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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传-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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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及陈获罪,乃密疏荐陈。
    人以此重之。其子雪芹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明我斋读而羡之。当时红楼中有某校书尤艳。我斋题云:病容憔悴胜桃花,午汗潮回热转加。
    犹恐意中人看出,强言今日较差些。
    威仪棣棣若山河,应把风流夺绮罗。
    不似小家拘束态,笑时偏少默时多。(据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9月2版)
    ⑦ 胡适考证《红楼梦》,曾得顾颉刚俞平伯的帮助。他在口述自传时也曾说到:
    在寻找作者身世这项第一步工作里,我得到了我许多学生的帮助。这些学生后来在“红学”研究上都颇有名气。其中之一便是后来成名的史学家顾颉刚;另一位便是俞平伯。平伯后来成为文学教授。这些学生——尤其是顾颉刚——他们帮助我找出曹雪芹的身世。(《胡适口述自传》,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81年3月初版,第243页)
    他们当年为此曾有频繁的书信往来,后由赵肖甫辑为《考证红楼梦三家书简》,连载于1943年至1944年上海沦陷时期文化界印行的《学术界》杂志。分2编:上编为胡适与顾颉刚的通信,共27封;下编为胡适与俞平伯的通信,共登出17封,似未完。1943年8月《学术界》开始刊登这些书信时,有编者的按语,录如下:
    在过去20余年考证《红楼梦》的工作中,胡适之顾颉刚俞平伯三位先生,自居于极重要的地位。这三个人,于考证工作进行之际,相互讨论商榷,极为密切。其间书翰往还,数不在少。我们可在这些书翰中,见出三家治学论证的方法,其重要性,有过于考证之结果者。兹由赵肖甫先生搜集三家讨论《红楼梦》书札,检付本刊,以飨读者,实深欣幸。(《学术界》第1卷第1期。)
    这些书简多作于1921年4月至9月间,充分说明在用新方法考证《红楼梦》的初期,他们师生是通力合作的,胡适得到顾颉刚的帮助尤多。
    ⑧ 1921年5月,胡适在天津图书馆查阅《楝亭全集》,于《文钞》卷中得许多重要材料,可考定曹寅生平、曹家禄田所在及康熙南巡等事,与《红楼梦》所叙相符。又见《诗别集》卷中,《辛卯三月二十六日闻珍儿殇,书此忍恸,兼示四侄寄东轩诗友》三首之二有“承家望犹子”诗句,以为“曹寅当时年老无子,故曹承继为后;曹已立为嗣之后,曹寅又生子,此子疑即是雪芹,因为老年得子,宠爱之极,故打破侄辈从‘页’的单名例,而取名‘天佑’”。参看《胡适的日记》,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1月1版,上册,第29~34页。按,曹是寅之子,非嗣子;其嗣子为曹,是曹寅去世后过继的,即雪芹的父亲。而“天佑”,应为曹之子,非寅子,亦非雪芹。(三版改注)
    ⑨ 参看《胡适的日记》上册,第40页。
    ⑩ 此条材料,原见杨钟羲《雪桥诗话续集》卷六,第23页。胡适曾摘抄在1912年5月20日的日记里。见《胡适的日记》上册,第59页;后又引用在《红楼梦考证》的改定稿里,见《胡适文存》上海亚东9版,卷三,第212页。
     胡适关于《红楼梦》是作者的“自叙传”说,多年来影响很大,或赞扬、吹嘘,或批判、打倒,各走极端,都不符合实际,都不公允。我们应该作一点历史的分析。一方面,胡适在考得曹雪芹“半生经历,绝似石头”(鲁迅语)以后,才得出结论说:
    《红楼梦》明明是一部“将真事隐去”的自叙的书。若作者是曹雪芹,那么,曹雪芹即是《红楼梦》开端时那个深自忏悔的“我”!即是书里甄贾(真假)两个宝玉的底本!懂得这个道理,便知书中的贾府与甄府都只是曹雪芹家的影子。(《胡适文存》卷三,第219页)
    所谓“自叙传”,也就基本上是这“底本”与“影子”的说法,与今天所说的“模特儿”及“生活原型”的意义大致相同,是对生活和艺术关系的正确理解。因为有扎实的事实材料作根据,所以“自叙传”说便绝非索隐派毫无事实根据的随意附会所可比拟;而且对批判旧红学各种牵强附会的谬说,起到了摧陷廓清的作用。
    但是,另一方面,“自叙传”说,在“底本”与“影子”说法的基础上,又将真理往前跨了半步,把艺术典型等同于生活原型,将作品中的人物与曹家一一比附,说:
