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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是今非[1]-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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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付青云的名字,金凤忘却了面包、安全。她手指略有些颤栗地握住酒瓶,往凌森的杯子里添上些酒,装作漫不经心地问:“阿威、小武、十一娘我认识,还有你今儿个介绍的二哥付青云、三哥陈彪、五哥方利生,另外四位呢?都在外地吗?”
  闻言,凌森手指间的烟一颤,抖落半截烟灰。他端起那杯酒,一饮而尽:“在哪里?黑木是生病死的;金大力是抢钱的时候被巡警逮住活活打死在牢里的;笑天最无辜,原本他们要对付的是我,就因为那天他开了我的车出去,结果……;小鱼,小鱼常说他家是打渔出生,被大刀帮砍得奄奄一息的时候,最后一个愿望就是要我们把他葬在海里。四个兄弟,说没就没了!在哪里?除了小鱼在海里,黑木、大力、笑天,他们都在土里。”
  金凤又往他的杯子里续上酒。病死的、打死的、砍死的、孤儿、抢钱、巡警……她的身子因着这些字眼冰冰冷冷。
  这哪是她应该触及的生活?她父母双全,自幼被视如掌上明珠,阳光中无忧无虑地长大,本应顺顺利利地念书、工作、恋爱、结婚。却,因着他——付青云而完全、彻底地被毁灭,被推落入世道最黑暗、最凶残之处!生生死死,也不再是情爱中的盟誓,而是连同刀光血影成为了身旁最稀疏平常的事。
  全拜付青云所赐!
  她的牙不知触及了何处,嘴中尝到了腥甜的味道。
  “不说这些不开心的事了。”眼见着她本来恢复了些灵动的脸色又渐渐黯淡下来,凌森以为是为着他的这几个作古的兄弟的缘故,自觉断了话题。
  “森哥现在权势盖天,放眼这沙槟,还有谁敢忤逆您吗?逝者若有知,也当瞑目了。对了,小武受伤那事完结了吧?”她低头切下一小块牛排放进嘴里,偷眼见他的手因着最后这句话而攥紧。
  “仇敬丹!”他愤愤然吐出三个字。金凤心一跳,感觉自己离目标又近了一步。
  “他是谁呀?”
  凌森用力将烟头掐灭在烟灰缸里,提到这名他的脸便黑了下来,没有注意金凤的额头上已渗出了细细一层汗。喝多了酒,他的话也多了起来:“他们仇家是沙槟的原居民,大姐嫁给了史密斯总督做二姨太,仗着军方有势力,一直想接管我们飞龙帮的锡矿生意。有一次谈判时他设埋威逼我,被闻讯赶来的老二把枪架在了脑门上,结果,我倒是安全出来了,觉着受了奇耻大辱的仇敬丹把这笔帐记在了青云头上。他有军兵背景,我们也不想完全撕破脸,只好让青云去广州避避风。这一次,这一次若不是小武顾着大处,以他的身手,怎可能被仇手下一个小喽罗找碴刺伤。”
  “小武很聪明,忍一时之气,免百日之忧。再说了,强龙难斗地头蛇。”她随意吐着话引子。
  “是呵,兄弟们都这样劝我。我们黑白道上的生意都与总督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全然不顾他们的影响,非要与仇敬丹拼个你死我活,到时候,只怕是三败俱伤。”凌森有些头疼地揉了揉太阳穴,无意识地端起酒杯又一饮而尽。
  放下酒杯,恰逢她嚼着一块牛肉抬眼,目光对碰,她礼貌地笑笑,是的,是礼貌,一种疏离中夹带着敬畏的礼貌。凌森有些困惑:难道她不是因为想了解他更多才往这些话题上聊的吗?若是,怎有这种表情?若不是,又为何来?刀尖上滚爬过来的凌森,眼神在那瞬间划过一丝凌厉。而她,却慒懂地左右四顾,新奇于餐厅中央一个吹萨克斯的金发小伙子。
  自己多虑了!凌森释然。不是因为忆起了她是十一妹亲自带回来的,而是在看到她原本疏淡的表情在投向餐厅、萨克斯后,复变得兴跃、灵动之时。他有些郝然自己的看走眼:这个痴傻得只顾着流连情调的女子呵,别说仇敬丹,就算是个手下门生都跑得差不多了的三流小帮会,也断不会派她来做眼线。

  09

  连着近一个星期的暴晒之后,南洋的雨季如期来临了。雨绵绵柔柔地下,高兴停时,忽攸一下闪没了影;悲伤起来,几天几夜都听着它的泪水淅淅漓漓地落满房檐。
  付青云敲开凌森办公室的时候,后者正准备走。
  “有事?”凌森挑眉问道,眼睛顺带瞟了一眼墙上的挂钟,下午六点。
  付青云有些诧异,按他们的时间表,现在正是工作的时候耶。“你有饭局?”他问。
  凌森的表情略有些不自然:“咳,咳,那个……有什么事吗?”
