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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明-第2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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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北平军所有将士,全身的盔甲是一样的,兵器也是一样的,一般人还真分不清谁是官谁是兵。不过北平军的将士们却个个明白:普通士兵头盔上系蓝巾,而将领们的头盔上按等级分别系上黄紫红等鲜艳颜色的头巾。

    而头盔上系黑巾是精忠卫的特有标志,而此时的万磊,头盔上更是系有最抢眼的红巾,但凡是北平军的将士,一眼就能看到一缕红巾冲在队伍的最前面,手上那把长长的狼牙棒虽然还未饮血,不过很快就会疯狂浴血。

    一刻钟不到,邓铭部骑兵还没来得及变阵迎战,万磊所部已然冲到了他们的左翼,直接就冲杀进去。不过,明军这一支骑兵也不是盖的,面对突如其来的北平军,居然都没乱,依旧能组织起拦截。

    “砰!”一声闷响,万磊手上的狼牙棒终于与明军小兵相交,数公斤重的大钢棒砸过去,那小兵本想用手上的狼牙棒一隔开,不过这猛然一击之后,他的虎口就被猛烈的冲击波震裂,手上的狼牙棒被震飞的同时,大腿处就传来一阵撕心裂肺的剧烈疼痛,他低头一看,原来狼牙棒从他的大腿边划过,数道深可见骨的伤痕不只是出现在他的大腿上,还延伸到了坐下的战马的腹部,那匹战马一声怒嘶就颓然倒地,那小兵被甩飞出去,直接就被摔到半死。

    这一切都是发生在一瞬之间,那小兵还没落地,那根刚刚才打到他大腿上的狼牙棒带着一道血迹,已经横扫到另一个明军小兵的胸口处,直接就把那个倒霉的家伙扫下马。

    一击打倒两个敌人,万磊依旧马不停蹄地向前冲,手上的狼牙棒向上一挥,照着另一个冲杀过来的敌人猛砸过去。

    “呼!”狼牙棒砸到对方的马上,对方手上的长枪也已经遭到了万磊的面前,他猛然一侧身闪过,同时从马腹的背袋上掏出一个几斤重的铅球,对着对方就砸过去,只听到“啊”地一声惨叫,那人胸部被砸中,也是直接落马。

    “哥,小心,左边有人放冷箭。”万磊的身边传来赵雪儿紧张的叫声,而她此时也杀入阵中,手上的飞镖狂发,已经杀伤了数人。

    “叮!”那支冷箭命中万磊的头盔,却直接被弹开了,根本就伤不到人,所以万磊连躲都不躲,依旧向前冲杀,嘴上还大叫道:“不用管我,管好自己就行。”

    马战,特别是这种马上突击战,很多时候都是靠个人的勇力,很少有相互配合的,因为马奔跑的速度本来就快,而冲入阵中之后讲究快进快出。如果彼此相顾,反倒会影响冲杀的速度,甚至会连累战友被围。

    所以,北平军在打突击战时,一般只要求将士们自己管好自己,不用去管别人。就算战友被围困了,也不用着急去救,因为骑兵队冲出去之后,还会快速地组织起第二波攻击,这个时候再把战友带出来。

    赵雪儿不是军队系统的,所以对这一些战术细节不太了解,不过万磊麾下的精忠卫个个都是军队挑出来的精英,对这些细节早就了然于心,他们四散开来,尽情地撕杀。

    也就在短短的两三分钟的时间里,万磊亲手打伤了四个人,带领所部骑兵从明军战阵中突杀而过,直接把邓铭所部的三万多骑兵懒腰截断成两截,而他们所过之处,留下一道宽达数十米的缺口,数千明军倒在地上,非死即伤。

    而万磊部刚刚突击而过,赵全节所部两万多骑兵就分成三队,分三个方向对邓铭部进行突击。与万磊部一样,他们是看准了明军那里出缺口,就往那里钻,只要一钻进去就一通乱冲乱杀,然后以最快的速度冲杀出来。

    这样一通来回乱冲,本来被截成两截的明军骑兵就被截成了七八截,每一截只有几千人,对上往来冲杀的北平军,根本就组织不起像样的抵抗。不远处的明军林宗部见己军被北平军一通蹂躏,自然不能坐视,林宗把仅剩的三万多步兵集结起来,以最快的速度冲过来救援。

    眼看着明军的骑步两军合兵,北平军非但不加以阻拦,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原来冲杀得兴起的各支骑兵队都不冲了,纷纷四散离开,坐视明军合兵休整。在内营督战的常升等明军大将见了,都不明所以。

