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不,他肯定看得见!”杨天不加思索地说。
他确实想跟巴林叔叔分析一下姓安的这个人,无奈一直没得到机会。现在巴林叔叔主动提到了这个人,估计他的怀疑重点和自己是一致的。
“你想想看,巴林叔叔。他总不会给一块石头照相吧?他照的肯定是大猩猩!”
巴林叔叔盯着他的眼睛:“你好像从一开始就对老安有看法?”
“阴!这个人太阴了!”
“那是你的主观印象,不能说明什么问题。”
“怎么是主观印象呢?方洁也和我一样。”
方洁道:“是的,杨天说的对。”
巴林叔叔摆摆手:“就算是吧,可我们现在谈的不仅仅是印象问题,而是他给大猩猩拍照那回事。”
“这件事很重要么?巴林叔叔。”方洁问。
“当然重要!如果能确认他在给大猩猩拍照的话,就证明他当时知道大猩猩已经溜走了……”
“我觉得大猩猩就是这个人放走的!”杨天道。
“我也觉得!”方洁支持杨天的说法。
巴林叔叔笑了一下:“嗯,看来你们这两个小东西还挺会分析问题。可是别忘了,所有的一切都要服从事实!”
方洁眼珠一转:“叔叔,我们干吗不亲自去试试呢?”
“试什么?”
“那个角度问题呀!你刚才不是怀疑他看不见吗?”
“他肯定看得见!”杨天刚说完这话,就觉得脚趾头被方洁踩住了。他恍然明白了方洁的意思,她在想办法留下。
巴林叔叔呼出一口气:“说得对,孩子们。咱们有必要去实地看看,这比猜测和分析都管用。”
他重新点燃了发动机:“坐好,别乱动!”
小艇突突地向着前方飞掠而去,在海面上拉出一条环形的白链,驶向了出发的那个小码头。
当他们再一次来到那片怪石丛的时候,才发现事情并不像想像得那么简单。石头太多了,很难分辨出哪一块是昨天见过的卧牛石。从不同的角度看过去,每块石头都有点儿像,也都不完全像。
“仔细找找,别急。”巴林叔叔朝四下里看着,“是那块吗?”
两个孩子分辩了一阵,谁也不敢说是。
“我觉得咱们应该先找到昨天躲过雨的那个山洞。”方洁的脑子很好用,“我们就是从那个洞里出来的。沿着昨天走过的路再走一遍不就找到了吗?”
巴林叔叔完全同意:“对,这个办法可行!”
三个人踩着碎石朝西南方向走出不远,便找到了那个洞口。然后往回走了一些,两个孩子都觉得差不多了。
“看——”杨天朝前一指,“我敢保证就是那块!”
“对,它很像一头卧着的牛。”巴林叔叔点头道,“你们的位置在哪儿?”
杨天找到了自己的位置:“我在这儿,方洁在我背后。”
“老安呢?”巴林叔叔问。
杨天指着前边不远处的一块石头:“他就藏在那块石头后边。”
巴林叔叔一招手:“来,试试看。”
他们各自就位,巴林叔叔蹲到了老安的位置上。他移动着身子看着,然后让杨天站到昨天大猩猩呆的那个地方。答案马上出来了:老安完全能看见那只猩猩。
“怎么样?巴林叔叔。”杨天走了回来,“这算不算证据?”
巴林没理他的茬儿,眼睛望着天空发呆。后来他开始默默地走动,两条浓眉拧成了黑疙瘩。
“这当然算证据,杨天。”巴林叔叔扶住了男孩子的肩膀,正打算说后边的话,他忽然抬起头来。
就见前边的灌木丛里飞出了几只灰色的鸟,惊恐地鸣叫着消失在远方的密林里。
巴林叔叔愣了一下,随后朝他们挥挥手,压低嗓门儿道:“快躲起来。有人来了。”
两个孩子立刻钻进了附近的草丛。
伴随着一阵刷刷的脚步声,一条身影在前头出现了。他走走停停,鬼鬼祟祟朝这边过来了。正是他:老安!
两个孩子摒住气息,死死地盯着那张青白色的瘦脸,他们发现姓安的似乎在找什么东西,肩上的猎枪一下一下地撞着他的屁股。
姓安的终于在一段斜坡处站住了。哦,那正是昨夜大猩猩被击毙的地方。只见他蹲下身来,寻找什么似地拨拉着山草。不久,他直起腰来目光转向了正北。
好诡秘的家伙!他到底在干什么?
