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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士-第48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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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骑兵当了一辈子兵,还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么多真鞑的尸首,这些脑袋若是拿回去,任何一人都能勋策三转。

    孙元点点头:“谭将军,不用停留,一口气杀过去,的是机会获取敌人的头颅。”就在这个时候,一个断了右手的建奴突然从尸体堆里跳出来,以左手执刀猛地朝孙元心口刺去。

    “跟我来!”孙元神色不变,手中大刀一挥,刀尖一挑,一颗狰狞的人头就被他挑了过来,然后往马首一系:“别让建奴有整顿部队的机会,缠上去,直到一方倒下!”

    刚才这一刀用力实在大猛,被血沁透的刀柄竟被孙元捏得有红色液体标出,洒落到空气中。

    这仗孙元本就打算靠着雪幕的掩藏,狠狠地给多铎一下子。

    却不想,效果是如此的好。

    进军如此顺利,叫孙元心中忍不住叹息。在真实的历史上,多铎也算是一员骁将,可以说是清初军界的少壮派代表。却不想,他行军途中会如此大意思,如此简单就中了埋伏。或许正如谭人凤所说,建奴实在是太狂妄了。狂妄到以为单靠建州兵的野蛮和剽悍,就能靠绝对的实力碾压一切。

    嘿嘿,军事还是要讲究科学的。

    违背基本军事常识的人,必将付出血的代价。

    现在两军已经缠在一起打成乱仗,所有的战法都谈不上了。剩下的就是熬,看谁能够承受巨大的伤亡挺到另外一方倒下去。

    冲上去,贴上去,将敌人砍下马,就是唯一的战法。

    但情况突然发生了变化,突然间,有牛角号“呜呜”地吹响。远方的敌骑正在不住的集结,很快就凝结成形。

    多铎部毕竟人多,又久经战阵,在经过短暂的混乱之后,虽然不明白军中究竟发生了什么,听到信号之后,还是以百人为小队开始集合。然后以此为基础,相互呼应着投入战场。

    建州军果然是建州军,单这份军事素养,已大大超过同时代的其他军队。

    轰隆的马蹄声如同雷鸣,不断有大股敌骑狠狠地朝宁乡骑兵军撞来。

    无数骑士如秋天的树叶在空中飘舞,战马的悲鸣,兵器击中人体的钝响,**和**的捧撞声一刻不停。

    建奴也是剽悍,顾不得明军和自己人还纠缠在一起,不出拉弓放箭,又将手中的连枷、铁锤不要命地甩来。

    转瞬,孙元就看到宁远二百骑所结成的阵行顿时单薄下去。

    谭人凤声嘶力竭地大叫着,不断地组织人马反扑。他胸口的铠甲上已经插了三支羽箭,头盔也中了一锤,虽然没掉,血却顺着额头流下来,糊了一脸。

    “将军,将军,敌人反击得好猛!”一向沉稳冷静的大方不住地喊着,语气中带着一丝惊慌。

    看他的意思,好象是想劝孙元带着部队调头杀出去。

512。第512章 牙旗

    这个时候能逃吗?

    这个时候若是带着队伍脱离战场,自己所付出的一切必将付之东流。这可是我得之不易的骑兵啊,这次若是败退,凭什么留住这一千健儿?

    他们之所以肯追随我孙元,还不是因为我宁乡军有百战百胜的名头。

    况且,此战打成夹生饭,整个山东战局都将发生大变。这个政治和军事后果,我孙元承受不起。

    毕竟是实力不足啊,无论是单兵素质还是人马数量上,我军都处于下风。虽说一开头的突袭大占便宜,但战一旦打下去,久久不能分出胜负,光拼消耗,我却是拼不过多铎的。

    孙元一刹那有些许失神,骑兵在近代因为长矛火枪方阵和大炮技术的进步,已经受到了极大限制,说难听点,已成夕阳兵种。

    后来随着步枪的进一步精良,到一次世界大战机枪出现之后,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

    因此,在后世的近代军事论坛上,鲜有骑兵战术的讨论。

    宁乡军在组建骑兵之初,孙元也懒得去管,直接丢给了朱家父女。

    此刻宁乡军所使用的骑兵战法,说穿了同建奴也没有多大区别。

    没有火枪手、长矛手和大炮,孙元穿越者的优势被削弱到最低。

    内心中突然有些慌乱,也意识到这是自己穿越到明朝以后,在战场上所遇到的最大一道难关。

    特殊的时间段,特殊的战场,将他推到了危险边沿。

    激烈的厮杀还在继续,风大起来,满天都是纷飞的雪雾,大团大团,如同实质。

    在就在雪雾相互撞击的缝隙里,远方隐约有一面镶着红边的白色金龙牙旗。

    “多铎,那是多铎!”孙元一个激灵。据他所知,多铎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才做的镶白旗旗主,不过,旗号却是不错的。

    若是杀了他,这一仗我军就胜利了。

    “所有人听着,随我直扑敌酋牙旗,乌拉!”

