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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温病正宗-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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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五气皆从火化
属性:四时之序,春为风,夏为暑,长夏为湿,秋为燥,冬为寒,皆有外因。火则本无外因,然《内经》言百病之生,皆 
生于风寒暑湿燥火,则并及于火为六,病则名曰六淫。盖以风暑湿燥寒感于外,火即应之于内;则在内之火,即此在外 
之五气有以致之,故火但曰游行其间,后贤所以有五气皆从火化之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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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论温热即是伏火
属性:凡伏气温热,皆是伏火,虽其初感受之气,有伤寒伤暑之不同,而潜伏既久,蕴酿蒸变,超时而发,无一不同归火 
化。中医所谓伏火症,即西医所谓内炎症也。王秉衡曰∶风寒暑湿,悉能化火,血气郁蒸,无不生火,所以人之火症独 
多焉。朱心农曰∶东南方天时多热,地气多湿,最多湿热湿温之症,正伤寒症极少。即云冬月多正伤寒症,亦不尽然。 
历症以来,恒见大江以南,每逢冬令太温,一遇感冒,表分虽有外寒,内则竟多伏火,悉以伏火治之,丝毫不爽。故魏 
柳州曰∶壮火为万病之贼。嘉约翰曰∶炎症为百病之源。中医西医,其揆一也。虽然,同一伏火,而湿火与燥火判然不 
同。以治燥火之法治湿火,则湿欲遏而热愈伏,势必为痞满,为呕呃,为形寒,热不扬,为肠鸣泄泻,甚则蒙闭清窍, 
谵语神昏,自汗肢厥,或口噤不语,或手足拘挛;以治湿火之法治燥火,则以燥济燥,犹拨火使扬,势必为灼热,为消 
渴,为热盛昏狂,为风动痉厥,甚则鼻煽音哑,舌卷囊缩,阴竭阳越,内闭外脱。是以对症发药,必据燥火湿火之现症 
为凭。分际自清,误治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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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暑热与火而言
属性:风暑湿燥寒,乃天地之气行于四时者也。惟夏令属火,日光最烈。《内经》云∶岁火太过,炎暑流行。明指烈日之 
火而言。然春秋冬三时之暖燠,无非离照之光热,因皆不可以暑称。故轩岐于五气之下,赘一火字。且其言暑,明曰∶ 
在天为热,在地为火,其性为暑。是暑 热与火二者而已,经旨已深切着明矣。而人之火病独多者,以风寒暑湿,悉能 
化火,五志过动,无不生火,则又天气与人性交合化火之大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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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暑命名之别
属性:,即暑也。变暑言 者,以暑病属诸伏寒,至夏至后发病之名,故曰中 。使不相混,此仲师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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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寒温暑湿汗解不同
属性:伤寒非汗不解,最喜发汗;伤风亦非汗不解,最忌发汗,只宜解肌。此麻、桂之异其治,即异其法也。温病亦喜汗 
解,最忌发汗,只许辛凉解肌,辛温又不可用,妙在导邪外出。俾营卫气血调和,自然得汗,不必强责其汗也。若暑温 
湿温,则又不然。暑非汗不解,可用香薷发之。发汗之后,大汗不止,仍归白虎法,固不比伤寒伤风汗漏不止,而必欲 
桂附护阳实表。亦不可屡虚其表,致令厥脱也。观古人暑门,有生脉散(人参、麦冬、五味子)法,其义自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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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风温湿温勿用发表攻里
属性:外感不外六淫,民病当分四气。治伤寒家,徒守发表攻里之成方,不计辛热苦寒之贻害,遂使温热之旨,蒙昧不明。 
仆不敏,博览群书,恍然于温热病之不可不讲也。《内经》云∶冬不藏精,春必病温。盖谓冬时严寒,阳气内敛,人能 
顺天时而固密,则肾气内充,命门为三焦之别使,亦得固腠理而护皮毛,虽当春令升泄之时,而我身之真气,内外弥沦, 
不随升令之泄而告匮,纵有客邪,安能内侵?是《内经》所以明致病之原也。然但云冬不藏精,而不及他时者,以冬为 
水旺之时,属北方寒水之化,于时为冬,于人为肾,井水温而坚冰至,阴外阳内,有习坎之义,故立言归重于冬,非谓 
