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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杀人-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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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姐,今天吃什么菜啊?”费青龙走进厨房准备洗手。费新月蹲在地上,扬起猪蹄,得意道,“吃你最喜欢吃的。过来切菜等下叫老爷子下厨房,你姐我今天忙了一天了。”

    方芬芬抬头看着杨桂花憔悴苍老的脸,杨桂花也在打量她,“闺女,你长的好秀气,跟着我家青龙委屈你了。”

    本来她是叫费青龙为费国庆的,怕他不高兴,几年前就改了口。

    “没有,他对我挺好的。您今年高寿啊?”方芬芬微笑着搭话。

    “六十五了,老了,全身都是病,尽是拖累人。”杨桂花叹气,用手指着墙角的柜子说,“你看,那里都是药,吃了也不管用,还不知道活几年。”

    方芬芬安慰着,“您看起来起色都不错,肯定长命百岁。”

    杨桂花说,“能见到你回来也算很好了,最近晚上睡觉总是看见鬼,绕来绕去的,我说等我看完我媳妇你们这些鬼再来,他们也不依,天天在我床头闹,晚上都睡不好。”

    方芬芬哄着老太太,“那是幻觉,您不要想那么多,睡觉前喝一杯牛奶就睡的很香。”

    费青龙从厨房里探出头,“芬芬在干嘛呢,我妈精力不好,不能多说话,过来厨房做菜。”

    “哦。”方芬芬站起来。

    费从善见没他的事,赶紧道,“那我隔壁屋看电视去了,吃饭叫我。”其实他睡隔壁屋,自从杨桂花病了以后一直无怨言的伺候着,但已经不同床睡,牌照打,电视照看。杨桂花怕吵闹,所以也乐得清净。晚上如果疼了,大声嚷嚷两下,费从善就会过来帮忙。

    方芬芬做菜做习惯了的,除了那碗红烧猪蹄非得让费从善亲自动手,先用柴火炖,咕嘟咕嘟,不放味精,炖到七八分的时候,费从善抓了盐、少量酱油、白酒(倒白酒的时候先倒了一点在自己嘴里)、胡椒粉少许,加了点糖,混合着放点开水,往猪蹄里徐徐的淋下去,继续炖,直到满屋的香气和窗外满天的星星。

    其他的菜都在桌上等猪蹄。酒已经倒满,有个杯子还有缺口,但是很圆润的缺口,不碍事。杨桂花坐在床头吃,一个小桌子架在床上,她碗里有豆腐和煮软的萝卜丝,那是方芬芬的拿手好菜。桌上摆着莴笋丝炒肉、炒菜花、黄花菜鸡蛋汤。

    最好的总是最后才出来。

    方芬芬觉得那是碗普通的猪蹄,竟然要等那么长时间,很是纳闷,于是不经意的夹了一筷子,嘴里升起奇妙的感觉,怎么这么柔软?什么滋味,无法用语言形容的好吃,咸掩盖了猪蹄的腥,淡淡的蜜汁混合着微微辛辣的胡椒清香,没有嚼几下,溶化了,顺着喉咙滑入食道,舌尖却还留着肉香的余味。

    等方芬芬反映过来,那碗猪蹄已经所剩无几,费青龙笑着,“知道什么叫好菜了吧?”

    原来,做任何事情都是有学问,无论卑贱高贵。

    从杨桂花脸上的笑容可以看出来,方芬芬轻松过关,那豆腐实在是味道很好,她很少吃多一碗饭。但后果是方芬芬睡在她旁边的时候总是被她的呻吟吵醒,“肚子涨啊,肚子涨啊……要死了啊,涨啊……”

    开灯,方芬芬扶着她下床,杨桂花床底下拿出盛了三分之一清水的木头马桶,安闲的坐在上面和方芬芬聊天,伴随着不太浓郁的臭味,那是因为她不爱吃肉的缘故。

    旁边的费青龙和费从善睡在床上,睡的很香,谁也不知道老太太和她说了些什么,尤其是最后一句。

    
 


我要杀人 正文 (三十一)

    其实费青龙亲生妈妈并不是杨桂花,而是个诗人,和另一个疯狂的诗人跑了。诗人总是浪漫的,浪漫有时候是疯狂的。跑了,费青龙当时很小,哇哇的哭,杨桂花是他的远方亲戚,于是收养,当时已经生了个女儿,只想要个男孩,但怕罚钱。费青龙原来的爸爸是个暴力狂,后来打人的时候被人打死了。费青龙没有哭,他也挨过他爸爸的打,很痛,头肿起来很多天,被同学笑话。费从善很好,每周星期五无论风雨步行五公里到教室外面等费青龙下课,然后会给一大包东西给他吃,包括一个透明的大玻璃瓶,里面装满了小块小块的红焖猪蹄,打开瓶盖,一股香气,当零食吃就很让人馋嘴,更何况中午吃饭的时候拿到食堂让师傅一烧,那气势,给谁一块那是看得起谁。

