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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岁当开墨色花-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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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生生,你醒醒,看看你把自己弄成了什么鬼模样!”高显用力地摇着我的身子,手指紧紧地抓着我的肩膀,传来了九分的气力。

橘色的灯光一点一点抽离自己的视线,妈妈温软的笑脸没有了,爸爸爽朗的笑声也随之消失,眼前,还是一个寂寥的夜,黑阒,偶尔有一辆车呼啸着驶过,奔赴它既定的目的地。脚底传来一股钻心的疼,一瞬间,全身的气力便散了。

“知不知道,有时候,你真的很讨厌。”我毫无生机地吐出这句话,掏出手机,胡乱地拨了几个键,“还有,以后请叫我莫子兮,我已不再是余生生。”

“喂。”耳机里传出熟悉的声音,顾睿醇厚的声线略带着疲惫,这是我的男孩啊。

眼泪瞬间落下,无法遏制,滴落在酒红色的裙子上,如同洇开的血。

“生生,你说话,怎么了?”想象不出手机那头的他是什么表情,或许,那个君家高贵的小姐正坐在身边和他细声细语地谈论着属于他们的事。

强压着啜泣的声音,如同一只受了伤的小兽,独自在漆黑的夜里舔舐着伤口。按下通话结束键,顾睿,为什么你总是不在我的身边,为什么总是在我需要你的时候不在我身边。

“我好不容易要下定决心去爱他,可是为什么,所有的人都不同意呢?你们都说是为了我好,可是我怎么看不出,你们哪里为了我好呢?”我抱着膝,顺着人行道上的一颗树滑坐了下去,浑身团成一团,喃喃地自言自语,“也许,这是报应,因为我总觉得他不会属于我,对于这一段感情,我也没有百分之百投入,总对自己说,余生生,顾睿尔那样的人,你只能陪着他走过一段路程,你们是不可能相伴到老的,更何况,你们之间有着一条难以逾越的鸿沟,毕竟,在顾家人的心里,我的妈妈间接害死了他的姑姑。所以,你看,报应很快就来了,这算不算是一语成谶呢?但是,我现在真的很难过,很难过,就像是身陷泥沼的人,想要挣扎去着逃离,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一点一点往下陷,我心有不甘,却又无能为力,而且没有人愿意来普度我。”

高显蹲下身子,干燥的手心搭在我的肩头:“他配不上你,你会找到更好的。”

“更好的?高显,你知道吗,我这个人最大的缺点便是当我喜欢上一样东西时,便一定要喜欢到了厌恶才会作罢,譬如,我喜欢吃一碗菜,便会一直吃一直吃,直到想起那盘菜的样子就要吐才停止,而我喜欢顾睿尔,也就会一直一直喜欢下去,直到喜欢不动,直到爱情被消耗殆尽,才会不再喜欢,而现在,我喜欢他,情谊到正浓厚时,所以放不下他,你有没有这般喜欢过一个人?”我正视着他的眼睛,瞳孔中倒映出一袭红衣的我,脸上流着两道水渍,“你当然这般深情地喜欢过桑桑,所以那段爱情还在的岁月,你花尽了一十二分的气力去把她捧在手上,含在嘴里,那四年的晨光已经消磨了你的感情,失去了她的你恐怕已经没有能力去爱上任何人吧?”

高显深深地沉默着,他半蹲着身子,左膝盖点着地面,眉川紧缩。

“高显,你能和我切磋切磋当年是怎么走出那一段和桑桑的情殇的吗?”我歪着脑袋,一脸纯真地看着他,“因为我觉得自己就像要快死了一般,心口疼地厉害。所以我想着,倘若能听到一个比现在的我所要经历的更为悲剧的故事,那么,会不会好受些,心会不会不再再这般扭曲地厉害?”

他只是静静地看着我,一言不发。

“算了,不想说就不说吧,每个人都有锁在自己心头的故事,我们把这些故事称为秘辛,”我瞬间觉得心力憔悴,“或许我在很久很久以前便得罪了丘比特,所以他给我射了一只金箭,而对着我喜欢上的人射出了银箭,于是呢,我便成了现在这番样子。”

“生生,我送出这一串链子的时候,也是满心欢喜的。”不知什么时候,他的手里,静静地躺着一串黄金制的项链,流转着金色的光泽。小巧而又圆润的坠子,一半抛光一半磨砂,身子上刻着5个字母,AMORE,在意大利语中,意味着“爱”,“我在东方典当里赎回了这个……”

