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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合心 作者:苏秀(晋江2013.12.22完结)-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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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该害怕吗?害怕我的生活由此会发生变化,害怕从此没有了安宁?或者是害怕渴望而不可得的结果?不,我不害怕。他只不过是一个梦中的幻影。我想象着在他的身上那些属于凡人的缺点。他身上的神性是我用一双迷茫的眼睛加上去的,这个他是我创造出来的——我不会为了他而迷失,他永远会被遮掩在一个最隐秘的地方,一个无论是谁(包括沈忱)也发现不了的地方。
  而沈忱,在你最深沉的梦里,是不是也会有一个紫丁香一般的女子?
  所以我会坦然地对沈忱开玩笑说:“如果我——变心了,我跟着别人跑了,你怎么办呢?”
  正在看书的沈忱连头都没抬起来,就不屑地说:“就算你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跟定了你。我缠着你,让你那都去不了。”
  没过一会儿,我又说:“你跟着也没用啊——如果我变心了呢。”
  “你还变性了呢。”他轻轻地骂了一句,很不耐烦,因为他有好多的事情要做呢。“好了,没看见我忙着呢吗”
  说实在的,沈忱的态度让我有点失望。显然,他觉得对其他的异性而言,三十六岁的我已是人老珠黄,失去了魅力。我早已该是心如止水,波澜不惊了。在沈忱看来,男女越轨的事情上,理所当然的是男人永远处于优势。所以一个女人若不是不正常或者别有用心,就永远不应该在这一方面做出对自己不利的事情。而我,肯定是既要被算在正常的范围之内又已经被证实了不过是一个傻乎乎的女人罢了。我想反驳他,但忍了忍没有说出口。我想说的是:“当一个男人得到满足的时候,总会有另一个男人是痛苦的。”
  我想现在沈忱身上的这种大男子主义的印记,源于人类还在原始的时期。伏羲建立婚姻制度的时候,执行的是自然繁衍父系基因的使命。在原始的夫权信念下,妻子不过是财产的一部分。有人说过金钱关系最纯洁;因而早些时候,婚姻是纯洁而神圣的。妻子可以不止有一个,因为拥有的妻子越多,也就证明了这个男人越富有、越有地位,也就越能够像自然界当中的佼佼者一样有能力延续基因。如果这个比喻可以的话,那么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有的男人觊觎别人的妻子就像觊觎得到黄金。当然,既然他们不会自愿地把自己手里的黄金送给别人,那么他们当然也不会考虑与他人共享自己的妻子。或许有的人为了别样的目的肯这样做;可是在低级的自然界里这是绝无可能的事情。在自然界里,一切凭实力取得。
  作为财产,妻子的地位是古怪的。既要保护财产的安全——那就得把妻子藏起来——又要向世人炫耀富裕(摆脱不了的虚荣心啊)——这就得把妻子的贤淑美貌显露出来。无论是藏是露,全在于这个丈夫的心性。而这个丈夫,他的手中掌握着有如宙斯手中雷电般的权利。连智慧的雅典娜女神在审判中都偏向父权(也就是夫权)。对女人而言,那种婚姻从一开始就带着宿命的哀伤。
  我无法去声讨这种婚姻,特别是当神秘莫测的感情将两个人连接在一起的时候。我只是会不由自主地想到一个问题:“女人为什么要结婚?在婚姻借助爱情的魔法施展出现在女人面前的时候,她曾经是自由自在的,她可以大胆地反抗父母——谓之以‘叛逆’。那么现在,高傲的公主变成了卑微的灰姑娘。当一个女人在婚后因为想要争取双份的劳动——工作和家务——的公平而反抗自己的丈夫的时候,罪名实际上要比‘叛逆’大得多(许多人把它叫做“不想好好过日子”)。因为,无论我们如何地令父母伤心,我们依旧是、而且永远是父母的孩子;而对于丈夫,这种‘轻举妄动’的‘叛逆’就可能使海枯石烂的誓言变成他人眼中的一个笑话。
  这件事情在别人看来是笑话,在自己却是痛彻心扉的血泪。世上的事情大抵如此。
