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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明朝做塞王-第2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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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这些残酷的情节却频频在乱世发生,那些以反元大义之名起兵的红巾军多多少少都会干点这样的事,以平定叛乱为名的元朝政府军也经常干这样的事。

    朱元璋的部队军纪算是好的了,也无法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老朱在打天下的时候,对自己的部队每攻陷一座城池就**掳掠的事很是头痛,一直想整治这件事,但是手下的这群兄弟们拼死拼活的跟着你打仗,总是要捞好处的,一点好处都不让人家捞,那好不容易拉起的队伍就散了。

    于是,经过双方的一番讨价还价后,一致决定不得强抢有妇之夫,但是对于那些无主的黄花大闺女,朱元璋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她们被自己的手下糟蹋。

    所谓的秋毫无犯都是在坐大之后为了顾及影响而做的事,而在起步阶段,谁也难免会干点强盗行径。

    还是马克思说的好,资本的原始积累都是血淋淋的。

    朱元璋的这种人生经历也是造成他猜忌残忍性格的因素之一,因为在他打天下的年代,背叛与阴谋都是家常便饭,他见的多了,一个武将今天能背叛别人投奔你,明天就能背叛你投奔别人。

    对你忠心的人也有,但是大部分人都是墙头草,你混的春风得意的时候过来叫一句朱元帅,你若是失利了,就马上踩上几脚另投明主,都是很正常的事,谁也不是傻子,不会白白为你殉葬。

    因此,朱元璋对他手下的这群将领从来只是用,远没有到信的地步,他为了更好的控制军队,认了许多干儿子,来壮大自己的羽翼。

    大家可以翻开史料来看一下,朱元璋用兵的规律是每当派出一个大将领兵征讨敌军之时,大多数会派一个干儿子做副将,充作监军之用,等那位大将将地盘打下来后,朱元璋就会命令他班师回朝,而派他的干儿子在当地留守。

    猛将开僵,心腹守土。是朱元璋一贯的用人法则,同时也是他成功的重要因素。这其中就以世守云南的沐英为典型代表。

    征讨云南之时,傅友德是大将,蓝玉、沐英分别是第一、第二副将,结果胜利之后,傅友德和蓝油这两位猛将都被召唤回京,而沐英却是捡了个大便宜世守云南。从明朝后来的历史发展来看,傅友德和蓝玉都没有好下场,只有沐英混的相当不错。

    由此可见,朱元璋对于他手下的这般大将是极其不信任的,这也是他为什么采取分封制,大力封建藩王的原因。从常识来看,父子之情总是要比君臣之情牢靠,朱元璋也是宁肯相信血浓于水的亲情,也绝不会相信江湖哥们之情。因此,在他统治时期,逐渐的将明朝的军权从武将手上转移到他的儿子们手上,最终到达其“以同姓治外姓”的基本国策。

    朱元璋构建的明朝统治阶层大致分为三块,第一就是宗室藩王;第二是外戚驸马都尉;第三是武将勋贵。正如他在前文跟朱允所说的那样,这三类人跟国朝的利益是一致的,就好比是附着在皮肤上的汗毛一样,若是明朝亡了,谁还让他们接着干藩王,接着做外戚,接着做贵族来享受特权?想都不要想!

    因此,这三类人对于国朝是最忠心的,对于保卫大明是最尽力的,因为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明朝完了,他们也就完了,就算能侥幸保住小命,那也只能像一只哈巴狗一样摇尾乞怜,再也别想过上之前的特权生活。

    依靠既得利益阶层来统治王朝才是最有效最稳固的,不用愤世嫉俗,世界就是这么现实!

    而那些文官呢?正如三国时期鲁肃劝孙权时所说的那样,他们既可以做孙权的臣子,也可以做曹操的臣子,对他们来说区别不大,因此是不会在乎你的江山的,丢了就丢了,反正不是他家的。

    典型的代表就是明朝末年的洪承畴,崇祯对他那么好,那么器重他,他不一样也投降了吗?虽然满清给崇祯皇帝发丧时,洪承畴哭的很悲伤,动了真感情,但感情归感情,生意归生意,他虽然感觉自己很对不起崇祯,但他现在在和满清合伙做生意,和满清的利益是一致的,因此对付起南明政权来也丝毫不手软。

    人心总是险恶的!