  “雨下得太大、时间又长,南山区的矿窖已经开始有些渗水了,南山是我们的主矿区,可是停不得工。”
  “需要我做什么?”
  “多调些人手过去加巩设施。”
  凌森苦笑着摊开手,略有些调侃地说:“云哥,你一接手矿厂就和廖大胡子签了笔大合同,今年帮里上下全指着你分花红的,哪敢有不支持?可条条人马你都数得过来的,我总不能让兄弟们去矿上做‘猪仔’吧?”
  这也是实情。付青云皱起了眉:“要不行,只有明天让老五辛苦一趟,去广州城附近的乡下‘找’些苦力过来。”
  所谓的‘找’,他俩都明白,不过是说得好听些罢了,实际上,勿如说是‘骗’更准确。
  “好!这些事你定了就行。”凌森拍拍他的肩膀。
  付青云愕然:看他那模样,似乎还是想走。“森哥,雨季是锡矿场事最多的时候,老五这一趟,跑哪几个点?带多少‘猪仔’回?除了南山,上九、新佛的矿区或多或少都存在这些问题。”
  凌森挠挠头皮,瞟了一眼挂钟,接着,眼睛一亮:“叫上老五,一起去我家商量。”
  故意取掉了消音器内胆的吉普车呼啸着穿过街道,两旁的行人看见这辆熟悉的霸王车,忙不迭地躲开。
  “停,停!”凌森突然拍拍开车的阿威,汽车嘎然而止。他推门跳下来,“你们等我一会。”
  付青云见着他钻进沙槟那家有名的侯记肉骨茶店,不一会,小心翼翼地端着一瓷盅汤出来。
  上车,凌森叮嘱阿威:“开慢点,泼没了拿你的骨头熬。”
  “大哥喜欢喝这的汤,我们不如就这在吃了再回去吧。”老五方利生闻着那香味,肚子开始咕咕叫起来。
  凌森佯装没有听见。但是,付青云却敏锐地发现他的脸上呈现出些许尴尬。
  车速慢了很多,终于,晃到凌府。留了点心思的付青云故意走在最后,他看见凌森端了汤盅下车,想想,又将汤盅放在车上。
  听见汽车进院的声音,金凤着正装,拎着手袋,推门而出:“您回来了?是现在就走吗?”话音刚落,看见付青云一行,她怔住。
  “帮里有点事,今天去不了了。”凌森赔着笑解释。
  “哦,好的。”闻言,金凤很干脆地答。没有失落的表情倒是让凌森有些失落。
  他仔细研究她几秒,确认她的确没有半分不豫,只好讪讪地自己招供说:“我给你带了一盅回来,在车上。”
  “呃?那谢谢了。”她的表情依旧没有多少改变。
  付青云静静地在侧边看着这一幕,看着凌森自见到她始,便没再转移的目光。看着她明明发现了自己的关注,却依旧无变容色,自自然然地吩咐阿宝去车上取汤,自自然然地挽了凌森进屋。
  “二哥,发啥愣咧?”方利生走到他身边,暧昧地笑着说,“你也看出来了?难怪森哥最近天不黑就嚷着要回府的,玉红楼也几乎没去了,原来,是三小姐的鲜味对上他的口了。”
  那个宁城的学生妹,对上大哥阅尽春色、已可以说是刀锋般冷酷的心性?
  凭什么?
  “吴晓,我们去放风筝吧……”
  “吴晓,你陪我下棋好不好……”
  “吴晓,我要喝荷兰水……”
  “吴晓,吴晓……”
  那个羞红着脸,总是喜欢缠他的女孩,总是他在答应后欣喜难掩的女孩,坐在草地上,由着他将她的两根发辫拆散,胡乱挽个髻后,将一根最普通不过的玉簪子绾上去。她摸着簪子,乍惊乍喜地在回头间抽出,一头黑亮的长发散落开,自他的脸颊拂过,软软绵绵。
  “你,送给我的吗?”玉簪子在她手中,狂喜在她眼中。那时那刻,他看得见她心深深底最真实的喜与羞。
  现在,现在的她正眼都不看他一眼,凌森的爽约对她来说无关要紧,特意为她带回来的肉骨茶也同样没有吸引力。她说话、微笑,貌似无恙,却想止也止不住将一份浓浓的深沉如屏风般树在她与众人之间。
  晚餐因着金凤独有的一盅肉骨茶而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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