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如此一来,王允成的长矛方阵不可避免地被建奴一击而溃。
等到两军士兵贴身肉搏粘在一起的时候,明军士兵才发现手中的长矛已经成为一种摆设。有人扔掉手中长矛去拔腰刀,又人则用力地去折枪杆子……部队彻底成了一盘散沙,这样的部队已经没办法再打仗了。
乱了,一且都乱了。
在被建奴一通大砍大杀之后,川军的士气终于崩溃了,所有人都发出呐喊,调头朝西逃去。
川军乃是老天雄的骨干,天雄军的勇猛剽悍的秉性和他们都有,但身上的毛病也是一样不少。打顺风仗,或者看到战友战死沙场的时候,因为死去的都是自己的亲友,自然是人人拼命。可这支军队的韧性却是不足,而且军中讲究的是人情关系。一旦仗打得不顺,都会偷偷往后退。而队伍里的军官和士兵们都沾亲带戚,执行起战场纪律也会迟疑。自然无法约束部队,于是,一人溃败,整队溃,接着就是全军溃。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王允成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幕,死活也想不明白,自己苦练了两年的部队自己就这么变成了纸老虎。
没道理的,同样是长矛方阵,同样是建奴才主力,怎么孙元小贼就无往而不利,而我王允成就被人一击而溃。
他却不知道,长矛方阵出来需要火炮、火枪、骑兵等多兵种配合之外。关键一点是长枪左刺,只有左刺,才能将长矛兵这个巨大的破绽彻底弥补。
当初的王允成也学过长枪左刺,只不过练了几日之后,他死活也想不通这个战法究竟有什么意义。敌人明明就在前面,你怎么歪着刺,这还在杀敌?
而且,部队在练习这一战术的时候抵触情绪实在太大,王允成也觉得没有必要逼大家左刺,就做了个小小的改动。
再他看来,孙元小子不过是战场初歌,而自己却是沙场老将,作战经验怎么也比他丰富得多。
王允成在这个古怪战术面前,还是选择相信自己的经验。
难道这老天真的要亡我王允成吗?
“王将军,王将军,走吧!”几个家丁拖着王允成,大声叫喊着。
但这声音落到他耳朵里,却是如此的朦胧,仿佛如置身在一口空荡荡的山洞里,瓮声瓮气,越来越听不真切。
“走,去哪里,又能去哪里……如今的我,已经是无处可去了……这么多军队,整个山东的大军都在配合某,要成全某的绝世功勋……我如今却是败无可败,回去之后,不等朝廷派人,高公公首先就会斩了我王某人。此战,整个山东局势已恶化到不能再恶化的地步,只怕高公公也是活不成的……苍天,苍天……”
王允成的口中疯狂地大叫着,“让我死吧,让我死吧!”
他一把扯掉头盔,露出已经班白的头发,哈哈大笑着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
一轮箭雨落下,有一个家丁背心中箭,直接摔倒在地,再也起不来了。其他家丁见军主已经彻底疯了,互相看了一眼,然后呼啸一声,作鸟兽散了。
王允成笑得眼泪都出来了,他还在撕扯着身上的铠甲和衣服,不片刻就脱得只剩一件贴身棉衫。
一个清兵士兵提着满是缺口的刀走过来,见眼前有个怪老头笑个不停,一愣,用生硬的汉语问:“你谁?”
王允成大笑:“我是孙悟空,孙悟空你知道吗,齐天大圣,刀枪不入啊!尔等蛮夷可否听说过生我者猴死者雕。我就是那只猴,要你们建奴命的猴儿。”
“失心疯了!”那个建奴也不废话,手中刀“唰”一声就将王允成的脑袋砍了下来。
……
“胜了,胜得毫无悬念!”
正在追击溃军的清军将领面上都露出喜色,不得不承认,川军还真是能打,这一仗,至少有好几百建州勇士死伤。而先前,大家还真拿敌人的长矛方阵没有任何法子。
得之不易的胜利果实,才分外甘美。
“岳托将军用兵如神,我等都服了!”
“贝勒高明!”
