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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爹爹,律师老爸-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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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到底同意参加报告吗?” 
      “好啊,”这回我痛快,心情好了,所以一口答应。“什么题目?” 
      “…… 学雷锋。”他说这话时底气十分不足,很有自知之明。 
      “好啊!”我开心道,“这个我最擅长了,从幼稚园我就开始做这样的演讲题目了!” 
      他脸紫了。我开心了。 
      因为我们的梁子,早在刚刚开学就结下了。 


      PS:想看新出场并且能制服何*的亲可能要失望了,因为这种人就是吃软不吃硬的。呵~~废话也不多说,反正往后就知道了。 
      回帖是一个都不能少哦。 







      那时我还不能适应大学生活,所以很是辛苦地每天为了闯关新游戏都要打到天明,早晨还要爬起来上课,我就像日本的拼命三郎,随时有得过劳死的可能。只不过我是玩死的。醉生梦死这个成语简直就是为了我而创造的,因为我能喝酒,而且总是在睡梦中度过白天的时光。 

      孟教授的课我为了照顾他的心情只能偷着睡,睡梦中频频点头孟教授也只当我赞同他的想法。但是其他没有利用价值的课我是一律充分利用的,睡他个昏天黑地。 
      尤其是公共课法律基础。 
      讲公共课是一份吃力不讨好的工作,所以喜欢去接的人寥寥无几。金副教授在众多法学教授中脱颖而出成为公共课老师,足以见得他是个好欺负的男人。好欺负的人我一向不屑于欺负,所以我从来不在他的课上闹事,依旧昏睡。其实作为老师不为人师表不要紧,只要他不打扰我的正常休息,但是除了贯彻点名制度导致我不能在床上享受睡眠以外,还常常被同学的争论惊醒。 

      即使我想忽略这些继续睡觉,但是学术性的东西只要进了我的耳朵就会萦绕不去。最后的结局一定是我忍受不了这样低级的辩论,站起来显示我的辩才。而结局的结局不知为何总会演变成我们两个人长达数小时的争论。所以他就是我睡眠的最大杀手。而睡眠于我重要的程度,稍后再谈。 

      我还没有长胡子,下巴光溜,体现我现在仍然青春年少的事实。导师们常说,你们最大的资本就是年轻,所以我决定充分发挥年轻的优势,补上我迟迟未至的叛逆期。 
      演讲就在通知我的第三天,由此可见是我们系里没人报名你推我我推你最后推到我这里的,保质期将至。我连稿子也没准备,直接手里提了个水壶到了会场,主持人正好叫到了我的名字。 

      我在众多学妹学姐的顶礼膜拜之下,昂首阔步走上讲台,“哐”的一声把水壶放在讲台上,惊动四座。 
      “其实我本来不想上来讲,是同学们一致推我上来的。”我冷漠开口,底下传来辅导员的倒抽气声。 
      “今天是将讲学雷锋,其实我认为我就是一个现代的活雷锋。”我指指水壶,“每天我都帮同学打水,从来没有怨言。”底下传来轰动。 
      我得意的看看金副教授苍白的脸,给我找麻烦,真真是不想活了。 
      “好了。”演讲辞不到5句,戛然而止。我开始总结陈词,“现在我要去打水了。”拎起水壶,拍拍屁股,我何谋,走人! 
      我得意的走了,正如我得意的来。 
      我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当然,水壶是不能忘记的。 
      尽管这次的演讲出奇的成功,我依然没有因此而声名大噪。因为在这之前我就已经是声名狼藉了。方圆三百里没有没被我何谋欺负过的。尽管上了初中以后我已经努力改造自己在他们心目中的形象,但也为时已晚。像死党这种青梅竹马长大的伙伴都了解我的魔王本性,掩盖在我华丽友好的皮相之下是滔天阴谋。 

      上了大学,太多的外地纯朴孩子,绝对不乏对我一见钟情或是日久生情的,即使在我的诸多青梅竹马劝阻(拆台)之下依旧奋不顾身飞蛾扑火。 
      很好,前仆后继的成为了我的玩物。 
      但是我腻了,今儿个男人明儿个女人的送上门来。都是一个鼻子两只眼睛,就没有点新鲜的?无聊无聊无聊无聊无聊到我就差用脚指头挖耳孔了。就在那时,一个不羁的,自大的男人闯入了我的视线。 