冬宜藏,而他时可不藏精也。即春必病温之语,亦是就近指点。总见里虚者表不固,一切时邪,皆易感受。学人可因此 
而悟及四时六气之为病矣。《难经》云∶伤寒有五∶有伤寒,有中风,有风温,有热病,有湿温。夫统此风寒湿热之邪, 
而皆名之曰伤寒者,亦早鉴于寒脏受伤,外邪得入,故探其本,而皆谓之伤寒也。大致西北风高土燥,风寒之为病居多; 
东南地界水湿,湿热之伤人独甚。从来风寒伤形,伤形者定从表入;湿热伤气,伤气者不尽从表入。风邪外束,则曰风 
温;湿邪内侵,则曰湿温;纵有微寒之兼袭,不同栗冽之严威,是以发表宜辛凉,不宜辛热;清里宜泄热,不宜逐热。 
使概投以发表不远热,攻里不远寒诸法,则死亡接踵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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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温热燥证宜保津液
属性:夫春温、夏热、秋燥,所伤皆阴液也。苟能时时预护,处处堤防,岂复有精竭人亡之虑?伤寒所伤者,阳气也。诚 
能保护得法,自无寒化热而伤阴,水负火而难救之虞。即使有受伤处,临证者知何者当护阳,何者当救阴,何者当先护 
阳,何者当先救阴,因端竟委,可备知终始,而超妙道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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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湿证非易治之病
属性:湿伤脾阳,在中则不运痞满,传下则洞泄腹痛。伤胃阳,则呕逆不食,膈胀胸痛。两伤脾胃,既有脾证,又有胃证 
也。其伤脾胃之阴若何?湿久生热,热必伤阴,古称湿火者是也。伤胃阴,则口渴不饥;伤脾阴,则舌先灰滑,后反黄 
燥,大便坚结。湿为阴邪,其伤人之阳也,得理之正,故多而常见;其伤人之阴也,乃势之变,故罕而少见。治湿必须 
审在何经何脏,兼寒兼热,气分血分,而出辛凉、辛温、甘温、苦温、淡渗、苦渗之治。否则笼统混治,将见肿胀、黄 
疸、洞泄、衄血、便血诸症蜂起矣。盖土为杂气,兼证甚多,最难分析,岂可泛论湿气而已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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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湿温变证极多
属性:湿温一证,盖土为杂气,寄旺四时,藏垢纳污,无所不受,其间错综变化,不可枚举。其在上焦也如伤寒,其在下 
焦也如内伤,其在中焦也如外感,或如内伤。至人之受病也,亦有外感,亦有内伤,使人心摇目眩,无从捉摸。其变证 
也,则有湿痹、水气、咳嗽、痰饮、黄汗、黄瘅、肿胀、疟痢、淋带、便血、痔疮、疝气、痈脓等证,较之风、火、燥、 
寒四门之中,倍而又倍。苟非条分缕析,体贴入微,未有不张冠李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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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八、太阴阳明之表受邪湿热居多
属性:湿热之邪,从表伤者十之一二,由口鼻入者十之八九。阳明为水谷之海,太阴为湿土之脏,故多阳明、太阴受病。 
太阴之表,四肢也,阳明也;阳明之表,肌肉也,胸中也。故胸痞为湿热必有之证,四肢倦怠,肌肉烦疼,亦必并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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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九、湿邪从膜原而入
属性:膜原者,外通肌肉,内近胃腑,即三焦之门户,实一身之半表半里也。邪由上受,直趋中道,故病多归膜原。要之 
湿热之病,不独与伤寒不同,且与温病大异。温病乃少阴、太阳同病,湿热乃阳明、太阴同病也。言证而不言脉者,以 
湿热之候,脉无定体,或洪或缓,或伏或细,故难以一定之脉,拘定后人眼目也。 

下编·正宗辑要第二章·分论
四十、湿热证阳明必兼太阴
属性:湿热之证,阳明必兼太阴者,徒知脏腑相连,湿土同气,而不知当与温病之必兼少阴比例。少阴不藏,木火内燔, 
风邪外袭,表里相应,故为温病;太阴内伤,湿饮停聚,客邪再至,内外相引,故病湿热。此皆先由内伤,再感客邪, 
非由腑及脏之谓。若湿热之证,不挟内伤,中气实者,其病必微。或有先因于湿,再因饥劳而病者,亦属内伤挟湿,标 
本同病。然劳倦伤脾为不足,湿饮停聚为有余,所以内伤外感,孰多孰少,孰虚孰实,又在临证时权衡矣。 

下编·正宗辑要第二章·分论
四十一、暑湿秽合邪
属性:凡暑月霪雨之后,日气煦照,湿浊上蒸,人在湿热蒸腾中,感之则暑湿交受;兼溷秽浊之气,人中之,即痧毒也。 
夫人之正气一虚,暑湿秽浊之邪,俱从口鼻吸入,流布三焦。上乘于心,为中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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