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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士-第11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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啦,难道这三万多建州军都要尽数死在这里吗?

    急忙扯下一副衣摆蒙在鼻子上,免得过上瘟疫。正在这个时候,前方有一股烟雾升起,同时有浓浓的香味袭来,即便隔着衣服,鼻腔还是因为这肉香而不由自主地抽了一下。实在太美味了,这鲜香甚至超过了先前所喝的羊汤。是人肉,是的。

    顺着那古怪的香味跑过去,就听到一个辽东口音的汉狗大笑:“你们就个王八羔子,别只顾着割屁股上的肉,那里面全是精肉,又是个大老爷们,又有个屁的吃头。而且,这人死的时候没有放血,身上的肉膻得很。这人啊身上最好吃的部分是肝和心,那才是真正的肥嫩美味。”

    “说得是,咱们就先吃心肝,其实肺也可以烤着吃的,只不过得先在里面灌满水洗上几次。”

    “说个甚,这营地里的水都被屎尿给弄臭了,还怎么清洗?”又人乱糟糟地说着,什么口音都有,有我建州人,也有蒙古来的骚鞑子。

    定睛看去,眼前的一幕几乎让我愤怒得眼珠子都要夺眶而出了。却见牯牛大哥的尸体已经被剥得精光,吊在一颗树上。

    六七个军官模样的人正提着刀子在他身上不住地割着肉,看他们的模样,有建州人,有蒙古人,也有汉狗。

    可怜牯牛大哥的两条腿上的肉已经被他们剃得只剩两根白骨,即便是凌迟也不过如此。

    想几天前我得罪了冒襄从多铎那里被打发到最前线做大头兵,部队里的战友见我个子矮小,又犯了事,便欲过来欺凌。若不是牯牛大哥上来将我护着,说不定我去的第一天就要同那些混蛋大打出手了。见我实在饿得实在挺不住,牯牛大哥还将他辛苦从野地里挖来的草根分了一半给我。

    想起他的情谊,我的泪水就沁了出来,猛地抽出刀子扑上对着那群混蛋就是一通乱砍:“滚开,滚开!”

    我脑子里正晕得很,这一阵乱舞自然没有任何章法,很轻易地就被那群人躲了过去。

    一个人大喝一声:“什么人,跑这里来做什么,放肆,见了官长还不跪下磕头!”

    听到这一声喊,我抬头看去,认出这人来。此人正是松山之战时投降我大清的明将夏承德,松山之战的时候,就是这厮反水擒了洪承畴,立下大功。此人甚是奸滑,又知道讨好人。再加上后来又立了不上战功,很受多铎的信任。多铎对汉狗降将都没有好脸色,惟独对此人青眼有加。

    原来是他,难怪这么懂得吃人肉。

    此人现在是汉军旗中的一个统领,算是高级军官,仅次于孔有德和耿仲明。像他这种地位的人,不可能挨饿的,尚不至于沦落到吃人肉的地步。之所以吃俺牯牛大哥,只能说他就是一个喜欢吃人的畜生。

    我心胸已经被愤怒填满了,对他说起话来也分外地不客气,当即就怒极而笑:“磕头,你让我给你磕头。嘿嘿,夏承德,别看你官职大过我,可在我满州人眼中不过是个奴才,而我才是主子。就算要磕头,也该你磕才是。****的狗才,口气倒是不小!”

    听到我的喝骂,夏承德一张脸气得铁青。不过,这鸟人瞬间就平静下来:“我认识你,你叫何满,是多铎身边的贴身侍卫,你走吧,休要在这里鸹躁。”

    我缓缓从刀鞘中将腰刀拔出来,指着那个畜生:“夏承德,你吃别人我也管不着,可你吃的是我的牯牛大哥,今日须容你不得,动手吧!”

    “你要同我动手?”夏承德显然吃了一惊,不可思议地看着我:“为一个死人至于吗?你还是快走吧,看在多铎的份上,我不同你计较。士卒都饿成这个鸟样,只要是肉都不能浪费,吃几个人算个****事。想当年松锦之围时,谁不吃人?祖大寿带头,大家都将自己的老婆给宰了分给弟兄们,如此才勉强将城池守住。”

    怒火已经熊熊从胸中腾起,我森然道:“你爱吃谁吃谁,可吃我牯牛大哥就是不行。一个卑贱的汉狗,竟然吃我满州勇士,好大胆子。姓夏的畜生,你再不拔刀就不要怪我先动手了。”