  所以,幸福的女人就该是个糊涂蛋,糊里糊涂的却能够享受着别人羡慕的幸福;而清醒的、想要追求自身价值的女人的幸福,只能够靠运气,不能够靠奋斗。简爱能够遇到罗切斯特,难道不是运气吗?想一想,如果伊丽莎白会被韦翰所欺蒙;如果安妮嫁给了堂哥艾略特——她们的创造者是生活在十八世纪晚期到十九世纪初英国一个小山村里终身未嫁的简奥斯丁——“钟声响起来,人人都欢笑”之后的温馨生活究竟还能有持续多久?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章

  对于沈忱,我没有什么变化。每天、每夜,我依旧是那个既让他依恋又让他恼火的妻子。我自认为虽然在心底出现了另一位具有魅力的异性的身影,但是,沈忱的位置永远不会动摇。我对他的感情,就像一杯白开水——白开水虽然没有浓烈的味道来刺激人的味觉,但是,它算得上是在长长久久的时光中每一天都少不了的比较完美的饮品。现在我只不过是在白开水里滴入了几滴醇厚的红酒——它变了颜色,带着一点点酒味,但它依旧是一杯水。
  然而,我不该这样的自信。
  现在,我开始常常用挑剔的目光审视着衣柜里的服装;出门前我总是喜欢照照镜子;如果忘记了戴上耳坠再出门,我会很快就发现这是个重大失误;走在路上,我开始注意自己的姿态是否优雅。
  也许,一个偶然,我就会遇见他呢?我希望他看见我的时候,是一个完美的我。
  我总能在小区门口或者通向小区门口的路上碰见陈清明,虽然不多,可一周里也会有两三次。一天天的,我的心里就有了邂逅他的愿望。在我看来,他的目光中蕴含着越来越多的意味,恰巧是我所期望的那么隽永。一天天的,快走到小区门口的时候,我心里就会有一阵期盼和激动。我会看见他吗?他会看着我吗?有时没有在那里看见他,我就会不由自主的抬头望望他那临街的窗户,我想象着他就在那里注视着我。
  我的快乐和期盼不为人所知。它就像一颗卑微的种子在黑暗中期望光明和雨露——这足以包容世界上全部的快乐。
  但是很快就有那么一天,我的快乐不再单纯,它的表情开始变得忧郁。一次,和袁杏走在回家的路上,我抬头看见了走在前面不远处的陈清明和他身边窈窕美丽的艾莉莉。从背影看艾莉莉,那都是极其漂亮的。她光鲜照人馥郁芬芳,永远是那么令人赏心悦目,和陈清明的稳重儒雅相得益彰。他们是理想中的男才女貌。
  从我看清他们背影的第一眼,一缕带着妒忌的哀伤先是从我的眼睛开始,进而钻到了我的心里。我的脸变得苍白而紧张,这让我的嘴角轻轻抖动了一下。我猛然清醒了——他不属于我。虽然我从未明确地想过他会不会属于我;但是,知道这样一个可以带给我与众不同的感想的人确确实实不会属于我,包括他独立的思想的一部分,都应该给予他身旁的这位美丽的女郎的时候,我感到的是极度的自卑和失落。
  我们之的距离,是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我早该知道这一点,我的白日梦确实是可笑的。
  可是现在,它不仅仅可笑,它带还给我从未有过的痛苦。我无法故作轻松地一笑而过。
  于是,我知道了——他不仅仅是个幻影。
  工艺品店里那种在水中浸泡着的玫瑰的色调,会让人联想到《蓝莓之夜》的基调。既鲜艳,又颓废。荡漾着一些像水粉一样的梦幻。带刺的玫瑰——人们为什么会喜欢这种又痛又爱的感觉呢?在平凡美满的香甜中,加上一点苦涩、一点痛,是不是就更能够让人念念不忘呢?我如饥似渴地品味着这种滋味。
  可是“何必这样?”只要有时间独处,我就会不由自主一面沉醉地回忆曾经与陈清明相处的时刻,一面过分理性地把自己批得一无是处,体无完肤。我知道不该放任自己再想下去了。再想下去,我不但要恨自己,并且也要恨他了。
  但这是可以由自己来做主的事情吗?只要在一瞬间的火石电光里依稀看到、或者回忆到、或者想象到陈清明看着我的那种眼神,我就会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变得心慌意乱、多愁善感。我会身不由主地希望他看我的时候涌动在我心里的不安分是真实的,同时,他那脉脉含情的眼神也是真实的。
  如果从来不会有什么身不由主的事情,这个世界就会多些光明和快乐,那就像楚门原来的世界——虚假却美满。
  我开始尽量避开陈清明,因为我已看清了自己脚边的悬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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