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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夜归人(灵异)作者:朱砂-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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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庞峰云在一边笑:“沈哥,今天寿星最大,你让她拍两张吧,不然她已经发了半天疯了。不赔她一个帅哥,我们都吃不消啊。”

  旁边的卢纬不屑地撇嘴:“算了吧,顶天不就一小白脸么,有什么好的!”他本人其实长得浓眉大眼五官端正,就是黑得出奇,被罗薇称之为煤球,因此对于罗薇拍的那些白净男孩的照片一向耿耿于怀。

  罗薇立刻转向他,一脸苦大仇深的表情:“卢纬我跟你不共戴天!我的帅哥啊!”

  卢纬嘟哝:“说过了根本不是我删的,就是你根本没拍上。”

  罗薇嗤之以鼻:“我拍过多少张了,会连个人都拍不上?明明是你不知怎么删掉了!”

  卢纬叫屈:“我是干什么的,会连手机都不会用?说了没删就是没删!”

  罗薇气得挽袖子扑过去掐他脖子:“是不是男人,敢做不敢当!”

  众人又是一通哄笑。沈固微笑地看着他们——个个穷得口袋精光,却是干劲十足。跟他们在一起,时时都能感觉到青春的活力。

  房间中间的桌子上摆着些汉堡鸡翅之类的东西,还有一个蛋糕。这里平常用作办公室,晚上就是卢纬和庞峰云的卧室。好在面积有90多平方,足够他们摆东西。池莉莉抓了块鸡翅啃,递一块给旁边的年轻人:“小麦快吃,不用跟他们客气。沈哥,你也吃啊。这是小麦,麦乔,今天刚来,跟罗姐学跑外。”

  沈固打量那年轻人,瘦瘦的长得挺秀气,看样子还有点拘谨:“你们势力壮大了啊。”

  庞峰云很高兴:“昨天谈了个挺大的广告单子,照这样发展,四个人是不够用了。”他是个很稳重的青年,今天这么高兴,想必是真谈成了个不小的单子。沈固也为他们高兴,但这事他插不上嘴,点了点头,走到旁边桌子上去看摊着的照片。罗薇得意洋洋地跟过来炫耀:“漂亮吧?今天我和小麦在台东八路发现一个小店,卖的这些饰物都很有特点,店主还会冲咖啡呢。”

  沈固看她指点的那张照片,深褐色的咖啡面上用牛奶冲出一个白色的树叶图案,很是生动有趣。罗薇絮絮叨叨:“这店里边有不少好看的饰品——这个链子,这个胸针,都很有特色吧?”

  沈固一张张地跟着看。其实对这些东西他是一窍不通的,除了从前戴的那块玉,他这辈子就再没碰过什么装饰品。

  罗薇开心地举起手:“沈哥看,这就是我在那店里买的,就算送我自己的生日礼物。”

  沈固刚才就注意到她在食指上新戴了枚戒指,像是琥珀的,雕成一个虎头的形状,眼睛处有两个深色的斑点,正好嵌在眼珠的位置,灯光下看起来像活的一样。罗薇得意地把手晃晃:“这可是我发现的,全店里就这么一款带虎头的。”她本人就对这些小饰品极感兴趣,做这一行倒是得其所哉,正好又属虎,戴这个戒指正合适。

  沈固眼睛在满桌的照片里一扫,用手一指:“这个也带虎头吧?”那是一只手镯,从照片上看像是银的,接口处也是一个琥珀雕刻的虎头,看起来跟罗薇手上的一模一样。只不过镯子被挡在一个水晶首饰盒后面,看起来不大显眼。

  罗薇哇的一声,几乎整个人都扑到照片上去了:“我怎么没看见呀?唉呀,我要是看见肯定就买了。小麦你来看,这还有个手镯呢。”

  卢纬笑她:“就你那近视眼,能看见什么?人家沈哥是什么眼睛,人家那是狙击手的眼睛,能跟你比嘛!”

  罗薇一个劲摇头:“不对啊!这盒子我当时看见了的,挺漂亮的,差点就买了呢,就是太贵了。当时我还拿起来看的,怎么就没看见这镯子?”

  小麦小声说:“我也记得当时没这个东西。”

  卢纬不屑:“照片都摆在这了,还不承认自己眼神不好。”

  罗薇横眉立目,庞峰云眼看两人又要掐起来,赶紧出来打圆场:“行了行了,一天掐十七八遍,让沈哥笑话。罗薇,那什么,该切蛋糕了吧?”