“当时缺钱缺得厉害。”我虚笑了一把,揉了揉鼻子。

是啊,当年为了送高显生日礼物,我向珊珊借了一笔不少的钱,虽然当时黄金掉价掉地厉害,套牢了一大帮子的中国大妈,但那一款眼睛蛇摆饰却是贵的要死,就算不吃不喝,也要花我两个月的工资,于是为了生存,万般无奈之下,便向珊珊伸了手,那笔钱自然是要还的,既然已经分手了,这么一条链子留着又有何用,还不如去当铺换点钱,也算得上是死得其所了。

风吹在脸上,有点酸,有点涩,还有点苦闷。

那时的我多好啊,手里有大把大把的爱情可以给,还能够捧出一颗红彤彤的真心放在掌心,不像现在,竟然需要顾忌着一些东西,我怕爱着顾睿的时候,他只是喜欢我,于是我便只能算计着喜欢他,决计不肯让自己深陷下去,免得将来难受伤心的还是自己;当我喜欢顾睿的时候,又怀疑他有没有对我上心,想着或许只是玩玩而已,于是我只能衡量着他给我的爱,而相应地去爱着他,决计不肯多付出一分,直到完完全全失去他之后,才发现心之所向。

毕竟那个24岁的余生生除了爱高显,也给不了其他东西了,尤其是钱。因为我对外公信誓旦旦地说,要去体验生活,决计不会拿家里的一分一毫。我是多么骄傲的一个人啊,却在高显面前丢盔卸甲,溃不成军。

而如今,高显啊,我终于可以很平淡地对着你那一双曾经怎么看也看不腻歪的眼睛,文绉绉地来一句“老来多健忘,阖该忘相思。”终究是因为我的心太小了,只能容得下一个人,一件烦心事。

“或许从来没有爱过他,只是爱上了童话中那个开满野菊花的窗台。”卓丽君的《洛丽塔》在此刻飘进我的耳朵,是啊,如果此刻的我不做自己的观众,还以为在爱着你。

“为了他,不值得。”他炎凉的声音在我耳畔响起,带着一丝丝薄荷的味道。

“在爱情这个世界里,没有什么值得或者不值得,我爱他的时候,不需要去计较是否值得,我不爱他的时候,又有什么意义去谈论值得与否呢?”嗯,多么熟悉的场景,多么熟悉的“值得与不值得的”理论,又再一次摆在我和他的面前。

“我知道,当年的事,你……你心里想必还是怨我的吧?请不要说我是人渣,我不是。”

我抬头看着他,那段过往的岁月,并没有在他眼眸中添上几分或悲怆或欣喜的色彩,我冷漠道:“说不说人渣是我的事,但是不是,你自己看着办吧。”我顿了顿,缓缓地叙述着一个故事,“从前有一个女孩子,她有着一段只会出现在小说或者电视剧里的身世,她觉得自由诚可贵,金钱价更高,若为爱情故,两者皆可抛,在她的心中,总觉得爱情可以打败一切,包括时间和距离。于是,当她在法国提前一个学期修满了学分时,便偷偷地跑回了中国,想要追寻作为一个普通女孩子的爱情。很幸运,她遇到了一个她所以为的可以浪漫地以你之姓,冠我之名的男子,她觉得他们可以很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等时光慢慢把他们雕琢成为一对平凡的夫妇。于是,她日思夜想地绞尽脑汁,想着怎么去说服外公,等男孩子替爸爸把赌债还完时,不动声色地把他挖到莫氏集团一展身手。每每那个男孩子谈成一笔生意的时候,她总会喜滋滋地记录在一个本子上,单纯地想着,把这些事一件一件罗列起来,外公就会知道男孩子是多么地有能耐了吧。然而,一段时间后,男孩子亲手打碎了她的象牙塔之梦,告诉她爱情不是万能的,于是,她输了。输给了我—一具行尸走肉。女孩子的梦只能埋没在一个没有阳光的暗夜中。而我,只能是莫季兮,一个没心没肺的莫季兮。”

我看着他的脸色变得苍白,换上了更加冷漠地声音:“你知道吗,当你决绝地说出分手不过是因为那个女子可以给你一座上百桌的酒楼时,我的心笑得如同中了魔障,只要外公一点头,莫说是一座酒楼,就算是十座,那也不在话下,而你却为了那么一笔钱,把自己给赔进去了,真是不值得。我输了,输的心甘情愿。谁叫我生来有眼无珠呢?”终于把积压在心头的话说了出来,这才是真正的了结,当年,我承受了如此的委屈,现在却竟然可以以一个陌生人的口吻来叙述飘散在岁月长河中的过往,我心中阴暗地想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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