的如田园牧歌般美好,美化了奴隶主和奴隶的关系。

    虽然书中塑造了很多形象饱满的黑人形象,但对黑人遭受的残酷对待所提甚少。

    而且《乱世佳人》的情节正是发生在佐治亚州的亚特兰大市,在那里更容易被读者所接受,引起读者的共鸣。

    这只是彼得逊律师说服林子轩的理由。

    事实上,《乱世佳人》这种小说就算是在纽约也有出版社争抢着出版,这部小说或者视角不同,但却表达了美国人的普遍价值观。

    表现了一个传统社会的崩溃瓦解,人们又如何应付这场社会巨变的艰辛过程。

    它虚写战争,实写战争对人类心灵的影响。

    就像书中最后所说的一样。

    “我明天回塔拉再去想吧。那时我就经受得住一切了。明天,我会想出一个办法把他弄回来。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这种无论面对怎样的困境,都充满希望,不屈不挠、勇敢坚强、不轻易认输的精神,正是美国社会所提倡的价值观。

    彼得逊律师身为一个佐治亚州人,身为一个南方人,虽然在纽约生活多年,但骨子里还是看不起北方人。

    他觉得这部小说只能被南方的出版社出版,也只有南方人才能真正看懂这部小说。我们虽然战败了,但心灵决不屈服。

第六十四章 勇闯好莱坞

    林子轩不知道自己被彼得逊律师忽悠了,他不怎么了解美国的出版行业,不过这家出版社给他的稿酬和版税相当不错,他也就同意了。

    彼得逊律师在这点上没有欺骗林子轩。

    他给林子轩争取到了美国著名作家才有的待遇,他觉得《乱世佳人》值得这个价码。

    佐治亚州的出版社动作很快,他们对于林子轩的诗集兴趣不大,只是附带出版。

    他们重点关注的是《乱世佳人》,从小说的上半部就可以看出这是一部规模宏大的战争史诗,而且是从美国南方人的视角来讲述的故事。

    美国的内战虽然结束了几十年,但南方人和北方人之间仍然有着巨大的矛盾。

    出版社在了解了林子轩的情况后,准备先出版《乱世佳人》的上部,等到林子轩写完小说后再出版下部。

    林子轩翻看着出版合同,他估算了一下。

    按照《乱世佳人》在美国和全世界的风靡程度,他靠着这本书的版税就能成为大富豪了。

    以后好莱坞想要拍摄《乱世佳人》的电影,还要给他改编电影版权的费用。

    美元在这个世界上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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