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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让后面那个哭去吧!
“还有个家伙更惨——那个柳春晖欢欢喜喜从老家把喜服喜面都搬来了,还四处显摆说是以前与你成婚时用的,结果最后一个知道你带着新夫郎跑了的人就是他,成了一个大笑话。哼,定是姓戚的怕他痴缠,才要兰府瞒着不说,你说姓戚的奸猾不奸猾?”
曙光鼓着脸正欲反驳,听到这番话却怔愣住……他们离去后,柳春晖的结果竟是这样?
将攒了半年的怨气一吐而空,满金心中正爽快,见面前的女子沉思不语,他忽然反应过来,自己千辛万苦避着姓戚的私下会面,目的可不是兴师问罪啊,于是赶紧话锋一转:“咳,不过既然将来都是一家人,过去的恩怨就算了,只要他不再耍心眼,我们还可以做好兄弟。”
曙光回过神,“什么一家人?”
满金双臂环胸,俊脸严肃,“我说薯瓜,总该给我个交代了吧?”
曙光措手不及,一时不知该如何回应。
满金接着道:“我早请过喜娘,也攒够嫁妆,虽不及戚秀色,养家却绰绰有余。你瞧瞧这张脸,可还入眼?虽然不知道你喜欢戚秀色什么,不过若是瞧厌了面具,还可以有张俊脸换着瞧,多好。”
他表面轻松,心里却紧张得要命,见她一直沉默,差点习惯性伸手揪她领子,就在他快要失去耐心,想再给自己说点好话的时候,她终于开口了——
“满金,我没有告诉过你,我刚来到婆琉国的时候,真有点羡慕这里的女人,因为在我的家乡,一个女人只能有一个男人。你长得那么好看,人又能干,年纪轻轻就成了管事,而我呢,长相普通,又没本事,你说要嫁给我,在我的家乡是想都不敢想的事。”
满金有点预感不妙,勉强笑道:“既然羡慕,何不入乡随俗?”
“是啊,满金那么那么好,我有时就想一咬牙一跺脚入乡随俗算了,可是,你看。”她慢慢伸出手,轻轻握住他的手,“这是我的极限了。在婆琉国的两年,敌不过在家乡的二十多年——只有一个最亲近的人,只能和最亲近的人做亲密的事,二十多年我听到的看到的都是这样,我心里也是这么想的,没办法改变了。”
满金低头看着那只手,比他的小许多,虚虚地握着他的大手……连握实他的手都不自在吗?
曙光默默抽回手,垂着脸站在原地。
窒人的沉默蔓延在屋里。
“我说薯瓜,你不会是在哭吧?”率先打破沉默的是满金。
曙光依旧低着头,声音闷闷的,“没有。”
一根指头戳到她的头顶:“那干嘛这副死样子?要哭也该我哭才对。”
“你要哭的话,我不看。”
“呸!谁要哭!我高满金堂堂好男儿,岂会为这么点小事哭?老子可是要做番大事业的人,不要拿你的小肚鸡肠来思量我。”
听他这么说,曙光终于抬起头,认真细看他脸上的神色。
“怎么?不信?”满金拿大眼瞪回去,“你到底把老子瞧得有多扁?凭我这长相、身家,要找个好妻主易如反掌,难道还会吊死在你这颗薯瓜身上不成?”
曙光勉强牵起嘴角,道:“嗯,满金一定能找到一个好妻主,让你管钱,给你传嗣。”
“那是自然。”
又是一阵沉默。
这时敲门声适时响起——
“曹阿妹,谈完了么?”
