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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违的泪-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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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me : 若林  Date : 20…04…2005 19:45  Line : 1414  Read : 150  
  '1782' 久违的泪      
  
Suspiration搬文 




(序) 
握住躺在床上的人的手,我的眼泪如断了线的珠子,一滴,一滴,又一滴,滴在两人紧握着的手上,然后,沿着手臂往下滑,落到被子上,湿成一片。 
好久了,离上一次的哭泣已经太久,久到几乎令我忘了落泪的感觉。 
常言道:男人有泪不轻弹。然而此时我已无暇顾及长言短言,我只知道,我该好好哭一场,也是该好好哭一场的时候了,于是压抑在心底已久的情绪,随着这如线的泪水,急急畅涌而出,痛快宣泄…… 
亲爱的,请让我在今天将今生的泪水一次流完,从今以后,我将把所有快乐带给你,而你快乐,所以我快乐。 
我的思绪,在这被泪水模糊的视线中,越飘越远,一页一页的回忆,在我的脑海中慢慢翻过,慢慢翻过…… 

(1) 
铃铃铃,清晨,一阵阵清脆的闹钟声从那小巧的仪器中飘出,呼啦啦地钻进我的左耳,在我的脑海里玩了一圈,还来不及写下“本铃声到此一游”的字样,便又呼啦啦地从我的右耳飞出,我迷迷糊糊地,任由那铃声继续在我的房间上空飞舞,可是…… 
“阿言,快起床,要迟到了!” 
毫无例外地,一双恼人的手伸了过来,一直扯着我的棉被,将我和周公的甜蜜约会无情打断,可怜我对周先生倾慕已久,爱意绵绵,每天只望能与他朝夕相对,分秒不离,以解我滔滔不绝的相思之苦。 
谁知有人知道我的想法后,竟对着温柔似水情深如是的我挥挥拳头:“你要是真想一睡不醒,我倒是可以帮你一把。” 
看看,真是太残忍了!可怜我这样一个积极上进年轻朝气的新时代好青年。 
如今,人家只不过想和周先生再聊两句,那人已双手并用,似乎不把我们分开誓不罢休。 
我决定垂死挣扎,于是死命裹住棉被,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阿言,”那人竟开始威胁,“再不起来我就将你连人带被扔出门去。” 
看,好狠心!哼,我理你!我睡!哦,周公周公我爱你,就像那啥爱那啥。 
可惜实在力不从心,棉被终于还是给扯了下来,我抱着脑袋的双手暴露在寒冷的空气中,连鸡皮疙瘩都开始跑来非礼我,接着,一件件衣服陆续飞来,丢在我的身体上。 
“快点,别闹,我还要上班呢。” 
“反正你是老板,迟到有什么关系?”我无可奈何地爬起来穿衣服,可是瞌睡虫还是一直对我依依不舍,不愿离去。 
“扣错了,傻瓜。”那人没有回答,却苦笑着拍掉我乱扣衣钮的手,帮我一颗颗地扣上。 
“哥,我不要上学啦,反正以后你养我不就行了……”我突然抱住刚帮我扣好衣服的人的腰,装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同时巴咂巴咂地眨着眼睛,还好自己看不到,不然非把昨天的早餐也吐出来不可。 
于是,许敬方,我的哥哥,狠狠地伸出手来…… 
“啊……不敢了,我马上上学去,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我是勤奋的好孩子。”知道他不会真打我,但戏还是得这样演,不然就不好玩了。 
我跳下床,冲进洗手间。 
洗漱完毕,拿着书包懒懒散散地走进食厅,热腾腾的早餐早就放在餐桌上,胡乱喝完一碗粥,我捉起书包就往外冲。 
“哥,我走了,晚上有事会晚一点回来。” 
“小心点……”后面的话已经听不到了。 