    现在,费从善就睡在旁边,呼吸均匀,与世无争的安静。费青龙也睡的很香,梦见回到小时候,杨桂花的手,帮自己洗头,肥皂沫流到眼睛里,然后用毛巾温柔的擦,再睁开眼睛,那张脸温柔慈祥。

    看的出来,她很喜欢芬芬,想到这里,费青龙舒服的转了身。

    杨桂花已经不能说话,眼睛凸出来很高,呼吸微弱,目光浑浊满脸眼泪,第二天早上方芬芬的尖叫把所有的人都吸引到床前。杨桂花被送医院。

    我们在病床来临喧闹人世间,我们在病床离开纷扰红尘路。一生之中,在最快乐的时候放手,最遗憾。

    “不行了。”医生摇头。

    高血压的人是不能激动的,幸福来的太快,总要付出代价。

    所有人都跪在地上,杨桂花的一只手拉着费从善,另一只手拉着费青龙,在松开的一瞬间,病房外,一阵鞭炮声响起,庆祝有一个新生婴儿的出生,病房内,哭声喧闹,因为我们所爱的人已经失去,永远不再回来,永不再见面。

    你的影子在田野上四散流淌

    一如五十五年前

    我站在地头顶着月亮

    帮你眺望远方

    那时候我们所熟悉的人都已经被岁月收藏了

    在夏天手牵我的手

    在冬天牵我的手

    现在请你抱着我吧

    我已经长成了一个炉火纯青的宿命论者

    恰似地图上一只笨拙的甲虫

    今夜狂风大作

    心底酸楚地拿出命运的轨迹

    眼泪却四下在梦里滴落

    热闹中的寂静,在返程的火车上,费青龙躺在方芬芬的腿上睡了,是晚上,微弱的灯光照着他瘦了一圈的脸,仿佛他象个无辜的儿童,方芬芬忍不住帮他把头发拢了拢,轻轻的拍着他的背,慢慢的唱歌,火车框当框当撞击着铁轨,累了,困了,爱了,不爱了,离开了,忘记了,存在过,消失了,心痛了,于是千山万水的找寻幸福,在不可知的未来摸索,本以为是天使的翅膀,握在手中的是死神的拐杖,让我变成魔鬼,魔鬼好吗。

    杨桂花最后一句话是,你不会嫁给我儿子,他没那福气。

    方芬芬反复的回味这句话,也不敢告诉任何人,费青龙这几天很虚弱,不肯吃饭,这让人心疼,你为谁不吃饭心疼了,你爱谁,对吧。方芬芬问着自己。

    是的,我是爱他的。

    工地上找了个男的做饭,东北人,以前当过厨师,因为用潲水油做菜被工商局搞行动的时候当场被抓,当时傻了眼,小饭店门一关,出来打工,方芬芬告假,他就来,但他每次做的菜总是乱七八糟,江希文也就回家。

    白洁高兴,看他狼吞虎咽的吃饭,问道,“怎么,那里的饭菜不合适?”

    “最近的不怎么合胃口,我在家休息几天。”江希文喝了一口水。

    江鼎盛问着工地的情况,顺便说了句,“希凡也要回来了,一年多没见他了吧?”

    江希文一口水差点喷出来,“他…他回来?”

    白洁笑道,“只允许你回来,不允许他回来?好歹人家也是你亲弟弟,小时候那些事情忘记好不好?”

    江鼎盛也忍住笑,江希凡经常揍江希文,弟弟欺负哥哥总是可爱的,两人相隔两岁,性格截然不同,但有一次在学校有个上五年级的女孩子把四年级的江希文的鼻子打得流血时,英勇的江希凡出现了,冲过去先撞翻了那个女生在地上,然后立马把人家裤子脱了丢的好远。江希文恨死了,他是喜欢那个女孩子的,流血也是幸福的血,第二天,那女孩转校了。初恋就这样被自己的弟弟脱了裤子,什么世道。

    “他为什么不继续读了?”江希文有点疑惑。以前叫他回都不回,现在怎么又要急着回。

    “巴黎骚乱,没看见到处在放火?你在工地呆傻了,还是真的不关心你弟弟?”白洁说道。

    
 


我要杀人 正文 (三十二)

    费青龙重新回到工地,邓益明正躺在床上抽烟,他看起来很黑,也很瘦。

    “回来了?家里咋样?”邓益明把门打开,烟头弹出去,掉进流水的阴沟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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