    说完,我大喝一声,一刀当头朝他脑袋上砍去。

    大约是饿了几天,体能和武艺退化得厉害,这一招使出,我就感觉脚下虚浮,往日的武艺十成只剩三成。

    自然被夏承德轻易地避开,他脚下一动,与我错身而过的同时用肩膀一顶。

    我被他顶着脚下一个趔趄,一连打了两个盘旋,才站住了。

    他手下的士兵还有蒙古鞑子,甚至那几个建州兵都是一阵哄笑,这让我气得一口血几乎吐了出来。

    夏承德回过身,郑重地看着我:“何满兄弟,我已经给足了你的面子,若再痴缠,只怕今天就要得罪了。”

    “什么兄弟,我何时有过你这样的兄弟?面子,老子需要你这条汉狗给面子吗?”

    夏承德将手放在刀柄上:“这么说来,你是要和我刀口见血了,军中可是禁私斗的。”

    我大声冷笑,抬起右手,将刀尖指着他的脸,喝道:“这里就咱们几人。你若杀了我直接吃光我就是。我若是砍下你的脑袋,给你抵命就是。”

    夏承德现在倒是光棍起来,铿锵一声拔出腰刀,笑道:“也是,反正这里也守不了几日,到时候大伙儿都得死。覆巢之下焉有完卵,都他娘跑不了。不过,今天老子已经吃饱了肉,对你这个小矮子的肉却没有任何兴趣。看在多铎的面子上,也不要你的命,就砍你一只手下来做饨锅汤醒酒。”

    他既然答应决斗,众人都闪到一边,只留下虎视眈眈的我和夏承德。

    我也知道自己虚弱得厉害,怕不是这鸟人的对手,而且,看他手中刀好象质量非常之好,乃是难得的百炼精钢。可咱们建州好汉,却不能输了这口气。

1182。第1182章 何满的战地札记之三

    咱们满州健儿是天生的战士,很多人披上铠甲之前都是山中的猎人,从晓事起就开始刀口舔血,见惯了杀戮。很多人在参军的时候,还携带着家里的武器和战马。因此,军中的武器也是花样百出。

    不过,随着仗打得越来越多,军中的武器逐步统一,到最后只剩棍、刀、枪三大类。

    十八般武器,若说起能够战战场上派上实际用途,能杀人的也只有棍、刀、枪三种,其他的玩意儿说难听点都不会是用来耍子的,当不得真。

    军中又有一句俗话“月棍,年刀,一辈子的枪”,枪是军器里最博大精深的、最难学的。是个人拿根棒子就知道到处乱敲,给他根枪就不知道怎么办了。枪有百兵之王的美称,两军对阵最管用就是枪,刀棍还算不上。枪若使得好的,自己就有生命。马踏连营之时,“枪似游龙”,一条丈长大枪把人马团团护住,枪头寒光到处,鬼哭狼嚎。因此,部队中最精锐的将士会被主帅收拢在一起单独成军,曰:虎枪营。

    不过,这都是汉人武艺中的说法,咱们建州勇士打仗讲究的是势大力沉,讲究的是一往无前。每战,重甲步兵提着沉重的兵器山洪一样冲锋,这个世界上只怕没有军队能够挡得住,除了……除了宁乡军……

    枪法实在难学,刀法则不然。实际上,军队自从加入了汉军之后,汉人的刀法就在部队里流传开了,只要你有心,一两年下来,成为刀法好手也不是什么难事,只需将其中几个式子反反复复练。一旦和人动手,不用思考,身子自然而然就会告诉该怎么办。

    不过,比起棍和枪,用刀子和人比试,尤其是在没有着甲的情形下最为凶险。因为汉人的刀法每一招收式的时候都会在脑袋上转一圈,进可攻,退可守,这叫缠头过脑,基本上来说,就是刀法的每一招都要走一个圆形。所谓刀走圆,枪走直。

    如此一来,两个刀手一旦动起手来,瞬间就有可能分出生死,几乎没有回旋的余地。这也是学刀的时候一般不使用真家伙对练的缘故,实在是太危险了。

    但是怒火攻心的我现在已经顾不得那许多,今日不是我亡,就是夏承德这头畜生死。

    夏畜生手中是一把标准的明军雁翎刀,一拔出鞘来就如同一泓秋水,晃得人眼睛发花。相比之下,我手中这把刀却简陋得多,对上他怕是要吃亏。

    正当我想着这点,夏承德突然大吼一声,就好象晴空里响起了一声霹雳。只一个瞬间,这鸟人已经扑到我面前,巨大的压力让空气也变得如同实质,让人无法呼吸,来得好快!

    我手一动,铿锵一声就架住了他的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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