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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全本)-第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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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自我毁灭。至于高寒与方小案,我已不指望再见到他们了。

  常青死了,我在监狱里,谁还是蓝衣社的头?

  2008年,10月。

  美国,阿尔斯兰州,马丁?路德市,看守所。

  我,一个杀人嫌疑犯,正在等待末日审判。

  而监狱外面的世界,有一些人也在等待末日审判。

  十月的前五天,尽管美国通过七千亿美元拯救方案,但已无法挽回投资者信心,道?琼斯指数狂泻14%,跌破万点大关——过去一年股市竟已蒸发了三分之一。短短几天,美国人在股票市场上的退休金共损失两万多亿美元。

  无法想象美国会有如此景象,虽然被关在看守所里,但每天可以看最新的报纸,还有两个小时的电视。即便最穷的阿尔斯兰州,也绝非什么世外桃源。前两天本地新闻还报道,有个华尔街的投行白领,因为公司倒闭走投无路,赶到阿尔斯兰州开枪打死了躲债的老板。

  一周前,我终于给家里打了电话,她已等待了很多个夜晚,一直没办法联系上我,早就心急如焚。她刚接起电话兴高采烈,听我说完却泪如雨下,这是父亲自杀以后又一个沉重打击——在她的面前我永远是高能,她唯一的儿子。

  妈妈急切地想要来美国看我,探监与探亲虽然性质相同,但一字之差却有天壤之别——无论怎么去领事馆门口排队,结果永远都是拒签。每次想到妈妈我就难过,偶尔也会流下后悔的眼泪。

  转眼已到十月下旬,美国西部高原的深秋时节。放风时眺望巍峨的落基山脉,纯白的积雪正渐渐变厚。这里就像一台吞吐钞票的ATM,我看着一批批人走出去,或被释放或进监狱,又有一批批新人走进来。

  莫妮卡和萨顿律师每周来看我一次,喋喋不休地研究案情,却毫无进展,没找到任何对我有利的证据,每次都以我的沉默告终。莫妮卡总是神情阴沉,与她从前的阳光判若两人,走时再也不敢看我,仿佛回头就是永别?

  最近一次探监是今天早上,律师说我的案子明天就要开庭了。

  明天!


第四章 一级谋杀    

  上午,九点。

  马丁?路德市已飘满落叶,短暂的秋天正悄悄逝去,稀少的行人穿着厚厚的冬衣,街面萧瑟清冷如同鬼域。

  最近数十天来,我第一次离开看守所,戴着冰冷的手铐,坐在囚车的防弹玻璃后。

  开进法院的地下停车场,在荷枪实弹的法警监护下,我走进狭窄阴暗的通道,坐在封闭的小房间里。终于被脱去手铐,抚摸疼痛的手腕,等待上庭的通知。

  昨天,萨顿律师反复关照我所有庭审流程和规矩,尤其如何回答检察官的提问——据说这个检察官是个狠角色,经常把嫌犯问得哑口无言,只能被迫承认犯罪。关键要沉着冷静,如果过分紧张,心慌意乱,很容易掉进检察官的陷阱,或给陪审团留下坏印象。现在我的英语水平没问题,不会在语言上被抓住把柄。不过律师说语言差点也没关系,反而会引起陪审团同情,毕竟初来乍到美国的人,很容易上当受骗。

  再看时间,已经开庭了,不知法官和检察官长什么样?也不知萨顿律师有没有把握?陪审团的十二个人,虽然都是从普通市民中选出,但有没有先入为主的偏见呢?正紧张地哆嗦,法警进来叫我上庭了。

  急忙整理一下西装,这是莫妮卡为我上庭准备的——专门在纽约的顶级西装店定做,据说很多明星也在那里做衣服。尽管衣冠楚楚也可能是禽兽,但如果打扮得破破烂烂,岂不更像土匪流氓?

  穿过一条漫长通道,似乎回到记忆的起点,重生时经过的产道,这将是第二次重生?抑或第二次毁灭?
  法警推开最后一道大门,迎面射来白色灯光,刺得我半晌睁不开眼。刹那间,像来到古印第安人的祭祀仪式,而我就是奉献给死神的祭品,同许多待宰的羔羊绑在一起,听巫婆念起神的咒语……

  “请被告人入席!”

