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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士-第8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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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虽然火器已经大量普及,战争形态正处于冷热兵器过度期。但可以预想,在工业革命没有完成新式兵器没有彻底普及之前,未来一百多年依旧是长枪大戟铁骑洪流的时代。

    战马,乃是最犀利的武器。谁手头有一支强大的骑兵,谁就是战场的王者。

    整个南明军队中,如今也只有孙元和湖广的左良玉手中有点战马。当然,左良玉的战马数量自然是不能同孙元相比的,他的骑兵和大牲口在朱仙镇大战的时候丢了几乎八成。

    孙元如今正在扩军,战马作为稀缺的战争资源,自然不可能卖给别人的。这这种大牲口可不像火枪火炮,机器一开,想要多少有多少,得找有经验的马夫慢慢养慢慢训。

    如此一来,秦易这个骑兵将领的主要工作就放在训练火枪手上面。

    他本是老天雄出身,加入宁乡军后虽然做的是骑将,但孙元的骑兵也是要使用火器的。因此,对于如何训练火枪手,秦易并不陌生。

    严格说来,火枪手的训练比长矛手要简单得多。长枪左刺战术的关键是要过心理这一关,需要无视对面恶狠狠冲过来的敌人只将长矛不住左刺,而将正面交给右边的战友,训练起来难度颇大,也不被这个时代的士兵理解。至于火枪手,一个字“快。”

    快速装填,快速将手中的弹药射出去。

    为了实现这个快字,得将火药的装填分解成几个固定动作,让士兵反复练习,直到形成条件反射,直接就算蒙着眼睛也能将弹药装填好发射出去为止。

    这样枯燥的训练方式自然让施琅感觉郁闷,作为大洋上的男人,对于这种毫无激情的战斗方式异常反感。所以,从新军开始训练起,他就满腹怨气,冷眼旁观。

    至于刘春,他来到镇江出任的角色是秦易的副手。怎么说他也是一个朝廷高级武将,到了镇江之后一是对宁乡军究竟是一直怎么样的部队,又是怎么练成的感到好奇,二是真的想学点真本事。

    在他看来,自己做为秦将军的副将,本应该同他一起在中军帐中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才对应该得上自己的身份,才算是有些意思。

    却不想,秦易来了之后,不但将手头的教官都派了下去,就连他自己也亲自带了一百人马操练起来。好好的一个高级将领,如今却自贬身份做了个管队,有意思吗,不觉得跌份儿吗?和粗鲁的大兵一起在泥地上摸爬滚打,还有大将的威严吗,如此一来,士兵不敬,以后还如何带兵?

    刘春自来心高气傲,也懒得参与进去。而中军实在没事,于是,他就成天在部队里晃荡,简直就是个局外人。

    如此一来,他和施琅这两个无所事事的年轻人倒成了好友,成天裹在一起。

    毕竟都是血气方刚的年纪,毕竟都是军中的佼子。两人私交虽然不错,可内心中却谁也不服谁。

    表面上看起来,刘春也算是教官团的副将,听到他口中埋怨秦易,顿时冷笑道:“不服,还哗变?知道军法二字是怎么写的吗,临敌畏缩者,斩!有令不行者,斩!”

    “还哗变?也就是你们郑家的士兵才干得出来,呵,我倒是忘记了,你们的兵都是海贼出身,野惯了的,也不算正经军队。知道军队是什么吗,是纪律的团体,讲究的是令行禁止。别说军官罚你跑上二里地,就算那鞭子将你抽死,也怪你自己倒霉。若这样都要反抗,我看你们郑家军也就这样了。狗肉上不了宴席。”

    这一通挖苦,顿时激怒了施琅。

    这个海霹雳可不是个好相以的人,闻言立即斜着怪眼盯着刘春:“你说什么,再给老子说一遍?”

    “再说一遍又如何?”刘春冷笑:“怎么,还想在我面前耍你的匪性?”