  罗薇来得快去得也快,马上把争执抛到脑后,欢喜地扑过去切蛋糕,不忘留下一小块:“沈哥,这块给汤圆。”

  沈固好笑:“猫能吃蛋糕么?”汤圆是沈芝云近年养的一只小斑纹猫,时刻不离的宝贝,只是这次去疗养院住,人家不让带猫猫狗狗的,只好送到沈固这里来。

  池莉莉咬着蛋糕插嘴:“不是说猫能喝牛奶么,那肯定能吃奶油。”

  沈固觉得这逻辑并不太有说服力,但还是收下了。池莉莉用两个指头从书架上夹出一张名片:“万一要是吃坏了,沈哥你可以带它到这家去看看。我同学家里的狗上次得了病,跑了好几个诊所都说没法治,后来就是在这家治好的。”

  沈固实在不知该说什么好。有这样的么?送蛋糕,附带送医生……这群年轻人啊……

  罗薇笑嘻嘻地用碟子端一块蛋糕过来:“沈哥快吃,不然都被他们抢光了。”

  沈固不是很喜欢这种甜腻的食品,但还是伸手去接。碟子接到手中的一瞬间,他的眉头不易察觉地皱了皱——空气中,似乎有种味道,野兽的腥臭气——从前在野外生存训练里,他闻见过很多次。

  第三十四章:神棍医生

  一千五百米……两千米……三千米……四千五百米……

  沈固数到四千八百米的时候,前方奔跑的身影终于停下来,蹲在花坛边上喘得像拉风箱。沈固走过去踢踢他:“挺能跑么。怎么不继续跑了?”这小子可以,一口气跑了将近五千米,速度还挺快,居然把他拖得也有点喘了。

  小偷用哀怨的眼光看着他手里的粉红包包:“大,大哥……呼……包都给,给你了……呼……你怎么……还追……”

  沈固笑笑,把手里的包上下抛了抛:“这个啊——你从包里掏出来的东西呢?”

  小偷傻了眼,半天,骂骂咧咧从裤兜里摸出个小盒子,沈固打开来看看,是枚钻石戒指。把盒子放进包里,沈固点点头:“好了,身份证拿出来,跟我到所里走一趟。”

  小偷嘴里嘟嘟囔囔,极不情愿地伸手在裤兜里掏了掏,摸出几张东西,看了一眼,又想往回塞。沈固抬手抓住他的手:“做假证?”一把杂七杂八的东西里夹了张身份证,颜色跟真正的身份证很像,但沈固一眼就看出,那底子不是长城图案,而是一片森林。哪有这么造假的,真当警察都是瞎子?

  “你——你看见了?”小偷猛地瞪大眼,满脸的不可思议!沈固掐住他的手腕不放:“假证件拿来,在哪里做的?”

  小偷用力拔自己的手:“放手!什么假证,这是——”

  沈固在他手腕上轻轻一扭,小偷嗷一声放开了手,沈固另一只手轻轻松松就把那张假证拿到了手里。照片倒是本人,一张娃娃脸,就是有点哭丧着,显得有些滑稽。左边则是:

  姓名:白乐波

  “白乐波?”什么名字!哪有人叫白萝卜的?

  啪地一声轻响,假身份证在沈固手里变成了一堆碎片。沈固只看到出生那一栏似乎写了个1480年,还没等再仔细看看,卡片就碎掉了。

  这一声让两人都停了手,白萝卜呆呆地看看落在地上的碎片,再看看沈固,嘴巴张得能塞下一个鸡蛋,“你——你是——”他倒噎了口气,仿佛被人踩了尾巴似地大叫起来,“你是什么人!”

  沈固惊讶地看看地上的碎片。这什么假证,质量也太差了吧?他才碰了一下就碎了?

  两人正在相互对瞪,一辆出租车在他们身边刹车,一个拎着猫笼子的女孩子跳出来,哇哇叫起来:“就是他!就是他!警察同志,你真厉害,跑这么远都追上了!”

  沈固对她点点头:“这位同志,你看一下东西有没有缺少,然后麻烦跟我去做个笔录吧。”这女孩子就是失主,刚才穿着八公分的高跟鞋很是追了一段路,确实令人叹为观止。

  派出所门口值班的老李头一看见沈固就笑:“小沈啊,又拿贼了?你跟贼有缘分吧?这个月第几个了?反扒队都没你厉害。”

  沈固笑笑。本来今天他是要带汤圆去看病的。谁知道走在路上都能遇到抢劫呢?走在旁边的女孩子很是好奇:“你是刑警队的吧?这么厉害?”

  沈固看看她:“我是片儿警。”这女孩子叫韩近月,自称在一个私人公司做会计,性格倒是开朗得很,一路上说个不停,顺带着把白萝卜骂了三千六百次,骂得他头也抬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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