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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锦绣嫡女 作者:醉疯魔(潇湘vip2013.5.13完结,女强复仇)-第6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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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群怒了吗?”
  博俊王果然往旁边望去,街上不少人都对他投以了愤怒的眼神,很多人根据他刚才说的话,猜出了他的身份,在金殿里大放厥词也就罢了,竟然还在大街上不知羞耻!
  在他粗狂的气质衬托下,愈发觉得御凤檀和云卿是一对白玉璧人,抚安伯府每年都做善事,在百姓中早有盛名,而御凤檀击退西戎,更是威望甚高,在民间都是出神仙似的人物,有人已经蠢蠢欲动,想将手中的花灯抛过来砸那粗鲁无礼的落日国人身上。
  不知道身边的文官拉着博俊王说了几句什么,博俊王的眸子里阴晴不定,最后再看云卿的时候,整个人都变了,摆手朝着旁边的一处酒楼道:“是,是,原是我不懂大雍国的规矩,只想着一切按照落日国的来,得罪了瑾王世子和世子妃两人,刚才只不过是开个玩笑,想要试一试两位的感情,果真是情比金坚,不同凡响啊!为了表达歉意,那就请两位上去吃顿饭,也好给两位赔罪谢过!”
  虽然动作还不怎么标准,可是陡然之间从那个霸道狂妄的姿态换成眼前这彬彬有礼的样子,还是让人觉得诡异非常,御凤檀更是眯了一双魅眸,颇为有趣的望着眼前一手向前伸,做出“请”这个姿势的博俊王,看了几晌后,点头道:“好啊,既然博俊王要赔罪,那我自然是欣然前往,不过要赔的可不单单是我们两人。”
  “还有谁人,只要世子说要请的,我定然做到,这也是我的一番诚心!”博俊王当即拍着胸膛,证明自己的决心。
  云卿看他砸的砰砰响,暗暗咂舌,这砸的也太用力了,小心把胸腔砸出个内出血来,不过,御凤檀这么痛快的答应和讨厌的博俊王吃饭,肯定不是那么简单,他这人性子绝不是那种大方宽阔的,一旦小气起来,能让人心头滴血。
  御凤檀举手朝着四周一摆,流水似的白色宽袍映着他嘴角一抹朱红更为俊俏,“各位可都听到了,博俊王为他出言不逊,触犯我大雍道德界限,做出赔罪之举,我等大雍百姓心胸开阔,自然不会让博俊王带着心结回国的,是不是?”
  旁边的百姓听出御凤檀的意思,自然大声应是。
  “那好,就让我们一起到沁园酒楼好好的用餐,来表达我们大雍人的热情和知书达理,懂礼识教吧。”御凤檀的声音本就十分好听,微扬的音色配合着火热的气氛,有一种天乐悠扬的美感,再加上白吃白喝的福利,顿时得到了百姓的热烈欢呼。
  博俊王的脸色也一点点的变黑,他忽然意识到眼前的男子,是千万得罪不得的,一旦得罪了他,就要做好被随时恶整的准备。他为了表示诚意,指的是东大街最为华丽最为宏大的酒楼,这里面有着大雍最好的美食,店里的摆设,一应都是上等的红木做成,精致的地毯,华丽的瓷器,还有美丽的琴师弹奏优美的琴曲,只要进去过的人,无不说好,可是相对的,它的消费也非常高,每个人进去便是五十两银子的起价,也就是说,即便你进去后,什么也不干,单单喝杯茶,也要五十两银子,而其他的消费,可想而知了。
  寻常百姓哪里有这个机会花好几年的家用进去享受,今日得了这个机会,哪里不赶紧进去的。
  御凤檀望着那蜂拥而入的人群,朝着脸色已经黑如子夜的博俊王十分有风度的伸出右手,翩翩有礼道:“大雍百姓肯定感激博俊王你的,现在进去用膳,正好可以看到等下的舞狮会,时辰真准呢。”
  博俊王此时哪里说的出话来,手指紧紧的攥紧,若不是打不赢御凤檀,估计他都想掐死眼前的这个白衣妖孽了。
  御凤檀丝毫没有察觉他那杀人的视线,悠哉的咦了一声,两道修眉不解的皱起,一手横放胸前,一手撑着下巴,“看博俊王面色发黑,眼睛发红,鼻翼张合,粗气直冒,莫非你说落日国富有是假的,就连请几个百姓吃顿饭都吃不起,心疼成这样?”他颇为惆怅的叹了一口气,“既然这样,那就算了,这点钱我还是有的,今日就算我请好了,不要让你为难,我还是和夫人去赏灯吧……”
  说罢,拉着云卿转身就要走。
  “世子,世子,别走啊,我哪里是这个意思!”博俊王见他要走,赶紧大喊,那模样真正是憋屈的紧,想要笑又痛心的不得了,想来他也知道这沁园酒楼是什么档次的,但是主角走了,他这饭不是白请了,“世子,我是被大雍人民的热情深深的感染了,一时激动的说不出话,哪里是心疼这些金银宝石,来来,我们进去好好的把酒言欢!”
