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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传-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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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当天下午,他便致书民国政府,提出抗议,信中说:
    先生知道我是一个爱说公道话的人,今天我要向先生们组织的政府提出几句抗议的话。今日下午外间纷纷传说冯军包围清宫,逐去清帝;我初不信,后来打听,才知道是真事。我是不赞成清室保存帝号的,但清室的优待乃是一种国际的信义,条约的关系。⑦条约可以修正,可以废止,但堂堂的民国,欺人之弱,乘人之丧,以强暴行之,这真是民国史上的一件最不名誉的事。⑧
    胡适的这封抗议信,当时曾摘登京中各报。溥仪及王公大臣们看了自然高兴。接着,胡适又亲自去溥仪暂居的北府慰问,又当着溥仪一班人,把国民军责备了一通;他又关心溥仪的前程,鼓励溥仪出洋留学。⑨真可算是末代皇帝的知遇和辩护士了。而稍具良知与民主精神的人,都对胡适的言行不满,纷纷函电批评反驳胡适;连周作人也不同意胡适的见解。李书华、李宗侗二人在报上看到胡适的言论后,甚至“觉得非常骇异”。他们认为,这种议论若出于“清室臣仆变为民国官吏”的一般人,或其他“与清室有关系”的一般人之口,当然不足为怪;胡适是一个标榜新文化,提倡新思想的新人物,竟然发表这种论调,就出乎他们的意料之外了。因此,他们也写信批评胡适,很率直的驳斥他对民国政府的指责,指出:
    寻常所谓“欺人之弱,……以强暴行之”的意义,当然系指强者对于弱者应有之权利,而强行夺取之谓,……则对于溥仪先生的帝号,当然不能承认是他应有的权利。所以修改优待条件的举动,当然与强者对弱者强夺完全不同。至于“乘人之丧”的理由,尤其不能成立。清室取消帝号的问题,是民国国体的问题,焉能与一妃之丧拉在一齐?
    总之,吾辈如果赞成中华民国这块招牌,即须承认“清室帝号取消”为正当的、必须的一件事,无所谓“丧”、“弱”的问题。⑩
    二位李先生据理而论,胡适却听不进去。他们并不了解胡适的为人,他固守着“人道主义”一隅之见,便不顾舆论和实情,竟还责备别人对他的批评是谩骂、诬蔑,“字里行间充满着苛刻不容忍的空气”。胡适实在颇为固执的呀。后来,“九一八”事变发生,日本帝国主义占领东北,制造傀儡政权伪满洲国。胡适觉得形势严重,才认识到他反对把溥仪驱逐出宫的错误,沉痛地表示忏悔。
    ① 转引自爱新觉罗?溥仪《我的前半生》,北京群众出版社1964年3月1版,第45~46页。
    ② “清室优待条件”,除上述“关于清帝逊位后优待之条件”外,另有“关于满蒙回藏各族待遇之条件”和“关于清皇族待遇之条件”。
    ③ 《胡适的日记》,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1月版,下册,第359页。
    ④ 《胡适的日记》,下册,第364~365页。
    ⑤ 同注①,第141页。
    ⑥ 《宣统与胡适》载《努力》周报第12期,1922年7月20日出版。
    ⑦ 胡适这话极为荒唐。民国对于清室的优待条件,系改朝换代后,新政权对于旧政权人员,国家对于一部分国民的关系;与国际条约的性质,根本不能相提并论。当时,周鲠生先生曾以法学专家的身份,撰文驳斥胡适一类人的这种荒唐言论,见《现代评论》第1卷第1期。
    ⑧ 胡适1924年11月5日致王正廷信,见《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第268页。
    ⑨ 参看溥仪《我的前半生》第173、179~180页。台湾学者吴相湘撰《胡适“但开风气不为师”》一文(载台北传记文学出版《民国百人传》第1册),有1924年5月胡适又进紫禁城见溥仪的事,似无实据;胡适同年11月12日致周作人信(《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有“我两年前见过溥仪君”的话,可证无二进紫禁城的事。而这次胡适进北府见溥仪,则系实事。溥仪视北府为“小紫禁城”,故仍存“二进宫”题目。
    ⑩ 周作人及李书华、李宗侗批评胡适,及胡适辩护的往来书信,见《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第270~272、275~277页。
    胡适1924年11月28日致李书华、李宗侗信(稿),见《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第278页。
    参看罗尔纲的《关于胡适的点滴》,见《胡适研究丛录》,北京三联书店1989年2月版,第12~13页。(三版注)

第七部分:在歧路上 1919…1926在孙、陈、段之间(1)
    五四运动后不久,胡适曾经介绍和赞扬过《孙文学说》,称赞中山先生的《实业计划》是一个“远大的计划”;中山先生也很关心和赞许胡适。仅仅过了三四年,胡适对中山先生的态度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1922年6月16日,广东军阀陈炯明发动武装叛乱,用大炮轰击总统府,欲制孙中山于死命。中山先生仓皇脱险,午夜登楚豫舰,翌日转登永丰舰避难,后被迫逃往上海。这是孙中山一生所遭受的最惨重的一次失败。他曾心情沉重地这样诉说:
    文率同志为民国而奋斗,垂30年,中间出生入死,失败之数,不可缕指,顾失败之惨酷,未有甚于此役者。①
    他完全没有想到,自己培植十余年的部属陈炯明,竟会这般“阴毒凶狠”,要置他于死地,叛党祸国,纵兵殃民。孙先生从不重责于人,而对陈炯明,他却难以抑制愤怒。真是“罪恶贯盈,难稽显戮”啊!
