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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的血-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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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况且,在这里,他行动自由,这在伦敦或英国任何其他地方都是不可想象的。九年来,他被金字塔下的炎热阳光晒黑了皮肤,但他从来没有要求回国。相反,他竭尽全力让自己的档案留在让人遗忘的角落。他看着三名英国高级探长相继离任,他亲身经历了反殖民游行、暴力冲突、埃及独立运动、图坦卡蒙墓的发现。这近十年充满了荣誉和悲剧,让他痴迷。他被开罗深深地吸引住了。
  他的方位标是屋顶之上的清真寺尖塔;是穆安津的吟唱,宣告着每日的来临,却没有伦敦大笨钟的火药味;是生活在阿拉伯人中间的英国人的排场;是每天从沙漠吹到他们头上的火辣辣的热风;还有那种受到威胁的感觉,好像危险随时随刻都会以任何可能的形式冒出来。在“一千零一夜”之城中,他的日子就是这样度过的。伦敦的浓雾和想象中的泰晤士河岸都失去了英国式的魅力。
  这里,任何西方人都有权携带武器;在民族派的压力下,这里的夜晚随时会发生火拼;这里的每顿饭都有种古意。在开罗城,人们不是在制造历史,而是与历史交融,与它相伴生活。
  不可思议的谜在这儿都具有实实在在的物质性,这在别处绝无仅有。传奇成为现实,沙子和太阳赋予它们所围绕的城市和存在一种苦味,催人更加尽情地享受生活。
  开罗城是一条匍匐在莫卡堂山岭和尼罗河之间的眼镜蛇,它的咬噬不会致死,却会让人上瘾,永远不能得以解脱。
  埃及警察局是在鲁塞尔·帕沙的领导下进行探案。但在战略性岗位上,他们还得到处接受英国人的管辖。杰瑞米·麦特森主要负责牵涉西方人和他们财产的案件。然而他的角色首先是政治性的。
  埃及有两张脸孔,不得不依靠累赘的双头权力,有时要满足一方的殖民脾气,有时要满足另一方争取民族身份的强烈愿望。
  他对自己的晋升问题满不在乎,他已经是侦探,杰瑞米·麦特森不在乎那些耀人眼目的头衔。他忠于职责,并不断告诫自己,职责的利益高于民族的利益。他办起案子就像杂耍演员一样,在两个文化背景中应付自如。
  无论是流浪汉被杀案,还是英国富人被窃案,他都一视同仁,非常投入。
  开罗同事如何办案,他知道得太清楚了。他们或是根据所涉的利益关系,或是看相关的社会阶层,或者只是听凭自己的心愿,一意孤行。麦特森觉得自己有义务在这个不够诚实的世界里掀起些风波。并不是因为他本身很正直——远远不是这样——他只是想时不时地向这个蛇窝里踹上一脚,然后,看着群蛇痉挛地蠕动。
  麦特森为自己设了个边界,这道边界很窄,在正式工作和私活之间可以互相渗透。他很少靠替人帮忙来赚钱,但结交的人却越来越多。他给他们中的某些人建立秘密档案,有时候,让这些人帮忙作为回报。就此,他的交际网越来越广。
  二月底的一天,他听到办公室走廊里有人在说话,说在阿巴西亚街区的一所废弃的屋子里找到一具小孩的尸体,杰瑞米·麦特森停下手里的工作侧耳细听。
  这个消息虽然听起来让人毛骨悚然,却不是不能想象的。开罗城的这个街区是个棚户区,死人事件时有发生。真正难以让人想象的是,小孩被发现时的样子。
  麦特森出了办公室,走到两个警官身边。刚从现场回来的那个警官脸色煞白,他不愿意描述细节,不过,他告诉他们,小孩在骨盆处被一折为二,好像他是一块轻木头做的,被残酷地按着一个角度折断,身躯向后仰,胯骨把皮肉都戳穿了。
  孩子没有遭到强奸,但是却有些痕迹,与性有关。
  案子被交给了一个叫阿齐姆·阿布德·埃尔一达意姆的开罗本地警官.他孰知埃尔一阿巴西亚衔区在这种地方工作,随时都得冒着脑袋搬家的危险。他没有找到任何证人和任何像样儿的线索。
