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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游-第2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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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已经没有意义了吧。至少对他来说,是这样的。

“法修他们都找东方去了?”

“是。我们猜东方可能是变回以前的样子出门去了,所以亲眼见过他以前老人模样的,都要去找他。”

“他以前的样子,你也很熟啊?”

理查干涩地笑:“这件事差不多是我一手弄成这样的,我估计他看了我就火大,我就算找到了他,也劝不动他。”

“那你来找我,合适吗?”他们公开的关系,可是政敌啊。

“无所谓了。反正我已经没有了足以威胁我的敌人。一个快要登上王位的王子,改变以前的立场,开始尝试拉拢王族最有实力的人物,不算稀奇。”

理查干巴巴地答话,维克多平静地点点头,没有再开口。

看起来,事情比他想象中的还严重啊。

以前那个有事没事就找机会往东方旁边凑的理查,现在会想方设法回避东方。那个精明的理查,现在甚至没有力气去考虑,此时同他走得太近,会引起其他贵族们的顾忌。

这到底怎么回事?孔拉德传给他的情报里,关于理查的私人问题,麻烦隐情,可是一句也没提的啊。

马车里沉寂下来,车外,卢瑟和艾伦带了一群卫士,护拥着华丽的车驾,穿街而过。

王都的大街满是人流,看到有王室印记的车辆,人们还是尽力向两边让开。车马来去匆匆,一行人,谁也没有注意,街角处,一个冷冷清清的小书店里,有个黑袍老者,正漫然望着华车来去。

这遍及全城的热闹欢庆,已经有十多天了,大多数店铺都生意极好,也有少数生意,反而因此冷清了不少。

书店正是其中之一。

全城的人都热火朝天地讨论东方,欢庆国家又增加一个最强者,谁还静得下心来,跑这看书呢。

整整一上午,书店里就只来了这老人一个客人。

他慢悠悠随便翻翻逛逛,随手挑了两本很低俗浅显,但打发时间刚刚好的流行故事,还没来得及出书店门口,就看到那马车和车旁几个熟悉的人,在人群中徐徐驰过。

他懒洋洋,袖了书出来,漫不经心在街上走,旁边忽然有人叫了一声:“你……那个……老人家……那个……”

这样迟迟疑疑,粘粘糊糊的叫唤法,让他微有些不快地侧眼望去。

街边上站了个十七八岁的少女,长相勉强算得上清秀,脸上还有几处雀斑,神情有些犹豫,正略带怯意地看着他。

东方见这小丫头怯怯缩缩不说话,一挑眉,复又自在向前走。

小姑娘这回却跳了起来,急跑几步,拦在他面前:“请问,那个,你识字的,是不是?”她说话的时候,脸都是通红通红的。

东方斜睨她一眼,你都在书店门口盯了半天,也瞧见我在里头翻翻看看了,我识不识字,你会不清楚。

少女脸红脖子粗地说:“你,你,能不能帮我写封信,我,我……”她结结巴巴,好半天才能续下去,“我有钱……”她手忙脚乱地掏出个小包,打开来,里头十来个可怜兮兮的铜币,看着都让人寒碜。

“写信的人太忙了,写信的钱也涨得厉害,我,我没办法,只好……”

其实根本不必解释,王城最近找人写字写信,都很困难。

因为东方长得太好看,随便出来晃了几次,就让一堆人倾慕,再加上,他的传奇,他的身份,和官方无所不用其极的宣传挑动,不知有多少少女,自觉已经深深爱上了他。

女人们想着写情书,男人们想着为他写诗传唱。转眼弄得王都纸贵。

贵族们倒还好办,平民们能有几个识字的,想要写情书情信,那就得拜托会写字的人代写,识字者少,求信者多,结果就是经常有人满街寻找识字者帮忙了。

这种事居然也会求到自己头上来,东方真是啼笑皆非。

“你要写给谁?”

“当然,当然是,是他……”少女从脸上一直红到头发根。

东方郁闷地问:“怎么送给他?”

“我会经常去那边守着看着的,万一一直守不到,还可以隔墙扔进去,也许可以请那边看门的帮忙……”

你以为王子府是你家后院,包块石头扔过去,人家就能收到,一个看门的,就能随便见到贵客?