    “北平贼又要玩什么花样?难道他们嫌我军太分散,等我军集合完毕了才正面对战?”常升的脑子有些不够用了,因眼前的北平军根本就不按常理出牌,实在是太让人匪夷所思。

    还别说,北平军就是嫌明军太分散,要等明军骑步两军集中,才正面突击。至于为什么,明军将领们很快就会明白。当然,当他们真正明白北平军的意图,恐怕会直接崩溃掉。

    虽然明将们都不明所以,不过林宗所部步兵和邓铭所部骑兵却有时间合兵一处,他们略一统计,两军加起来还有近六万人,其中步队三万多,骑兵两万多,与出战时相比,直接损失了两万多,这还是只打了几个来回而已。

    至于北平军的损失,微乎其微,明军虽然打死打伤了很多战马,不过北平军人手两匹马,伤了一匹马上就换另一匹。至于人员,倒是打伤了好些,不过少有被打死的,更没有俘虏,伤亡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明军骑兵联军合兵之后,林宗与邓铭还没来得及讨论联军的领导权归属的问题,四散的北平军去而复返,而这一次他们不再是尖刀阵,而是拉开形成一个新月型阵型,围在明军两百多米外而这时北平军的将士手上拿着的不再是狼牙棒,而是弓箭,蒙古骑兵专用的复合弓,射程远达三百米的那种,而且每人身上都多了两个箭袋,上面满满的全是安上了锋利箭头的长箭。

    “糟糕,北平贼要用骑射!”邓铭一声惊呼,他也算是有见识的骑兵将领,知道什么样的骑兵最可怕。不过此时醒悟已经为时已晚,他的话音未落,无数箭羽已然如雨点一般飞来。

    “快,快结阵。”步兵队带有盾牌,林宗一声大喝,部下哗啦一下就结成了大阵,盾牌护住了全身,虽然有一些跑得慢的不幸中箭,好在伤亡并不算太大。

    不过,邓铭部的骑兵队就惨了,这支骑兵队不像北平军那样,有全覆盖式的钢制铠甲,他们只有少数人能穿上铁甲,很多小兵能穿上牛皮甲就算不错了,这压根就挡不住强弓射来的锋利箭头,很多人中箭落马。

    至于坐下的马匹,更是没有防护,就算马上的骑兵侥幸逃过箭雨,马匹的目标太大,很多都中箭倒地。而明军战马明显不像北平军那么充足,一匹战马受伤了,就意味着要失去一个骑兵。

    “快,快跑!”邓铭虽然非常想立功,不过不想就此壮烈,见势不妙带头就跑,把步兵队留在了原地。

    骑兵可以跑,不过步兵队就惨了,他们虽然有盾牌挡弓箭,却跑不过骑兵,邓铭部骑兵刚一离开,北平军就发起集团冲锋,目标正好就是那个步兵阵。在集中主力围歼步队阵的同时,北平军还分出一部骑兵猛追邓铭部,令其无法来救。

    失去了友军的保护,北平军如狼似虎地杀入步兵阵中,而步兵阵内的小兵们因为被友军抛弃,哪里还有什么斗志,一通劝降就纷纷弃甲,三万多人的步兵,在两万多的骑兵面前,瞬间就瓦解崩溃。

    “若要让人绝望,就得先给他一点点希望,”万磊驻马于荒坡之上,看着这一幕,沾染上很多血迹的脸上难得地露出一丝微笑。

    要说在战术运用上,北平军可以说是比较精通了。其实这一次虽说是攻坚战,不过万磊从来就没想过真的让北平军去硬攻敌营,只是在攻坚城的同时,引诱或者迫使明军出营作战,好利用野战的优势来消灭敌人。

    而在打野战的时候,不能一下太猛,不然把明军吓住,他们一直龟缩在内营借地利死守,要硬攻就很麻烦。所以,北平军用填油战术,一点一点地消耗明军兵力,同时又让明军看到有胜利的希望,让他们往营外增兵。

    只要能明军的主力骗出营,那就好办了,只要狠狠地咬明军一口,把他们的主力打掉,那营内的明军就不足为虑了,如果明军主将胆子小,说不定就逃之夭夭了。就算是遇到敢死扛的将领,也可以用围三缺一的办法把营内的明军吓跑,毕竟不怕死的人只是少数,贪生怕死才是动物的本性。

    果不负万磊所望,在见到林宗部三万多步兵被北平军“吃掉”之后,常升就趁着暮色弃营而逃了。当然这也不能怪他胆子小,因为他也是会算数的。明军只剩下六万人,而且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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