  听到大祭司的命令,我瞪大了眼睛,法庭最显著的位置,端坐着一位黑衣老人,他就是本案的法官——五十多岁的年纪,头发差不多秃光了,不怒自威地注视着我。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上法庭,紧张得忘了萨顿律师的告诫,像只无头苍蝇不知所措。在法警的指引之下,我才走进被告席,被一排小栏杆围起来,就像牛仔家的羊圈。

  颤抖着抓着栏杆,对面就是陪审团的席位,十二个陪审员有各种肤色和年龄,穿着打扮也各不相同,就像阿尔斯兰州的大杂烩。十二双眼睛齐刷刷盯着我,打量第一次出场的杀人嫌疑犯。好在我没忘记律师的叮嘱,大胆直视他们的眼睛,没有做贼心虚似的躲避。

  从陪审团的第一双眼睛里,我读到的心里话是:“就是你!就是他干的!”

  脑残!还没审就给我定罪了,我记着这张白人老头的脸!

  第二双眼睛来自年轻的白人女子,她在心里说:“这个中国人看起来挺猥琐的,但未必是杀人凶手吧?”

  谢谢你啦!好姑娘!

  第三双眼睛是个印第安大叔,看来是阿尔斯兰州的土著居民,他在心中怜悯道:“可怜的中国人,又是一个替罪羊。”

  哎呀,这位大叔真是目光犀利,一针见血。

  还没等我来得及看第四双眼睛,法官大声道:“关于高能涉嫌故意杀人一案,控辩双方已完成开场陈述,接下来请检察官举证。”

  律师已给我上过美国司法课了,法庭审理第一关是开场陈述,先由检察官告诉陪审团指控性质、案件发生经过和支持控诉的证据。接下来是辩护律师的开场陈述,说明自己的辩护要点,使陪审团对案件产生疑问。

  第一次见到对我指控的检察官,四十岁左右的白人男子,像个老实巴交的美国农民。然而,当他靠近我的瞬间,眼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光,令我心惊肉跳。

  我恐惧地将头转向另一边,才看到我的律师萨顿先生,他气定神闲,胸有成竹,看来刚才的开场陈述效果不错。旁听席上坐了几十个看热闹的,莫妮卡醒目地坐在第一排,栗色长发束起绾在脑后,混血的双眼直勾勾看过来,读心术发现了她的心里话:“加油!”

  我默默给自己鼓劲,却随着检察官的脚步声,下意识地往后退着。

  现在是审判的第二阶段,起诉方应当向法庭提供证据,出示物证和传唤证人出庭。检察官微笑着取出物证,展示给陪审团和法官看——包括杀人凶器,沾有大量我的指纹,我被捕时带血的衣服,还有凶案现场的照片。面对这些骇人的物件,让我不时闭起眼睛,更不敢与检察官对视。检察官在描述这些证物时,不断采用“凶残”、“血腥”、“冷酷”之类的字眼,试图让陪审团对我深恶痛绝,认定我就是个十恶不赦的杀人魔鬼。

  起诉方的证人出庭,先是逮捕我的两位警察——“黑白双煞”。这两位仁兄宣誓所说的都是事实,对他们大概也是家常便饭。警察先对我进行辨认,回答检察官的提问,陈述案发当晚接报911,赶到现场在电梯口抓住了我。

  然后,是法庭上最精彩的部分——交叉询问,辩护律师当场向证人询问。

  萨顿律师走到警察的面前,指着我说:“你们有没有看到我的当事人杀人?”

  警察看了看我说:“我看到他浑身是血冲向电梯,手里还拿着凶器。”

  “对不起,我只要你回答——有没有亲眼看到,我的当事人杀人的过程?”

  警察无奈地瞪了我一眼:“没有。”

  “谢谢!”律师转身对着法官说,“我的问题完了。”

  法官俯身对检察官说:“起诉方有没有要再问的?”

  辩护律师交叉询问后,检察官可以再直接询问证人。通常证人没有说到要点,或被律师抓住小辫子,需要检察官澄清证词的模糊之处。但辩护律师也可以再度询问,持续攻击证人的可信性。这就是庭审片里常见的唇枪舌剑,检察官与辩护律师你来我往,经常把证人或被告折磨得半死。但是,如果某一方触犯法庭上的规则,比如询问方式有诱导之嫌,或者询问与本案无关的内容,另一方可以当场反对。但对方也会向法官简短解释,这样提问的理由和必要。法官会决定反对是否有效,这是个非常复杂的过程,但对查明案件真相很有效。

  可是,检察官出乎意料地放弃再度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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