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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练(短篇小说集)-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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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姨仍然喃喃地表示不满,“神经病,离婚也由她自己提出,此刻又跑来坐着。” 

  我把以上的资料略作整理,得到的结论如下:宗表哥娶蓝宝这个女孩子,是因为他爱她。我知道叔叔及婶婶的脾气,他们一直希望得到名门闺秀作媳妇。当然不会喜欢像蓝宝这么不羁的女子,况且又是混血儿。所以宗表哥这头婚事没有得到大人的支持,过不久,基于一些原因,他们离了婚,分手由蓝宝提出。 

  蓝宝大概什么也没有得到,因为宗表哥一角钱也没有,叔叔把一切财产提在手中。 

  今天她来范家的喜庆场合,分明是示威。 

  亲友间开始窃窃私语。 

  我走过去,向她自我介绍。 

  “你好,我是范约翰,我们还未见过面。” 

  她有一丝诧异,随即说:“我听宗说起过你。” 

  我轻轻托看她手肘,引她出花园。 

  我说:“你的眼睛是褐色的,并不是 Baby Blue。” 

  她一听,仰头笑起来,半晌说:“你比阿宗活泼。” 

  我说:“宗表哥是君子。” 

  “呀,是,君子。” 

  我们在花园散步。 

  “结婚多久?” 

  “一年半。”。 

  “住在什么地方?” 

  “我的家里。” 

  我说:“宗表哥一直没向我提起。” 

  “一开头。双方都知道不会长久。”她非常无所谓。 

  我看她一眼。 

  “你故意引开我?” 

  我点头,“我们去市中心喝杯东酉,别使他们尴尬,来。” 

  她摇摇头,“我为什么要听你的?” 

  我想一想,“因为你我同是不羁的人。” 

  她笑出来,“好。” 

  “我说的是真话,大人不止一次害怕我会把表妹表弟们带坏。” 

  她是个很爽快的人,表面上一切不在乎,内心世界则不得而知,如果她尚有内心世界的话。 

  我开始了解宗表哥为什么会喜欢她,她跟他完全不同,他在她身上获得另一境界的芬芳及刺激,使他迷恋不已。 

  蓝宝是中葡英混血儿,父亲是西洋人,母亲上海人,她会说流利的葡语、英语、粤语及沪语,却只念到中学毕业。(这就嫁到范家来了,啧啧啧,范家根本不当中学生是念过书的人,堂弟妹他们至少捞个管理科硕士才敢返家,不成才如我,也混到博士衔头。) 

  她做过许多工作:人寿保险经纪、文员、时装店售货员、模特儿、教健身操、推销化妆品……都没做得长。 

  这类女孩子在大都市中多得数不清,本市起码有三十万名,但蓝宝长得特别美丽。 

  她在很偶然的机会认得宗表哥,他立志追她,拿着信用卡买尽名贵的礼品来奉献给她,才三个月,她便答应跟他,那时候,她在美容院教按摩。 

  婶母气得几乎爆血管,据蓝宝说,就是为看好玩,她才嫁阿宗,看看那五十多岁,体 重超过七十公斤的专横老太太能拿她怎么样。 

  她转着咖啡杯,感喟的说:“不过阿宗最惨,几乎被家人赶出来,又断了他经济来源, 我是同情他,才同他分手,好让他回家。” 

  我啼笑皆非:“他可以找工作,那里就像阿芒与茶花女了。” 

  “一万数千,要来作啥?”没想到蓝宝口气那么大。 

  “那么,你现在的生活如何?” 

  “好得不得了,我刚自巴黎回来,下个月又去埃及。”她朝我眨眨眼。 

  “同谁去?”我微笑问。 

  “六月去东京则同阿宗。”她答。 

  我也早猜到他俩藕断丝连。 

  她侧头看看我,“你很聪明,比阿宗精灵一百倍。”. 

  “所以你不会爱上我这样的人,尽避我们两兄弟都姓范。” 

  她立刻答,“像你这样的性格,也不会轻易爱上人。” 

  喝完咖咪,我把她送回家,她住在草莓山的洋房,此刻想必有人上门替她按摩,她不必做任何事了。 

  我觉得宗表哥是个妙人,自助这么斯文、听话,品学兼优,规规矩矩,烟酒不来,是我们小一辈中模范生,大人叫他坐便坐,叫他站便站。可是後来他背叛得多彻底。 

  我莞尔,真幽默。 

  我回到范宅,派对还没有散。 

  妈妈瞪着眼问我:“你同那女子到什么地方去了?” 