  御凤檀狭眸在转身的一瞬间带着一种比狐狸还要狡诈的光芒,转身过后,又是一副纯良的模样,认真道:“原是如此,那好,我就喜欢博俊王如此爽快,走,我们好好的喝上两杯!”
  此时的沁园酒楼已经坐满了人,博俊王进去之后,便看到里面的小二走过来,带着他们朝着三楼的贵宾包厢走去。
  “来,将你们这最好的酒,最好的菜,都上上来,快点!”博俊王金刀大马的坐下,挥手喊道,小二知道他就是今晚的冤大头,看他帽子上闪亮的大宝石也知道是个有钱的主,一溜的就要往外跑。
  博俊王似又想起了什么,出言阻止了他的脚步,“慢着!”转头问御凤檀,“你们是客,你们先点。”
  云卿看他这番举动,嘴角微微一勾,当惯了主人的博俊王,本来是随自己的心意来的,可是想着要给御凤檀面子,又喊住了小二,看来这顿饭还有其他的内容。
  御凤檀摇摇手,“这里的菜都味美,不用再挑了,少放点辣椒就好了。”
  博俊王这才一笑,“世子不吃辣椒的吗?日后出来的时候,我定然会记住的。”
  御凤檀哈哈一笑,“是夫人不吃辣椒,这个有我记住就可以了,博俊王不需要操心。”
  博俊王先是一怔,转而一笑,“看来世子对世子妃是真的很关心啊!这样的男人我们落日国的确难找,现在看起来,世子妃选择世子的确是正确的,在我们落日国可没男人有这么细心管女人吃什么,穿什么。世子如此,倒是值得学习!”
  对于他一时一个说法,一会变一个强调,云卿是已经不奇怪了,这个博俊王丝毫没有大雍皇帝一言九鼎的气势,真是想说什么说什么,前一刻跟后一刻的话说起来完全是互相矛盾,他自己还说的乐呵的很。
  博俊王说完端起酒杯,站起来道:“世子,见识过你的箭术,还有你的聪明,你的勇敢,都令我深深的佩服,那日输在你的箭下,让我更是心服口服,恨不得能跟你这样的英勇的好儿郎早点认识,来,为了日后的我们的友好来往,我们干杯!”
  云卿暗暗的皱眉,落日国和瑾王府就是一关之隔,两者之间的关系再友好也是表面的,实则是相互防范,这博俊王在酒楼里和御凤檀把酒言欢,眼下这意思,是准备和御凤檀结交成好友,以后还要经常来往。两人之间关系走的这么近,若是让明帝知道,心底定然又是疑云重重。
  她本以为御凤檀会拒绝,免得给瑾王府招惹不必要的猜忌,谁曾想到,御凤檀竟然也端起酒杯,一脸酒逢知己千杯少的模样,豪爽道:“好,好,我就喜欢你这种输得起,又大方的人,来,喝!”
  这是同意做朋友了吗?博俊王一喜,面色愈发的欢悦,一口干掉手中的酒,觉得不过瘾,直接将旁边荷叶小碗拿过来,倒上一碗,“说的好,酒逢知己千杯少,来,今天喝个不醉不归!”
  他们两人你一杯,我一碗,云卿瞧着御凤檀的样子,无声的吃着菜,直到外面的人都渐渐散了,御凤檀玉白的面容上带着酒醉的艳红,摆手道:“喝得过瘾,过瘾啊!博俊王,素闻你们落日国的人,喝最烈的酒,吃大块的肉,果然是爽啊,下次,下次咱们还来!”
  博俊王醉眼薰然,端着空酒壶,呵呵笑着,“当然,不喝酒的男人,在落日国就不算真男人!世子你这般豪爽的,就是去了落日国,也有女人会爱慕你的!”
  “哈哈,是吧!”御凤檀一个踉跄似乎没站稳,云卿连忙起身扶着他,对着博俊王道:“时辰不早,明日世子还要早朝,我们就先行一步了。”
  博俊王自己也喝了不少酒,撑着桌子,被酒精侵蚀的大脑说话也慢了半拍,“去,去吧,明日再来,再来!”
  易劲苍早就叫马车到沁园酒楼门前,此时已经到半夜,街上人渐渐稀少,只余那一盏盏的灯笼静谧的飘在树头。
  易劲苍帮云卿扶了御凤檀进马车,自己就坐在了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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