    然而,九天之后,胡适在《努力》周报上发表短评,竟赞扬陈炯明的叛变是“革命”,他说:
    本周最大的政治变化是广东的革命与浙江的独立。孙文与陈炯明的冲突是一种主张上的冲突。陈氏主张广东自治,造成一个模范的新广东;孙氏主张用广东作根据,做到统一的中华民国。这两个主张都是可以成立的。但孙氏使他的主张,迷了他的眼光,不惜倒行逆施以求达他的目的,……远处失了全国的人心,近处失了广东的人心,孙氏还要依靠海军,用炮击广州城的话来威吓广州的人民,遂不能免这一次的失败。②
    在胡适笔下,孙中山是“倒行逆施”,失了民心;被大炮轰击,仓皇逃命的孙中山,倒成了要炮击广州城的凶犯!而陈炯明呢,却是“革命”,是要造一个“模范的新广东”的功臣!立足点不同,视角不同,对事情的评价可以达到这样截然相反的境地。人们到底相信胡适,还是相信当事人孙中山呢?历史自有公断!
    陈炯明的叛变行径,很快受到其他报刊的谴责。《民国日报》的著名副刊《觉悟》,接连发表了S.S的《不赞成努力周刊记者的谈话》,恶石的《荒谬绝伦的胡适》,力子的《叛逆与革命》,子通的《胡适的伦理》等文章,批评胡适的言论。③
    胡适却又拉来道德伦理做旗帜,指责国民党人士和孙中山,说:
    近来最可注意的是旧道德的死尸的复活。……陈炯明一派这一次推翻孙文在广东的势力,这本是一种革命;然而有许多孙派的人,极力攻击陈炯明,说他“悖主”,说他“叛逆”,说他“犯上”。我们试问,在一个共和的国家里,什么叫做悖主?什么叫做犯上?至于叛逆,究竟怎样的行为是革命?怎样的行为是叛逆?蔡锷推倒袁世凯,是不是叛逆?吴佩孚推倒段祺瑞,是不是叛逆?吴佩孚赶走徐世昌,是不是叛逆?若依孙派的人的伦理见解,不但陈炯明不应该推翻孙文,吴佩孚也不应该推翻段祺瑞与徐世昌了,……我们并不是替陈炯明辩护;陈派的军人这一次赶走孙文的行为,也许有可以攻击的地方;但我们反对那些人抬出“悖主”、“犯上”、“叛逆”等等旧道德的死尸来做攻击陈炯明的武器。④
    这就不仅把陈炯明的叛变行径吹嘘成了“一种革命”,而且把他背叛孙中山,同蔡锷推倒袁世凯相提并论,把缔造中华民国的中山先生,同窃国大盗袁世凯摆在同等的位置上了。因此,国民党主办的《民国日报》便载文指斥胡适,说他是“丧心病狂”。可是胡适却还瞪着眼睛否认,说他“并不是替陈炯明辩护”哩!
    胡适的朋友,共产党人李大钊,看了《努力》上的文字,也很不满,曾写信规劝胡适,说:“《努力》对中山的态度,似宜赞助之”。⑤但胡适对此也置若罔闻。后来,《努力》周报上还刊登了涤襟的《述孙陈之争》,林生的《再述孙陈之争》,及胡适的几则短评。调子也稍有变化,有时各打五十大板,说是“一个实力派与另一个实力派决裂,故认作一种革命的行动”。似乎孙陈都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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