    《红楼梦》里的贾政,也是次子,也是先不袭爵,也是员外郎。这三层都与曹相合。故我们可以认贾政即是曹;因此,贾宝玉即是曹雪芹,即是曹之子,这一层更容易明白了。(《胡适文存》卷三,第224页)
    这就混淆了艺术与生活的界限,否定了艺术典型化的意义,因此也就否定了艺术本身。胡适晚年对《红楼梦》的思想艺术价值说了一些很不理解的话,恐怕与这一点也是分不开的。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第24篇,清之人情小说”,见《鲁迅全集》,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9卷,第235至236页。
     这首诗见《船山诗草》卷十六辛癸集。曾由顾颉刚抄出寄给胡适,即《考证红楼梦三家书简》上编“三 答查得关于高鹗及曹寅的材料书”(1921年4月4日),载上海《学术界》第1卷第1期,1943年8月出版。
第六部分:整理国故与考证小说开创“新红学”(5)
    张问陶(船山)的《赠高兰墅鹗同年》一诗,作于嘉庆六年(辛酉,1801)九月,题下有注云:“传奇《红楼梦》80回以后,俱兰墅所补。”诗云:
    无花无酒耐深秋,洒扫云房且唱酬。
    侠气君能空紫塞,艳情人自说红楼。逶迟把臂如今雨,得失关心此旧游。
    弹指十三年已去,朱衣帘外亦回头。
     转引自郭豫适《红楼梦研究小史稿》,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年1月版,第45页。
    (三版注)
     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里,说到高鹗续书,也说:
    其补《红楼梦》当在乾隆辛亥时,未成进士,“闲且惫矣”,故于雪芹萧条之感,偶或相通。然心志未灰,则与所谓“暮年之人,贫病交攻,渐渐的露出那下世光景来”(戚本第一回)者又绝异。是以续书虽亦悲凉,而贾氏终于“兰桂齐芳”,家业复起,殊不类茫茫白地,真成干净者矣。(《鲁迅全集》第9卷第237页)
    在《论睁了眼看》一文中,又说道:
    《红楼梦》中的小悲剧,是社会上常有的事,作者又是比较的敢于实写的,而那结果也并不坏。无论贾氏家业再振,兰桂齐芳,即宝玉自己,也成了个披大红猩猩毡斗篷的和尚。和尚多矣,但披这样阔斗篷的能有几个,已经是“入圣超凡”
    无疑了。至于别的人们,则早在册子里一一注定,末路不过是一个归结:是问题的结束,不是问题的开头。读者即小有不安,也终于奈何不得。然而后来或续或改,非借尸还魂,即冥中另配,必令“生旦当场团圆”,才肯放手者,乃是自欺欺人的瘾太大,所以看了小小骗局,还不甘心,定须闭眼胡说一通而后快。赫克尔(E.Haeckel)说过:人和人之差,有时比类人猿和原人之差还远。我们将《红楼梦》的续作者和原作者一比较,就会承认这话大概是确实的。(《鲁迅全集》第1卷第239页)
    鲁迅的这些看法,与胡适的观点可以相参看。
     《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见《胡适文存三集》,上海亚东图书馆1931年6月3版,卷五,第565页。
     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存16回,线装四册,第1回有“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的话。甲戌是清乾隆十九年(1754)。此本为大兴刘铨福旧藏,1927年归胡适。1949年4月,胡适逃亡美国,便把甲戌本带到美国去了。1951年,胡适请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图书馆摄成三套显微胶卷;1961年5月,胡适在台北“中央印制厂”自印,用朱墨两色影印,装四册,卷首有胡适所撰的“影印缘起”和跋。
     此文原载上海《新月》杂志第1卷第1号,1928年3月10日出版;后收入《胡适文存三集》,上海亚东图书馆1930年9月初版。
     魏绍昌的《红楼梦版本小考》(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9月出版)列有“《红楼梦》版本简表”,共三表,表一为“脂本”,列至今所发现的脂本共12种。读者可以参看。
     俞平伯《读红楼梦随笔》,原载香港《大公报》,1954年1月1日至4月25日;转引自华东作家协会资料室编《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1954年12月印行)第1辑,第27页。

第六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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