老安耸了耸肩,把枪背正。而后便向北边走了下去,身影很快就被山石挡住了。
两个孩子飞速地溜到巴林叔叔身后。
杨天小声道:“叔叔,我们要不要追上去看看?”
“不!”巴林叔叔的声音是不容争辩的,“你们赶快回家,这儿的事不用你们管。可惜我不能送你们了。”
说完这话,巴林叔叔头也不回地朝老安追了下去。
12。凶残的兔子出现了
“怎么样?杨天。我们终于可以留下了!”方洁凑近男孩子的耳边,不无得意地说道。
“你是这个!”杨天朝她竖了竖大拇哥,“不然的话咱们可能到家了。”
“现在怎么办?”
“那还用问妈?当然是追上去。”
方洁想了想:“不能追得太快,防备巴林叔叔看见。”
杨天觉得方洁提醒的有道理:“这样吧,咱们俩分头追,你盯住巴林叔叔,我去跟踪那个姓安的。”
“成!”
事不宜迟,两个人勾了勾手指,马上分散开来,猫着腰向前追了下去。
下了半夜的雨,山草湿漉漉的。草间开着一些粉红色的小花,叫不上名字。杨天走的是下路,由于有些坡度,走起来多少比方洁吃力些。不过,这一刻的兴奋使他忘掉了一切。这里虽然看不见目标,但方向无疑是对的。
他明白,现在的行动一旦被巴林叔叔发觉,一顿臭骂肯定是跑不了的。但是无所谓了,他愿意骂就骂去吧。反正这样的机会是不能错过的,否则会后悔一辈子!
他把身子尽量压得很低,眼睛警觉地盯着前方。那一片树林比较稀疏,生着些稀稀拉拉的灌木。他顺着一丛丛灌木向前跳跃着,比猴子还敏捷。
好,能看见巴林叔叔的身影了!
巴林叔叔的样子和自己差不多,身子埋得很低,走走停停,还不时地蹲在石头后边窥视。或许是因为精神太集中了,他根本想不到附近还有人。
杨天蹑手蹑脚地溜到他的下方,打算窜到巴林叔叔前边去。他顺便朝后头看了看。啊,他看见了方洁的身影。
大约就在这同时,一道灰色的闪电从杨天的左边窜了过去,大小有一尺多长!
兔子,一只银灰色的兔子!
再往上看,巴林叔叔已经追远了。
杨天这一刻并没有把那只兔子当回事,因为鲍伯所提供的那个情况确实被他忘的差不多了。
兔子,一只普普通通的野兔。
心里虽说这么想,行为上却不然。你说不准是男孩子的天性,还是印象中的某种东西,总之他就那样停下了。
一只兔子?
他下意识地脱下了小褂——以往捉兔子都是用小褂去扑。但愿它就在附近。男孩子小心翼翼地绕过一丛灌木,啊,果然,他看见了那只兔子。只见那家伙正大模大样地蹲在草棵子里抹着嘴。两只眼睛出奇地红。
咦,不对!这兔子好像大些,足足比普通的家兔大出一圈儿。毛色也似乎深一些和亮一些。
杨天没有马上扑上去。他多少有些犯傻。一般地来说,野兔应该比家兔小些才对。它们整天在野地里奔跑,身上不会有这么些肉。
就在他这么想的时候,一个不可思议的情景出现了。
只见那只兔子蓦地转过头来,用两只充血的眼睛盯着他看,丝毫没有打算逃走的意思。那两只兔眼明亮而且凶狠,杨天禁不住打了个冷颤。
鲍伯电话里所说的事猛地闯入他的脑海。哦,难道……
说老实话,他长这么大,头一次看到兔子会出现这样的眼神。怎么说呢……简直像狼!
他的头上出汗了,弯腰从脚下捡起块石头。
兔子抖了抖身上的毛,两只长长的耳朵竖了起来,三瓣嘴咧开一条缝,露出了几颗锋利的牙齿。
石子抛出个弧线,砸在了距那只兔子半尺远的地方。他希望那只兔子会被惊跑。但事情恰恰相反,那只东西不但没跑,反而打喉咙里发出一串令人起鸡皮疙瘩的怪叫,闪电似地朝他扑了过来……
啊,鲍伯说的是事实!
是的,眼前的兔子仿佛变成了另一种动物,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