  我想说去风流,又不敢,只得答:“把她送走,免得尴尬。” 

  妈妈狠狠说:“这种女人,近不得!“ 

  我不相信耳朵。妈妈一直保养得很好,五十多岁,看上去如四十多岁人,衣着摩登,谈吐文雅,但不知怎地,如今为着针对篮宝,口吐老虔婆语录。 

  阿宗过来同我说:“谢谢你,约翰。” 

  我拍拍他肩膊,“她很可爱。” 

  “我知道你会同情我。” 

  我不响。 

  他无法照顾蓝宝,自身又陷入窘境,是她想出这个办法:他回家来继续做其大少爷,她在外头做,名日分手,其实比以前更接近。 

  不过阿宗是痛苦的,他不能单独拥有蓝宝。 

  蓝宝倒不在乎,或老她掩饰得好,我不清楚。 

  妈妈那夜还在说:“幸亏离了婚,阿宗还可以从头来过。” 

  我问:“是无条件分手?” 

  “怎么会,听说你叔父还是花了钱的。” 

  “多少?” 

  没见提起,吃了哑巴亏,折了威风,自然不说,你那叔父……阴沟里翻船……当年与你父亲争遗产那个狠劲也不要去说他了,气也气死,吓也吓死,都说现眼报……” 

  我微笑说:“妈妈,你老了。” 

  我同阿宗说:“或许你可以带着她到外国去,我记得你们一家都用外国护照。” 

  “她不愿去,说无聊。” 

  真是个奇女子。 

  “在这里要什么有什么,爱怎么玩就怎么玩,到外国守在屋子里煮饭洗衣看电视,她不习惯。” 

  “你们两个都已被这富庶的社会宠坏。” 

  阿宗不出声。 

  我听说叔叔叫他再婚,介绍许多女孩子给他。 

  “不。”他说。 

  他解开衬衫钮扣,给我看他挂着的项链,与蓝宝那条一模一样,写着BABY BLUE。 

  这对夫妻,不知可怜抑或可笑。 

  他廿五,她才廿一。 

  “她怎么会有一个这样的名字?” 

  “她母亲希望她有一双蓝宝似的眼睛,小时候,人们叫她蓝宝宝。” 

  嘿。 

  “她母亲做什么工作?” 

  “一间英资洋行里做女秘书。” 

  “她现时在哪里?” 

  “心脏病去世,才活了三十五岁。” 

  又是一个故事?在那个年代,女郎们都穿高领子窄身旗袍,且有衬裙,都镶狗牙花边,一蹲下,看到两层袍叉。 

  “她父亲?” 

  “回国去了。” 

  “哪个国,英?葡?” 

  “不知道,他是香港出生的。” 

  “蓝宝自幼生活并不不好过。”阿宗说。 

  “可以想像得到。” 

  “她曾经报名竞选香港小姐。” 

  “没选上?” 

  “没有?” 

  “她样子太野。” 

  “她自己也这么说。” 

  “你们打算一直这样下去?” 

  阿宗摊摊手。 

  蓝宝同一个商人走得很近,半山洋房由他租给她住,五万元一月租金,还供她用两部车。这件事很公开,范家每个人都知道,人家为着表示大方,当面一字不提,背后当然先是咒骂,后又称善,刻薄的叔叔终於碰着定头货,丢尽脸。 

  她随商人去了埃及,阿宗便很低沉,开始喝酒。 

  我去打听过,那商人相当殷实,对蓝宝很好,他在韩战期开始发迹,做出入口,卖巧克力及车辆给美国人运到南韩,赚了一大笔,继而买许多房子,眼光很准。在本市虽无名气,但实力不下於范家。 

  等蓝宝回来,我去探访她。 

  那位殷商碰巧在家。 

  经佣人传达,她披着家居袍子出来见我,并不怪我冒昧。 

  “呀,约翰。”她如称呼自家的兄弟。 

  殷商自饭桌上询问:“是谁?” 

  蓝宝随口答:“我表弟。” 

  我忍不住要笑,这样的陈腔滥调亏她答得出来,还能通用吗? 

  谁知那殷商“啊”地一声,深信之,并且说:“随便坐,别客气,我要回公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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