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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思梳子-第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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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辉登门的时候,我正在试戴老公送我的金项链,见到他,彼此的脸上都是一呆。然后我心虚地笑着为他们两人做介绍,端茶倒水,正像一个女主人应该做的那样。

明辉却落落大方,客气地向我老公敬了烟,又取出下半年度的绣品合同请我老公过目。在他口中,我的身份不再是“玉小姐”,而只是“陈太太”。他们的对话,正是男人与男人间的那种,严肃,理智,而不冷硬。

老公商人本色,很快看出合同上的纰漏,提出几点疑义。明辉痛快地答应做出修改,又约了重新签订的时间,便起身告辞了。

这一次,我没有再到阳台上送他。但是我的心,却清晰地印出他的背影,正如对面的玻璃大厦,一点点地走近,又一点点地走远。

老公没有看出任何不妥,只是温柔地环抱着我说:“琳琅,你也会做生意了,可是太不会为自己的利益争取,这方面,你可要拜我为师呢。”

“方先生不会坑我的。”我不软不硬地回应一句,不知是为了明辉还是为了自己,莫名地感到委屈。

这时老公的手机响起来,他看了看号码,皱眉说:“我已经回苏州了,南宁这些客户还老找我干嘛?不理他。”

过了一会儿,他起身去洗澡,电话铃却又响起来。我取过接听,听声音对方是个年轻女子,狐疑地问:“你是谁?”

我答:“我是陈太。我先生在洗澡,请问哪位找他。”对方却“啪”一声猛地挂断了。

晚上,我替老公做按摩,笑嘻嘻问他:“在南宁又结识了几个好妹妹呀?”

“一个也没有。”老公痛快地回答。

“算你乖。”我夸奖着他,其实心里根本不信。不过又何必追究呢?追究到真相又如何?只要他最终总是要回到我身边来,只要那些闲花野柳在“陈太”这个金字招牌前不战而降,我又何必自寻烦恼?

闲花野柳?我的心忽地一跳,对明辉而言,我是否,也只是一株闲花野柳?那位未谋面的方太是否知道我的存在?又是否,不理会只是因为不在乎?

但是转念间我又安慰自己,我同明辉是不同的,我们是相爱的,他可以给我老公所不能给的陪伴,我亦可以同他进行他与他老婆没有的对话。我不会跟他说柴米油盐,他亦不必对我撒谎隐瞒。我们,是彼此心上的那个人,不是闲花野柳。

这一次老公一连在苏州停留了三个月,明辉便一连三个月没有再上门。合同还是签了,是老公替我出面直接到他们公司签的。

而我躲在家里,拼命地绣蝴蝶。都是单只,飞在花丛中,寻找她的那朵花。

每一只蝴蝶都有一朵花,可是花朵却不甘心只停留一只蝴蝶。每个夜里,我与老公同床共枕,梦里相拥的,却是另一个人。

我开始羡慕那位方太太,很想打个电话问问明辉,最近鸡蛋涨价了吗?全球流行口蹄癔,牛肉便宜了吧?

以往总是看轻这样的对话,觉得俗,觉得肤浅。可是现在,我终于拈出那平淡中的份量,因为这世上可以有一千一万个人可以同他谈绣花,谈茶道,谈生意,却只能有一个人闲闲地叮嘱他:下班记得带一把香菜回来。

哦,我羡慕她!

转眼冬深,我同老公开始忙着办年货。归途中,我心血来潮地提意:“找间咖啡馆浪漫一下吧。”老公纵容地笑:“小资情调。”却还是依了我。

坐在缠满拂廊花的摇椅上,我觉得自己仿佛又回到了年轻时代,惬意地轻摇着,对老公说:“现在,试着重新追求我一回吧。”老公左顾右盼:“等一等,我看看别人是怎么做的,现场拜个师父。”忽然一顿,“那不是纺织协会的方秘书吗?”

“明辉?”我脱口而出,急忙回过头去,不禁猛地呆住。

隔着排花架与我遥遥相对的,正是谈笑风生的明辉,他身侧,坐着一位清丽的女子,而明辉看着她的眼神,是我所熟悉的。我相信,那绝对不是可以同他讨论柴价几何的方太。那,不过是第二甚至第一百零一个玉琳琅!

