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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在纽约-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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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吵吵买狗的是宁宁。 
  决定买狗的是王起明。 
  坚决反对买狗的是郭燕。 
  现如今,被Jerry迷上了的,竟然是郭燕——最反对买狗的人。 
  她现在是最爱Jerry,最关心Jerry,最了解Jerry的狗迷。 
  每天早上,她早起半个小时,蹓狗。蹓狗回来以后,她又马不停蹄地给它作早饭。然后蹲下来跟狗聊会儿天:Jerry,妈咪出去上班了,给你挣钱,你呢,乖乖地在家,听话,别淘气;你要是听话,下礼拜,妈咪给你买个新玩具,好吗?再见!Jerry,跟妈咪再见!” 
  晚上,不管一天有多累,她回到家衣服都不脱,先趴在地毯上跟Jerry玩上廿分钟,才开始作饭。 
  王起明看到她这副情形,总是摇摇头,可不敢说什么话。 
  他知道,自宁宁离家出走后,她就有点不对劲,也许这是她把对宁宁的爱和怀念,全部寄托在狗的身上了。 
  有一次Jerry玩疯了,来不及跑到外面,就把小便撒在了白色的地毯上,这被王起明看见,就轻轻的踢了它一脚。 
  正好郭燕下楼,被她看到了,她疯了似的大叫起来,大骂王起明没有人性,不是东西。她跑在Jerry面前,抱着它说:“Jerry,别怕,不理他,他好坏哟,就知道发脾气、打、骂、疼不疼?告诉妈咪。” 
  她用餐纸,想把Jerry的尿从地毯里蘸出来。她蹲下来,刚要去擦尿。可一眼看到了宁宁临走那天,烟炭烧坏了的那一团黑迹。她的手指抖动着在那一团黑迹上抹来抹去,眼泪也啪嗒啪嗒地掉在那团黑迹上。 
  她再也擦不下去,就抱起Jerry跑上了楼。 
  王起明看着这一切,一句话也没说,躺在沙发里,噘着嘴,向天花板上吐着烟圈。 
  过了一会儿,他的眼圈也红红的。 
  静静的房间里,他清清楚楚地听见楼上郭燕在抽泣着和Jerry说话。 
  “Jerry……疼吗……告诉妈咪……你可别生气……他脾气不好,可是……妈咪会照顾………你……” 
  王起明用手掌象个粗人那样地抹了一把脸上的泪水。 
  狗通人性。 
  这话不假。 
  郭燕这么喜欢它疼它,它也真是一点也不辜负郭燕对它的一片爱心。 
  只要郭燕一到,Jerry就好像是她的小保镖,寸步不离,如影跟随。 
  不仅如此,连郭燕内心深处的喜怒哀乐,王起明看不出来,猜不到的,这条小狗都能明镜似地体会到。 
  真绝了! 
  自从宁宁出走以后,郭燕会经常一个人坐在一个地方发呆。Jerry会马上跑过来,汪汪地叫上几声,又用嘴叨着玩具骨头,投到郭燕里,让她从沉思中醒悟过来。 
  郭燕会一个人满面愁容地掉下几滴眼泪,它会马上扑到她的怀里,又舔脖子又舔脸,直到郭燕露出了笑容,它才又趴在她的腿国呼呼的睡起来。 
  晚上,Jerry和郭燕是同床的,Jerry热乎乎的体温,透过那雪白的毛发,传导到郭燕的身体,使她睡得更加安稳。 
  当一些莫名其妙的恶梦,把郭燕惊醒时,Jerry立刻站起来,双耳竖立,圆瞪着眼睛,听着、观察着周围一点一滴的动静。 
  这种狗,在美国每年一度的比赛中,永远是名列前茅,不仅是因为它有一个可爱的外形,主要的是它的智商比一般种类的狗要高出许多。它通人性。 
  自从宁宁出走后,加上郭燕离不开狗,半年多来,王起明和郭燕形成了自然的分居。 
  王起明像个游击战士,有时客厅,有时小卧房,有时办公室,胡乱一睡。 
  有一夜,王起明实在耐不住寂寞,蹑手蹑脚地走进郭燕的大卧旁。 
  他走到床前,碰碰郭燕的肩膀。 
  郭燕一惊,醒了过来。 
  Jerry立即跳了起来,两只前爪护着郭燕的肩头,“汪汪汪”地叫着,冲着王起明一个劲儿地呲牙。 
  王起明退后一步,哭笑不得。 
  “Jerry,不要凶,他是你爸爸,”郭燕安慰这条小狗。 
  Jerry这才安静了下来。 
  当了狗的爸爸,他才有资格在床上躺下。 
  又过了有半年。 
  Jerry又长大了一些,长到了这种狗该具备的规格。 
  它“出落”得更漂亮了,长长的毛拖到了地上,跑起来,那毛呼闪呼闪的,真好看。它要是不言声地会在床头,外人看见,还得以为是一个假的玩具狗呢。 
  狗长大了,“长大成狗”了。王起明被允许调回大卧房了。 
  虽然房事有一搭无一搭,但也总算是有说有笑的,日子恢复了正常。 
  时光流逝,王起明也想了相当大的变化。 
  一天早上,他坐在餐桌边上看报纸,怎么也看不清报纸上的字。 
  他把脑袋一个劲儿地往后仰,双手也把报纸推到前面较远的地方。 
  还看不清,眨眨眼,还是看不清。 
  “燕儿!”他叫妻子,“你说这事邪乎不邪乎,一夜之间,我成了老花眼了,嘿!” 
