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小说一起看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重生之春宫乱 作者:繁华歌尽(晋江vip2014-02-07完结)-第9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苏嫣抹花了妆,忽而冲远处道,“谁在那里?”
  就在崔尚仪回头的瞬间,她在身后与兰若迅速交换手帕,兰若便将崔尚仪的那枚收入袖中。
  苏嫣继而举起“帕子”继续拭泪,“眼睛都哭花了,兰若陪我回去补妆罢,没法子见人了…”
  崔尚仪点头,“也好,奴婢便先回去伺候着,娘娘快去快回。”
  苏嫣转身,崔尚仪又道,“帕子小主若是用完了,就教奴婢带回去清洗罢。”
  苏嫣眼角一扬,果然是个谨慎的。
  “有劳你了。”苏嫣娇微微地转身,由兰若搀着去了。
  “我这身绸缎可还有剩余?”苏嫣红肿的眼睛,一片冷然。
  兰若答,“已按小姐吩咐,留下了一些,够做套小褂儿。”
  苏嫣揉了揉脸颊,装哭可真是门力气活。
  “很好,保存仔细了,待明日咱们往慈宁宫走一趟。”
  才走到假山旁,苏嫣忽而闻得有脚步声逼近,急走几步,一回头便徐徐停顿。
  兰若心下感叹,只得识趣地守在外头。
  “嫣儿,你过得不好。”宁文远缓缓而来,苏嫣尴尬地避开,却抵住了山石。
  手腕一缩,却被他使劲攥住。
  
77番外:陌上花
  清冽醉人的酒香;从城西杏花楼上悠然飘出。
  每晚策马由皇宫出来时;我便都要在楼上小饮一杯。
  并非是这家花楼酿酒的本事如何高明;只是习惯了而已。
  天下人不知;他们口中所传的风流宁五郎,原来是这般念旧之人。
  京城又落了雪,如同每一个寒冬。
  幼时的记忆;总是和白皑皑的雪,关联在一处。
  和哥哥们翻墙到王大人家摘杏;却刨走了一棵名贵的金兰树。
  城南西市的每一户窗纸上;都有我那把小木弹弓的击打过的痕迹。
  无论父亲如何惩罚,我仍旧是我我行我素,七岁之前;便是这城南有名的小霸王。
  可我也知道;除却秉性上的顽皮,还有一点,却是与生俱来的得天独厚。
  家父世袭侯爵,我和哥哥们一生下来,便有尊贵的血统。
  父亲很小便教导我,宁家的孩子和别人不一样,你们长大以后,是要跟在天子身旁的贵人。
  对于一个五岁的稚子,天子的诱惑,远不如一柄木剑来的重要。
  人这一生,总有些东西仿佛与生俱来,于我而言,便如同酒酿和骏马。
  十岁那年,在其他孩子还为了一个糖人争抢的年纪,我便已经能够独自策马绕城不歇。
  幼时的顽淘,已随着光阴的流逝,划过我已然挺拔的身姿。
  人们谈笑间,才猛然惊觉,当年那个无恶不作的小霸王,如今竟有了年少公子的不羁神采。
  文武精通,这是我们宁家祖祖辈辈传下的家规,不论男女。
  父亲请来的白须夫子,是四十年前的状元郎,我虽不勤苦,可用心便事半功倍,三两年之后,父亲便辞了他,另请高明。
  对于文课,我只是中规中矩,谈不上热爱。
  可吟风弄月、诱哄少女的风流词句,却是信手拈来,若无几招惑人的本事,怎能在这王公贵胄的公子哥中立足?
  是以,京城每一个酒楼里,都留有我的痕迹,和美酒红颜的佳话。
  不同于文课的淡然,我对武艺的狂热,让父亲感到十分欣慰。
  他甄选了数十人,终于选中了以武试榜眼而就认兵部侍郎的苏复。
  到底是年少轻狂,心比天高,不将任何人放在心上,我骨子里的骄傲,让我本能地对这个所谓的榜眼不屑一顾。
  在第一日到苏府习武时,便迟了整整一个时辰,当我牵着白马,一身锦绣华服地出现在苏府门前时。
  苏复却一句话也没有说,没有怨责、没有气恼,没有那白须老状元一般的吹胡子瞪眼。
  这让我更加得意,可这份得意,却在傍晚归家时,荡然无存。
  烈日下,我身担两挑水桶,扎着马步的双腿,颤抖地不可自抑。
  汗水湿透了三层衣衫,还有豆大的珠子,顺着额头,在地上浸出大滩水迹。
  原本骄傲的形象,早已抛到九霄云外,只有身子的本能和那一股子不服输的劲头在勉强支撑。
  我自幼尊养,没受过半点磨难,可就在此地,苏府静悄悄的后院里,我生平都一次尝到汗水的味道,原来,是这般干咸苦涩。
  日头终于向西,肩上的两担水桶已被烈日烤干,我仿佛已经感觉不到双腿的存在,浑身筋肉颤抖着、叫嚣着,顾不得形象,我倾身仰躺在地,气喘如牛。
  苏复只是走过来,将水桶默默归于原位,他道,人生百年,所依仗的,绝不是高贵的出身,亦非姣好的皮囊,那些都是老天爷的恩赏,算不得本事。若想要做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做宁文远,而不是宁太公的五儿子,须有真本事,才能经得起吹。
  苏复捏了捏我痉挛的手臂,转身便走,一句话也没有。
  天幕下,我坐在土地上暗自发誓,终有一日,定要教他另眼相看!