曙光应了一声,转头欲言又止。
满金潇洒一挥手:“去吧,不必招呼我。如今船行经营跨城水运,朱琴城少不得多跑,下回定要上门,灌姓戚的奸人几杯酒解解气。”
满金是在宽慰她呢,曙光不由想起许久以前,那个高立于船首,踏着急促鼓点,神采飞扬的男子,在湛蓝的天空下是那样的耀眼。
她笑着点头道:“好。”
满金是她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个照顾她的人……
满金是教会她在这个世界自食其力的人……
那个神采飞扬的男子,永远是她的好兄弟。
门板打开又合上,窗外人声鼎沸,热闹依旧,屋内一片寂静。
满金站了一会儿,又慢慢坐回桌边,捡起桌上一颗红皮花生,塞进嘴里,慢慢咀嚼。
这盘花生是先前独自等待的时候剥的,他一颗也没尝,放在盘子里想拿来讨好那颗烂薯瓜,那时他窃喜地想着,若是她吃下花生,就当她允了他生个子嗣。
“真苦……”他喃喃出声,手却不停,一颗接一颗地塞进嘴里,让苦苦的味道滑下喉头。
☆、远行
这一天接下来的时间,曙光都有些神思不属,连难得一见的热闹祭典都无法再吸引她,脑海里只不断想着满金,还有那个留在澄塘城的柳春晖。
之前很长一段时间,因为锦上花的事,她总觉得亏欠柳春晖许多——她不是他真正想救的人,却实际上享受了他的付出与牺牲。后来,成亲后不经意与戚秀色说起那个夜晚,意外得知那夜的淫佚之事并没有发生,锦上花的情人突然冲进来打断了一切。
她大大松了一口气,压在心上的一块大石飞走了。她告诉自己,她已经不欠那个男人什么了,至于被骗成亲那件事,她也是受害者啊,要怪……就去怪那个导演一切的曹管家吧。
然而这次满金带来的消息,却让她明白过来,她还是欠他的,她应该在离开澄塘城时,当面跟柳春晖做一个了断。
诚实一点的话,在澄塘城不告而别时,她内心深处其实有些庆幸,不需要当面拒绝兄弟一样的满金,不需要再次伤害有所亏欠的柳春晖,于是不曾反对,就这样逃离了那座城池,鸵鸟地希望两个人能够就此摆脱情丝,找到自己的幸福。
不过是自欺欺人。
事实已经摆在眼前,一个追上门来,一个还陷在过去的泥沼里。
辗转反侧一夜,曙光做了一个决定,她想回澄塘城去见见柳春晖。
“你的良心真是大颗。”
听她说完她的决定时,戚秀色说了这么一句。
以前这句话他也说过好几次,相熟以后,她已经能明白地听出其中的讽意。
曙光低下头,“我家乡有句话,叫‘出来混,总是要还的’,我想当面说个明白,不想再耽误他。他虽然行事偏激,但也是个可怜人。”
“你说过,不亏欠他什么的。”
她确实说过,就在意外得知那晚的最坏结果其实并没有发生的那次。
“说清楚,就不亏欠了。”她说。
戚秀色望了她一会儿,别过脸道:“随你。”
自家妻主要去见别的男人,还是对她心怀不轨的男人,任谁都会不太高兴,曙光早有准备,凑过去讨好地道:“我跟满金说,在我的家乡,一个女人只能有一个男人,你看,我连满金这么好的男人都拒绝了,怎么会看上柳春晖,真的就是去说个明白,你信我啊。”
他没有直接回应,只是拿起画笔,一边上色一边道:“何时起程?”
“一个月后。”
他抬头瞥她一眼,没有再多问。
她自发解释道:“因为还要跟郑阿姐跑几趟货,是早就说好的。”
然而真正的原因,是她给戚姐姐写了一封信。
随后的一个月里,戚秀色突然发现自家妻主的行为有些诡异。
叩叩——
敲门声响起,将他从专注中拉离,抬头正好看到曙光推门进入他的小作坊。
今天第三次了,前面两次,一次是送茶水,一次是送糕点。
他瞥了眼她空无一物的双手,等着她开口。
“我……我就想问问,晚上想吃什么?”
她的表情告诉他,她也觉得很不好意思,但出于某种他不明白的原因,即使顶着蹩脚的借口也要频繁打扰他。
“吃薯瓜。”他眼也不眨地道。
那女人顶着一张红脸落荒而逃。
再拿起做了一半的面具,他心中笃定,稍后敲门声仍然会响起。
昨天,前天,天天如此,要他怎能不起疑心!
然而这还不是最诡异的。
他细细润着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