    施琅:“姓刘的,你我相识多日,也算谈得来。在内心中,我却当你是亲兄弟一般。你若要骂我的娘,老子也不过是一笑置之。你你骂我们郑家军却是不行。”

    “骂了又如何,郑家军,嘿嘿,呸,乌合之众,也配算是一一支军队。”刘春将一口唾沫吐在地上。

    施琅:“我郑家军不算军队,你们山东军就算了。嘿嘿,你还算是有点血气的,遇到孙太初虽然被打得惨,可好歹也反抗了。你家老爷子呢,在扬州之战的时候,一箭未发就被吓得尿裤子跑他娘的。这他妈比乌合之众还乌合之众……啊,你打人!”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刘春就一记拳头砸到他鼻子上。

    刘春的拳头何等之硬,这一拳直接将海霹雳的鼻血都打了出来。

    施琅大叫一声,也跟着一记摆拳扫过去,刘春将身子往后一仰,这一拳头堪堪打到他的肩膀上。

    刘春贴身穿了一件软甲,只听得铿锵一声,施琅疼得抽了一口冷气,气骂道:“靠着铠甲欺负人,算不得好汉,山东军果然都是胆小鬼。有种脱了铠甲,咱们干上一场?”

    “谁怕谁?”刘春猛地跳下马上,伸手一扯,将身上的衣服扯掉,又开始脱铠甲。

    “好,今日咱们手头见真章。”施琅也跳下马去。

892。第892章 夜袭

    刘春和施琅二人都是猛将,这一通肉搏,当真是打得天昏地暗,只听得满世界都是拳头入肉的噗嗤声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施琅终于承受不住,被打得满眼都是金星,再没有还手之力。他心中却是佩服:刘春这厮好生厉害,我海霹雳在福建水师也算是排名前几位的好手,可遇到他,却被打得如此之惨。这鸟人真能打,这身上的肌肉就好象是石头一般,你的手都打疼了,他却一点事也没有,只怕今天真要栽在他手头。

    我施琅输人不要紧,郑家军的面子不能输。

    想到这里,施琅一咬牙,提起最后一点力气将双手抱住刘春,一扑,二人同时摔在地上,满地乱滚起来。

    “嘿哟,嘿哟,嘿哟!”正不可开交之时,一阵整齐的号子声从身边传来。

    正扭打在一起的的二人同时停了手,转头看去,就看到秦易和那群士兵已经从山上返回。他们以十人为一队,抬着用用树干钉成的栅拦跑过来。

    可怜这群人已经跑了好几里路,早已经被折腾得没有什么力气。如今肩膀上又扛着巨大的栅栏,一个个都被压得脚步趔趄,有人实在承受不住,扑通一声摔到,将一串战友带成滚地葫芦。

    这一回,秦易并没有骂娘,反冲过去,率先用肩膀扛起栅栏,喝道:“跟我来,跟我来,跑,跑!”

    有他身先士卒,滚了一地的士兵都咬牙爬起来,发了一声喊,跟了上去。

    从头到尾,秦易的目光都没有落到刘春和施琅身上一眼,目光中满是不屑。

    施琅首先就骂起来:“傲什么傲,爷爷在海上称王称霸的时候,你秦易还在河北喝风吃沙,被建奴打得满地找牙呢!”

    刘春也开始骂起来:“老天雄就了不起吗,不就是和建奴面对面打过几仗,就看不起人了?爷爷若是见了建奴,一样敢刀口见血!”

    施琅:“你打过建奴吗?”

    刘春一窒,说不出话来。

    施琅:“建奴不是打到过山东吗?”

    刘春一张脸满是阴霾,其中还带着强烈的悲愤。建奴这次拿下北京之后,父亲一箭未发就带着整支山东军逃到了江淮,把老家丢给异族,实在是太丢人了。

    施琅知道自己失言触动了刘春的伤心事,也不好意思再说下去。他也知道,有的事情可以说,有的事情却是不能讲的,否则以后还真同刘少将军成了不共戴天的仇人了。

    “对了,刘春,秦易他们抬十多具栅栏回去做什么?”

    刘春冷笑,挖苦道:“果然是海上的匪徒,半点军事常识也没有,拒马知道吗?”

    “拒马,什么玩意儿?”施琅和刘春坐在地上,看着漫天的飞雪,赔笑道:“刘春,你也知道我以前一直在海上,这陆地上怎么打仗还真不知道,请指教。”

    刘春:“拒马嘛,就是两军对垒时用来布在阵前保护步兵免受敌人冲击的。比如说新军现在的火枪手,身上基本没有什么象样的护具,也没有长兵器,一旦敌人冲上前来,手头只有一把刺刀。到时候,就是单方面的大屠杀。”

    “而且,火枪的射击速度也慢,我前几天隐约听秦易将军说,就算是久经训练的宁乡军火枪手,六十个呼吸里,也就能开三枪。所以,在战时,需要用栅栏阻缓敌人的进攻,让士卒有装填弹药的机会。”

    “原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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