  强撑着站起,又跌回原处,几番尝试,才挪出几步。
  我恨自己不够强大,恨不能飞身上马,狂奔数十里,来发泄这一腔的窝囊气!
  以至于那个梳着角髻的粉女娃给我递来手绢时,被我颇有骨气地扔在地上,恶狠狠地冲她挥动拳头,赶紧走开,不然就抢了你的糖葫芦!
  后来我才知道,那粉白圆润的小女娃,就是师傅的长女,乳名嫣儿。
  几年后,当我武艺日渐精进时,我终于明白,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个道理。
  自己当初又是多么地幼稚。
  人不轻狂枉少年,断是不假。也许,若没有当初的赌气,也不会有今日名满京都之时。
  习武如做人,现下想来,我在苏家数年所学,便是我一生取之不竭的财富。
  恩师如父,他的品格、才学,无一不教人敬佩!有鸟不飞,一飞冲天,有鸟不鸣,一鸣惊人,他缺少的,正是一个时机,正如我一样。
  岁月静好绵长,我整日在园中练剑,雪落飞花,桃红柳绿,春秋数载。
  艳阳下,嫣儿便拿着小扇悠然地坐在小亭中弄花扑蝶,或者甜腻腻地跟在我身后,央求我替她摘一朵枝头的春桃花。
  我抚摸着她的小髻,总是不忍心拒绝。
  时光流转,展眼间,我已是十五岁的弱冠少年,而嫣儿,亦出落成娇俏可人的少女了。
  她眉眼如画,雪肌乌发,粉嫩如春日那一抹新芽,只身站着,便是一副美丽的画卷。
  虽还未长成,可已然比我在风月场中见过的任何一个花娘,还要更美。
  这时,她便不再晃着小脚冲我丢草枝,而是远远瞧着,明眸流转。待我歇息时,便递来一方香帕,或拿扇子替我遮阳,那沁人心脾的幽香,在心头缭绕不散。
  当我第一次捉住那双柔软的小手时,她白嫩的脸,红地俏比天边云霞。
  那是怎样的情致?教我此生再难忘却。
  就在大哥聘娶正室,而三哥也收了几名通房丫头的年岁,才知道,原来街头巷尾、妇人小姐口中的风流宁郎,竟是我。
  虽流连花丛,却从不放纵,饮酒策马、唬弄风雅之事做过,可若要亲近那些个野花野草,我断是没有兴致的。
  何谓春风得意,何谓踌躇满志,在我入选御前侍卫那一年,才体会的到。
  以至于从御前三品带刀侍卫,做到风使司右使时,心中反而平静起来。
  白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
  游遍京城,胭脂铺、锦衣阁中我自是常客,因此也将风流公子的名号坐实了去。
  可却无人知晓,我那些东西只为一人而买。
  苏家的女儿养在深闺,外界所知不多,我甚至在心中有丝庆幸,这样的如花美眷,只能是绽放给我一人欣赏。
  家中张罗着替我寻觅几房侍妾,再不济,暖床婢子也可,我始终以公务繁忙为由拒绝。
  在我心里,她们怎能及得上嫣儿半分?每每忙碌疲惫过后,我便都会想着去苏府见她一面,那种暖意和爱恋,是任何人都不能给予的。
  文远哥哥,文远哥哥,唤得多了,是那样自然而亲密,融化了我的心。
  初尝情愫,怎能叫人不痴醉?
  师傅和师娘都是明白之人,虽有男女之防,可终归是有意成全,以宁家的地位,亦不会亏待了他家女儿。
  苏嫣自小便依赖自己,可当初如何也料想不到,竟有一日,这种令他眷恋的甜蜜,会伤他如此之深…
  若一早便知有此劫数,当初还会不会义无反顾?
  彼时蜜糖,此时砒霜。
  豆蔻梢头一枝花,便是女子最美妙的年华。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