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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古代前期宗教史-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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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宗教制度 



     古埃及人的宗教组织程度较高,有专门从事宗教事务的祭司集团、政权 

与宗教相结合的组织系统、严格的宗教仪式等等。 



      (1)政教合—制度 

      “法老”是古埃及国王的尊号,意为“宫殿”、“陛下”,他是中央政 

权和宗教的最高领导人。他自称是主神的儿子或使臣,是神在人世间的代表。 

古王国的六个王朝,每个王朝的国王即法老,都自视是太阳神之子,自己的 

家族有神的血液,所以不能与外族人通婚,免得沾污了神的血统。由法老即 

国王任命大臣和各州的州长,赠与神庙财产。大臣和各级官吏作为法老的臣 

属,也是神的臣属,执行法老的旨意即是执行神的旨意。当时,“王国时期” 

的埃及是政教不分,法老是最大的祭司,被尊为神意的代言人,各州州长是 

次一等的祭司,他们既管行政又管宗教事务。在一位古王国大臣梅腾 (约公 

元前2900年前后人氏)的墓室铭中写着法老给与他的各种职务、荣誉和赏 

赐,其中包括他死之后的陵庙,及陵庙所享受的祭品 (每日一百块面包), 

即他的亡灵所享受的份额。这个情况表明古埃及人相信死后有亡灵,亡灵分 

为等级,还要受法老的管辖。另一位古王国大臣,叫乌尼(生卒年月不详), 

他向法老请求在死后能得到孟斐斯一地出产的石棺,于是法老下令让“神的 

司库”(即法老的大臣)率领人员渡过尼罗河把石棺给他送来,他感到十分 

荣幸。后来,这位大臣又给麦然拉法老修建金字塔,尊法老为“我主”,说 

麦然拉王的威力“比之一切的神还要堂皇……和伟大得多”。国王被称为神, 

他既管生前也管死后之事。古埃及的法老石刻像和壁画像,总是头戴王冠, 

手持王杖、神态威严,并有神鹰、神蛇在头顶和身旁相伴,完全是一尊巨神 

像。他的言行即神意,大臣拜见要以胸贴地,嘴吻法老脚前的尘土,如在神 

庙中敬拜神灵。法老集中央政权和宗教于一身,各州的州长集地方政权和宗 

教为一身,中央的大臣和地方的官吏与神庙中的祭司一起执行法老和州长的 

命令,形成政教合一的体制。 



      (2)神庙制度 

     古埃及人有宏伟壮观的神庙、神殿。古王国时期人们主要是为法老修建 

金字塔陵墓,由于法老是神之子,他的巨大宏伟的陵墓也可看作神庙;中王 

国和新王国时期主要是为神修造壮观的庙宇。最著名的大神庙是卡纳克神庙 

和卢克索神庙,其中卡纳克神庙长约1300英尺,可见所占面积相当大。从遗 

址来看,神庙有粗大的圆柱,有的高达70英尺,直径20多英尺,圆柱上有 

怪兽、人物、神灵及花鸟草木等物的浮雕,顶端为一圆盘,有人估计可容几 

十人站立;有塔形的或长方形的庙门,门墙与雕刻兽面或人面像;庙里有雕 

刻的神像、法老像。 

     修建神庙早在古王国时期就非常流行,只是那时的神庙不如后来的规模 

大。神庙有庙产和奴隶,有管理神庙的祭司。它不仅仅是祭祀神灵的地方, 

而且也是古埃及的一种经济制度。埃及现存一块“帕勒摩石碑”(“帕勒摩” 

是意大利博物馆名称,石碑因放在此地而得名),它是埃及古王国前五个王 

朝的年代记。按碑文所记有太阳神庙、哈托尔庙、荷鲁斯庙、……,有大小 

庙宇30多座,每座庙占有土地不等,但每天都必须有数量相当多的面包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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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如为了纪念第五王朝的萨胡拉王,必须给12座神庙以面包和酒,有的还 