东方忍着气提醒:“你写得再多,他也收不到,就算收到了,他也不会看,纵然去看,也不会记得。”

“我,我知道。我只是……我就是……想写,我,我……”少女急得都快哭了。

东方定定地看了她一会,想起自己收到的一堆无聊情书,就有些无奈。从贵族到农家女,而且还男女都有,这里的人,不是很怕亵神之罪的吗?

他以为他会拂袖而去,或是一掌把这无聊的人打死了事。然而,他居然问:“你想写什么?”

“我,我……”少女有些茫然。

“我想说,我很喜欢他,我很感激他。我知道他是好人,他给我们除掉了一个大坏蛋。还有那些少爷们,也有大半个月没出来四下作威作福了。我们一家都很感激他。我父亲,就是被那些坏人取乐打伤的,我……我想感谢他,可是我什么也不会。城东左街口的饭馆就是我家开的,我的手艺很好,做的菜所有客人都喜欢,我想给他做些好吃的,可是,我不知道怎么送给他。我们都希望他能留在维斯,所有人都会爱戴他的,可就算是他要离开,我们也还是会尊敬他,记得他的,我……”

她说得语无伦次。她其实根本不知道,如果有机会写信,该写些什么有条有理的话。

“我会永远永远记着他,喜欢他,思念他的……”

东方静静地听着,一个笨拙单纯没见识的女人,仿佛在说梦呓,在说世上最荒唐最可笑的误会。

然而,她这样说着的时候,即使是脸上那些小小的雀斑,仿佛都在放光。

他知道,她其实没有什么别的心思。

就象他收到过的许多情书一样,只是单纯的热情,根本不会留回信的地址和方式,有的人,甚至连署名都忘了。

大部份人的想法都很简单,只是需要这样无所求地去表达这样的真情,只是想为自己的人生留一些美好的梦幻,可以一生回味,可以在许多年后,告诉自己的儿孙,很久很久以前,他们爱过一个传奇中的人,他们甚至曾经给那个人写过情书呢。

他沉默着听这个蝼蚁般微不足道的姑娘讲述她卑微的感情,然后,他听到自己,平静地回答:“我帮你写。”

第二百三十章 变生肘腋

东方的字,写得并不怎么好。笔划之间,甚是生硬,还时不时会有几个词,一时写不出来。

这几年时间,他闲闲散散地,对这全新的文字,语言,只要不过多影响他说话阅读,也没下大多心思学习。看书的时候,诸多文字,他大多认识,但是会读和会写,并不完全是一回事。

于是,这会儿只不过执笔写一封再简单不过的信,居然还颇为艰难,折腾了老半天,好个几词一时记不清,只好又另寻别的同意词语替代,有些句式语法,也写得并不严谨,可算是错漏百出。

东方拿着细长的鹅毛笔,怎么也不顺手,一边写着,一边好笑,一边也有些淡淡懊恼。

少女浑然不知不觉,只是满脸感激和赞佩地站在旁边,感谢的话,一迭声说个不停。“你真了不起。”

“你的字写得真好看。”

“你真有学问!”

这些话完完全全发自真心,。不带一丝虚伪敷衍,却叫东方有些脸皮发红。

其实这片大陆并不崇尚教导民。众学问,识字者比之以前的中原汉家世界,还要少上许多。知识大多掌握在神殿和学院手中,甚至就连贵族们,也并不是个个都识字。

普通民间所谓代写书信者,大。多也都是半通不通的水平,字也未必就比东方写得好看到哪儿去。在普通人眼中看来,能写字识字的人,都是很了不起的,那一行行文字写出来,无论如何,那是肯定非常好看的。

简单的一封信,口述的少女说得结结巴巴,词不达。意,执笔的东方写得磕磕绊绊,心竭词穷,身边的少女一句赶一句地夸着赞着感谢着,东方郁闷得真想一掌,连桌子带纸笔全给拍成粉末了事。

好不容易写完了信,他重重把那笔一扔,可惜轻飘。飘的羽毛笔,再怎么扔掷,也没有毛笔的份量和响动。

少女完全没察觉他有多么不快活,高高兴兴把。信收起来,高高兴兴把小小的布包送过去,有些羞惭地说:“我,我知道不够,我会努力多赚钱的,你以后去我家的饭馆,我给你做好吃的菜,再把钱补上……”

那区区十几个。铜币,严格来说,还不够付已经昂贵好几倍的纸钱。

然而东方静静看了她两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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