      身高与我相等(前文提到我体格问题,其实我身高蛮可以的,就是瘦了点。死党上下打量说,你是“受”啊,我扁!)大约180,小眼睛,邪邪的笑容,金副教授的得意弟子——高于。 

      那次是法政学院和外校的辩论赛,作为东道主,法政学院不得不在明显优势(得承认我们金副教授的徒弟们是有两把刷子)的情况下将奖状拱手让人,还必须倍感欣慰的说真是人才辈出天外有天江山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但是到了赛后双方的队长讲话,天不怕地不怕的高于戴着个凉帽(对方的队长是一身黑西装白胸帕,整个一丧夫),卡着腰极为不屑的说:“听闻对方X大的辩论队已经准备很多年了,啊,应该没有很多年吧。真是辛苦辛苦啊。而我们新的辩论队是今年刚刚成立的。”超级没营养没教养的话加上夸张的挤眉弄眼引来我们的一阵大笑。 

      “还有,”他邪邪一笑,当着全体校内校外老师学生的面,转身面对我们学校清一色的娘子军团辩论队,竖起了大拇指,“我可爱的学妹们,perfect!” 
      全场哗然,然后是我们学校的“亲友团”爆出沸腾的掌声。 
      我必须承认,那个大胆,护内,坏心眼的普通男人,一下子抓住了我的目光。我突然在观众席中尖叫(本意绝对只是捧场):“高于好帅啊啊啊啊啊啊!” 
      “刷”,前面的所有人回头寻找声源。我也回头看向后面作埋怨状:“谁啊?” 

      因为死党是辩论队的队长秘书,高于为了犒劳这位被他摧残的霸王花(我是指内心)一般的小助,临时兴起请她吃饭。我因为当时正和死党互吃豆腐(请不要瞎想,只是单纯吃豆腐而已。死党:吃豆腐还有单纯的?),所以被拉去当电灯泡。 

      “让男人爱上男人的一百零八法。”死党合上她的笔记本电脑,叹了口气,又拉起我的手细细打量。这厮典型的恋物癖,有人没人都对我动手动脚,闹得全校要么就是对我有好感要么就视我为情敌。还好高于免疫,在我和死党之中保持中立,看到我们亲昵时依旧邪邪笑着,那笑容真的……很欠扁。 

      “让男人爱上男人的一百零八法?”我恶寒,突然想起高于告诉我的“对付金副教授的十个不要。”。不要在他的课堂上睡觉,不要在他面前提他为什么还不结婚,不要夸他帅,不要跟他顶撞……不要灌他酒。最后一条眼熟,好象从哪里听过……是了,我家的老爸交待爹爹的一百个不准的首条。 

      为了保护爹爹不受酒精的摧残,老爸从来都是大义灭亲的把我出卖给那群欧巴桑。但是说句实话,出卖色相也是我自愿的,因为爹爹醉酒的时候我是真的不干恭维,也消受不起。二两百酒下肚就开始抱着我的腿痛哭,一边哭一边用我的裤子擦鼻涕,一张无辜的脸对我说:“何黎(我老爸),你怎么可以不要我,你怎么可以辜负我!”然后抱着惊恐得直叫唤的财藏说:“同同,你爸不要咱俩了,咱俩私奔吧。”没等我暴怒,老爸先开口了:“谁是它爸?” 

      幸亏查户口的没在此时来我家做人口普查,否则看到这场景,我家的关系(法律上)就大乱特乱了。 
      金副教授喝醉之后又会怎样呢? 
      “哼哼~~”我忍不住冷笑,“不~要~灌他酒么?”拭目以待。 
      高于一个激灵:“何谋你不会是要整金副教授吧?” 
      我一个媚眼过去,没错,亲爱的你猜对了。 
      但是毕竟高于是金副教授的得意弟子,他不会去通风报信也会多少阻止我的行动,所以我赶忙安抚他:“不过,他不犯我,我不犯他。”死党扭过头偷偷吐舌头。 
      “何谋,不是我说,”高于咧嘴干笑,“这件事从始至终好像就是你先犯他的。” 
      没错!亲爱的,你又说对了。 
      死党高举酒杯大喝道:“干!为了充满乐趣的未来!” 
      “干!” 
      “干!” 
      为了我充满乐趣的未来! 
      结果还是我把高于送回家的。死党大笑说是男人么?才喝半斤白酒就钻桌子底下了。不过这种情况正遂我的心。今晚我可以大摇大摆住在他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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