  三月二日,在埃尔一胡塞尼亚街区的一条阴暗巷子里,人们又找到了一具六岁小女孩的尸体。她没有被折断,但是,死的模样同样非常恐怖。五条汉子先后来到她跟前察看,没有一个不动容,一个个都潸然泪下,有几个甚至当场呕吐不止,还有几个接连几夜,噩梦不断。
  萨米尔是第三个无辜被杀的孩子。
  他的头平放在巴布·埃尔一纳斯尔墓地的坟墓石头上。
  无疑,这些罪案之间有联系。每次的暴力手段不同,但是每次都极其野蛮,让人怀疑罪犯已经完全天良泯灭。
  三个孩子都出身于贫困街区,家中都没钱。
  三个孩子差不多都是同一个年龄。  
  三个孩子都被折磨致死,他们的皮肤被抓破,连肉都被咬下来了。
  三个孩子都遭到了玷污。
  就在两个星期不到的时间里。
  杰瑞米·麦特森抓起电话筒。他得掉换手中的案子,放弃那起考古学家被杀案。这个考古学家,死前正在开罗城的地下挖掘,反正也没一点儿眉目。
  他拿到了孩童被杀案。
  阿齐姆·阿布德·埃尔一达意姆成了他的助手,因为他会说阿拉伯语,而且他的皮肤颜色不一样。
  三天之后,1928年3 月14日,电话铃声响起。
  杰瑞米·麦特森的生活从此发生了彻底的变化。




第十二章

  玛丽咏把黑皮书放在膝盖上,喝干杯里最后一口橙汁金酒,又倒了一杯。
  烈酒烧着喉咙,回味有些苦涩。这种滋味,在她读的这一页页故事中,有许多人都同样感受到了。
  她的手指抚摸着封面。
  这本日记,读起来很惬意,至少,在开头的地方是如此。
  作者在他叙述的案件发生前开始记这本日记。开头似乎就是一段长长的闪回。
  从第一个句子起,忧郁就透出纸面。杰瑞米·麦特森是个受伤的男人,他在纸上倾吐自己的痛苦。与他在前言中讲的相反,可以感到,这远远不只是一份以提供信息为目的的汇报。他在卸去压在心灵上过于沉重的负荷。
  另一个让玛丽咏感到困惑的是,他很少用“我”字,作者竭力把自己放到其他人中去,用的是“我们”,他尽可能地使用“警察局”、“英国人”、“男人”和“其他人”。
  不过,刚读到的那几页,玛丽咏很不喜欢。这些谋杀孩子的案件。
  她不敢肯定自己真想知道这种事。
  可是,她有好奇心。
  她探身看闹钟。
  23点12分。
  她一点儿不累。出了有人偷入家中这件事,她精神太兴奋。读着日记里的故事,自己的恐惧和恼怒全都烟消云散。
  她瞥了一眼镇子里的尖屋顶。
  书在她的手中打开。
  一挂断电话,杰瑞米·麦特森就叫上搭档阿齐姆。两人飞快地赶往穆汉迈德·阿里路,车子沿着这条路行驶,然后在城墙边向东转,出了城。他们穿过一处古老的陵墓,来到哈里法墓前。
  在车子里,他们把阿齐姆迄今为止的调查结果作了一番总结。
  阿齐姆一人要掌管一切,为了赢得时间,他尽量把任务分派给下属。
  一部分警员去每户受害人家听取证词;另外一部分则挨家挨户地向居民们打听,谋杀案发生的夜晚,他们是不是听到过或看到过什么反常情况。
  然后由阿齐姆汇总各方报告,他对情况作了一番梳理之后,试图找出一条线索,却没有成功。自从第一天起,案件几乎没有取得任何进展,他只能自我安慰说,自己已经尽心尽力了。三个受害人。
  或许,今天又有了第四个。
  都是十岁不到的孩子,生活在同一个区域——开罗城的东北角,出身于极其贫寒的家庭。他们知道的就这些。
  与墓地平行的一条柏油路上,有汽车已经在那儿了,他们把车停在边上,杰瑞米和阿齐姆步行走完了最后一段路。这里就是沙漠的起点。
  中午将至,气温约在摄氏三十多度,热气像是从地底下钻出来,在空中螺旋上升,迷蒙了天际。高高的坟墓尖塔在沙子上投下影子,画出一条平静的小道,邀人循着它们的影子前进,仿佛是真主的信息透过石头从另一边传过来。
  无檐的墙头像海浪一样绵延,各种颜色的石砖组成红色、粉色和白色的蜂窝形状。到处都有些圆顶和塔楼冒出来,在烈日下,像蜂巢般发出嗡嗡声。
  理查德·帕里斯特,警察局的摄影师,坐在一条死胡同前的大石头上,帽子搁在膝头,工作器材摊在脚前。他用手帕擦着额头,不仅仅是因为天气炎热,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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