岳托被人用担架抬着,随着中军大旗前移,听到手下的称赞,艰难地咳嗽一声,好象是在笑,又好象是在叹息。
“岳托将军,方才末将已经看得明白,明狗的统帅死太监高起潜的旗号就在军中,嘿嘿,这次休要走了那厮。”
“对,索性杀了他。”有人大笑着叫道:“多尔衮杀了卢象升,也不知道得瑟成什么模样。咱们这次得杀了高起潜,也免得被左路军给比下去。”
“跑不了!”岳托轻轻道:“明军都是步卒,如何逃得掉。还有,前面就是大清河。河上已经结冰,人走上去一步三滑,快不了的。”
他咯咯地笑起来:“大清河啊大清河,真是好名字,难道是天佑我大清,天佑我爱新觉罗岳托?”
511。第511章 胶着
同一时间,孙元所处的战场。
满山尽唤小张飞,豹子头林冲是也!
非是孙元打起仗来疯狂,而是他不得不如此。
单就武艺而言,他也就是一个普通士卒水准,也就是力气大些。真若在沙场上和敌人堂堂正正较量,也就能打败两三个普通士兵。十人敌都谈不上,更别说百人敌。
所依仗的,不外是不计成本的将铠甲和装具往身上套。敌人砍自己一刀,不过是在盔甲上留下一道浅浅的痕迹,而自己一刀过去,却能轻易收割一条性命。既如此,又何必躲闪,又何必讲究什么招法套路?
一口气杀了几人,卢象升所赠的大刀上却看不到半点血迹,依旧湛蓝闪亮。敌人的血都顺着刀身流到柄上,须臾,缠裹在刀把上的棉麻已经彻底被沁得透了,甚至能够感觉到敌人血液的余温。
驱使着战马不断向前,孙元不觉朝后面看了一眼。四个贴身侍卫只剩大方和余祥还跟在后面,余祥手中挥着一把短柄斧不住朝四下砍去,砍在建奴的盾牌上,发出冬冬声响。宁乡骑兵军已经彻底和建奴多铎部搅成一团,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这样的混战对于几个半大孩子来说还是第一次,余祥在四个侍卫中胆子最小,但这种激烈的厮杀之中,胆怯无济于事。他只是不停大叫着,胡乱地将手中兵器朝敌人砍去。若不是有大方在后面冷静地一箭接一箭射出去,每一箭都会射中一个敌人,余祥早已经战死沙场了。
至于小毛和另外一个侍卫,却是早已经看不到了。在这样的战场上,同主力失散,就再没有可能活下去。
他们不过是十四五的孩子,今日却要为国家和民族流尽最后一滴血。十四五岁,他们的人生才开始啊!
但孙元却顾不得惋惜和心疼,一马当先,朝敌人最密集的地方冲去。所经过之地,敌人无不发出乱七八糟的大叫,尤其是在被自己一刀砍中脑袋的时候,他们的眼神中甚至还闪过一丝恐惧。
这些习惯用屠杀征服异族的东夷,此刻也知道害怕了吧!
建奴因为营养和长期肉食的关系,身材比汉人高大,力气也大上许多。所以,平日间他都喜欢使用沉重的长兵器。现在两军的战马交错在一起,长兵器却已经使用不上。于是,不少建奴都扔掉手中的大棍和铁槌,换上腰刀。
这正合了孙元的心意,做为一军之主,自己身上铠甲的防御力自然极好。敌人的腰刀砍在上面,跟挠痒痒一样。倒是重兵比较麻烦,比如先前胸口中的一锤,就险些叫他吐血,到现在心中的气血还在不住翻涌。
也懒得理睬敌人手中的刀子,孙元使劲握着大刀,左劈右切,就看到六七条被砍断的刀刃和手臂飞上半空。须臾,敌人才感觉到痛苦,发出凄厉的长嘶。
实际上,刚才孙元因为冲得实在太快,已经同后面的汤问行他们有些脱节。
好在谭人凤部赶到,同时发出一声喊,瞬间将十余个奴骑兵淹没在战马的狂潮里。
将这一群建奴骑兵消灭之后,眼前的人影疏松了许多,压力也解轻了不少。放眼望去,前方的雪雾中,建奴还在东一坨,西一坨地朝喊杀声响起的地方靠拢。
“看来,多铎的指挥也不怎么嘛!”孙元忍不住大笑一声。
谭人凤:“孙将军,建奴从起兵以来,还从来没有被人这么伏击过,准备不足。”
说话中,谭人凤手下的宁远骑兵纷纷跃下马去割敌人的首级。
这些骑兵当了一辈子兵,还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么多真鞑的尸首,这些脑袋若是拿回去,任何一人都能勋策三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