要增加土地,其中最多是伯身涅塞女神庙给4800份面包和酒,给太阳神庙达 

2000斯塔特土地。这大概是国王的赠给,还不包括原有的庙产。据新王国的 

初步统计,这时神庙占有全国1/7的土地,可见神庙财产之巨,庙中人数之 

多,祭司们势力之大,实际上形成了神庙经济制度。 

     不同的神庙供奉不同的神,各个州地方的神庙主要供奉本地区的保护 

神。如孟斐斯城是卜塔神、底比斯城是阿慕恩神、日城是阿图姆神,等等。 

每座州城市都有关于本城保护神的神话和礼仪,都为他建造了巨大的神庙, 

并形成了州长领导下的祭司集团 (州长为本州的最大祭司)。他们有自己的 

宗教信仰、特殊的经济利益和政治要求,依靠神庙经济制度,成为强大的地 

方势力,从而同中央集权发生矛盾。古王国灭亡的原因之一就是地方神庙祭 

司集团和中央以法老为代表的祭司集团互相争斗的结果,在中王国和新王国 

时期这种争斗一直没有停止过,这也大大削弱了古埃及人抵抗外族入侵的力 

量。 



      (3)埃赫阿吞宗教改革 

     古埃及“王国时期”的法老即国王同地方各神庙祭司集团的矛盾由来已 

久,法老们虽以各州之上的神之子自居,但他赠与财产、任命中央官吏时总 

会有所偏重,而地方祭司集团有着强大的寺庙经济和自己的地方主神,这很 

自然与中央的法老产生矛盾。斗争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祭司集团干预 

王事,特别是法老的继承问题;二是国家主神的名称,即太阳神赖神的前缀 

是那个祭司集团的主神名称,这不仅关系法老的尊号,而且也关系到祭司集 

团的地位。这种法老同祭司集团之间的争斗在古王国、中王国时期一直存在, 

到新王国时期又表现为阿蒙霍特普四世的改革上。 

     新王国时期的矛盾大概早在图特摩斯二世、三世时期就开始了。当时, 

神庙祭司们担任高级世俗职务,引起了法老和世俗贵族的不满,而神庙占有 

大量土地、奴隶和农民,排挤了中小奴隶主的发展,所以他们支持法老同祭 

司贵族的斗争。改革在政治上表现为法老从中小奴隶主阶层选拔官吏,经济 

上表现为财产的再分配,宗教上表现在对阿蒙神的不恭。 

     阿蒙神是底比斯祭司集团的主神(亦“阿慕恩神”),图特摩斯三世曾 

在拉蒙神庙当过祭司,后在这个神庙祭司集团的支持下当了法老,又在这位 

法老的支持下阿蒙神与太阳神相混,俗称“阿蒙—赖神”或“阿蒙—瑞神”, 

成了国家的主神。到图特摩斯四世,为了摆脱阿蒙神庙祭司集团的控制,有 

意抬高阿吞神(太阳神的另一别名,意为“太阳的光盘”,引申为“太阳背 

后的权力”,可能是从瑞神演化来的,原为日城的神,后移到底比斯城), 

说埃及人对西亚人的军事胜利应归于阿吞神的佑助。 

     在阿蒙霍特普四世继位以后,他决心彻底打击底比斯阿蒙神庙的势力, 

实行宗教改革(公元前1424—前1388年)。他撤换阿蒙神庙高级祭司担任 

的世俗职务,把阿吞尊为国家主神和宇间的唯一神;命令凿掉公共石碑上的 

传统神祇的名字,没收阿蒙神庙的财产,把反对他的祭司赶出神庙;创造《阿 

吞颂诗》肯定阿吞为“大地之主”,赞颂阿吞太阳神的威力;他把自己的名 

字阿蒙霍特普改为埃赫阿吞霍特普,要求人们改变传统的宗教信仰,信奉阿 

吞太阳神。埃赫阿吞的宗教改革最后在阿蒙神庙祭司集团及其支持者在反抗 

中失败了,埃赫阿吞霍特普四世去世后,阿蒙神及其神庙祭司们又恢复了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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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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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冥界与来世 



     古埃及人相信人除了肉体以外还有“身魂”(即“灵魂”),人死以后 

要到冥界受审判,通过审判的亡灵有两个去处,一是死而复生,一是在冥界 

受折磨。这个冥界和来世的观念可能源于古王国时期或更早的年代,不过古 

王国时期着重于为法老修造金字塔陵墓和大臣贵族们的墓园,大概是认为法 

老死后为神,仍主宰事务,大臣贵族们死后仍可享受人间的荣华富贵的生活, 

他们当时肯定有来世的观念,但不一定有系统的冥界受审判的思想。大约在 

中王国时期兴起了冥界受审判的来世观念,到新王国时期形成了一整套的理 

论和巫术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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