  “性子急的人,都眼花得快。”郭燕看了他一眼,说。 
  “哪合哪儿呀,眼睛跟性子有什么关系呀,你可真逗!” 
  他这么说着,可心里也不可否认:老了,操心的人老得快。 
  这话不假。 
  自从那天以后,他就戴上了一副宽边儿的黑框眼镜。 
  他戴着这样的眼镜,再加渐渐鼓起来的肚子,走起路来,不知不觉地跟鸭子差不多。 
  别小看这鸭子步,有用。 
  厂子里的工人见着他,逗笑似地说:“嘿,有这两步,就更象大老板了。” 
  他听这话,嘴上没说什么,心里很得意,那鸭子步也越摇越大。 
  有用的鸭子步。 
  在和客户谈生意的时候,这两下子更管事。就是不看东西,用不着眼镜,他也得把眼镜戴上。 
  老美,还真吃他这一套,尤其是那些犹太人,你越摆谱,越迈鸭子步,越是有事没事地架着眼镜,他就越觉得你有钱,他就敢在你这作下大订单。 
  究竟与眼镜、鸭子步有无直接关系,这已很难考证,反正他的生意是越做越好,买了一辆新汽车,又给郭燕添了些首饰、珠宝。 
  郭燕也起了变化,头发越来越黑,黑里透亮。虽然眼角上的皱代多了两三道,双下巴卡住了脖领,可这一头油亮油亮的黑发,使她让人觉得总是精神抖擞。 
  这可瞒不住明眼的女人。她们一看就知道这黑发的出处:染的。 
  可是,厂里的女工都很会说话,一个劲儿地夸郭燕,越活越年轻。 
  这使郭燕对于自己的外表更注重。她花在镜前的时间,一天比一天长。 
  要是出门见个人,王起明早把车子发动好了,她也不下来,急得他一个劲儿地看表,跺脚,转圈,按喇叭。 
  可是,她不着急,在梳妆台前,慢条斯理,画好脸上的线条,才款款地下楼,出门,锁门,上车。 
  等她上了车,王起明看着她。笑着说:“老妖精!” 
  她也回敬一句:“老不死的!” 
  他们俩都开始变老了。 
  真的老了吗?才四十多岁。 
  按说,这个年龄,在美国,不算老。特别是在商界,几乎可以算是刚刚开始。那些王起明生意上的对手,都是些六、七十岁的犹太人,每次谈完生意,他们总要拍拍他的肩膀,说:“Begoodboy!”(好好干,孩子!)真的老了吗?才四十多岁。 
  不老。 
  其实不老。 
  要说老,是他自己摆出来的。 
  “该摆摆了,”他对自己说,“八年了,从一下飞机,两个人加在一块才五十美金到今天,身价百万以上,容易吗?” 
  摆? 
  值得一摆! 
  他摆谱,摆阔,摆架子,至于那鸭子步,也是越摆越厉害了。 
  他经常请华人商界中的巨头吃饭、跳舞,一个晚上花掉几百。临出门时,把信用卡往台面上一丢,擦着沾满油的厚嘴唇,等签字。 
  一到周末,他的家准成麻将馆。不是一桌,一摆就是三、四桌,一赢就是千八百的,一输也是千八百的。 
  他不在乎:“玩嘛,难得一乐,难得一乐。” 
  看得出,他是真的变了,变得连他自己几乎都掌握不好自己了。姓什么还知道,可自己该算哪一类?不明白了,有点含糊了。 
  大财主?别逗了。比他有钱的有的是。这他心里也跟明镜似的。 
  可是,他整天价鼻孔朝天、洋洋自得,再加上周围的人帮着吹嘘他如何如何地能干,如何如何地聪明,一下子他的声名大振。 
  舞场的小姐称他是新一代的草莽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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