    “乌拉!”

    风呼呼地从耳边掠过,雪打在脸上,生生地疼,如矢如丸。眼皮已经被冻得发疼了,睫毛上竟凝了一层白色的霜。

    多铎贵为满清十五贝勒,封豫亲王,挂礼部尚书衔,帅旗下必然积聚了一大堆一等一剽悍之士,我宁乡骑兵军能顺利地突进去吗?

    孙元不去想,也不愿去想。

    狭路相逢,勇者胜,现在已经到了拼命的时候了。

    我害怕吗?不!

    自从穿越到明朝之后,我孙元什么时候不在拼命?如皋、凤阳、滁州、泗州。只不过,这两年日子过得实在太顺利,心中的那一股混不吝被消磨了。

    多铎的牙旗就前前方半里地的位置,视线实在太混沌,这一段不长的距离看起来分外的远。

    果然精锐的镶白旗巴牙喇军,却见那边已经积聚了好几百身着镶红边的白色棉甲的骑兵。这些骑兵身上的铠甲漂亮得令人发指,棉甲的下摆分成两股,直接搭到小腿位置,肩甲又宽又长,如同两支伸展出去的翅膀。甲上点缀着无数钢制铆钉,头上铁盔上的小枝长得离谱,红缨在从西北蒙古草原吹来的大风中猎猎飞舞成一片红色海洋。

    刚才受到宁乡军的突袭,估计多铎也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所有的巴牙喇军骑士都惊异地四下张望,大声的叫嚷着什么,显得有些乱。

    孙元冷笑一声,举起手中大刀,伸出猩红色的舌头舔了舔干燥的嘴唇,尝到了冬末的雪的滋味。

    经过刚才这一场冲杀,身上又中了几记钝器,五脏六腑已经翻腾一片,有苦涩的东西从喉头处渗进嘴中。身体已经疲惫不堪,但精神却处于高度的亢奋状态。

    他也知道,这是自己的身体正在压榨身体的潜力。如果在拖延下去,也不知道自己还能支撑多长时间。

    孙元这年整日打熬气力,身体已经十分壮健。他已经是如此疲乏,可想其他骑兵会什么状态。

    现在的宁乡骑兵军打得正自酣畅,却无法执久。所谓钢不可久,柔不可守。

    还好终于逮住多铎的帅旗了,只要杀了他,战斗就会结束,否则,再这么下去,如何了局。

    老天爷还是眷顾着我孙元的。

    孙元回头又看了身后的诸将士一眼,汤问行还是没有跟上来,倒是那谭人凤冲得正疾。

    “谭将军,可有力气?”

    “还能斩下十颗建奴的脑袋!”谭人凤咧开了嘴,露出被鲜血染红的门牙。

    “十个可不够,至少得杀二十个贼子。”孙元大声笑着:“谭将军不肯加入我宁乡军,某也可以理解。因为只要做了我宁乡勇士,就得去死。”

    谭人凤:“鞑奴未灭,谭人凤还不能死。”

    中军牙旗下的建奴显然没有想到孙元他们冲得如此之快,已经有人大声叫喊起来,纷纷拿起兵器。

    可已经来不及了。

    孙元率先一头扎进敌阵,战马长嘶一声,前蹄踹出,将一个建奴从鞍上踢得口吐鲜血落到雪地上。

    手中的大刀借着战马冲刺的势能,往马脖子边上一摆。

    略带弧线的锋利的刀刃瞬间滑过两个建奴的腰间,麻利流畅的感觉中,激烈的惨叫传来,敌人的肚肠从腹中爆出,流了一鞍。

    孙元仗着身上铠甲精良,以双手握着刀柄,用尽全身力气旋风一般乱砍。刀光所及,鲜血四下飞溅。

    大辟之刀何等锐利何等沉重,所经过之处,当真是斩金切玉所向披靡。

    以他战马为中心,两边都是翻开的血浪,残肢断臂洒落一地。

    不过,孙元也不好过。他也不知道自己身上究竟中了几枪几刀,胸肋处尽是沉重的打击,又疼又闷,套在外面的大氅早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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