我,许敬言,大学四年级学生。本来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爸爸妈妈哥哥和我。爸爸是白手起家的商人,是一家规模颇为可观的公司的董事长,十年前一场车祸夺走了爸妈的生命,于是哥哥许敬方放弃了他的学业,继承爸爸的事业,哥哥天生聪颖,又有爸爸的原秘书兼旧友高永清的协助,终于成功地将公司进行下去,也令当时只有十一岁的我的生活和学业得以维持下去。 
相较于哥哥的成熟稳重,我却一直是哥哥头痛的对象。 
我的上衣从来都是最鲜艳的颜色,紧身的牛仔裤总是有着或多或少的几个破损,当然不是因为没钱买新的;我的头发近乎披肩,头发的颜色从不会少于两种,当然,作为在校生,我还算老实一些,以黄褐色为主,还不算太显眼;我喜欢放学后叫上几个损友泡吧喝酒,也喜欢周末与损友们开着摩托车四外溜答;我从不喜欢耍少爷脾气,也不喜欢在众人面前摆阔气,更不喜欢乘坐哥哥的豪华轿车到学校;在学校中,我绝不是老师会注意的学生,我不会是成绩最好的,也不是最差,大学几年,我大多功课都是六十分万岁,不过这对我已是足够。 
一般来说,像我们这种家世的人家中应是有仆人有保姆有管家,我家却没有。曾想过要买一座更大更豪华的房子,但终于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我们两兄弟都不愿离开现在居住的地方,因为这里印刻着我们成长的点点滴滴,尤其是对父母的所有回忆。除了每天固定的钟点工,我们并没有雇任何佣人,哥哥说他只想珍惜我们兄弟俩的相处时间,不喜欢有陌生人来打扰,更何况我们生活本来就比较简单,自己已能照顾自己。对此我甚为满意,相较于佣人的照顾,我更愿意生活在哥哥的庇护下,因为他是我最温暖的港湾。 
于我而言,哥哥绝对是完美无敌的人,哦,不,还是有一个我不满意的地方,就是他太投入于工作。我不明白他为何对此会如此热衷,我们已很有钱了不是吗,既然生活无忧,为何又要追求那么多呢?我自认并不是不求上进与世无争的人,但也不是那种极有野心的人,我只求生活开心幸福,即使平淡也无所谓,但哥哥似乎不这么认为,他总是花了几乎自己所有心思在事业上,或许唯一能令他从工作中分些心出来的便是我。虽然男人当以事业为重,但我更不想哥哥变成一个工作狂,近三十岁的人,却什么都不曾为自己想过,这不是我想要的。 
所以,我喜欢挑战他的耐性,故意去惹恼他,因为这样最能吸引他的注意力;我喜欢看他对我无可奈何的样子,微皱的眉头,嘴角轻扬的苦笑,真是令我甚有成就感,我沉醉其中。 
我的黄金剧场,每天都在开演。 

“哇塞,酷呀,敬言!”损友们对我新做的头发吹着口哨,我得意洋洋。 
“怎么样,帅吧!”我拨了拨染着几缕白发的刘海,很痞子地对他们抛了几个媚眼,还免费赠送了几个秋波。 
呕!他们拼命做出恶心巴拉的样子,这帮小子,摆明欠扁。 
“喂,找死呀你们,”我抗议,“对帅哥礼貌一点!” 
“嘿嘿,帅是很帅啦,不过你哥会让你染这样的头发吗?”果然是损友,不但知道我有个哥,还知道我是老虎,而我哥是武松。 
“要你管。”我撇撇嘴,一副十分不屑的样子。呵呵,他当然不同意了,他同意我还不染呢。为什么?不好意思,看你不顺眼,没兴趣告诉你。 
“喂,我有事先回去了,明天见。”我对着损友挥挥手,现在只想回家。 
“啊?不去喝酒吗?”损友们意外,“别浪费了这么酷的头发嘛。” 
说实话,我还真不习惯顶着这么显眼的头发到处跑呢,反正我做这头发也是有目的的,达到目的也就够了,用不着到处现眼。 
“不了,明天见。”于是我说,独自回家。 
回到家门口,家里的灯已经亮了,哥哥差不多做完饭了吧,想想都要流口水,哥哥的手艺实在很棒,不过还得多亏我这个挑嘴的弟弟,嘿嘿。 
现在嘛,呵呵,先给他一个意外的惊喜吧,虽然我知道,有惊无喜的可能性比较大。 
然后我掏出钥匙开门,顺便把钥匙甩得叮铛响,又用力地把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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