    好在明朝的皇帝们都能想明白这个道理,在朝廷搞到红夷大炮这种利器之后,皇帝觉得这玩意儿太厉害,不能让外人掌握它的发射技术,否则就会对自己的江山很不利,因此只让那些勋贵子弟学习。从这一点上来看,他们还是相信勋贵,不相信那些大臣的。

    只有两个人例外:第一个就是朱允,第二个就是朱由检。

    “你是一个很忠心的仆人,十六弟能有你这样的忠仆,寡人很为他高兴。”朱微微笑着赞叹道,这个刘禅周能说出上面那句话就足以证明他是时刻替皇家着想的人,不像是那群只会卖直的文臣,动不动就让皇帝放弃这个权力,放弃那个权力,将这些权力都交给他们文臣,还要礼贤下士,求着他们要自己的权力。而且还摆出一副不畏皇权的样子来装逼,最后再把皇帝的钱都搞到自己手里,把皇帝卖了再让他帮着数钱。

    此类人诚可杀也!可以想象崇祯是受了他们多大的欺骗,对他们有多大的恨才会说出“文臣人人可杀!”这句名言。

    “对了,你在庆王府到底是干什么的?”朱没有等刘禅周说话,又紧接着问了一句,作为国王,对于忠心的人总是莫名的有好感。于是就十分轻松的跟他拉起了家常。

    刘禅周嘿嘿一笑,他今年已经四十岁了,所谓四十不惑指的就是这个年纪的人除非生活在孤岛上,否则该见识过的人都见识过了,该经历的人情世故也都已经经历了,已经不那么天真好骗了,单看朱的表情和语气,他就知道这位国王对自己的印象很不错,能得到两个王爷的喜欢,最起码说明他在做人这一块是成功的,于是欠了下身子笑道:“回禀殿下,小人是王府的一名管家,主要是负责庆王的膳食,庆王看小人做事还是比较牢靠的,就派小人前来了。”

    这话说的十分谦虚,庆王肯派他来这里,他肯定是给庆王办了不少私事了。

    这些事都是人家的秘密,朱没有八卦的癖好,也懒得去问,十分和气地询问刘禅周道:“寡人上次给十六弟的礼物他收到了吗?”

    刘禅周冲着朱拱了拱手,道:“回禀殿下,我王都收到了,他还说殿下太客气了,送给庆藩那么多物资。”

    “哎,十六弟这么说话就见外了,都是自家兄弟,还跟我客气什么?再说他也帮了我很大的忙。庆藩又是初建,各种物资都很匮乏,他和我同处西北,京城运粮不易,我这个做哥哥的不帮他谁帮他。”朱斜靠在大王座上,摆了摆手,漫不经心地说道。他现在是越来越随意了,毕竟这个人是他的亲弟弟派来的使者,跟他说话有点家书抵万金的感觉。

    刘禅周透露着精明目光的脸上露出了憨厚的笑意,恭维道:“殿下说的是,到底是血亲血亲的亲兄弟,理应互相照应。实不相瞒,我家王爷派小人前来,还有一事相求啊。”

    朱哈哈一笑,摆了摆手道:“十六弟太客气了,兄弟之间还有什么求不求的。他需要什么尽管开口就是了。”

    “殿下真是一个好兄长,小人佩服的紧呢。其实呢,我家王爷对殿下的治国能力也是十分佩服,短短三年时间,就将曾经被宋国公冯胜放弃的地方建造的如此富庶。我家王爷也是刚刚就藩宁夏,西北之地实在是苦寒,特请殿下将治国之法传授一二。”刘禅周冲着朱拱了拱手,十分诚心的请教道。

    原来是来取经的,将自己的治理经验告诉庆王倒也没什么,毕竟这事都传开了,没什么好隐瞒的。只是,自己能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除了来自后世的见识与知识之外,更重要的是运气占据了河西走廊这个水草丰美之地。而宁夏的条件就比这差很多了。

    朱发展农业的办法也没什么特别的,就是将之前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全都整合起来,变成大农场规模化生产方式。要做到这一点除了有充足的资金购买大量的牲口以及机械化装备之外,更重要的是要有大量的平整肥沃的土地和充足的灌溉水源,前两点庆王和其他藩王可以做到,但是后两点却是朱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别人是无法模仿的。

    朱将自己的经验简单的向刘禅周介绍了一下,刘禅周也是四十不惑的年纪,不会像中二少年那样一见到别人成功的经验就盲目追寻,最后把自己搭进去,听到朱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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