心忽然就变得空空的。

我对老公轻声说:“人家在约会,我们不要打搅他。”

老公看着我:“你不是怕胖吗?怎么又放那么多糖。”

我喃喃:“咖啡真地很苦。”

老公没有再追问。我忽然想,也许正像我不追究老公一样,老公未必猜不出我同明辉的不妥,只是,也不便追究罢了。反正,最终我们总要回到彼此身边。就像,明辉也总会回到方太身边一样。

可是,我的心是如此如此地痛啊。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我可以忍受老公花心,却不能原谅情人用情不专。也许,就因为明知道彼此不能完全拥有,不能天长地久,才会越发苛求完美吧。

一个情人,既不能保证我物质享受,亦不能给我名份地位,我们所有的,不过是一段相知相重的真情。如果连这也打了折扣,我不知道那些朝思暮想,患得患失又是为了什么?

在那一刻我忽然明白,所谓爱情,其实不过是情人间的游戏;亲切,才是婚姻的真谛。而如今,该是“GAME OVER”(计算机术语,游戏结束)的时候了。

我到底没有把那杯加了太多糖却仍然苦涩不堪的咖啡喝完。

春天再来的时候,我交给方明辉最后一件绣活,结束了我们的合同——绣件上是一对未老白头的鸳鸯,形影跟随,春波碧水,相对浴红衣。

我想,他会明白我的心。

第12章 爱情谋杀

这是关于一个作家和一个摄影师的爱情故事。

一个作家和一个摄影师的爱情故事,给人的感觉是很滥的。

因为这两个人的工作性质,会让人觉得多情而且处处留情是他们的职业特点,故而使爱情显得廉价,而且肤浅。

可是,我最终还是要讲这样一个故事,是因为我自己觉得,这是一个非常不像作家的作家,和一个非常不像摄影师的摄影师。

作家是女的,但不是时下的美女作家,没有太多交际,也没有艳遇和离婚史;摄影师是男的,可是不留长发,不说脏字,不流浪。

他们第一次认识是因为一次合作,给某杂志拍个摄影故事。都是客串的性质,做得很轻松。

吃盒饭的时候,他们聊天。

她问他有没有看过她的小说,他有些郝然,说:“我从来不看小说。”

她问:“为什么?”

“没感觉。”

她却说:“可是我却常常参观摄影展。”

“为什么?”

“找感觉。”

这是他们的职业特点决定的,两个人都不觉得这回答有什么不对。相反地,她认为他很诚实,而他认为她够大方。

彼此欣赏,又有合作机会,他们的进一步走近是顺理成章的事。

如果不是有个小小障碍,他们应该很容易谈恋爱的,可是那障碍物是如此显而易见——他们都是已婚的人——让他们无法轻松跳过责任的屏栏。

然而他们仍然开始约会,多半是为了工作,或者和工作沾一点边的理由。合作很愉快,像世上所有的作家与摄影师的合作一样,图文并茂,相辅相成。

转眼就过了三年,他们始终是朋友,最好的合作伙伴,黄金拍档。都以为不会有什么事发生了,已经三年,该发生早就发生了,还会等到今天。

可是,那么该有故事的两个人,三年平稳地度过了,最不该有故事的今天,却偏偏发生了。

那天,她随他去为一家新开业的旗袍店做宣传,众模特儿穿着花样年华的旗袍都准备停当了,店主忽发奇想,对作家说:“有没有兴趣客串一回模特儿?我觉得这套旗袍高贵典雅,不是普通模特儿穿得出韵味的。”

他也积极怂恿:“试试吧,说不定很适合你。”

她禁不住夸,就试了,赢得一片掌声。

可是他的摄影,却大失水准。

典礼结束后,店主按照原定合同为他们结算报酬,而多送了女作家一样礼物――就是她穿过的那件旗袍。

她穿着旗袍走在街上,一路轻轻地哼着歌,仿佛年轻了十岁。

他伴着她,过马路的时候,本能地扶了一下她的腰,裹在裁剪得恰到好处的旗袍里的她的腰肢,细得不盈一握,而又软得如风摆柳。

打开车门,她上了他的车,按照惯例,是他送她回家的时候了。可是刚刚坐上驾驶座,他已经迫不及待地对她压下来,他们拥吻,毫无过度地拥抱在一起,吻得如饥似渴,仿佛要将三年的隐忍节制在一吻间完全倾泻出来似的。

他将自己的脸埋在她的长发里。长发浓密微香,是一种纠缠。那香气扑进鼻端,竟是阵阵心痛。

半晌,她在他怀中轻轻说:“我喜欢你。”轻而坚决,像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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